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燈節習俗由來已久觀燈之外娛樂表演豐富
燈節又稱元宵節。一說元宵,人們馬上想到食品,那句經典台詞「何書記,吃元宵啦……」讓長在上世紀60年代的人記憶猶深,彷彿吃元宵是那個節日的象徵,一如五月初五叫成粽子節,八月十五叫成月餅節一樣。其實吃是過節中很小一部分,單說吃,元宵節還有很多食品。《燕京歲時記》上說,「市賣食物,干鮮俱備,而以元宵為大宗」。此時只是元宵銷量大。
那時元宵的品種少。明人劉若愚在萬曆年間出版的《酌中志》記,元宵「用糯米細面,內用核桃仁、白糖為果餡,灑水滾成,如核桃大,即江南所稱湯圓者」。現在要記元宵就麻煩了,餡不下幾十種,一句話寫不詳細。重要節日,吃僅是一種形式和寓意,否則「鬧元宵」便成了鬧著要吃的可笑之舉。
幼年的記憶中,春節已與燈節聯在了一起,過年時總要買上只燈籠,幾乎成了必備的年貨。那時生活水平不高,賣的燈籠多是紙制,可折疊,顏色有紅黃綠,繪著圖案,中間點上蠟燭,晚上掛在門外,或提著出去上街玩耍。上世紀80年代已有了用電池點的燈籠。「文革」前的北海公園,春節期間總要舉辦遊園燈會,裡面掛著大紅宮燈,以及用絹紗、玻璃或紙做成形狀各異的燈籠,上面畫著花卉、動物、仕女、人物故事,大小不一。還有一片燈謎區,列出各種謎語,每盞燈上用紙條寫著謎面,猜中撕下可去領獎。記得還有冰燈、麥芽燈等,那時幼小,不知風的動力,覺得走馬燈奇怪,沒有機器怎麼會轉?
元宵本意指時間。正月為元月,古漢語中「夜」與「宵」義同,由此而名,又稱上元節。燈節習俗由來已久,始於漢代。有了燈節便有了燈市。燈與市是兩個概念:燈指張燈,從晚掛到早;市指市場,從早開到晚。明代燈市同在一處,從東華門向東綿延二里。《宛署雜記》寫著:各種物品擺放在「東安門外迤北大街」,所以那個位置叫燈市口。到了清代,燈與市分開,市場移到琉璃廠,張掛燈的地點改在前門和地安門一帶。清初潘榮陛《帝京歲時紀勝》上寫:「懸燈勝處,則正陽門之東月城下、打磨廠、西河沿、廊房巷、大柵欄為最。」清末《燕京歲時記》記載:「六街之燈以東四牌樓及地安門為最盛,工部次之,兵部又次之,他處皆不及也。若東安門、新街口、西四牌樓亦稍有可觀。」民國時,夏仁虎的《舊京瑣記》:「正月之燈向集於前門內之六部,曰六部燈,以工部為最……燈市舊集於東、西四牌樓,後始移廊房頭條。」作者時代不同,能看出地點與規模也有變化。
清代的琉璃廠也是百貨雲集,從初三開始直到十七,遊人如織,東琉璃廠的火神廟更是摩肩接踵,熱鬧非凡,去那裡購物遊玩《光緒順天府志》上說叫「逛廠」。而「逛廠甸」是現代的事了,市場擴大至南新華街。記得「文革」前,初一初二,廠甸的商家才擺攤上貨,人們也多是拜年串門兒。初三以後,來逛廠甸的才逐漸多起來。
燈節除觀燈之外,還有各種娛樂表演:走高蹺的、跑旱船的、舞刀弄棒的、舞龍燈的往來穿梭如流,熱鬧非凡。各種雜耍表演著「隊舞、細舞、筒子、觔斗、蹬壇、蹬梯」。吹鼓手奏出「橘律陽、撼東山、海青」。絲絃器樂也彈出「套數、小曲、數落、打碟子」等各種曲目。表演還有故事情節,「百戲之雅馴者,莫如南十番」,裝扮成大頭和尚的更是饒有風趣。另外還有盤槓子、跑竹馬、敲太平神鼓等諸多節目。
宮廷貴婦也要出來逛燈,自古有之。唐代李商隱眼中:「月色燈光滿帝都,香車寶輦隘通衢」。辛棄疾看到「寶馬雕車香滿路」。清代也如是,讓廉在《京都風俗志》上描寫:「王孫貴客,仕女兒童,傾城出遊,謂之逛燈。車馬塞途,幾無寸隙。」《帝京歲時紀勝》上記:「五夜笙歌,六街轎馬,香車錦轡,爭看仕女遊春」。盛大的場面,本身就是一景,少不得圍觀之眾。
從春節至燈節期間,貴婦多有一飾物,用烏金紙剪成,再用「豬鬃尖分披片紙貼之,或五或七,下縛一處,以針作柄」,如簪子插或戴在頭上,叫做鬧蛾兒。《日下舊聞考中》這一說明,不由得想起了名句「蛾兒雪柳黃金縷」。一些宋詞的選本籠統說成女人飾物,沒有「蛾兒」的確切解釋,而清人於敏中又明確說明「此古之遺俗也」,已成習俗,時間不會短暫。偏巧《帝京景物略》作了考證:唐代規制,立春這天,民間剪綵為「春幡」,插在頭上。到了明代則用烏金紙畫上彩繪,稱為鬧蛾。《酌中志》也有,婦女都「頭戴鬧蛾,乃烏金紙裁成」的記述。看來南宋辛棄疾的「蛾兒」應指此物。
有了全民的參與,場面怎能不熱烈。南宋時,燈市的中心扎蓋起鰲形的高台。皇帝到宣德門樓上觀賞鰲山。《大宋宣和遺事》裡記載:鰲山高燈,長一十六丈,闊二百六十五步,中間有兩條鰲柱。明代京城也搭起「鰲山燈、扎煙火」。皇帝賞燈時還放起大型花炮。清代街上還有一項目:用泥塑成一判官形,稱為「火判」,腹中是個大火爐,可裝幾百斤煤,晚上看時,遍體通紅,五官冒煙噴火,好看新奇。
有了婦女的出行,這個節日便引出了諸多故事,使得文人墨客寫出不朽的佳作,古典名著中多能讀到。耳熟能詳的詩詞中,歐陽修的「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平易直白,辛棄疾的「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則含蓄,給人無窮的想像與回味。常有人在燈節上相遇相識相約,因此有人覺得,之中的意味更近於西方的情人節。
略一回想,我國的傳統節日,多是祭祀與紀念,屬於娛樂和歡慶還真不多,這就更值得回味與珍惜。街頭掛起大紅燈籠,舞起龍燈,家家張燈結綵,那種燈節的熱烈場面,才是「鬧元宵」的氛圍與味道。高文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