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九品中正制?
曹丕稱帝以後,制定了九品官人法,即九品中正制。這個制度就是通過品評,將人分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朝廷任命中正官到各地主持品評;被評為上等的人士將被推薦到各級政府中去做官。這一制度賦予中正官考察各地士人的權力。在初期,他們在品評人物時也還比較注意人才優劣和輿論的褒貶,使朝廷多少能夠掌握一些選官權力。所以沈約在《宋書·恩幸傳序》中評論九品中正制是「蓋以論人才優劣,非謂世族高卑」。不過,他的評價是指九品中正制的初行階段,反映了庶族士人向門閥世族爭奪選舉權力的企圖。這裡所說的庶族士人,一般是指中小地主及知識分子。在當時,普通勞動者是沒有資格參加品評的。所以九品高下,只體現了封建統治階級內部的差別。
曹魏後期,九品中正制開始發生變化,它很快就被勢力雄厚的門閥世族所把持。這些豪門大族世代為宦,把持了所有的高官顯職,各級中正官也由他們任命或直接擔任。在世族們極為注重家世、譜系的情況下,九品中正制也就把門第出身作為品評的惟一標準了,形成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局面。從此,九品中正制就成了豪門世族手中的工具了,反而為他們操縱品評、把持選官大權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證。
九品中正制是這一歷史時期選官制度的支柱,它可以保證門閥世族在政治上處於優越地位和享有特權。但是九品中正制只是將人品評為九等,作為授官的依據,而朝廷在選人任官時還要借用漢代察舉的某些做法來實現。中正官一般是以孝廉、秀才兩種名義向朝廷薦舉人才。按照習慣,孝廉側重於品行端正、精通儒家經學,秀才則突出於文學寫作才能優異。當然,在憑借門第才能中選的時代,那些被推舉為孝廉、秀才的人,未必具有真才實學。在南朝,還有一種「明經」科目。國家學校的學生可以通過明經科的考試,獲得官職。當時的孝廉、秀才多為世族所壟斷,但是明經不限門第,所以庶族寒門士人便可以通過明經途徑躋入仕途。在北朝,薦舉孝廉、秀才時對於家世門第的限制較之南朝要寬些,少數庶族寒門士人也有被選舉的可能。隨著九品中正制走向衰落,北朝在選舉中首先對門第出身的限制呈現出鬆弛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