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孫中山蔣介石都是怎樣處理原配夫人的?
孫中山原配,離婚只寫一個「可」字
國父孫中山一生為革命鞠躬盡瘁,志同道合的夫人也不止宋慶齡一位,他的原配夫人盧慕貞,就是一位與他同甘苦共患難,默默支持他的平凡女性。
年輕氣盛的孫中山常惹禍端,為了讓孫中山安於家庭生活,孫家決定為他物色對象,迅速成婚,當時算得上門當戶對的女子只有盧慕貞最合孫家心意。孫中山雖然內心極不情願,但出於孝順之心,也只好順從父母之意。於是,1885年,年方二十的孫中山便與這個自幼纏足、相貌平平、性格內向的舊式女子成親了。
婚姻並不能「穩住」孫中山,反而讓他更像一匹脫韁的馬,馳騁於革命中。孫中山潛心謀求救國之道,根本顧不上夫妻間的兒女情長。1895年,廣州起義失敗,孫中山被清政府列為叛逆要犯,家屬受到株連,當官兵追到老家翠亨村時,孫中山早已前往日本避難,而盧慕貞只能借錢疏通關係,幫助家人逃過一劫。後受興中會朋友相助,盧慕貞攜帶5歲的兒子孫科和襁褓中的長女孫蜒,與婆婆楊太夫人等人前去檀香山逃難,孫中山從日本趕赴檀香山後,立即與妻兒相聚,但這般團圓日後卻越來越少。
1912年元月,孫中山就職臨時大總統。2月,盧慕貞攜孫蜓、孫婉兩女來到南京與丈夫團聚,在這共同生活的20多天裡,盧慕貞從不以「第一夫人」的身份拋頭露面,更想擺脫各種政治場合,回歸平靜生活。3月,盧慕貞把女兒留在丈夫身邊,獨自回鄉。
1915年,孫中山與宋慶齡在日本相愛,他們都是虔誠的基督徒,主張一夫一妻制,故若要結婚,孫中山必須與盧慕貞離婚。後來他鄭重其事地給盧慕貞寫信,請求同意離婚,盧慕貞在回信中寫了一個「可」字,隨後應孫中山之請,前往日本商討離婚事宜。兩人密談良久後,盧慕貞當著胡漢民等人之面表示,孫先生為革命奔走,她追隨著到處流浪,身心疲憊,希望在家鄉安度餘生。既然現在有人照料先生的生活,且有助於其政治運動,她願意成全其事,答應離婚。
盧慕貞曾對友人說:「我常識不夠,更不懂英文,我又纏腳,行動也不便,我怎麼可以幫到先生?」字字句句,都是為了成全孫中山的革命事業。
蔣介石原配,多次被逼離婚
1901年,蔣介石和毛澤東一樣,都是14歲時娶妻。原配毛福梅19歲嫁入蔣家,完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這種背景下,雙方缺乏感情基礎,蔣介石又因毛福梅是封建女子,對其多有冷淡和抱怨。
毛福梅最幸福的時候,應是1905年,陪伴蔣介石赴寧波讀書的那段日子,那時兩人朝夕相對,日子很融洽。此後蔣介石考入保定軍校,留學日本,即便假期,蔣介石也難得回來一趟,從此夫妻見少離多,原本不深厚的感情變得更加淡薄了。
蔣介石一生對不少女人傾心,多次為了別的女人與髮妻爭執並要求離婚。
蔣介石曾經說過「娶妾為人生最不道德之事」,卻於1907年,納姚治誠為側室,以此反抗這樁包辦婚姻,不料毛氏為了討丈夫的歡心,對姚冶誠噓寒問暖,如此,讓蔣介石覺得妻子逆來順受,更加看不起了。
1922年,蔣介石又與蘇州女子陳潔如同居,因向毛福梅多次提出離婚未果,遂決定無視原配的存在,開始一段事實婚姻,並在上海永安大樓舉行婚禮。毛福梅堅決反對離婚,鄉里親朋故舊也不認可蔣的做法,加上蔣介石此時離婚想法並不堅定,只是為了對陳潔如有個交代,所以,「離異」之說並無實質行動。
毛福梅(左)
直到蔣介石登上政治舞台,1927年,因為政治利益和愛慕之心,蔣介石與宋美齡正式訂婚,此前,蔣介石特地回到老家,強迫毛氏與他離婚,幾番爭執後,毛福梅妥協了,最終才達成離婚協議:僅是名分上脫離關係,離婚不離家。
蔣介石給毛福梅留下纍纍傷痕,不僅傷其心,還傷其身。那時蔣介石在日本留學,寒假歸來探親,夫妻之間偶有爭吵,毛氏頂撞幾句,他一時衝動,竟對懷胎七八個月的妻子拳打腳踢,當夜毛氏就小產了。1909年蔣經國出生,兩人結婚近十年才育有一子。儘管如此,「母憑子貴」也只是毛氏的一廂情願,蔣介石仍不顧髮妻幾十載對家庭的悉心照顧,多次逼迫其離婚,日後再醒悟「我對毛氏太過,自知非禮」,終究於事無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