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想約妓女們出台前都要做哪些準備工作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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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古代想約妓女們出台前都要做哪些準備工作

2016年02月07日 史海秘辛 暫無評論 閱讀 678 次

  導讀:民國時的八大胡同有竹枝詞說:一到先呼姑奶奶,本家姊妹各裝煙,猜拳代酒無他分,片刻花錢十二千。《北平風俗類征》轉《新燕語》說:「庚子亂後,南妓麇集,相公失權,於是,八大胡同又為女子所享有,酒食之費,征逐之多,較之昔年,奚啻十倍。」想想,價錢翻了十倍,也實在是夠驚人的。南方班眉狐眼魅,腰柔態輕,卻也心夠狠,牙敢開,張嘴就要個大價錢。

  還有一項規矩,也是需要錢來打點的。指的是節前節後,嫖客都得來拜禮節,不能是一次性的買賣,你買春之後就掉屁股走人,再不見人影(那是以後被稱之為「單洋客人」的,意思是付過一塊大洋,幹完事就走人。在民國時期民社出版的《北平指南》中,說這樣的客人「春風一度,即勞燕東西,不復重遊,此中視為奇辱」)。中國傳統的三大節:春節、端午和中秋,嫖客要來給妓女捧場,茶資小費加倍,這叫「上車」;過了節之後,還得來拜,同樣的茶資和消費加倍,這叫「下車」。這樣和妓女認識多日並來往之後,也就是說,以前你一次又一次付的茶資和消費,加起來的數量夠了「開盤兒的錢」,才能夠贏得美人心,抱得美人歸。這叫做「住局」。看起來,有些繁文縟節,卻是八大胡同的規矩和特色,這樣的規矩和特色,也可以說是中國封建社會上等妓院特色的一種繁衍。

  在這樣的基礎之上,嫖客才可以叫妓女出台陪客,幫助自己的社交生活。所以,大柵欄裡的那些商人,想招妓陪客,是得先付出這一番代價,方才能夠火到豬頭爛,功到自然成。

  一般妓女是不出台的,以往妓女出台被視為下賤。召妓,也有講究,分別為「叫條子」、「應條子」、「出條子」(也叫「干條子」)。這樣的程序是不能變的,每一道程序如上的每一道菜,需要付每一道菜的錢,所給的錢叫「條子錢」。如果是隨友人一起來認識朋友熟識的妓女,叫做「借條子」;如果是經友人介紹認識的妓女,叫做「薦條子」。當然,這些規矩,都是日後逐漸發展起來的。最初,無論屬於哪種「條子」,寫條子的紙,都是有講究的,得像如今用請柬一樣,使的是從琉璃廠買來的薛濤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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