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圖文]61年前民國結婚證現身 沒有公章要繳印花稅
丹陽市收藏愛好者龔民兵日前收集到一張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的「結婚證書」
這張結婚證書約為A4紙大小,為彩印版,上有「結婚證書」四個變體大字,證書中間還印有「白頭偕老」篆體祝福語。證書上印有人物、動物和花卉圖案,署有結婚人、證婚人、介紹人、主婚人的簽名和印鑒。和現在不同的是,這張結婚證書上沒有公章,但證書最上沿卻貼有4張分別標注為「拾元」的民國印花稅票。
據龔民兵講,貼了印花稅票,男女雙方的婚姻就得到了「政府」的承認,而辦理結婚證要繳稅在當時只實行了四五個月,因此這類收藏很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