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隋唐五代服飾 隋唐五代男子服飾(帝王官吏)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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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隋唐五代服飾 隋唐五代男子服飾(帝王官吏)

2015年06月26日 文史百科 暫無評論 閱讀 331 次

  帝王、百官

  隋唐帝冕朝服繼漢制,一般只在禮儀大典與祭拜宗祠百神時服用。朝臣官吏朝服的特點:一品至五品官職戴籠冠或介幘,並有簪導與纓為飾,身穿對襟絳色大袖衫,內襯白沙中單,白長裙,外套赤圍裙,佩朱色蔽膝,腰束鉤=革帶,佩綬、劍,足穿襪舄,以來陪祭、朝饗、拜表大事;六品以下,去掉劍和佩緩,其他相同。大袖衫處加穿裲襠,是隋唐時期身份不太高的官吏服飾的特點,朝臣官吏的常服和朝服基本相同,只是一品至五品在佩帶上用紛鞶,不用綬和劍,六品以下,去紛鞶和雜佩。由於這種服飾與朝服相似,後來被常服所代替,官吏常服仍以唐巾軟裹或硬裹帕頭、團領窄袖袍衫、烏皮靴的褲褶制為典型。隋唐帝王的常服是在視朝聽朔、宴見賓客時穿用。赤黃袍衫、折上頭巾、九環帶、六合靴,它具有隋唐的典型特點。自貞觀之後,非元日冬至受朝及大祭祀皆穿常服,唐太宗又制「翼德進德冠」,朔望視朝,其形如帕頭,服飾則配以白練裙與襦裳服,也可配褲褶與平幘。

  從唐朝開始,黃袍被當做封建帝王的御用服飾,「黃袍加身」就意味著登上了帝位,它一直延續到清朝滅亡。隋唐時期,以服色定等級,紫、緋、綠、青四色定之尊卑。天子著黃色袍衫,十三環帶,隋文帝聽朝時用赭黃色紋綾袍,隋唐帝王以烏紗帽折上巾、赭黃金龍袍、腰帶飾有十三環與鉈尾、六合靴為常服,禁臣民服用赤黃色,並定親王及三品以上官臣服大科綾羅紫色袍衫,五品以上服米色小科綾羅袍,六品以上服黃絲布交綾雙釧綾,六品、七品用綠色,九品用青色。貞觀年間,又定三品服紫色,四品服緋色,五品服淺緋色,六品服深綠色,七品服淺綠色,八品服深青色,九品服淺青色,流外官及庶人用黃色。高宗龍朔二年(公元662年),敕八品、九品著碧色;總章元年規定非皇帝不得著黃色;上元元年(公元674年),敕文武三品以上服紫,金玉帶;四品服深緋;五品服淺緋,並金帶;六品服深綠;七品服淺綠,並銀帶;八品服深青;九品服淺青,並石帶;庶人並銅鐵帶。《唐會要》文明元年詔,「八品以上舊服青者,改為碧」。


  唐朝官員的袍衫用織有暗花的料子而制,其顏色是用來區別等級的。袍服的樣式,初與隋朝相同,後乃在袍服下部施一道橫襴,名為「襴衫」。武則天當朝時,頒賜一種新的服裝,即在不同職別的官員袍上繡以不同的紋樣,名叫「繡袍」,文官繡禽,武官繡獸,這種以禽獸紋樣區別文武官員的品級,應說是明清時期補子的濫觴。到唐代,革帶曾一度被定為文武官必佩之物,上面懸掛算袋、刀子、礪石、契芯真、噦厥、針簡、火石袋等七件物品,俗稱「蹀躞七事」。

  開元後,按朝廷規定,一般官吏不再佩掛。褲褶服在唐代被定為「朝見之服」,開元以來,更為盛行,其式樣與漢魏時期相同,只是在服色和面料上有所規定:三品以上為紫,五品以上為緋,七品以上為綠,九品以上為碧;面料則為:五品以上用細紋及羅,六品以下用小綾。

  男子

  隋唐時期男子服裝以圓領袍衫為主,除祭祀典禮外,平時都穿這種服裝。襴衫因緊身而狹,需缺胯開衩或穿大口褲以便行動,直到宋代,它仍為士人作上服。缺胯袍衫就是在袍、衫的腋下開衩,為士人、庶民、奴僕等勞動者所服,也是戎服中的之一。庶民百姓、奴僕多為白色和黃色。

