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貞妃:中國最後一位為皇帝殯葬的妃子
1661年2月5日,順治帝龍馭上賓,享年24歲,是一個短命天子。順治一嚥氣,居然有兩個人自願為之殉葬。一個是他的妃子:貞妃。其實,順治帝並不喜歡她,因而,她也沒有生育,默默無聞了一輩子,也沒有什麼封號。她自願殉葬,應該是一時急火攻心所致。另一個是順治帝的貼身侍衛傅達理,傅達理以身殉主後,朝廷特准他葬在東陵。
順治在董鄂妃去世後的那年冬天染上了天花,沒過多久就不治身亡。順治十八年正月初六,在順治的彌留之際,大學士王熙奉命趕到皇帝病榻旁撰寫遺詔。
王熙在自撰的《年譜》中說,自己為順治寫的遺詔都經過了皇帝的認可,「凡三次進覽,三蒙欽定,日入時始完」。當晚,順治即駕崩歸西。王熙在官方的遺詔公佈後,便將當時所有和遺詔有關的東西全部付之一炬,此後對遺詔一事便一直保持沉默,再無片言隻語。
很奇怪的是,在這份遺詔中有這麼一句,「端敬皇后(董鄂妃)於皇太后恪盡孝道,輔佐朕躬,內政聿修。朕仰奉慈綸,追念賢淑,喪祭典禮,過從優厚,未能以禮止情,諸事窬潰不經,朕之罪一也」。
「未能以禮止情」,這句話雖然說得很委婉,但無疑是對董鄂妃間接的譴責。王照聲稱自己寫的遺詔已經經過順治的同意,但以順治的個性,他應該不會在臨終前有如此對董鄂妃不利的話語,這是對他們愛情的否定。那遺詔是怎麼變成了罪己詔的呢?
從順治死亡到公佈遺詔中間有四個時辰(古代一時辰等於現在兩小時),清史專家孟森先生推測「其間必有太后及諸王斟酌改定之情事」,而把對董鄂妃的葬禮逾度寫進遺詔,顯然有有意而為之,估計是反映了孝莊太后對董鄂妃的怨恨。事實上,孝莊太后從一開始就對順治和董鄂妃的結合併不滿意,而順治的早死,很自然的歸結於董鄂妃的原因。孝莊太后在喪子之餘,其腦海裡浮現的想必是對「紅顏禍水」的一腔怒火罷!
正如《紅樓夢》的元春一樣,每一個后妃的後面都關係著其外戚家族的命運。孝莊太后的憤怒使得另一個女人,貞妃董鄂氏(董鄂妃的堂妹),感到了來自內心的極大恐懼。為了澆滅孝莊太后的怒火,保全自己的家族,貞妃毅然決定犧牲自己為順治殉葬,以換取孝莊太后對董鄂妃家族的寬恕。
是年,貞妃才剛二十出頭,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裡,她失去了自己的姐姐和丈夫。更可悲的是,貞妃從來就沒有像堂姐一樣獲得過順治的愛情和所賦予的顯赫地位,但當一切都結束的時候,她卻要為順治和董鄂妃那場轟轟烈烈的愛情付出代價,做他們愛情的殉葬品。貞妃的死亡,歷史上只把它叫做「從殉」,中國歷史一種極為醜陋的古老制度。
從殉的貞妃,後來被康熙追封為皇考貞妃,埋葬在孝陵東邊的妃嬪陵寢裡。後來康熙為嫡母營建孝東陵地宮的時候,在地宮中與順治合葬的只有董鄂妃和康熙的嫡母孝康章皇后。為先帝殉葬的貞妃死後依舊備受冷落,名分及合葬的哀榮都於她無關--她只不過是葬在孝東陵的眾多嬪妃之一,僅此而已。值得一提的是,董鄂妃和順治骨灰所放的地宮是清東陵中惟一沒有被盜過的,這讓多情的天子和他的愛人得到了長久的安寧。
由於順治得天花暴死,驚恐之餘的皇族後來選中了皇三子玄燁作為王位繼承人,因為他已經生過天花並且死裡逃生,這就是後來的康熙。
康熙十二年(1673年),康熙下詔禁止殉死的行為。從此以後,「從殉」便在中國的歷史上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