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惠文王贏駟為什麼要殺商鞅? 秦惠文王殺商鞅
公元前339年,即秦惠文王元年,主導秦國改革變法的商鞅因謀反罪被政府軍擊殺,屍體被車裂。
作為一個改革者、政治家,商鞅對秦國的強大,可謂功不可沒。商鞅先後於孝公6年(公元前356年)和孝公12年(公元前350年)在秦國主持進行了兩次大的變法改革。變法內容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等多個方面,與其他各國變法相比,商鞅在秦國實施的變法最為全面、最為徹底也最為成功。
商鞅變法的效果也極其明顯,《戰國策》稱讚商鞅變法的效果:「期年之後,道不拾遺,民不妄取,兵革強大,諸侯畏懼」。用今天的話來說,商鞅變法有利於生產力的提高,有利於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於提高了綜合國力。商鞅變法使一個落後的弱小的秦國,變為一個強國。為秦後來統一中國奠定了政治、經濟、軍事基礎。
一代功臣商鞅為什麼會死?而且是死得那麼慘?車裂,即五馬奔屍,是死刑中最殘酷的一種。
一般都要在「太史公曰」中總結人物成敗原因的史學大師司馬遷,在《史記商君傳》中卻沒有對商鞅死因進行認真梳理總結,只對商鞅做出六個字的負面評價:「天資刻薄少恩」。
依司馬遷的意思,商鞅死於性格。意思是他為人刻薄少恩,不講人情,沒有朋友,沒有人性,所以弄得天怒人怨,一生背負惡名,只有死路一條。
這也是事實,當時有一個叫趙良的人也曾指出商鞅「刑黥太子之師傅,殘傷民以駿刑,是積怨蓄禍也」,勸他早作退路,以避殺身之禍。但巴布猜想,司馬遷先生的這些評價也可能與他個人思想和經歷有關。他生在儒家思想漸成統治地位的漢武帝時代,加之他身體因遭腐刑致殘,對講求霸道、主張嚴刑峻法的法家極為厭惡。
商鞅的悲慘結局確實有他的性格因素。但作為一個政治家,他的命運實際上已經與時代、社會、國家和各方利益相連,性格有時候只是造成他結局的一個因素,甚至不是主要因素。
商鞅之死的根本原因在於,他的改革變法觸動了秦國宗室貴族集團的利益。司馬遷也說:「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族多怨望者。」
我們只要看看商鞅變法對宗室貴族集團的具體損害就可以明白,商鞅對宗室貴族集團利益的損害有多大,感情傷害有多深。
變法之前,舊貴族的爵位和俸祿是世襲的,世世代代享有政治和經濟特權。但商鞅獎勵軍功的新法規定,凡是沒有建立軍功的舊貴族,都要從宗室貴族的簿籍上除名,不許無功受祿。相反,有軍功的平民也可以按軍功封爵受賞,成為新貴族。過去,貴族有封地,自己就是封地中的君主,操生殺大權。商鞅廢除分封制,將貴族封地改設為由國君統一領導的郡、縣,大大削弱了宗室貴族的權力。
商鞅變法的一個核心內容是集權,削弱原來宗室貴族的權力,強化王權。這種集權符合了秦王的利益,所以才得到秦孝公的全力支持,但卻得罪了秦國宗室貴族集團,損害了一大批宗室貴族的利益。
事實上,隨著改革變法的不斷深入,商鞅與宗室貴族集團已經成為一對非常尖銳的矛盾。只是這個矛盾在秦孝公健在時還至於不可調和,有秦孝公的斡旋,矛盾的雙方還暫時表現為勢均力敵。然而,秦孝公一死去,這個矛盾就必然發展轉化為不可調和。
由於新君秦惠文王的加入,力量更是在瞬間發生傾斜。
在秦惠文王看來,商鞅必須死。商鞅曾經不看當年太子而今國君的面,對太子師傅用刑,這只是一個潛在原因,並不是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是,商鞅已成為王權與貴族利益衝突的焦點。在商鞅的改革中,王權得到加強,貴族遭到削弱,貴族們不敢對王權發出不滿,但要把這種不滿發洩在始作俑者商鞅身上。商鞅成為貴族的眾矢之的,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所以,新國君秦惠文王剛剛即位,公子虔之徒就誣告商鞅謀反。
在公子虔之徒看來,謀反作為一種莫須有的罪名扣在商鞅頭上最合適也最具殺傷力,更不需要什麼證據,憑商鞅是魏國人就夠了。「誣告謀反」成為以後誅殺功臣最有效的慣用手法,且屢試不爽。
是殺死商鞅?還是繼續得罪宗室貴族集團?這是一個單項必選題。
對於新國君秦惠文王來說,殺死商鞅遠比得罪貴族更為明智。商鞅對新秦王而言已經沒有太大的價值,變法已經全面實施,改革已經走上了正軌,效果也十分明顯。況且,商鞅是先王任用的老臣,新王殺他沒有感情障礙,也不會有什麼內疚感,而宗室貴族集團既勢力強大又還有充分的利用價值。
此時,對秦惠文王來說,殺死商鞅、解決王權與宗室貴族集團間的利益衝突是最好的選擇。
因此,即使商鞅不是一個刻薄少恩者而是一個品德完美的聖人,在這個時候,他也不得不死。
商鞅的宿命也是自古改革者特別是法家改革者的宿命。法家以法管事,以律治國,嚴刑峻法,殺人無數,怨恨自然就多。改革常常在一個志在圖強的國王支持下進行,必然觸動、犧牲貴族集團的既得利益,也必然遭至怨恨。
而任何一個國王都不會長生不老,一旦倒台和駕崩,那些原來被犧牲了利益的集團佔了上風就要反攻倒算。失去靠山的改革者往往就會人頭落地,有的死了甚至也會被從墳墓中掘出,鞭屍示眾。
戊戌變法的失敗者之一譚嗣同對此看得十分清楚。他說:「在中國,變法都是要死人的!」
商鞅,是第一個因變法而死的改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