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中國歷史上的十大斷案高手:誰是古代第一神探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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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中國歷史上的十大斷案高手:誰是古代第一神探

2015年05月05日 歷史排行榜 暫無評論 閱讀 1,210 次

  封建社會的地方官,是地方最高行政長官,凡宣佈國家政令、治理百姓,審決訟案,稽察奸亢,考核屬吏,徵收賦稅等一切政務皆為其職責。能否斷案,能否公正執法,是老百姓評價官員好壞的一個重要條件。中國歷史上湧現了一大批秉公執法,清正廉潔,不畏權貴,廉己恤民,剛正不阿,身體力行,勤於政事的官員,他們所到之處惠及一方,在民眾中極富威望,深受民眾愛戴,在民間素有「青天」之譽。中國的歷史之所以能延續至今,中國的文化之所以能保存至今,這樣的官員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Top1 獨到計策——趙廣漢

  【人物簡介】

  趙廣漢,字子都,西漢涿郡蠡吾縣(今河北博野縣)人,一代名臣.執法不避權貴,生活的年代大致在漢昭帝后期及漢宣帝前期(公元前73年前後)。《漢書》說:「廣漢為人強力,天性慧於孝職。」他為官廉潔清明,威制豪強權貴,嫉惡如仇,以強有力的手腕治理地方治安,處置豪門權貴,深受百姓愛戴,同時,善於思考,非常講究策略和方法,他的一些辦案和懲惡計策獨到而有效,深得百姓讚頌。趙廣漢身為京兆尹,清正廉明,威制豪強,由此得罪了皇親貴戚。後來,趙廣漢又因辦案得罪了當朝丞相和司直,他們羅織罪名,誣陷趙廣漢,最終使得趙廣漢慘遭腰斬。臨刑時,長安的無數百姓和官員,自發聚集在皇家宮殿前,齊齊跪下,他們有的神情肅穆,有的低泣,有的則大哭,前來送別廣漢,出現了萬人集結為之送行的動人場面。其最終遭朝廷腰斬處死的結局,更為其不平凡的經歷增添了一層迷離的色彩。

  趙廣漢年輕時做過郡吏、州從事,以廉潔和禮賢下士出名,先被推舉為秀才,擔任管理物價的平准令,後又被察廉為陽翟縣令,因政績突出,遷為京輔都尉,不久擢升為守京兆尹(代理京兆尹),之後調任為穎川都的郡守,約兩年後調回長安任守京兆尹、京兆尹,直至被朝廷腰斬。

  在穎川郡任太守期間,是趙廣漢前期治理的最佳階段,他不畏強權,精明強幹,剛到任的幾個月時間,就做了兩件大事:一是打擊豪門大族的勢力,緩和社會矛盾;二是加強地方管理,轉變當地的不良風氣。其威名由此流傳,《漢書》本傳中就把擅長處理政務說成是他的天性。

  趙廣漢在擔任京兆尹時,表現出高度的責任心,處理各項公務,往往通宵達旦。並且善於思考,講究辦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間,京兆地區政治清明,官屬和百姓無不交口稱讚。趙廣漢為官廉潔清明,威制豪強,深得百姓讚頌。《資治通鑒》所記「京兆政清,吏民稱不容口」,是對趙廣漢最好的評價。


  【斷案經歷】

  宣帝登基的第一年(公元前73年),趙廣漢被調往穎川郡擔任太守。穎水郡治所大致在今河南省範圍,因境內有穎水而得名,陽翟為郡治所,趙廣漢曾做過陽翟的縣令,對那裡的情況較熟悉。穎川存在著嚴重的問題,需要一位政績優良、作風凌厲的官員前去治理整頓,趙廣漢無疑是一位合適的人選。

  誅殺首惡,峻邢立威。初到穎川任上,便著手調查研究,發現不少豪強貴族勢力交結龐大,官員與地方富豪結為朋黨,社會烏煙瘴氣。惡名昭著的原氏、褚氏兩大家族,更是結為姻親,胡作非為。趙廣漢經過明察暗訪,搞清了本郡豪門大族的基本情況,果斷採取「擒賊先擒王」的方法,把原氏、褚氏兩大家族中作惡的頭領抓了起來,在公佈了他們行盜全賊、為害一方的罪狀後,立即斬首。趙廣漢誅殺首惡,一時威震全郡。趙廣漢手下的官員杜建,資格老,根基深,為人一向霸道。他參加昭帝陵墓的預建工作,指使門客從中非法牟取暴利。趙廣漢根據舉報掌握了這些事實,他先是警告杜建懸崖勒馬,但杜建當面唯唯諾諾,背後不思悔。趙廣漢見規勸無效,便將杜建逮捕歸案。這下為杜建說情的人便紛至沓來,其中有宮廷太監,有豪紳官員。趙廣漢知道處置杜建會有很大的阻力,但為了維護國家法紀,他毫不留情。趙廣漢通過內線掌握了杜家人劫獄的密謀,先派出手下官吏去警告主謀者:「如果你們真的想這樣幹,將依法把你們滅門!」然後,趙廣漢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果斷將杜建斬首棄市。此招震懾力不言而喻,百姓交口稱讚。

  發明了中國最早的舉報箱。據《後漢書》記載:「又教吏為缿筒,及得投書……吏民相告訐,漢得以為耳目。」。為了有效地抑強懲惡,為民除害,趙廣漢受「存錢罐」的啟發,他令手下人製成瓦質的「缿筒」,獎賞告密。「缿」筒,類似古代儲錢或接受告密信件的器具,形狀如瓶,有小孔,口很小,投放簡牘,可入而不可出,謂之「受吏民投書」,這種「缿筒」,可以說是中國最早的舉報箱。有了這種舉報箱,官吏、民眾相互揭發,趙廣漢擴大了視聽,社會上各種消息都能很快地傳到他的耳朵裡,根據得到的線索,組織力量及時查處,極大地穩定了社會治安。

  巧用「離間」法,瓦解強豪。穎川的豪強既與官府勾結,又互相連姻,結成幫派。趙廣漢巧用離間之法,分化瓦解豪強權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後漢書》中所說:「厲使其中可用者受記,出有案問,既得罪名,行法罰之,廣漢故漏洩其語,令相怨咎。」趙廣漢獎勵一些可利用之人,讓他們接受自己的指令舉告不法,在收到告發信以後,一經核實,便依法治罪。趙廣漢還故意洩漏一些揭發材料,同時故意隱去揭發者的姓名,一旦有人投書揭發,就削去揭發者的名字,而假裝成某一豪強大族子弟所寫,讓大族間互相猜疑埋怨,相互告發,以引發他們的內訌。自此後,豪強內部果然出現了分裂,這樣,一個個地擊破,從而使奸黨散落,風俗大改。由於趙廣漢實施了各種強有力的監管措施,一些不法分子也因此再不敢頂風作案,因為一旦作案,趙廣漢也很快就能把他們抓獲。

  公元前72年,宣帝重新任命趙廣漢為守京兆尹,一年後,轉為正式京兆尹。趙廣漢聲名在外,這次復任京兆尹,京城百姓很是高興。趙廣漢精力充沛,辦事認真,接見百姓廢寢忘食。趙廣漢治理京兆六年,執法如山,連皇親國戚對他也有所畏懼,不敢造次,因而轄區內豪強斂跡,治安狀況良好,政清民和,百姓安居樂業,各得其所。官員及百姓皆稱他「發奸摘伏如神」「以為自漢興,治京兆者莫能及」。

  運用「鉤距」法推問破案。他善於運用「鉤距法」尋找線索、靈通信息。據《漢書·趙廣漢傳》記載》:「﹝廣漢﹞尤善為鉤距,以得事情。鉤距者,設欲知馬賈,則先問狗,已問羊,又問牛,然後及馬,參伍其賈,以類相準,則知馬之貴賤不失實矣。」,所謂「鉤距」就是旁敲側擊,輾轉推問,被問的人都稀里糊塗的了,趙廣漢卻腦子轉得飛快,馬上就判斷出打聽出來的結果是不是合理準確。運用這種方法,使趙廣漢對不軌之人的來歷、根基、巢穴都清楚瞭解,對官吏收取、貪污的不義之財的來歷和數量,都細緻掌握。別人都想學他這一招,但沒有一個人能學得像他那樣精通。

  趙廣漢最讓人吃驚的是他的信息非比尋常地靈敏。經常能把藏匿的壞人壞事揭露出來,就連一些隱藏得很深的情況也能瞭解得非常清楚,上上下下對此都非常佩服。

  【斷案故事】

  運用「鉤距」法推問,蛛絲馬跡破綁架案

  有一次京城發生了一起綁架案:有兩個劫賊瞭解到宮中侍衛蘇回很有錢,便在半路將他劫持,接著向他的家人敲詐勒索。

  接到報案,趙廣漢從蛛絲馬跡中尋找線索,最後找到了劫賊的住處,馬上帶著官兵趕去。他想到硬衝進去抓人可能使人質受傷,為了穩住罪犯,趙廣漢自己在庭院站下,叫長安丞龔奢敲門通告。龔奢敲門後對裡面的劫賊說:「裡面的人聽著,京兆尹趙君要我傳話,勸你們千萬不要殺害人質。他是皇帝的侍衛,殺了他,你們也完了。如果你們現在自首,將得到良好的待遇,萬一有幸碰到大赦的機會,說不定還可以獲得寬大!」兩個劫賊素聞趙廣漢威名,想想也沒其他出路,知道無法逃脫,被迫放了人質,開門叩頭請罪。趙廣漢也有禮貌地說:「幸好你們讓人質活了下來。」他們被關進監獄後,趙廣漢實現諾言,叫看守好好對待他們,並送酒肉給他們吃。

  按當時法律,犯這種大罪的人要被處死,行刑時間在冬天。趙廣漢就為他們預先安排好了棺材以及安葬用品,並派人告訴他們安心服刑。兩個劫賊被趙廣漢的舉動所感動,歎服:「死無所恨!」表示死後決不怨恨。

  Top2 寬大教化——黃霸

  【人物簡介】

  黃霸(公元前51年~公元前130年)西漢宣帝時大臣。字次公,淮陽陽夏(今河南太康)人。生活於漢武帝、漢昭帝和漢宣帝時代。因為通曉文法、明察秋毫、為官清廉、文治有方,性情又溫良懂得謙讓,為政外寬內明,力勸耕桑,推行教化,治為當時第一。少學律令,醉心仕宦,武帝末補侍郎謁者,任河南太守丞。宣帝時,任揚州刺史、穎川太守。後為御史大夫、丞相,封建成侯。

