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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中國火箭做成第一單生意的具體經過

2015年06月06日 歷史真相 暫無評論 閱讀 78 次

  20世紀80 年代中期,中國「長征」系列火箭技術日臻成熟,已經多次發射成功。當時,我國經濟還比較困難,不可能把大量的資金投放到發展火箭上,而火箭發射服務的國內市場又十分有限,因此,中國的火箭事業要爭取到必需的資金,並不斷推進技術的改進和創新,唯一的出路就是打開國際市場,參與世界競爭。


  航天工業部在中國政府的支持下毅然決定挺進國際市場。外交部與航天工業部及其下屬單位長城工業公司協同作戰,對美國和澳洲做了大量工作。最終,澳洲的公司成為長城公司的第一個客戶,它訂購了美國休斯公司的衛星,擬請中國的長城公司發射升天。因涉及自身利益,澳洲政府爽快地答應力促此事,剩下的問題就是打通美國這一關,只要美國同意出口衛星,這件事就有望成功。


 



 


孫家棟(右一)在對外發射服務簽字儀式上


  1986 年8 月,朱啟禎副外長約見美國駐華大使洛德,向其遞交了一份中國政府的說詞,陳述中國在商業衛星服務方面的立場,要求美國政府准予發放衛星出口許可證。洛德表示將向國內報告,他相信美國政府對此將「予以積極考慮」。在外交辭令上,「積極考慮」是非常肯定的用語。但西方一些公司為了壟斷發射市場,向美國政府進行遊說和施壓,致使美國政府的「積極考慮」久久不能落實。


  1988 年,為了改變美方的拖延戰術,中國政府又向美國政府進行了一系列交涉。7月錢其琛外長向舒爾茨國務卿當面提出此事,要求美方積極和公正地對待中國為澳洲提供發射服務的合作項目。8 月1 日,航天工業部部長林宗棠會見洛德大使,要求美國政府批准休斯公司申請的衛星出口許可證,並希望美方協助做好「巴統」 成員國政府的工作。


  「巴統」是冷戰時期西方大國控制對社會主義國家戰略物資出口的機構,設在巴黎,全稱「巴黎統籌委員會」。從手續上說,美國批准衛星出口許可證後還要經過「巴統」這一關,但實際上只要美國同意,這一關就比較容易通過了。洛德同意將林部長的要求報告美國政府,並表示希望從長城工業公司瞭解更多情況,如發射成本、價格等,以利美方做決定時參考。


  同年8 月12 日,外交部劉華秋部長助理再次會見洛德大使,就中國公司為澳洲發射衛星事提交一份照會。照會說明,澳洲將於1991 年用中國火箭發射其第二代通訊衛星(購自美國休斯公司),1988 年6 月雙方已就此簽約,7 月,休斯公司已向美國政府申請獲得衛星出口許可證。照會進一步指出,西方一些公司企圖阻止中澳間的這一合作項目,擔心中國的發射服務會對他們的利益構成「威脅」,還稱中方想從中獲取「技術」等。照會對上述說法予以駁斥,並希望美方對此事作出積極答覆。


  與此同時,中國駐美大使韓敘也在華盛頓展開遊說工作,針對美方存在的各種誤解,向美國防部、商務部、一些知名國會議員以及有關衛星公司的負責人廣泛致函,以大量事實說明:1. 中國的衛星發射服務能力有限,只是對國際發射服務的一種補充,對歐美公司尚不能構成競爭,更談不上「威脅」;2. 中國不謀求獲取「技術秘密」,在整個發射過程中,衛星受到用戶的監控,衛星過境的安全也是有保障的;3. 中國不謀求高額利潤,成本費用較低,因此價格也相對較低,同時,長城工業公司並未因此得到政府的補貼。


  中方各部門向美方做了解釋、說明工作後,美方的立場開始鬆動。9 月9 日,裡根總統簽署了批准美制衛星由中國火箭發射的文件。但與此同時,他在文件中也提出了以下條件:1. 技術安全得到保障;2. 雙方對發射事故責任達成協議;3. 中方發射的次數和價格要取得美方同意。


  針對上述三個條件要達成的協議,雙方進行了多次談判。10 月17 日,中美代表團開始會談。中國代表團以航天工業部副部長孫家棟為團長,外交部派我(時任美大司參贊)和條法司一位法律專家參加該團。美方代表團主要由總統貿易談判代表和商務部人員組成。最後,雙方在一個問題上僵持不下,各不相讓,即此後六年內中國可為外國客戶發射多少顆商業衛星。美方堅持最多七顆,我方則要求適當增加。


  這時我方亟須摸清美方底牌,以爭取最佳結果。有一天晚上,經孫團長同意,我去找了美國務院官員,並與他進行了私下磋商。當時,我強調長城工業公司既搞民用衛星發射服務,也能出口軍用飛彈,美方一面要求中方限制它出口飛彈,一面又限制它參與國際發射服務的競爭,這樣做無異於卡斷其一切生路。而允許中國進入發射市場是對中美雙方有利的抉擇,在此關鍵時刻,中方希望美方允許其六年內發射九顆衛星。


  在苦口婆心的解釋和說服工作之後,美方官員最終同意中方發射九顆衛星的限額,但同時也坦言了美方的一些困難,並答應將按此方案去做各方工作。在私下磋商的基礎上,12 月16 日最後一天的會議上,中方明確地提出了六年發射九顆衛星的方案。美方團長立即建議休會一刻鐘,全體人員進入另一間會議室,與等在那裡的一群公司老闆舉行緊急會談。這是美方的習慣做法,每當涉及商貿問題的重要會談時,有關的大公司都會派代表坐鎮在會談現場旁的會議室裡,以便隨時與美國政府代表保持聯繫,密切掌握會談的動向。換句話說,這樣做便於美國政府官員及時向商界代表「請示匯報」,重要協議還須經老闆們點頭。


  我們當時估計,美方代表團已對妥協方案達成共識,但須徵得商界代表同意。那天的休會時間一再延長,不難猜測,美方會議室內出現了爭議。估計過了大半個小時,美方代表終於出來了,宣佈同意中方提出六年發射九顆衛星的方案。1992 年8 月,中國「長征」火箭成功發射「澳星」B1。自此,中國終於打開了商業衛星發射服務的國際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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