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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逵簡介:為什麼說他是可愛又可怕的人物呢?

2018年03月01日 解密水滸傳 暫無評論 閱讀 67 次

  李逵簡介:李逵是《水滸傳》中多次以主角身份出現,把他塑造成為一個心粗膽大、率直忠誠,同時又魯莽好戰的鮮明的角色,看過水滸傳的人,對李逵有一種又愛又恨的心理,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受呢?瞭解一下李逵個人簡介,還有為什麼說他是可愛又可怕的人物呢?

  先說說李逵的可愛之處吧——在水滸傳》第七十三回《柴進簪花入禁院 李逵元夜鬧東京》中的一段,命題為“李逵負 荊”。主要內容是:李逵元夜鬧東京後,和燕青兩人與梁山大隊人馬走散,投宿荊門鎮不遠處一個大莊院時,聽到主人劉太公說宋江強搶民女的消息,信以為真,於 是趕回梁山大鬧,砍倒杏黃旗,搶上堂來要殺宋江。宋江與李逵就這事以頭顱打賭。於是重回莊上,經三家對證,李逵輸了,接受了燕青的建議,負荊請罪。宋江便 命李逵去捉冒名搶人的假宋江,將功折罪。李逵在燕青的幫助下,找到併除掉了假宋江,救回了劉太公的女兒,於是皆大歡喜。

  在這一情節中,李逵性格中“可愛”的一面得到了充分的展現。他單純率真,劉太公一說便深信不疑;他嫉惡如仇,聽說宋江強搶民女,便義憤填膺,找宋江算帳;他 急躁魯莽,回寨後不問青紅皂白,先砍杏黃旗,再撕“替天行道”大字,然後提斧徑奔宋江要人;他痛快爽直,打賭輸了頭,毫不耍賴,“我自一刀割將下來,你把 去獻與哥哥便了”,而當燕青提議負荊請罪時,他說“好卻好,只是有些惶恐,不如割了頭去乾淨”;他仗義救人,為別人的事賭自己的頭,賭輸後又踴躍前往,救 得被搶女子。

  李逵性格的最可愛之處就是他天真爛漫如一孩童,沒有等級觀念和權威意識,敢作敢當。此前由於宋江是江湖上的“及時雨”,李逵便由衷敬佩,並忠心耿耿。宋江因 寫了“反詩”被官府綁縛刑場,在不知道有任何外援的情況下,李逵一個人去劫法場,準備用自己的性命去換取宋江的性命。甚至小說最後宋江讓他喝下毒酒,他明 白後,仍然說道:“罷,罷,罷!生時伏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個小鬼。”這種赤膽忠心,非簡單的“愚忠”二字可表,那是手足情與赤子心的終極體現, 足以令人動容。然而,就是對宋江這樣一個自己由衷崇拜的大哥和梁山首領,一旦發現他做了“不義”之事,李逵也絕對不會客氣。這充分說明,他有自己的道德底 線,對於自己敬佩的人也一樣要求,絕不苟且,也絕不遷就,黑白分明。這種“直腸子”性格極具喜感,也有正義感,十分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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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李逵的可怕讓人深惡痛疾——然而,正由於李逵身上有不少性格的光芒,“多俊遮大醜”,很多人忽視了他身上的一些致命的缺陷,把他當成了一個可親可敬的英雄人物。其實,李逵又是一個非常 “可怕”的人,他“戰鬥的一生”,手刃了許多擋道的“敵人”,雙手也沾滿了無數無辜者的鮮血,真可以說是血債纍纍。而且他殘殺無辜者,不是誤傷,不是迫不 得已,而是嗜血成性,純粹以別人的鮮血尋自己的開心,“過上一把癮”。 可以說,世上少了李逵這麼一個“可愛”的人,並無什麼遺憾,但如果多了一個這麼“可怕”的人,則好像多了一個奪命的惡魔,會讓很多無辜之人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在所選課文《李逵負荊》中,李逵砍倒杏黃旗,要殺宋江被大家攔住後,燕青向宋江匯報他們兩個和大隊走散後,“來到四柳村狄太公莊上,他(指李逵)去做法官捉 鬼,正拿了他女兒並姦夫兩個,都剁做肉醬”。人家狄太公因女兒房中“鬧鬼”,本來請李逵(誑說自己會法術)去捉鬼,但李逵發現尚未結婚的狄女和她的情侶 (書中稱“姦夫”)在一起,便“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不問主人的意見,判其死罪,並兼任刀斧手和虐殺者,“看著兩個死屍,一上一下,恰似發擂的亂剁 了一陣”。這個被人家狄家好酒好肉請求幫忙“除邪”的人,自己一下子成了惡徒,竟然製造了殺害人家女兒,使之骨肉分離的血案。是誰給了他這樣的權力?著名 學者劉再復指出:“在李逵的潛意識裡是他替社會、替狄太公除了大害,社會和狄太公還應當感謝他呢!可見,‘情慾有罪’的觀念在李逵的心裡扎得多麼深。在他 的潛意識世界裡,有一個多麼可怕多麼凶殘的道德法庭,這個法庭比閻王殿裡的死亡法庭還黑暗!”

  在《水滸傳》第五十一回裡,好漢朱仝不願意入伙梁山,梁山便設了一條毒計來逼朱仝上山。朱仝為情義放走了雷橫,自己卻被刺配滄州牢城。到了滄州,知府見朱仝 一表人才,便留下他在府中當差,其四歲親子小衙內見到朱仝時就喜歡上他的長髯,要朱仝抱著他玩耍,知府見狀就把心愛的兒子托付給他照看,也由此非常信任 他。於是,梁山的毒計誕生了。吳用帶著李逵來到滄州府,由雷橫配合,在吳用與朱仝交談時,李逵乘機抱走小衙內,帶入林子,用斧頭把孩子的頭“劈做兩半 個”。這樣,朱仝在滄州再也無臉容身,只好跟著吳用上山。梁山為了得到朱仝這個人才,就對不諳世事的四歲孩童痛下殺手,而李逵則成了殘殺這個無辜者行刑 人。

  最可怕的是在第四十回梁山好漢劫法場的時候,“這黑大漢(李逵)直殺到江邊來,身上血濺滿身,兀自在江邊殺人。晁蓋便挺朴刀叫道:‘不干百姓事,休只管傷 人!’那漢那裡來聽叫喚,一斧一個,排頭兒砍將去”。還有在第五十回三打祝家莊的時候,“李逵正殺得手順,直搶入扈家裡,把扈太公一門老幼,盡數殺了,不 留一個”。李逵又違背宋江將令,將已經投降的扈成一家殺光。當宋江問李逵“拿得活的有幾個”時,李逵說:“誰鳥耐煩,見著活的便砍了。”宋江說:“你這黑 廝違了我的軍令,本合斬首,且把殺祝龍、祝彪的功勞折過了,下次違令,定行不饒。”李逵反而高興了:“雖然沒了功勞,也吃我殺得快活。”試問,李逵這個視 殺人為兒戲,以殺人為快活的人,心中到底有沒有半點人類該有的惻隱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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