  黃霸為人精明聰敏,熟悉文法,性溫良有智謀,善於領導,議處合法,受到吏民的尊敬。武帝末年地方官吏多以嚴酷為能,而黃霸獨以寬和知名。宣帝時任揚州刺史、穎川太守,在任期間,「使郵亭鄉宦皆畜雞豚,以贍鰥寡貧窮者。然後為條教,置父老師帥伍長,班行之於民間,勸以為善防奸之意,及務耕桑,節用殖財,種樹畜養,去食谷馬。米鹽靡密,初若煩碎,然霸精力能推行之。」「霸以外寬內明得吏民心,戶口歲增,治為天下第一」(見《漢書·本傳》)。後為太子太傅,遷御史大夫。宣帝五鳳三年(前55)代丙吉為丞相,封建成侯。黃霸長於治民而不善為朝政,任丞相時多不稱意。宣帝甘露三年(公元前51)卒,謚曰定侯。

  後世將他與龔遂作為「循吏」的代表,稱為「龔黃」。「循,順也,上順公法,下順人情也。」

  【斷案經歷】

  漢武帝后期,為加強中央集權而制定了極其嚴酷的法令,同時建立了察舉制度,並任酷吏,以嚴刑法。昭帝繼位後,朝中嚴格遵循武帝時期的法律制度,以嚴刑峻法來控制各級官員。於是一些世俗官吏為迎合皇上旨意,就以在執法上能盡量採用嚴刑酷法作為一種有才能的表現,以能吹毛求疵作為衡量能力的標準。


  反觀黃霸斷案卻崇尚仁政,反對酷刑;對疑案堅持從輕處理;主張對犯罪實行外寬內明,教化為先,把重點放在防患於未然上,所以,黃霸為官,百姓擁護,朝廷滿意,屬下悅服,受人稱頌,並處理了不少疑案,因此官位屢屢上升,從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

  黃霸為治理天下,多次頒發刑律均告之於民,達到家喻戶曉,使犯罪率大大降低。同時他還制定安民條款,規勸黎民遵章守法,棄惡從善,勤事農桑,節約資財,就連平民的家常瑣事,他也考慮得周到得體。他常派官員微服私訪,並親自以平民身份,深入民間,瞭解官吏情況,關心百姓疾苦。

  在穎川任職八年期間,政治較為清明,故一時間,穎川出現了「太平盛世」。朝廷下詔讚揚:「黃霸能上達聖意,下順民心,加強教化,孝子,悌弟,貞婦,順孫增多,耕者讓壟,家庭和睦,路不拾遺,夜不閉戶,贍養孤寡,贊助貧困,八年內無重大案犯。」朝廷下詔稱黃霸可作「國家棟樑之材」,然後給他加俸祿,御史大夫。

  【斷案故事】

  智斷爭兒案

  前漢時期,穎川郡有一家富戶,兄弟倆在一起生活,他們的媳婦都懷孕了。兄長的媳婦生了個死胎,但是一直隱瞞著不告訴別人。弟弟的媳婦生了個男孩,兄長媳婦便生了惡念,將孩子強奪過來並聲稱是自己所生。雙方各執一詞,一直論爭了3年都未能斷決。

  穎川太守黃霸聽聞此事後,派人把孩子抱到法庭中間,命令她們妯娌倆上去爭奪,表示誰能把孩子搶過去,便將孩子判給誰。兄長媳婦爭奪時用力很猛,一副不管不顧的樣子;反觀弟弟媳婦,既想把孩子爭回來,又恐怕會傷著孩子而不敢使勁兒用力,表情極為悲傷。看到這裡,黃霸頓時明白了其中緣由,斥責兄長媳婦說:「你只想得到兒子,怎麼會顧慮到用力爭奪會使孩子受到傷害呢?孩子是誰所生,這件事已經非常明白了。」隨即把孩子歸還給了弟弟媳婦,兄長媳婦只得認罪。

  Top3 斷案如神——狄仁傑

  【人物簡介】

  狄仁傑(630-700年),字懷英,號德英,唐代并州太原府陽曲縣(今山西太原陽曲縣)人。為唐朝武周時的著名宰相,剛正廉明,執法不阿,以身護法。死後葬於神都---國都洛陽(今河南省洛陽市)白馬寺中,立有一碑,上書「狄公仁傑之墓」。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轉大理丞,改任侍御史,歷任寧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職,官至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內史。

  狄仁傑為官,正如老子所言「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為了拯救無辜,敢於拂逆君主之意,始終保持體恤百姓、不畏權勢的本色,始終是居廟堂之上,以民為憂,後人稱之為「唐室砥柱」;他在武則天統治時期曾擔任國家最高司法職務,判決積案、疑案,糾正冤案、錯案、假案;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判決了大量的積壓案件,涉及1.7萬人,其中沒有一人再上訴伸冤,其處事公正可見一斑,是我國歷史上以廉潔勤政著稱的清官。先後舉薦了張柬之、桓彥范、敬暉、竇懷貞及姚崇等數十位幹練的官員,皆為唐朝中興之臣,朝中政風為之一變。狄仁傑曾犯顏直諫,力勸武則天續立唐嗣,李唐得以維繫。狄仁傑的一生,可以說是宦海浮沉,狄仁傑每任一職,都心繫民生,政績卓著。在他身居宰相之位後,輔國安邦,可謂推動唐朝走向繁榮的重要功臣之一。一生上承貞觀之治、下啟開元盛世的武則天時代,為國貢獻卓著。

  久視元年(700年),狄仁傑病故,朝野淒慟,武則天聞訊泣言之:「朝堂空也!」贈文昌右相,謚曰文惠;唐中宗繼位,追贈司空;唐睿宗即位之後又封之為梁國公(所以後世稱其為:狄梁公)。狄仁傑墓地在今孟津老城西二公里的邙山腳下,梁周村。

  【斷案經歷】

  因為狄仁傑在地方工作出色而勤懇,特別判案方面才能十分突出,在地方上積累了將近20年的斷案經驗後,上元二年(675年),也被調到中央,當上了大理丞。這個官職品級不高,只是從六品,但地位重要,負責京師案件拘審判斷罪,同時也覆核全國各地的判案。

  狄仁傑剛到大理寺上任的時候,積壓的案件已經非常多。他一心撲在工作上,夜以繼日,筆不停批,整整奮戰了一年,就把積壓案件全都清理了,涉案人員達17000人之多,事後竟然一個喊冤的都沒有。數量之多,質量之好,在當時傳為佳話,在今天看來也堪稱神奇。他明察善斷,循律準確,拆訴冤獄,頗得時人稱讚,一時名聲鵲起。狄仁傑的這段傳奇經歷,後人據此編出了許多精彩的傳奇故事,荷蘭漢學家高羅佩更是以此為題材,編了一本《大唐狄仁傑斷案傳奇》。經後世文人的藝術創作,成就了狄公的「神探」之名。


  唐高宗儀鳳元年(676年),狄仁傑當上了「侍御史」。侍御史是御史台官員,屬於監察系統。狄仁傑非常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職責。侍御史,也是負責審訊案件的,只不過對像不是普通人,而是百官。可以說,御史就是官員中的「憲兵」,御史的別稱就叫「憲銜」。在任職期間,狄仁傑很不客氣地彈劾了高宗的兩個寵臣、權臣。一是司農卿韋弘機,此人為高宗修了很多宮殿,都特別寬敞壯麗。狄仁傑上奏章彈劾韋弘機引導皇帝追求奢泰,韋因此被免職。另外左司郎中王本立因為受寵,恃恩用事,也被狄仁傑毫不留情地揭露彈劾,而且狄仁傑對皇帝的說情也一點不買賬,最終將他拉下了馬,「一時朝廷肅然」。從六品的狄仁傑,硬是為朝廷整了一回風。當然,這也仰賴高宗對他的支持和寬容。

  這時期的狄仁傑,給世人的印象是能力超強,判案如神又鐵面無私,很像後來人們心目中的包公形象。這大概就是狄仁傑會被認為是「神探」的重要原因。

  今天很多人把狄仁傑當做「神探」,這有一定的民意基礎。據史料載,他長期在政府司法部門工作,主持過很多案件的審理。此外,狄仁傑確實愛民如子,也得到老百姓極大的愛戴,是人們心中的青天大老爺。最後就是他性格剛強,不畏權貴,在「危機」面前既有智慧,又善於靈活應變。以上種種,都是「神探」的潛質。

  狄仁傑具備的破案的天賦。敏銳細緻的觀察力、嚴謹科學的思考力、精巧縝密的推斷力、超乎尋常的想像力、負責認真的態度。

  【狄仁傑斷案故事】

  斷指案

  據載,狄仁傑任官期間,屢破奇案,懲凶雪冤,在民間廣為傳頌。

  傳說,狄仁傑早年在洛陽任洛州刺史,一次他帶著馬、喬二人外出微服私訪。途中經過一個松滕交織、群猴嬉鬧的山坡,他發現一隻猴子在擺弄一隻戒指。出於職業敏感,狄仁傑留心察看,在不遠處的一個山洞裡發現一具男屍。驗屍結果發現:男屍左手四指均被切斷,其中一指上留有戴過戒指的痕跡。狄仁傑斷定:那隻猴子弄的戒指,必與這具男屍有關。

  為查明案情,狄仁傑一行三人沿山路繼續前行。不久他們到了洛陽城外,狄仁傑猛然看到路邊一家藥材店正在加工藥材。他看到一名藥工正在用鋒利的切刀切藥,心裡一動就走過去,想試用一下切刀,老闆董掌櫃立刻說:「別動它!一不小心,就會把手指切斷的!」狄仁傑一驚,直覺告訴他,這切刀可能剛剛切斷過指頭,很可能與男屍的斷指有關。

  於是狄仁傑就在藥店附近展開調查,逐漸使案情大白:原來,一位在東都賣藝的女藝人,被從長安來的後生賈公子愛上了。她要求賈公子斷去小指一截,以表真情。正在兩人談情之時,恰恰藥店老闆董掌櫃的公子經過這裡。董公子也看上了這位女藝人,便上去調戲糾纏,賈公子見狀,怒打董公子一頓,兩人從此成了死對頭。


