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大敗後仍自居天朝 第二次鴉片戰爭失敗原因
第二次鴉片戰爭失敗的原因
清軍在歷時4年的抗擊英法聯軍的戰爭中最終失敗,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政治腐敗、反動,實行對內鎮壓人民起義、對外妥協投降的反動政策。其次是清軍武器裝備落後、作戰方法笨拙也是導致失敗的重要原因。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期,英法侵略軍已裝備了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武器(如發射圓錐形彈丸的線膛後裝步槍、線膛後裝火炮以及便於淺水航行的蒸汽炮艇等),而清軍的裝備卻仍停留在第一次鴉片戰爭時期的水平(仍是鳥槍、抬槍和發射球形彈丸的前裝炮及冷兵器),加之炮台構築仍是露天式的,經不起侵略軍炮火的轟擊。作戰方法上,英法聯軍注意水陸協同作戰,以強大炮火掩護陸軍登陸,陸上戰鬥採取散兵戰術,而清軍則故步自封,墨守陳規,忽視陸地縱深設防,不懂散兵戰術,所以一敗再敗。清政府卻對此渾然不知,這也從一個方面證明了清王朝和以它為代表的中國封建制度的沒落。
第二次鴉片戰爭失敗後清政府為何仍以天朝上國自居?
天朝上國的「自信」與自尊
對外妥協,實際上是中國政治傳統的重現:每當外戰不利時,統治者常以此法羈縻或同化入侵的蠻夷。如果西方人熟知中國史,就能得知清廷這些舉動的依據:英國「重商而輕官」,「上下交征利,不求物質所得者蓋寡」,與傳統蠻夷同樣粗鄙好利。於是,《南京條約》就被清廷視為羈縻手段——自古以來,中原王朝只要控制貿易,就能控制蠻夷;既然「英夷」要在通商口岸貿易,那只要控制口岸,就能令其就範——這是多麼完美的理論,哪還需要搞什麼改革?但第二次鴉片戰爭的歷史表明,面對「英夷」,沿襲古制無異於玩火自焚。
中國的「精神勝利法」
《中英南京條約》和其它賣國條約一樣,並不能結束雙方的衝突。但作為失敗一方,中國這個「天朝上國」在精神上並未被擊敗,官方文件仍稱英國為「英逆」,英國入侵則被稱為「犯順」。條約也未對中國造成衝擊:在鴉片戰爭後10年裡,各屬國依舊來北京朝貢(朝鮮10次,琉球7次,越南和暹羅各3次)。中國官僚們只是認為,給予西方的特權太多,因此想方設法不履行條約。同時,不少來到中國的西方人聲名狼藉、行事不端,更加劇了中國人強烈的排外情緒。
英國的失望與希望
作為鴉片戰爭的勝利者,英國人同樣失望,因為中國人不願與他們接觸,通商口岸並沒有帶來所期望的貿易擴張。直到《南京條約》簽署10年後,作為通商口岸的福州和寧波,外國僑民數量仍只有12人;廈門略多,約25人左右;傳統外貿中心廣州也不過有300名外僑;即使在外國勢力的據點上海,到了19世紀50年代中期,也只有300多外國居民(不計家眷)。英方認為,唯一的解決辦法是獲得更多的租界。曼徹斯特商會當時聲稱:「我們同中國的貿易直到買賣權擴展到我們現在所局限的港口以外的地方,才能得到充分發展。」
「天朝上國」幻象的破滅
由於雙方如此對立,爆發第二次鴉片戰爭也就不足為奇了。英法聯軍和鴉片戰爭時一樣不可抵擋,儘管付出了比鴉片戰爭大得多的人員傷亡,但在八里橋的血戰中徹底摧毀了清朝的武力支柱——京營和蒙古馬隊,隨後還佔領北京,燒燬了皇帝的夏宮圓明園,咸豐皇帝也在逃亡中死去。這一系列難以掩飾的失敗,才讓一部分中國人覺悟——「天朝上國」的表象,再也粉飾不下去了。
粉飾太平並非無能官僚的專利,就連民族英雄林則徐也不能免俗。史學家蔣廷黻曾作如下記載:「後來雖又作陝甘總督和雲貴總督,他(林則徐)總不肯公開提倡改革。他讓主持清議的士大夫睡在夢中,他讓國家日趨衰弱,而不肯犧牲自己的名譽去與時人奮鬥。林文忠無疑的是中國舊文化最好的產品。他尚以為自己的名譽比國事重要,別人更不必說了。士大夫階級既不服輸,他們當然不主張改革。」
清王朝對面子的執著、對傳統的迷信,本質上都源於幾千年輝煌文明的傳承:我是「天朝上國」,你是「夷狄宗藩」。這種觀念在19世紀之前沒有錯,歐洲的啟蒙思想家也點頭附和:「它(中國)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民族,它在倫理道德和治國理政方面,堪稱首屈一指」,「人類絕不可能想像比它(中國政府)更好的政府來」(伏爾泰語)。但在馬戛爾尼來華以後,西方對中國的認識完全顛覆了,認為中國是一個野蠻的、不可理喻的大國。在兩次鴉片戰爭之間,這兩種意識形態的衝突激化到前所未有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