  唐代的突厥化服裝主要見於初唐,追求突厥生活的熱情,竟然使一些貴族能忍受那些不舒服的帳篷生活。唐太宗的承乾太子在皇宮裡搭建了一頂突厥帳篷,而他本人則穿得像一位真正的突厥可汗,伺候他的奴隸們也都是全身穿著突厥人的裝束。


  胡服流行於開元、天寶年間,其制為:翻領、對襟、窄袖、衣長及膝、腰間繫革帶。這種革帶原是北方民族的裝束,於魏晉時傳入中原。胡服在唐中期更為盛行,不但男子時興,女子也時興服用,便於騎馬作戰,也為生活中的常服,如丈夫戴的豹皮帽、婦女穿伊朗風格的窄袖緊身服,並配以百褶裙和長披風,甚至連婦女的髮型和化妝也流行「非漢族」的樣式。

  半臂,又稱「半袖」,是從短襦中脫變而來的,合領、對襟、無袖或短袖,衣長至膝,胸前結帶,穿在袍衫之外,為春、秋季所服。半臂與褙子同屬一類,只是各時期對它的稱呼有所不同。褙子不分男女、官宦、尊卑,一律通用,武士也將它披於甲之上。除了以上集中服裝外,還有襖、裙、褲等。

  士人

  一般文人雅士或紳士、老者,仍以大袖寬身的禪衣、長裙為常服。頭戴軟腳帕頭,身穿盤領窄袖或窄長袖的袍衫,加襴,袍衫長及足或膝,下穿寬口褲,足著軟靴——為初、中、後唐及五代時文人的服式。從中唐、晚唐開始,文人服式隨著朝代的崇向,提倡秦漢的寬衣大袍——較寬長大袖的袍衫,除繼續沿用軟裹巾外,還用硬裹軟腳或硬裹硬腳的帕頭。戴高筒紗帽,穿交領寬身大袖衣,下開衩,腰間繫帶,下身大口褲,淺底履,為後唐與五代時文人的新裝。唐、五代文士在家閒居與逸老隱士皆好穿漢制寬衣大袖的深衣制。

  冠、巾、帽

  唐代,有一段時期胡帽十分流行,如底邊翻捲、頂部尖細的氈卷簷帽,皮毛筒形帽,渾脫帽等。軟裹唐巾形制為後垂兩個巾腳,自然飄動,也有稱為之軟腳帕頭。隋代的帕頭較簡便,在帕頭裡加一固定的飾物覆蓋於髮髻上,以包裹出各種形狀,這種飾物叫「巾」或「巾子」。初唐的帕頭巾子較低,頂部呈平型,以後巾子漸漸加高,中部略為凹進,分成兩瓣。中唐後,巾子更高,左右分瓣,幾乎變成兩個圓球,並有明顯前傾,稱「英王踣樣」巾子。開元年間,還流行「官樣」巾子,最早出現在宮中,又稱「內樣」,也叫「開元內樣」。帕頭的兩腳,初期略似兩條帶子,從腦後自然垂下,至頸或過肩;後來兩腳漸漸縮短,將兩腳反曲朝上插入腦後結內,多見於中唐。自中唐後,上至帝王、貴臣,下至庶人、婦女都戴帕頭,巾子式樣基本一致,但兩腳形制卻不同,或圓或闊,猶如硬翅,微微上翹,中間似有絲絃之骨,有一定的彈性。唐末,帕頭已經超出了巾帕的範圍,成了固定的帽子。隋唐的首服,除帕頭外,還有紗帽,被用作視朝聽訟和宴見賓客的服飾,在儒生、隱士之間也廣泛流行,其樣式可以由個人所好而定,以新奇為尚。至於南北朝時期的小冠和漆紗籠冠,這個時期也仍在使用,有些還被收進冠服制度。隋唐最典型的冠服制為進賢冠,據《開元二十年開元禮成定冠服之制》所記,「進賢冠:三品以上三梁,五品以上二梁,九品以上一梁,為三師、三公、太子、尚書省、秘書省、諸寺監、太子詹事及教官親王,諸州、縣,關津岳讀瀆等流內九品以上服之」。進賢冠在唐代,一至九品的各職文官、親王皆可服用,較具有普遍性與典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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