  幾天以後,賈某來到藥店,請董掌櫃為他斷去一截小指,以表達對女藝人的忠心。這時恰巧被董公子撞見,出於報復。他抓起藥杵從背後猛擊賈公子頭部。不想,一下子竟把賈公子打死了。黃掌櫃在驚慌之中,一刀下去切斷了賈公子的四個手指。他們父子為了掩蓋罪行,連夜拋屍山洞中,拋屍中,賈公子所戴的戒指掉到地上,被玩耍的猴子拾到。

  最後,黃公子在人證物證面前認罪伏法,被斬首示眾。

  漆屏案

  傳說,狄仁傑在御史任上,曾審理過一個發生在江夏的奇案。故事是這樣的。巡按御史狄仁傑到江夏時,正好碰到衙門血案交接審理。案情是:江夏縣令滕侃,酒後人室內休息時,忽覺頭暈目眩,昏倒在地,醒來後發現,夫人的胸口插著自己的雕花匕首,慘死在床;而外間的丫環對此情此景卻全然不知。滕縣令見狄御史後,就請他代理自己審理夫人被殺一案。

  狄仁傑接案以後,就到滕夫人墓地祭奠。在墓地,狄仁傑覺得案情複雜,就決定先和縣令談談關於夫人的情況。在縣令的書房內,滕侃向狄仁傑講述了自己書房內四扇漆屏的故事。第一扇是一位書生夢見四位仙女,他想娶其中最美麗的一位為妻;第二扇是書生赴京趕考;第三扇是書生考中進士,衣錦榮歸,路過一座閣樓,樓上小姐與他夢中的美麗仙女一模一樣,後來後倆成了親;第四扇是洞房花燭。這四漆屏就是縣令生活的寫照。後來,第四扇漆屏被修改了。書生手中的筆換成了一把匕首,直插夫人的前胸。縣令解釋說,他患有一種癲狂症,第四扇是他病發時親手修改的,他極害怕這一切成為現實,但最終還是在他病發時出現了「衙內血案」。

  狄仁傑發現案情中有很多疑點,就開始圍繞疑點開展調查。他首先查清,縣令所說全是謊言,是在為自己開脫,因為他知道,根據唐代法律,精神病者殺人不償命。接著,他慢慢查清了真兇,真兇孔三貓見案情即將敗露,就前來行刺,被喬泰擒獲。

  大堂上,孔三貓招供了犯罪經過,原來孔三貓一天夜裡去縣衙行竊,先吹迷魂藥迷倒夫人和丫環,在偷竊時又想強姦夫人,夫人反抗,孔三貓就抓起床頭匕首刺死夫人後逃後。此時,縣令酒後回房,聞到迷魂藥而暈倒。醒後見夫人被殺,就誤以為是自己酒後所為,便向狄仁傑編造了「四漆屏」的故事。

  Top4 專職法官——徐有功

  【人物簡介】

  徐有功(640—702年),名宏敏,字有功,唐洛州偃師(今偃師)人,徐有功是國子監博士徐文遠的孫子,是唐代最著名的專司審案的官吏。青年時期舉明經及第。歷經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大理)寺丞、秋官(刑部)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長期在司法任上,是唐武則天時期與酷吏鬥爭的一面旗幟,也是歷史上罕見的一位以死守法、執正的法官、清官。《新唐史》對他有「雖十歲未見其比」之讚譽。卒年62歲。時人論日:今有功斷獄,天下無冤枉人。新舊唐書有傳。他死後武則天追贈他為大理寺卿。唐中宗李顯登位後加贈他為越州都督(一品)頭銜,並特下制書表彰:「節操貞敬,器懷亮直,徇古人之志業,實一代之賢良」和「卓然守法、雖死不移。無屈撓之心,有忠烈之議。」

  在古代,大多數官職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專門的審案官,但在官僚體系中地位極低,也難有作為。徐有功雖長期擔任專職審案官,卻因敢於嚴格守法,犯顏直諫,執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達萬人以上而名留青史。徐有功先後任過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員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職。徐有功為官之時,正值武周時期,上有武後作亂,下有酷吏網羅,執法守正彼為不易。由於徐有功前後執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數以萬計,因而難免得罪酷吏、奸臣,頻遭彈劾、推審,但最終皆因找不出他貪贓或徇私枉法的證據,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兩次被罷官又兩次復出,儘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諛奉承,一心執法守正。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為歷史上罕見的一位名留青史的專職『法官',被當時人譽為『自古無有'的好官。

  【斷案經歷】

  武則天當政時,徐有功歷任蒲州司法參軍(地方司法官員)、左肅政台侍御史、司刑少卿(大理寺司法官員)等官職。

  在蒲州任司法參軍期間,其政績已十分突出。史書上稱讚他「為政寬仁,不行杖罰」。當地百姓和官吏都稱他為「徐無杖」。那麼「徐無杖」又是什麼意思呢 ?徐有功審判一切案犯時,都「力求寬仁,從不輕易動用刑訊,也不輕易判人笞杖刑」,而用傳統的仁義道德去教育啟迪案犯悔悟自新。在他的感化下蒲州各地民風大改。徐有功3年任滿,竟沒有一次在審判案犯時用了杖罰的。因而「徐無杖」之名也就越傳越響,傳到了京城長安。永昌元年 (689 年) 徐有功就被宣詔進京,擔任起了司刑寺丞的重要職務,負責覆核司刑寺的判決,並能參與大案的審理。


  永昌元年唐高宗去世,武則天以皇后身份臨朝執政,繼而她又「革唐命」 自稱「聖神皇帝」。徐有功就是在這一複雜的政治背景下,上任至司刑寺的。當時,酷吏恣橫,構陷無辜,嚴刑峻法,朝野震恐,莫敢正言。獨徐有功犯顏護法,三次被罷官,但矢志不渝,由此蒙他護救的百姓有數十多家,許多死刑重罪,常獲免死,天下稱頌他為仁人。又曾經力爭李行褒案,罪不應誅及親族,酷吏周興奏有功故意救出反叛眾囚,應當處斬,武後只免其官,不久因念有功用法公平仁恕,擢升為殿中侍御史,朝野遠近聞知,莫不相賀。

  他在司法任上約15年,審案卓然守法,雖死不移。其就有三次被控告死罪( 其中一次改為流放) ,而他卻泰然不憂;三次被赦也不阿諛奉迎,仍然矢志不渝,二次罷官,復出後仍又一心執法守法,「將死,泰然不憂;赦之,亦不喜」,連武則天也被他的忠貞和勇氣所折服,待她坐穩了帝位後,又將在流放的徐有功召回起用任司刑寺少卿)。他任法官前後執正大案六七百件,救人數以萬計。他既不為己謀利,也不為君主之私慾所動搖,他守的是公天下之法,無私念之法,正因為他是一位守正不阿清官,才能在種種誣陷冤告中傲然挺立,使頻頻彈劾、推審他的酷吏,在他身上也找不到他與案犯有什麼特殊關係。公正、忠誠、無私、才幹和勇氣,是徐有功成為古代最優秀法官的主要原因,因此受到了歷代人民的擁護和愛戴。時人讚頌徐有功「聽訟惟明,持法惟平」。

  【斷案故事】

  秉公斷冤案

  當時,皇后武則天稱帝,因怕大臣不服和謀反,信用酷吏周興、來俊臣、邱神績等人。他們羅織罪名,構陷無辜,將相豪傑、公卿大夫被捕入獄、慘遭殺害者,不計其數。一時冤獄四起,朝野震恐,人人自危,無敢言者。這時唯徐有功無所畏懼,仍持平守正,秉公執法。對詔下大理寺(最高法院)審訊的案件,都依法處理,前後救活了數十百家。他常常在朝廷上與武則天面爭曲直,力主秉公辦案,依法量刑。武後色厲辭嚴地詰問他,左右大臣莫不為之驚心,而徐有功神色不變,持論益堅。

  博州刺史琅琊王李沖,永昌元年(689年)受其父越王李貞謀反事件的牽連而被誅。都尉顏餘慶因與李沖有交往,被誣告與李沖有預謀。武後命來俊臣審問,加顏餘慶以反叛罪。在朝廷上議論這一案件時,主管官員認為顏餘慶僅為支黨,依法當判流刑。武後已表示同意,而侍御史魏元忠卻說:「顏餘慶為李沖討還債務,快信來往,合謀造反跡象很明顯,不應是支黨,請處以極刑,並沒收全部家產。」徐有功不同意說:「永昌事件之後所發生的赦免令中曾說,魁首已經伏誅,支黨未被發現者饒恕其罪過。顏餘慶地赦免令下達後被告發的,應該屬於支黨。現在以支為首,以生入死,赦而復罪,生而復殺。我以為朝廷處事要取信於民,不當如此,」武後聽了大怒道:「什麼叫魁首?」徐有功答說:「魁者,大帥﹔首者,主謀。」武後又問:「顏餘慶為什麼不是魁首?」徐有功神色自若地回答:「永昌之亂的魁首是虺而已,而虺貞早已伏誅,餘慶現在才判罪,不是支黨是什麼?」武後也只好壓下怒氣,說:「你再好好想想。」顏餘慶因此而免於一死。當時,在場議事的大臣、廷陛之下的衛士、儀仗等共數百人,看到武後發火,都低頭縮頸,屏息斂氣,唯恐大禍臨頭,而徐有功氣定言詳,從容自如,眾人無不歎服。

  潤州刺史竇孝諶妻子龐氏被家奴誣告,武後命薛季昶審訊。薛歪曲事實,龐氏即當問斬。徐有功據理力爭,說明龐氏冤枉。薛季昶反回來誣陷徐有功與逆黨合謀,罪當處死。當時徐有功還在處理公務,令史哭著把消息告訴了他。有功聽後,冷靜地說:「難道只我一個人會死,而他們就長命百歲不死嗎?」慢慢起身,安步回府。武後看到薛秀昶的奏章,召有功詰問道:「近來你斷案為什麼多有失誤?」徐有功回答說:「失誤,是我的小錯﹔好生,是陛下的大德。我正是按陛下的好生之德辦事啊!」武後聽了,默然不語。龐氏終於免去死刑,而有功也為此被削職為民。為民請命,不惜身家性命,作為法官,這種高尚的精神實在難能可貴!

