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的國家制度:從「公天下」變為「家天下」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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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朝的國家制度:從「公天下」變為「家天下」

2015年01月10日 文史百科 暫無評論 閱讀 393 次

  導讀:夏朝有「公天下」變為「家天下」;商朝實行宗法制,同時神權與王權緊密聯繫,一切政治食物全由占卜決定;周朝(主要是西周)實行分封制和宗法制,周天子大量分王,建立了一個個國中國。這些朝代是因為他們的政治制度而興旺,也因為他們的政治制度而滅亡。

  夏奴隸制國家是在原始公社制度的廢墟上建立起來的。在原始公社制度解體的過程中,父權家長制家庭成為它的一種對抗力量。而奴隸制國家的世襲王權和世襲貴族,就是以父權家長制家庭為基礎逐步發展起來的。

  由於奴隸制國家組織是以父權家長制家庭為基礎不斷發展起來的,所以在國家形成之後,各級貴族組織仍然要保持舊的血緣聯繫,嚴格區分姓氏。王室分封諸侯,除保持它所由出生的姓之外,又以封國建立新氏,大夫以邑為氏。在各級貴族之間,就依姓氏的區別建立了各自的宗族關係。

  這種宗族關係,雖然沿襲了舊的氏族組織的遺制,但在實際上是以父權家長制為核心,按其班輩高低和族屬親疏等關係來確定各級貴族的等級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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