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古人科舉作弊有三招
宋朝人畫的《科舉考試圖》
由於科舉考試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一生的富貴榮華,因此不少人均企圖以作弊以在科舉中取得好成績。最常見的作弊有三種,一是賄買 (即賄賂主考官以獲取好成績)、二是夾帶考試經文 (帶書或抄錄於隨身物品中) 入內作弊、三是請人幫考。
賄買
唐代武則天時代曾設立糊名的辦法,遮掩考生的名字以減少批卷者認出撰卷人的機會,這做法在宋代以後成為定例。同時又發明了謄錄的方式,由專人抄錄考生的試卷並以抄本送往評級。這樣批卷者連辨認字跡也不能。然而,考生仍可與考官約定,以特定的句子或字詞來作暗號,即所謂「買通關節」。為了減少這種可能,自宋太宗起訂立了鎖院的制度。每次考試的考官分正副多人,俱為臨時委派,以便互相監察。當考官接到任命後,便要同日進入貢院,在考試結束發榜前不得離開;亦不得接見賓客。如果考官要從外地到境監考,在進入本省境後亦不得接見客人。賄買若然被揭發,行賄受賄者都可能被處死;而同場的考官亦可能被牽連受罰。
清代入關初期便曾發生了丁酉案(順治十四年),順天,江南,河南,山東,山西五闈弊案,最後以江南闈十六房主考全部斬立決,數百名舉人在滿兵夾帶下重考,之後數十人被判死或貶徙尚陽堡寧古塔。是為中國科舉史上最大的科場舞弊案,一般認為這是滿族統治者以嚴刑酷法震撼漢族知識分子,從而達到鞏固統治的目的。
夾帶
唐代的科舉考試已設有兵衛,以阻止夾帶作弊。宋朝起,考試在貢院內進行,貢院內考生之間是以牆壁隔開的,稱為號捨。考生不可以喧嘩、離場,以防止傳卷或傳話。但是夾帶經文這作弊方法始終是屢禁不止,層出不窮。常見的方法有將經文藏在衣服鞋襪裡,或索性密寫在衣物、身體上。其他各式隨身物品,包括文具、食品、蠟燭等等都曾被用作夾帶。明清的科舉保安十分嚴格,要求達到「片紙隻字皆不得帶入試場」的程度。除了在進場前由兵衛仔細搜查外,乾隆時更曾下詔詳細限定考生帶入場各式物品的規格。例如:硯台、木炭、糕點的大小厚度;水壺、燭台的用料;以至毛筆、籃子的款式都有明限。此外對檢舉夾帶者有賞格,被發現者除了取消資格外,更要帶枷示眾。但科場舞弊始終未曾徹底有效地受到打擊。有傳說指一次會試中有舉人把夾帶的書本掉在地上,奉旨檢查的親王卻為他掩飾,說:「何以攜帳簿入場!」
幫考
幫考在唐朝時頗為常見。為了防止幫考,需要考生提供詳細的體貌特徵的履歷。進場前考官會根據履歷驗明考生的身份。但是幫考作弊似乎亦沒有被完全杜絕。例如民國初年的重要政治人物胡漢民,便是歷史上著名的幫考「槍手」,曾在清末兩次代人參加鄉試,皆獲得中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