  後徐有功又被起用作司徒少卿,與皇甫文備共同審案。文備曾誣陷有功犯有非法釋放逆黨罪,可是後來文備自己犯罪入獄時,徐有功卻以實辦案,拯救了他。有人問徐有功:「過去他曾陷你於死地,今天你卻救活了他,這是為什麼呢?」徐有功回答說:「你所說的是私怨,我所要遵守的是公法。我不能因私害公啊!」

  他曾對親近的人說:「大理寺是關係人們生命的所在。作為法官,要依法辦案,不能為了自己免於災禍,就按上峰的旨意,冤枉好人。」所以他在審案時,重證據,重事實,為不少人昭雪了冤情。而為了這個他自己就三次被判為死刑。面對死,他泰然自若,被赦積怨,也不因而喜不自勝。這一點,很受時人尊重。吏民中有「遇來(來俊臣)侯必死,遇徐(有功)杜(景儉)必生」的諺語。

  Top5 剛毅清正——寇准

  【人物簡介】

  萊國忠愍公寇准(961-1023年),字平仲。漢族,華州下邽(今陝西渭南)人。北宋政治家﹑詩人。寇准以甲科進士入仕,先授大理寺評事、知縣事,後多次擢升,直至參知政事、同平章事。為官清廉,不拘節微而善謀大事,在地方以民為本,政績卓著;寇准輔佐宋太宗、宋真宗兩朝,以剛毅清正之風垂范後世,以拯時救世之才報效國家,是一位洞察密機、善斷大事的良相,為北宋著名政治家、彪炳青史的名相。

  宋太宗太平興國五年(980)進士。淳化五年為參知政事,其政治才能深受宋太宗賞識。為人剛直,因多次直諫,漸被皇帝重用。太宗時官至參知政事。因他剛直不阿,敢於向皇帝犯顏直諫,所以宋太宗就稱讚到:「朕得寇准,猶文皇之得魏征也。」

  真宗即位後,先後在工部,刑部,兵部任職,又任三司使。景德元年(1004),與參知政事畢士安一同出任宰相(同平章事)。當年冬天,契丹南下犯宋,包圍了瀛洲等河北地區,朝野震驚;寇准力主真宗親征,反對南遷。真宗抵達澶州(今河南濮陽)後,軍心漸漸穩定,後射殺遼軍先鋒撻覽,於是訂立了「澶淵之盟」。

  景德二年,升任中書侍郎兼工部尚書。三年,因王欽若等人排擠,辭去相位。天禧元年(1017)又恢復宰相職務,後因參與宮廷權力鬥爭,被丁謂等人排擠。貶至雷州(今廣東海康)、衡州(今衡陽),天聖元年(1023)閏九月七日病死於衡州(今衡陽)任上。留有《寇萊公集》,現有《寇忠愍公詩集》三卷留世。


  【斷案經歷】

  太平興國五年(980),寇准19歲,考中甲科進士,殿試得中,詔授大理寺評事,先後任巴東(今湖北省巴東縣)知縣、成安(今河北省成安縣)知縣。

  寇准因德才兼備,政績突出,受到宋太宗賞識,22歲便升任成安知縣。當時漳河不斷氾濫成災,宋遼戰爭頻繁,丁役、賦稅日益繁重,蝗災時有發生,地主豪紳對百姓敲詐勒索,民不聊生。他到任後,訴狀如雪片飛來。寇准目睹現狀,決定對多年積案盡快處理。

  任知縣期間,對屬下衙役要求嚴格,不准他們橫行鄉里,搜刮民財,魚肉百姓,嚴格按照朝廷的明文規定徵收賦稅和徭役。為了防止屬下不法之徒巧立名目,額外增收,以飽私囊,他令人把縣中應當納稅、服役者的姓名、住址等項,寫在紙上,張貼在城門中,公佈於眾。老百姓見寇准執法公正,為政清廉,體察民情,愛民如子,都深受感動。凡是應該繳納賦稅者,無不如數按時送交,從不拖延時日。

  真宗即位以後,寇准不久即得到了陞遷,任尚書工部侍郎。後來,又出任地方官,去鳳翔做知府,治理一方百姓。當然,寇准又以出眾的才能,剛直的個性,方正的為人,贏得了當地民眾的一致稱讚。有一年,真宗巡察民情來到大名府,聽說寇准在民間聲望很高,愛民如子,斷案如神。就把寇准召到行在,真宗問及當地的政事民情,寇准如數家珍,對答如流,而且很有政治眼光。真宗很滿意,就調寇准進京並且權知開封府。

  開封府掌管京師的民政、司法、捕盜捉賊、賦役、戶口等政務。歷來以公正無私聞名。宋太宗趙光義、宋真宗趙恆、宋欽宗趙桓三位皇帝登基前均曾執政於開封府;寇准、歐陽修、范仲淹、蘇軾、司馬光、蘇頌、蔡襄、宗澤等一批傑出的宋代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及軍事家均曾先後主事開封府。他們公正廉潔、不畏權貴,給後人留下了許多膾炙人口的故事和傳說。在宋代,平民有冤無處申的時候,往往想到開封府。因此,這次讓寇准權知開封府,既是對寇准的磨練,以期有更大的作為,更是對寇准的信任。寇准到任以後繼續發揚自己的長處,捕盜抓賊,辦案如神,公正廉明,被人譽為「寇青天」。

  【寇准斷案故事】

  清水斷案

  一日,寇准像往常一樣正在縣衙處理公務。忽然,有兩個人拉拉扯扯、爭吵不休地來到大堂告狀,其中一個的手裡還拿著一個袋子,裡面盛著銅錢。寇准一拍驚堂木,問大堂上跪著的兩個人:「你們誰是原告,誰是被告?狀告所為何事?快快與本官講來」。寇准話音還沒未落,兩人就嚷嚷著說:「青天大老爺,我是原告,他是被告」。寇准再拍驚堂木,呵斥道:「真是豈有此理,怎麼你們兩人都會是原告呢?你們不要爭,一個一個慢慢地說」。

  這時,只見其中一個向前走了兩步,說:「我是本地一個專賣羊肉的屠夫,他是我的一個遠房親戚,我們兩人都是單身漢,同住在一起。我辛辛苦苦賣了一年多羊肉,攢了兩千銅錢,讓他替我保管,原準備是用這錢娶個老婆的。這幾日,媒婆給我說了戶人家,我急等著錢用,就讓他把錢給我,不料他竟想吞掉這些錢,說錢是他的,還說是我敲詐他。青天大老爺在上,請您為我評評這個理」。

  接著另外一個來告狀的人忙不迭地說:「大老爺,別停他胡說。我天天上山砍柴賣掉,好不容易才積攢了這麼多錢,今天早晨,他硬是要把這些錢全部拿走,說是他的。小人冤枉啊!這確確實實是我賣柴掙來的錢。請大老爺為小人作主」。這時,賣羊肉的與砍柴的兩人又在大堂上爭吵起來。寇准明白事情的原委了,他又拍驚堂木,轉向賣肉人問:「你說錢是你的,可有什麼證據」?


  賣肉人一聽寇准問這樣的話,跪在地上又磕頭又是作揖,口裡說道:「大老爺,我們兩人是親戚,平時吃住都在一起,我每天賣肉的錢都是他替我保管的,雖然沒有什麼證據,但這是實情啊」!砍柴的人大聲申辯說:「他是胡說,他掙的錢怎麼可能會讓我保管呢?他怎麼自己不保管呢,大老爺,別聽他的,沒有這回事」。賣肉的已經氣得說不出更多的話,只是喃喃地說:「你,你,你昧了良心……」

  寇准看到這裡,心中已經有了主意,他沉思了一會,然後對一個衙役說:「去拿個盆來,裡面要盛滿清水」。又對另一個衙役說:「你去找個火爐子來」。兩個衙役馬上出去奉命辦事。片刻功夫,他們就把火爐和盛滿清水的一個盆弄到了大堂上。眾衙役和告狀的兩個人都很奇怪,猜不透寇准葫蘆裡到底賣的什麼藥。這時只聽寇准命令兩個衙役:「把錢袋子裡的兩千銅錢全部放水中,把水盆放到火爐上」。不一會兒,盆裡的水冒出了熱氣。寇准起身離坐到水盆邊看了看,扭身又回到座位上。這時他用勁一拍驚堂木,厲聲說道:「這些錢是賣肉的錢,大膽刁民,你拿人家的錢,反說是自己的,該當何罪」?砍柴人不理解,還想狡辯,寇准命令一個衙役把他帶到水盆邊,讓他親眼觀看盆裡的銅錢。堂上所有人都伸長脖子看盆裡的錢。只見盆裡的水上浮著一層厚厚的油花,一股羊膳味也從盆裡散發出來。

  這時真相已經很明白了,砍柴人也不敢說什麼了,低下了腦袋,就差沒有地縫鑽進去了。所有的人都點頭稱讚寇准聰明,砍柴人再也不敢狡辯了,跪在地上渾身只打哆嗦,口中叫道:「是小人一時貪財,請大老爺饒命!請大老爺饒命」!

