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穿皮衣有講究 親王郡王以外不穿黑狐皮
近日,網絡對官員的服飾著裝問題頗多議論,見仁見智之言屢屢爆出。
有人認為,官員的服飾著裝既是作風問題,也是品位問題。其實,在清代,官員的服飾著裝就是個熱鬧話題。
清朝入關後,把滿族的很多習俗搞了次普及,這其中也包括服飾著裝。清朝官員的正式服飾包括花翎、禮帽、帽頂、袍褂、補服、皮裘、朝珠、靴子等等,每一級別的官員都有相應的服飾,法律上不允許自行更改。
清史題材的影視劇中常提到「黃馬褂」。在清代,黃馬褂分為明黃色和金黃色。跟隨皇帝巡行的扈從大臣都准許穿黃馬褂,其顏色用明黃色,而正黃旗因為是皇帝的嫡系部隊,其官員與兵丁也穿黃馬褂,顏色用金黃色。
清朝皇帝對於有功的大臣和將士,常有「賞給黃馬褂」和「賞穿黃馬褂」的獎勵。雖只一字之差,但二者區別很大。「賞給黃馬褂」,所賜只有一件。所以某些大臣得到了皇帝賞給的黃馬褂,平時絕對捨不得穿,穿壞了就沒啦!
「賞穿黃馬褂」則大不相同,你儘管堂而皇之地穿吧,穿壞了還可以自己做。但這權利是高級官員才能享有的,譬如曾國藩、李鴻章、張之洞這一級的高官都「賞穿黃馬褂」。但若犯了錯誤,「賞穿黃馬褂」的權利,隨時都可能被褫奪的。
冬天,清朝官員穿裘皮大衣分外講究。親王郡王之外的官員一律不准穿用黑狐皮,並且對於每一品級的官員所能穿用的裘皮大衣都作了不厭其煩的規定。可以說,在清代官場,如何穿衣服是官員的必修課,穿錯了不僅讓人笑話,甚至還是大罪過。
在雍正二年(1724年)因為很多官員對於頂戴、補服、裘皮大衣等的混淆亂用,朝廷重申禁令,違者治罪。但有一點還挺人性化的:大冬天被派到關外地區出差的官員,可以「不拘品級」穿裘皮大衣,防止凍出人命。
清朝的某些高官手裡有錢,難免在服飾上顯擺。據《清稗類鈔》記載,慈禧太后的寵臣榮祿頂戴上花翎所用的翎管子,一個就價值一萬三千兩白銀。
而當時主管財政的戶部尚書立山有朝珠365掛,每天都換一掛戴。據說,這些朝珠最低等的也值到一千兩銀子,也就是說,這些朝珠的總價值起碼值三十六萬五千兩白銀。該尚書真堪稱「朝珠叔」了。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十二月,慶親王家裡開宴會,參加的高官都穿著裘皮大衣,整個宴會就好似名貴裘皮展覽會,有雀舌犴尖、雞心犴尖、雲南犴尖、鳳眼犴尖、銀針紫貂、貝勒紫貂、貂爪仁、金絲猴皮、白狐腿、花灰鼠、青種羊、白狼狽、玉帶狽、金邊嗉等近六十多種。
這些裘皮大衣,一般人聽都沒聽過。以清代官員的俸祿標準,僅憑薪俸收入,要買那些名貴的裘皮大衣實在是不可能的事。
清人歐陽兆熊所撰《水窗春囈》記述,管理河工巨款的官員所穿的裘皮,都是派人攜帶重金直接到關外購買當年獵獲的整張狐皮做的,就是京師大皮貨店也驚歎其完美無比。甚至這些官員便服所用的蘇杭綢緞料子,都是根據自己的喜好設計好花樣顏色,再下單給蘇杭的商戶織造的。
《水窗春囈》還說,在清代也有「敝車羸馬,布衣粗糲」的官員,吃喝穿用都非常節儉。其實,清代官員的官俸很少,日子過得相當不易。譬如翰林院的翰林們,維持一家人在京師的日常開支都使他們頭疼,更不要說是為自己購置高檔服飾了。
官員朝靴的樣式,清政府並無嚴格規定,多數以黑緞為質料,至於款式,清朝前期流行方頭靴子。有史料敘述清代乾隆、嘉慶年間翰林的清苦,因為靠官俸過日子,租車都租不起,更談不上自己買車,只能步行上班,而且,常常親自去購物。
所以,即便沒穿官服,在小酒店大市場一看到有穿方頭靴子的,就知道必定是翰林無疑。因為,除了翰林之外,其他穿方頭靴子的官員是不屑於同老百姓混在一起的。道光年後,官場流行起穿尖頭靴子。
雍正三年(1725年)八月,有大臣上奏請將官員軍民的著裝標準從嚴規定。雍正卻不以為然地說:「朕視諸大臣,亦惟視其品行,並不觀其服飾。」
他還舉例說,作為一品大員的都統巴拜戴的涼帽子,儘管很舊了,但是,這有什麼關係呢?在我眼裡他是個能幹的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