  最後,為了嚴肅縣風,砍柴人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兩千銅錢分文不少地歸賣肉人。從此寇准機智斷案的名聲也越傳越遠了。

  Top6 法醫鼻祖——宋慈

  【人物簡介】

  宋慈(1186-1249年),字惠父,漢族,建陽(今屬福建南平地區)人,中國古代法醫學家,中外法醫界普遍認為正是宋慈於公元1235年開創了「法醫鑒定學」,因此宋慈被尊為世界法醫學鼻祖。宋慈所著《洗冤集錄》是世界上最早的法醫專著,在中國元、明、清三朝是刑、法官必讀之書,先後被譯成法、英、荷等多種文字。

  宋慈出身在一個朝廷官吏家庭,父名鞏,曾做過廣州節度推官。宋慈少年受業於同邑吳稚門下,吳稚是朱熹的弟子,因此,宋慈有機會與當時有名的學者交往。宋慈二十歲進太學。宋寧宗嘉定十年(1217年),中進士乙科,先後任浙江鄞縣任尉官(掌一縣治安),長汀縣知縣,邵武軍通判(州府長官的行政助理)、南劍州通判、提點廣東刑獄(主管司法刑獄和監察)、江西提點刑獄兼贛州知縣、知常州軍事、直秘閣提點湖南刑獄並兼大使行府參議官、直寶謨閣奉使四路(宋分天下為各路,等於現在的省份),皆司臬事。淳祐九年(1249年),拔直煥閱知廣州、廣東經略安撫使(掌管一路之軍事行政)。

  宋慈一生二十餘年的官宦生涯中,先後擔任四次高級刑法官,後來進直寶謨閣奉使四路,也是「皆司臬事」。期間,宋慈在處理獄訟中,特別重視現場勘驗。他對當時傳世的屍傷檢驗著作加以綜合、核定和提煉,並結合自己豐富的實踐經驗,完成了《洗冤集錄》這部系統的法醫學著作。

  宋慈64歲死於廣州經略安撫使的任所,宋理宗親自為其書寫墓門,憑弔宋慈功績卓著的一生。劉克莊在墓誌銘中稱他:聽訟清明,決事剛果,撫善良甚恩,臨豪猾甚威。屬部官吏以至窮閭委巷,深山幽谷之民,鹹若有一宋提刑之臨其前。後來宋慈的墓地遷至今福建省建陽市崇雒鄉昌茂村西北。


  《洗冤錄》(又稱《洗冤集錄》),是宋朝法官宋慈所著,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統的法醫學著作,它比國外最早由義大利人菲德裡寫的法醫著作要早350多年。《洗冤集錄》內容非常豐富,記述了人體解剖、檢驗屍體、勘察現場、鑒定死傷原因、自殺或謀殺的各種現象、各種毒物和急救、解毒方法等十分廣泛的內容;它區別溺死、自縊與假自縊、自刑與殺傷、火死與假火死的方法,至今還在應用;它記載的洗屍法、人工呼吸法,迎日隔傘驗傷以及銀針驗毒、明礬蛋白解砒霜中毒等都很合乎科學道理。

  【斷案經歷】

  嘉熙三年(1239年)升任司農丞知贛州。次年,提點廣東刑獄,發現所屬官員多不履行職責,有拘押數年的案犯,都未理清曲直。於是制訂辦案規約,責令所屬官員限期執行,僅8個月,就處理了200多個案犯。移任江西提點刑獄,為贛民作主,嚴辦違法的鹽販。

  淳佑五年(1245年),轉任常州知州,議重修《毗陵志》,開始編輯洗冤錄資料。任滿,轉任廣西提點刑獄,巡行各部,雪冤禁暴,雖偏僻惡溺處所,亦必親往視察。宋慈廉政愛民,執法嚴明。尤其是「於獄案,審之又審,不敢萌一毫慢易心」。

  淳佑七年(1247年),任直秘閣、湖南提點刑獄使。是年冬,撰成《洗冤集錄》。

  南宋淳佑八年(1248年),任寶謨閣直學士,奉命巡迴四路,掌管刑獄。聽訟清明,決事果斷。

  宋慈廉政愛民,執法嚴明。尤其是於獄案,『獄事莫重於大辟(死刑),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這是《洗冤集錄》序裡的開頭語。告誡一切司法人員都要嚴肅認真地對待自己的職業。因為法醫的檢驗決定人的死生,一定要『審之又審,不敢萌一毫慢易之心』。一切公務,猶親自審察,一絲不苟,慎之又慎。

  民命為重,實事求是。當時州縣官府往往把人命關天的刑獄之事委之於沒有實際經驗的新入選的官員或武人,這些人易於受到欺蒙;加之其中有的人怕苦畏髒,又不對案情進行實地檢驗,或雖到案發地點,但「遙望而弗親,掩鼻而不屑」,因而難免判斷失誤,以至黑白顛倒,是非混淆,冤獄叢生。

  身為刑獄之官,宋慈對這種現象深惡痛絕,強烈反對。他在聽訟理刑過程中,則以民命為重,實事求是。他說:「慈四叨臬寄(執法官),他無寸長,獨於獄案,不敢萌一毫慢易心。」他尤為重視對案情的實際檢驗,認為:「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入之權輿,幽枉曲伸之機括,於是乎決。」意思是說,「大辟」即殺頭是最重的刑罰,這種刑罰則是由犯罪事實決定的,而犯罪事實必須經過檢驗才能認定,所以檢驗的結果往往是生死攸關的。唯其如此,對待檢驗決不能敷衍了事,走走過場,而必須認真負責,「務要從實」,一定要查出案件發生的真實情況,「貴在審之無失」。而要做到這一點,宋氏認為當檢官員必須「親臨視」。無論案發於何處,也要「躬親詣屍首地頭」,「免致出脫重傷處」。否則,應以失職罪杖處之。即使案發於暑月,屍味難聞,臭不可近,當檢官員也「須在專一,不可避臭惡」。

  宋氏不拘於師教的另一突出表現是對待屍體的態度,特別是能否暴露和檢驗屍體的隱秘部分。按照理學「視、聽、言、動非禮不為」、「內無妄思,外無妄動」的教條,在檢驗屍體之時,都要把隱秘部分遮蓋起來,以免「妄思」、「妄動」之嫌。宋慈出於檢驗的實際需要,一反當時的倫理觀念和具體做法,徹底打破屍體檢驗的禁區。他告誡當檢官員:切不可令人遮蔽隱秘處,所有孔竅,都必須「細驗」,看其中是否插入針、刀等致命的異物。並特意指出:「凡驗婦人,不可羞避」,應抬到「光明平穩處」。如此檢驗屍體,在當時的理學家即道學家看來,未免太「邪」了。但這對查清案情,防止相關人員利用這種倫理觀念掩蓋案件真相,是非常必要的。宋氏毅然服從實際,而將道學之氣一掃而光,這是難能可貴的。

  宋氏的求實求真精神還表現在對屍體的具體檢驗方面。檢驗屍體,即給死者診斷死因,技術性很強,在一定程度上難於為活人診病。不僅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而且必須具備深厚的醫藥學基礎,把握許多科學知識和方法。儒者出身的宋慈,本無醫藥學及其他相關科學知識。為彌補這一不足,他一方面刻苦研讀醫藥著作,把有關的生理、病理、藥理、毒理知識及診察方法運用於檢驗死傷的實際;另一方面,認真總結前人的的經驗,以防止「獄情之失」和「定驗之誤」。在多年的檢驗實踐中,力求檢驗方法的多樣性和科學性,在此方面可謂不遺餘力。僅從流傳至今的《洗冤集錄》一書來看,其中所載檢驗方法之多樣、全面,其精確度之高,都是前無古人的。這也是書中科技含量較高的、最精彩的內容。


  【斷案故事】

  曬鐮刀的故事

  一位男子被人殺死,渾身有傷十餘處,都是鐮刀斫傷。檢官發現財物無損、衣物俱在,斷定這是一樁仇殺案。經過調查探訪,檢官鎖定了嫌疑犯。他讓附近居民交出家中所有的鐮刀,分別排列地上,總共有七八十張鐮刀。當時正值盛夏,蒼蠅聚集在其中一把鐮刀上,停留不去,檢官揪出了這把鐮刀的主人。檢官說,蒼蠅嗜血,這把鐮刀殺人後血腥氣仍在,導致蒼蠅聚集,而其他鐮刀則無此狀況,可以推斷這把鐮刀的主人曾經殺人的事實。在證據面前,殺人者低頭認罪。

  鑒別意外還是他殺

  在某種特定的狀況下,一個男人是失足落水還是死後拋屍,取來他的頭骨就能得到答案。將頭骨弄乾淨,放在盆中,用熱水從頭頂澆灌,如果盆中有泥沙,證明落水時曾掙扎呼吸,泥沙進入五官內,又在熱水的沖洗下進入盆底。如果盆中沒有泥沙,往往是死後拋屍,因為被害人呼吸已停,氣息已止,所以泥沙不入。在某個已經火焚的現場,要找到殺人兇手曾經作案的證據,可以將被害人伏屍的地方打掃乾淨,先用釅米醋澆潑,然後用酒澆潑,土質地面上很快就會顯現被害人流淌過的血跡。一個人死於意外還是他殺,在檢官的抽死剝繭中會衝破重重迷霧。

  Top7 為民伸冤——況鍾

  【人物簡介】

  況鍾(1383-1442年),字伯律,號龍崗,又號如愚,明朝江西靖安縣人(今高湖鎮)。況鍾小時候家庭貧困, 7歲喪母,從小聰穎好學,秉心方直,律己清嚴,習知禮儀,處事明敏。宣德五年出任蘇州知府,他是明代一位受百姓尊敬的清官,蘇州人民稱他「況青天」。昆劇《十五貫》,以歌頌況鍾而使其婦孺皆知。其功績《明史.況鍾傳》有較詳細記述,著述有《況太守集》、《況靖安集》等。

  二十四歲被縣令俞益選用為禮曹吏員。宣德五年(1430年)又特選他擔任當時「天下第一劇繁難治」的蘇州知府之職。況鍾治蘇9年任滿,例應上調朝廷,而蘇州府士民張翰等一萬三千人聯名向直隸巡撫按察使張文昌上書,懇請轉奏朝廷,乞求況鍾連任。有儒生為歌謠曰:「況青天,朝命宣。早歸來,在明年。」明英宗朱祁鎮准奏。

  況鍾為官清廉,三餐佐飯,僅一葷一素;身居簡室,未鋪設華糜之物。他在餞別蘇州父老詩中寫道:「檢點行囊一擔輕,長安望去幾多程?停鞭靜憶為官日,事事堪持天日盟」。

  正統七年(1443)十二月,況鍾卒於蘇州任所,享年60歲。他死後,蘇民痛哭罷市。他的靈柩從運河運回故里時,十里蘇堤之上站滿了祭送哭奠的人,運載況鍾靈柩的船中,「惟書籍,服用器物而已,別無所有。」以後,1府7縣都建況公祠,百姓家中均立況鍾牌位祭祀。

  【斷案經歷】

  蘇州是一個繁華富庶的地方,是江南巡撫的治所。這裡主辦織造的太監,往來於沿江沿海的衛所軍官,地方的鄉宦豪富,都是權勢顯赫、違法害民的豪強。況鍾剛正不阿,不向宦官、豪強低頭,對欺壓人民、橫行不法的宦官、豪強,均予以堅決的打擊。他到任勤儉州後,忠實地執行了明宣的旨意,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當眾處死了六個貪污不法的胥吏。又對蘇州府管轄下的官吏進行考核,「出貪墨者五人,庸懦者十餘人。郡中不寒而慄」。他這種不畏權勢,伸張正義的行為為世人所稱頌。《明史》記載:「興利除害,不遺餘力。鋤豪強,植良善,民奉之若神。」周述說他「擊鋤豪強,賑恆窮困。」


  況鍾在任蘇州知府前,前任知府對訟案「累年莫決,囚多死於淹禁」。況鍾上任後,著手處理這些案件。整肅吏治、端正風氣,注意清理冤獄,為民伸冤。蘇州府管轄七個縣,他排了一個日程表,每天勘問一個縣的案,週而復始,從不間斷。況鍾一個縣一個縣地輪流審問案件,不到一年,在剛到任的八個月中,就清理了1500多件案子。「勘部過輕重囚一千一百二十餘名,吏不敢為奸,民無冤抑,鹹頌包龍圖復生。」明馮夢龍《警世通言》有一篇《況太守斷死孩兒》,讚揚「況青天折獄似神」,也是一個佐證。現在,只要一提起況鐘,人們立即就會想到《十五貫》故事裡那位甘冒風險、敢於伸張正義、為民伸冤的清官。

  況鍾在蘇州任內,勤於政事,忠於職守,除奸革弊,為民辦事,深得蘇州人民的愛戴。宣德六年,況鐘的母親死了,按照禮制,他必須回靖安原籍守喪,這叫「丁憂」,這一去,要三年孝滿才能出來做官。於是蘇州二千多人向巡按御史請願,「請求奪情起復」。明政府接受了人民要求,下旨況鍾縮短「守孝」期,重回蘇州做官。宣德十年(1435年),況鍾進京述職,蘇州人民怕他因政績優異,陞官離去。況鍾起程時,「士耆民庶鹹候上道,且控輿臥轍」,捨不得他走。第二年(正統元年),況鍾在蘇州人民的一致要求下,終於再次回到蘇州。

  正統四年(1439年),況鍾任蘇州知府已九年,要赴北京考績,朝見皇帝。況鍾赴京後,因任期滿要陞官。蘇州人民八萬人又上書挽留,要求況鍾再次回蘇州,明英宗接受人民的請求,升了況鐘的官,賜正三品,但仍回蘇州做知府。

  【斷案故事】

  順籐摸瓜斷「偷梁換柱」假冒知縣案

  大明宣德年間,況鍾奉來吳江縣調查案件。到吳江縣便發現這裡縣衙和當地的鴻泰客棧發生許多離奇的事件。況鍾在居住鴻泰客棧的時候,屢次被刺客行刺。根據刺客所遺留的線索順籐摸瓜,懸疑貫穿,最終發現一個不為人知的故事。

  有一位臭名昭著的縣令,成天只顧著魚肉百姓,冷落了自己的夫人莫遇春,這位夫人忍受不了寂寞,終於紅杏出牆,與一位商人相好。沒有不透風的牆,終於一日被縣令發現了夫人與商人的姦情。於是,心生歹念想除掉商人。就在危急的時刻,夫人出手相救,幫助商人逃到吳江縣,拿著貪官的一筆贓款開了一個客棧。從此生意紅紅火火。誰想到沒過幾年,縣令因貪得無厭,東窗事發,被降職調任。沒想到世上真有那麼巧合的事情,縣令被調到吳江縣,此時,這夫人再次與情人相遇,舊情復燃。二人怕再次被發現姦情,於是密謀除掉縣令。夫人為了保全自己的身份能繼續搜刮民脂,於是就想出了一招「偷梁換柱」。可是到哪裡去找和縣令如此相似的人呢?

  正在二人一籌莫展之時。天降奇福,發現一窮書生常住自己客棧。經一打聽,這窮書生是外地人士,多年參加科舉考試從未考中,雖然書生家境貧寒,但自幼志向遠大,立志為官,為百姓謀福,此人實在是長相與知縣極其相似。二人大喜,於是密謀決定找此書生頂替縣令……於是夫人找到他,說自己雖為知縣夫人,但經歷淒慘,騙得了書生的同情。夫人說知縣突然患了瘋病,提出讓書生假冒知縣。因為朝廷要是知道知縣已瘋,肯定會派人來接替縣令,沒準是一個更貪的官,百姓的生活仍然會處於水深火熱。其實真正打動書生的原因是,吳江縣連年水災,書生可以利用知縣的身份修堤築壩,解一方百姓的疾苦,實現自己的報國之心。於是這個「假冒知縣」的陰謀就在真正的知縣上任一個月之後開始了,其實那位知縣沒瘋,他一直被關在縣府後院的一個小屋裡。

  最後,一切真相大白,這時莫遇春後悔已經晚了,而假的知縣本意善良得到了聖上開恩,既往不咎,考取功名。

  Top8 剛直不阿——海瑞

  【人物簡介】

  海瑞(1515-1587年),字汝賢,號剛峰,漢族,廣東瓊山(今屬海口)人。少年從教時被稱為海筆架。身歷嘉靖、隆慶、萬曆三朝,一生剛直不阿,清正廉明著稱於世,被後人譽為「海青天」、「南包公」,與宋代包拯齊名。以直廉剛正著稱,人稱「海青天」。

  海瑞是中國歷史上的著名清官。推行清丈、平賦稅,並屢平冤假錯案,打擊貪官污吏,深得民心。嘉靖四十一年(1562),海瑞任諸暨知縣;嘉靖四十五年任戶部雲南司主事。曾上書批評世宗迷信巫術,生活奢華,不理朝政等弊端。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戶部主事海瑞買棺材,別妻子,散童僕,以死上書,勸說世宗不要相信陶仲文這幫方士的騙術,應振理朝政,因而激怒世宗,詔命下獄論死。嘉靖最初把這篇奏章留中不發,但最後還是氣憤難平,下令將海瑞逮捕到東廠禁錮。首輔徐階力救海瑞,黃光升則把海瑞上書比擬兒子罵父,以減輕罪責,並乘機把海瑞留在獄中,營護海瑞甚力。直至同年十二月世宗駕崩,穆宗即位,才奏請釋放海瑞出獄。海瑞隆慶四年曾前往福建晉江潘湖黃光升尚書府拜謁黃光升,以表營護之恩,有「潘湖海瑞歇馬廟」可證。

  隆慶三年(1569年)調升右僉都御史,他一如既往,懲治貪官,打擊豪強,疏浚河道,修築水利工程,並推行一條鞭法,強令貪官污吏退田還民,遂有「海青天」之譽,深受百姓的愛戴。後被排擠,革職閒居16年之久。萬曆十三年(1585年),重被起用,先後任南京吏部右侍郎、南京右都御史,力主嚴懲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賄,海瑞及聞潘湖黃光升卒,悲傷至極,帶病前來晉江奔喪。後於萬曆十五年(1587年)死於南京。

  【斷案經歷】

  明世宗嘉靖二十八(1549)年舉人,參加會試時上書《平黎策》,欲開道置縣,以靖鄉土。授南平教諭(無品級),升淳安知縣(正七品)。

  海瑞在淳安的一項被人稱頌的政績,就是重視刑獄,辦案注重調查研究。因為他斷判了許多冤案,在嚴州府屬縣頗負青天之名。因此,嚴州府各縣遇有疑難案件,也移到淳安縣處理。如《徐繼人命參語》、《邵守愚人命參語》、《胡勝榮人命參語》、《吳萬人命參語》等多件記錄,說明海瑞辦案十分認真,人命關天的案件,絕不敢疏忽從事。

  隆慶三年(1569年)調升右僉都御史,他一如既往,懲治貪官,打擊豪強,疏浚河道,修築水利工程,並推行一條鞭法,強令貪官污吏退田還民,遂有「海青天」之譽,深受百姓的愛戴。後被排擠,革職閒居16年之久。

  萬曆十三年(1585年),重被起用,先後任南京吏部右侍郎、南京右都御史,力主嚴懲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賄。


  【斷案故事】

  胡勝榮人命案

  海瑞剛到淳安上任,就遇到了一個棘手的案子。說這個案子很棘手,是因為它跟大宋提刑官宋慈遇到的案子一樣,是需要傑出的驗屍技巧的兇殺案。說這是兇殺案,是因為這是前任知縣已經判定了的。前任知縣剛斷了這案就調走了,海瑞緊接著來接任,其實對他來說,這就已經算是個舊案了。換了別人,既然是前任斷的案,根本不用管他,直接往上呈報就得了,反正對錯都跟自己無關。可海瑞不一樣,他一到任就發現這個案子有蹊蹺,因為兇手雖然畫了押了,但那供詞讀起來怎麼都像是屈打成招。因為前任知縣才結了案還沒上報,於是海瑞打算重審此案。

  這個案子的兇手叫邵時重,而被害人叫胡勝祖。說邵家和胡家向來不和,因為兩家的地挨著。後來兩家因為爭山地,鬧了很多次,兩家矛盾很大,這一點當地人都知道。就在半個月前,胡勝祖到山上去看自己的山地,不巧就碰到邵時重,而邵時重看當時別無他人,就在山坡上拿根棍子一下子打在胡勝祖的頭上,就把胡勝祖給打死了。胡勝祖的兩個弟胡勝榮和胡勝佑找到了哥哥的屍體,還在現場找到了凶器,並得知是邵時重打死的哥哥,就在事發兩天後到縣衙把邵時重告了。而邵時重在案發當天,也確實一個人到自家的山地上去過,而且連個不在案發現場的目擊證人都沒有。所以邵時重因土地糾紛打死了胡勝祖一案也就落實了。

  說起來案情也很簡單,所以前任審這個案子的時候也審得很順溜。海瑞細審此案卷宗,第一個起疑的地方就是,為什麼胡家兄弟在案發後兩天才來報案呢?雖然可以說,是他們兩天後才找到失蹤的哥哥的,但一來胡勝祖失蹤的地方離村子並不遠,兩天才找到未免太過離譜,二來既然兩天後才找到,他們怎麼就知道一定是邵時重殺的人呢?雖然殺人的凶器,那根木棍可以作為證據,但我們知道那時候並沒有指紋學,沒法在凶器上提取兇手的指紋。可海瑞在讀完卷宗找到疑點後,還是先不審案,而是先提取了這根凶器仔細地琢磨了半天。他對著這根沾滿了血跡的殺人凶器端詳了半天,突然眼睛一亮,給他看出了個關鍵的破綻。於是海瑞下令,開棺驗屍。

  這時候胡勝祖的屍體已經放棺材裡了,就等著案子一了,就下地埋了。可海瑞不管這個,他帶著縣丞、仵作親自來到胡家驗屍。因為胡勝祖是被木棍打中了頭部死的,所以海瑞讓人把胡勝祖傷口處的頭髮剃掉,然後就蹲下來仔細地看這個致命的傷口。只見這個傷口很深,足見這幾棍用的力氣之大,頭部的顱骨都給打開了,血跡一直沾到了骨頭上。海瑞看了半天之後,突然拿了個磁片,在那個骨頭不停地刮,又把屍體的嘴巴撬開察看,然後還讓人脫下屍體的衣服,又仔細察看了半天之後,才下令回衙,開堂審案。

  這一下一干人等帶到之後,海瑞讓胡勝祖的弟弟胡勝榮又重複了一遍案情之後,就開口問他,說你哥哥出事之前,是否生了重病?胡勝榮聽了一愣,然後想了想說,這倒不假,哥哥是病得很重,要不然也不會被邵時重幾下就打死了。海瑞接著就問,那你們為什麼兩日後才來報案?胡勝榮想都不想就說,我們兩日後才上山找到哥哥的屍體,所以才兩日後來報案的呀。海瑞聽了點點頭,又讓人拿出那根沾了血的木棍,讓胡勝榮再次辯認,說你看清楚了,這是不是就是你們在發現屍體的現場找到的殺人凶器?胡勝榮一看,說當然就是了,大人你看血跡還在上面呢!海瑞聽了這話,突然一拍驚堂木,大喝了一聲:「撒謊!」他讓仵作拿著這根沾了血的木棍放到胡勝榮的面前,說:「你再仔細看看!」仵作把木棍放到胡勝榮的面前,把木棍擊打頭部的位置指給胡勝榮看。因為是用木棍打死的人嘛,再加上打的力度很大,頭骨都打裂了,所以木棍擊打的地方也有木屑斷裂。現在胡勝榮只見仵作把沾了血的地方輕輕撬開來一些,只見外面有血的地方,裡面卻一點血跡也沒有。這一下,胡勝榮的臉刷地就變了顏色。

  這時候,只聽海瑞大聲地說:我打開屍體的傷口看,見血是一直滲到了頭骨上,但骨頭斷裂的地方,包括縫隙的表面都有血跡,可我拿磁片刮了幾下,刮去表面的血跡之後,下面的骨頭居然連紅都不紅。這說明了什麼呢?而且,傷口周圍的肉也呈兩種顏色,一種很紅,就是沾了血的顏色,另一種很暗,海瑞稱之為打傷色,就是打歸打了,但當時並沒出血的顏色,這兩種顏色一種是血液凝結之後,也就是血不流了之後打出來的顏色,一種是正常的鮮血顏色,這絕對是清晰可辨的。這又說明了什麼呢?所以,不論是從骨頭上的血,還是肉的顏色,還是木棍上的血跡看,種種跡象表明,屍體上的血,包括傷口上、骨縫裡,還有木棍上的,都是後來塗上去的血,而屍體頭部所受的重擊,則是在死後、在血液凝固後才被打上去的!

  海瑞分析了一大通之後,冷冷地看著開始發抖的胡勝榮和胡勝佑兄弟倆,大喝一聲,說「胡勝榮、胡勝佑,毀親兄之屍而嫁禍他人,還不從實招來!」這一嗓子喊出來,胡家兄弟倆撲通一下就跪下了,然後把整個過程原原本本地說了出來。原來,胡勝祖根本就是得病死的,但死了之後兩天,胡勝榮突然想起來,兩天前在山坡上見過邵時重,當時邵時重只有一個人,而且也沒發現胡勝榮。而胡家跟邵家爭地正是爭得不可開交的時候,不僅胡勝祖跟邵時重爭地,胡勝榮和胡勝佑跟邵時重都分別另有土地和財產的糾紛。胡勝榮腦筋一轉,跟弟弟一商量,就打算拿哥哥的屍體二次利用一下,來陷害邵時重。邵時重一入獄,一判刑,邵家的地自然也就可以被胡家爭過來了。於是他們倆私下把哥哥屍體作了番手腳,然後誣告邵時重。眼看著前任知縣已經結了案,他們就要如願以償。哪知道來了個法眼如炬的新知縣,洞燭觀火,條分縷析,居然靠著神乎奇技的驗屍技巧,就把這樁幾乎是天衣無縫的冤案給翻了個底朝天。

  胡家兄弟認罪伏法,邵時重被平冤昭雪。這一下整個淳安縣都轟動了,大家紛紛傳說,說淳安新知縣是個斷案如神的海青天。

  Top9 正直敢言——袁可立

  【人物簡介】

  袁可立(1562—1633年),字禮卿,號節寰,河南睢州(今睢縣)人,明萬曆十七年進士,官至兵部尚書太子少保,累贈光祿大夫太子太保。立朝不阿權貴,敢於為民請命,是明代後期著名的清官廉吏和軍事戰略家。歷萬曆、泰昌、天啟、崇禎四帝,為「四朝元老」之臣,誥「五世恩榮」之賞。

  萬曆十九年,他出任蘇州府推官,二十八歲彈劾炙手可熱的應天巡撫,平反蘇州太守石昆玉冤案。萬曆二十三年九月,疏上,觸怒神宗皇帝,於萬曆二十四年正月初十將袁可立削職為民,沉冤達二十六年之久,朝中大臣為袁可立鳴冤者十數年不絕,帝皆不聽,史稱「震門之冤」(錢謙益《牧齋全集》)。

  泰昌元年(1620),沉冤得以昭雪,起袁可立尚寶司司丞,歷太僕寺少卿,升左通政。天啟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九卿公推袁可立為南京戶部尚書,再改兵部尚書參贊機務。

  崇禎六年(1633)十月,袁可立卒,大宗伯董其昌言於帝,帝譴使至睢州祭葬,並在尚書府第前街衢之中修東西臨街二石坊,左曰「三世司馬」,右曰「宮保尚書」(《河南通志·睢縣採訪稿》),可謂盛典矣。

  袁可立做事幹練果斷,是晚明少見的既清廉又能幹的官員。並盡量遠離黨爭多做實事,為清流在朝堂上爭得寶貴席位,能在群閹環伺的情況下主持遼務多年,成效頗豐,十分難能可貴。董其昌說:「公護名節,勝於功名」。


  【斷案經歷】

  蘇州自古江南重地,是明代萬曆年間兩任當朝首輔申時行和王錫爵的故鄉,背景不是一般複雜。萬曆十九年,袁可立出任蘇州府推官。時「蘇當輪蹄之沖,財富刑獄甲於他郡,公徐而理之。胥吏抱牘如山,公片言立決,如風掃籜,爰書無隻字出入。」袁可立「平反疑獄無葁,揚貞汰垢」,知府「倚公如左右手」(孔貞運《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

  太守石昆玉因為廉潔剛正而得罪應天巡撫(李淶)。巡撫公開對石昆玉進行彈劾陷害。查問的公文下到江南四郡,四郡的理刑官公推袁可立來主審這件棘手大案。袁可立按狀依法為石昆玉洗雪冤獄,同僚們十分害怕齊往後退縮。袁可立說:「萬事由我一人承擔,我為什麼要因為上台官員的淫威來誣陷我們的賢太守呢?」案件調查完畢,袁可立對李巡撫宣讀,聲音鏗鏘有力。巡撫十分羞愧,拿起屏風遮住顏面。袁可立宣讀法令更加嚴厲,巡撫無地自容自己彈劾自己而去職。朝野一齊稱頌袁可立是一個剛正不阿的好官。

  袁可立執法如山,凡有案件,皆剛毅持正,不避權貴,「至犯令抵罪者,雖寵近必行,似歐陽永叔。」(《節寰袁公墓誌銘》)

  董份,浙江烏程縣(湖州)人。明嘉靖進士,官終禮部尚書。給事中歐陽一敬劾其黨嚴嵩,詔黜為民。董份為人貪險,在官攀附權貴,居鄉廣占良田。萬曆二十二年,董份之孫董嗣成提出懲戒家奴。言行一出,立即引起湖州民眾抗議。同時有烏程縣祭酒范應期也稱霸一方,遮上訴狀者千人。右副都御史浙江巡撫王汝訓和巡按御史彭應參激於義憤令烏程知縣張應望將范應期拘捕。范不堪其辱自縊而死,范妻吳氏赴京訴冤。萬曆帝怒,命將彭應參、張應望下獄,謫知縣張應望戍煙瘴之地,王汝訓、彭應參等俱削籍為民,連舉薦王汝訓、彭應參的吏部尚書孫丕揚和都御史衷貞吉等朝中大佬廣受牽連,案件震驚朝野。所涉大小衙門無敢過問,而百姓告狀不止,大有釀成更大民變的危險。

  在此情形下,上台命蘇州府推官袁可立審理這一棘手大案,袁可立走訪了因處理此事而剛剛辭職的同鄉前湖州知府劉渙,首先「博收訟牒下各縣以殺其勢」,他通過調查得出的結論是董、范兩家田產多以抵債或低價收購、接受投獻而來。但董、范兩家也勢不讓人,要求官府嚴懲所有參與打砸搶的人。袁可立頂住壓力,左右周旋,竭力保護弱勢民眾一方,除了將少數為首施暴者「徐取一、二倡亂者抵法」(《節寰袁公傳》),其餘均以民事案件分發到各縣衙門從輕發落,使這一轟動京城的事件很快得以平息。經過退還,董、范兩家田產所剩已十不及其三,而貧民獲益頗多。

  巡海問琉球,斷案奇如神。袁可立在查辦涉倭案件時,發現被指為倭寇處以極刑的一時竟多達數十乃至上百人之多,有些案件甚至殃及婦女兒童。於是他不惜得罪一些急於邀功的高官權貴,對案件進行重審,先後使千餘名無辜百姓和漁民免遭屠戮而獲釋,一些貧困不能歸家者還發給路費。「公嘗查盤海上兵餉,一武弁遺公三倭刀,…公疑,而代諸夷求緩死,權系縣獄。未幾,琉球貢使至,始知為本國良民,而以輸糧失風者也,悉縱之還。夷感其德,民服為神五載。」(孔貞運《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

  萬曆二十二年,太宰(吏部尚書)上其事,「以治行異等」擢袁可立山西道監察御史,吳民簞酒相留,哭送百里不絕。

  自袁可立巡城,無論皇親國戚,還是朝中重臣,凡有貪縱不法,袁可立一併彈劾論處。並親自審理有重大影響的疑難刑民案件,理雪伸冤,懲治奸吏無數。一時京城「貴戚斂手」,但由此觸怒權貴,為日後的罷官埋下了禍根。

  【袁可立斷案故事】

  涉倭案

  明萬曆二十二年,袁可立在查辦涉倭案件時,發現被指為倭寇同黨處以極刑者一時竟多達數百人之多,有些案件甚至殃及婦女兒童。於是他不惜得罪一些急於邀功的高官權貴,對案件進行重審,先後使千餘名無辜百姓和漁民免遭屠戮而獲釋。

  一次,袁可立奉命巡海琉球(今日美所謂沖繩者,向為中國藩屬),一個李姓千總邀袁可立共飲,席間出贈三把倭寇「武士刀」,袁可立審視之,見刀面光潔如玉,十分精美,但謝絕了千總將刀退還,袁可立憑經驗發現這不是倭刀,而是來源於琉球之物。不數日,海上傳來戰報,說軍隊打了勝仗,擊斃倭寇數百,擒獲20名俘虜和大量物資及船艦。但在審驗時卻沒有戰俘的口供,也沒有證據,案件一籌莫展,但急於報功的軍方要求草草結案將犯人處死。巡按感到棘手,交給推官袁可立查辦。袁可立接手時,有兩人已斃死杖下,另外的十八人也被以毒藥致啞,即便不啞也因為語言不通而無法辯冤。袁可立據理力爭,上奏朝廷將人犯緩死暫系獄中。袁可立仔細地查驗了所有繳獲的物品,驚訝地發現自己曾經見過的三把「倭刀」竟然也在其中,又被當作「戰利品」上報。頓覺案件大有蹊蹺,馬上找來李姓千總對質,但千總死不承認誣良為盜,並一不做二不休一口咬定說就是在海上俘獲的倭寇。


  不久,琉球貢使來中國,胸有成竹的袁可立請他們過來指認,貢使辨認出這些全都是琉球良民,是一次在海上運輸糧食時因風失舵而漂流海上才不幸被官兵捕來冒充倭寇的。後來這十八個琉球國民被無罪釋放回到家中。為感謝袁可立救命之恩,在琉球建廟塑像奉祀,敬若神明。

  抗旨斬弄臣萬民呼青天

  袁可立以御史巡視京都西城,時有皇帝弄臣仗勢殺人,百官皆不敢問,可立即重捶抵罪,將弄臣的罪行張榜於五都衢。「公一日視西城,有內璫殺人者,公輒按捶問抵罪。」

  這時便有人持重金至袁可立門上,可立勃然大怒道:「殺人者死,朝廷法也,即弄臣顧可脫乎?吾知有三尺,不知弄臣」。(黃道周《節寰袁公傳》)遂將說者驅之門外,眾閹知道後恨之切齒。

  同僚們都為袁可立捏一把汗,奉勸道:「以近臣怵,公宜縱之」,「斯寺未必過切,足下何與之深隙兮?且弄臣也,其如此輩人自明,將降禍蠍公矣。」(王鐸《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

  「已而,果得中旨赦之,可立不為動。」(湯斌《睢州志·袁可立傳》)

  袁可立已將生死置之度外,在命案和王法面前並沒有給皇上留面子,毅然將弄臣正法於市,萬民相跪,呼「袁青天」。

  Top10 廉吏第一——於成龍

  【人物簡介】

  於成龍(1617-1684年)字北溟,號於山,清代山西永寧州(今山西省呂梁市方山縣)人。謚「清端」、贈太子太保。於成龍明崇禎十二年(1639年)舉副員,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歷任知縣、知州、知府、道員、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和康熙帝讚譽,康熙二十年(1681年),康熙帝親自召見,賜予他白銀千兩、御馬一匹,親自賦詩一首表彰其廉能,並稱讚他為「清官第一」。

  於成龍一生勤政廉潔,多行善政,無論在窮鄉僻壤的小城,還是在富庶繁華的江南,他始終不改節儉作風,「屑糠雜米為粥,與同僕共吃」,「日食粗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終年不知肉味。」,人稱「於青菜」;深得百姓愛戴,史書評價:「於成龍得民心如此,古史罕見。」。以「天下廉吏第一」蜚聲朝野。

  於成龍在詞訟、斷獄方面,精於從細節上發現問題,常微服私訪,體察民情,秉公處理地方上的疑案、懸案,使許多錯案得到平反,於是百姓稱呼他為「於青天」。

  去世時替他辦後事的官員看到寢室「皆見床頭敝司中惟綈袍一套。堂後瓦甕米數斛,鹽豉數器而已,無不慟哭失聲。」「士民男女無少長,皆巷哭罷市。持香楮至者日數萬人。下至萊庸負販,色目、番僧也伏地哭。」康熙感歎道:「居官如於成龍者有幾?」

  【斷案經歷】

  清順治十七年(1660年),時年44歲的於成龍,接受清廷委任,到廣西羅城擔任縣令。當時羅城地處偏遠,加上久經戰亂,縣城人口稀少。於成龍在當地建立保甲制度,嚴懲盜賊,治安逐漸穩定後,由於當地的人力不足,招募流民以恢復生產。另外還動員百姓修建民宅、學校和養老院、救濟院,使百姓接受教育,窮人和孤寡老人能有所養。深得民心後,又以剛柔並用的方法,解決地方豪強欺壓百姓的行為。三年內,羅城出現百姓安居樂業的景像,於成龍因為政跡卓著被舉薦為「卓異」。

  康熙八年(1669年),於成龍升任為湖廣黃府同知,當時黃州治安問題嚴重,影響地方安定和居民生活。為了瞭解盜情,他多次微服訪查,瞭解情況後,將地方上的盜賊一舉抓獲,對待案犯,於成龍主張慎刑,以教育為主,採取「寬嚴並治」和「以盜治盜」的方法,成效明顯。於成龍在詞訟、斷獄方面,精於從細節上發現問題,常微服私訪,體察民情,秉公處理地方上的疑案、懸案,使許多錯案得到平反,於是百姓稱呼他為「於青天」,於成龍因為政跡卓著再度被舉薦為「卓異」。

  康熙十七年(1678年),於成龍出任福建按察使。當時清廷為了對付台灣鄭氏的抗清勢力,實行「海禁」政策。地方官員不顧連年兵禍,時常以「通海」罪名屢興大獄。他得知此事後,對這些案件提出重審,在他的力爭和主持下,先後有千餘名無辜百姓獲得釋放,於成龍因為此事第三度被舉薦為「卓異」。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於成龍升任兩江總督,任職之初僅轄江南兩省,江西總督由董衛國擔任,據悉於出任兩江總督的消息傳出,南京布價急速上漲,「金陵闔城盡換布衣。即婚嫁無敢用音樂,士大夫減驅從,至有驚恐喘臥不能出戶者,……奸人猾胥各鳥獸竄」。

  【斷案故事】

  智破命案

  於成龍任縣令時,一天他有事路過鄰縣,發現兩個男子用擔架抬著一名女子在前面急急趕路。女子頭上戴著髮釵,旁邊跟隨的幾個人,不時用手整理女子蓋的被子,似乎是怕她著涼。走了一段時間,抬擔架的人又進行了交換,並放下擔架進行休息。

  於成龍覺得蹊蹺,就派人去詢問,他們回答說是妹妹生病了,要把她送到婆婆家去。走了一會兒,於成龍又派人去查看,發現他們把人抬到一戶人家去了。

  於成龍懷疑這夥人是竊賊,就向當地縣令反映,但該縣令否認本地發生過盜竊案件。於成龍不甘罷休,他在當地找個旅店住下,派手下人員外出打聽,究竟誰家發生了盜竊案件。經過多方查找,終於得知一富戶遭到強盜洗劫,富翁遭到炮烙而死。於成龍命人將富翁的兒子傳喚來,問他家中是否發生了盜竊案,那人亦矢口否認。對此,於成龍早有預料:因為當時規定,發生盜竊案件不能偵破,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因此,人們大多因為案件不能偵破而瞞案不報。富翁的兒子之所以否認家中遭盜,極可能是怕說了真話被官府找麻煩。於成龍心生一計,他說強盜已經抓到,只是需要核實有關情況。那人顧慮全消,一五一十地將家中遭到洗劫,父親被炮烙而死的慘案全盤托出。

  案情已經核實,於成龍又將情況通報當地縣令。經過策劃,縣令派出精幹捕役在於成龍鎖定的農舍緝拿了罪犯,人贓俱獲,一夥強盜全部被抓獲,一樁搶劫殺人大案被於成龍偵破。

  那麼,於成龍究竟是怎樣破獲此案的呢?其實也很簡單,只是一般人沒有留意。男女授受不親,一般的良家女子,躺在擔架上時是不會讓多個男子掩蓋被子的,幾個男子時不時為女子掩蓋被子,不是怕其著涼,而是怕漏出財寶。抬著一個女子而頻頻換人,多次休息,也證明上面藏著金銀財寶。如果女子得病,應該有女眷迎送,而他們到達時,卻是兩個男子來迎接,也沒有焦急擔憂的表情。可見,他們不是迎接突然發作的病人,而是進行預謀已久的犯罪。案件的偵破完全印證了於成龍的推斷,擔架上睡的的確不是良家女子,而是他們為掩人耳目,花錢雇來的妓女。人們感歎於成龍的斷案如神,更佩服他的認真負責。

  智破盜劫案

  於成龍巡視高郵。恰好有一個富紳家即將嫁女兒,嫁妝非常多,夜裡被盜賊穿牆打洞席捲一空。當地刺史束手無策。於成龍命令關閉各個城門,只留一個城門放行人出入,派公差頭目把守,嚴格搜查行人的裝載。又出告示告知全城百姓各自回家,等候第二天仔細搜查,務必找到贓物。於成龍暗地裡叮囑公差頭目:如果有人從城門出入兩次的就把他抓起來。過了中午抓獲了兩個人,全身之外,並無其他隨行物品。於成龍說:「他們是真正的盜賊。」這兩個人不停地詭辯。於成龍命令脫掉兩人的衣服搜查,發現外衣裡面套著兩身女裝,都是富紳家嫁妝的衣物。原來盜賊們擔心第二天大搜查,急於轉移贓物,物品太多,難以攜帶,所以秘密地穿在身上,多次帶出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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