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宋江為什麼寧可坐牢也不願意上梁山?
《水滸傳》以宋江為核心人物,演繹了一個個生動的官逼民反的故事,梁山是個好地方,有很多好漢曾經嚮往著能夠到那兒去,就像阮氏兄弟說的那樣,哪怕是快活一日也好。更有的人想去,只是擔心人家不容納,這就是王倫當政時期。還有的人是早想上山,只是苦於沒有人引薦。但是領導宋江在發配江州服刑時寧死也不上梁山。揭秘:宋江為什麼寧可坐牢也不願意上梁山?
比如說宋江,他知道晁蓋已經在山上當上了大頭領,可是他逃亡卻沒有上梁山。更讓人難以理解的是,在他發配江州服刑時,晁蓋派出四路人馬,苦苦勸他上山,可是他寧可選擇坐牢,也不願意留在梁山。還有武松,第一次殺了潘金蓮和西門慶,在押解途中是有機會上二龍山的(和梁山一樣的山頭),但是他也沒去。
尤其是那個朱仝,他在私放雷橫時,很清楚地知道,他是要坐牢的,但是他寧可選擇坐牢,也不上梁山。同時他也清楚地知道,晁蓋、宋江都在山上,而梁山泊就在身邊。還有那個楊志,人家留他在梁山當個頭領,他當時不留下也就罷了,畢竟還有一個官復原職的希望在那兒嘛!但是,當他殺了牛二,他仍然選擇到官府自首,也就是說,自首最好的結局也就是一個流放,成為一個“賊配軍”,可是他還是要這樣幹。為什麼他不像武松一樣,留下一個“殺人者楊志”然後上梁山呢?難道說,對於有錢人,監獄真是一個“好地方”嗎?
坐牢一般分為兩種情況,一是惹上官司後在當地的縣、州所設的監獄內等候宣判,相當於在現在的看守所內羈押;二是判決後在流放地的牢城裡服刑,一旦國家有事可以作為士兵上陣,相當於現在的勞動改造。這第一種情況,由於封建社會的問案實行的是“有罪推定”,所以,只要因官司到了堂上,就已經成了罪犯,先問,不招供就打,“屈打成招”也是“有效”證據。比如說柴進,因為叔叔的宅院被殷天錫強佔,他去後,又和殷天錫發生了爭執,李逵一怒之下打死了殷天錫,由此惹上了官司。李逵走了,柴進被捉拿到州衙,知府高廉只問到第三局話就是:“不打如何肯招?牢子下手,加力與我打這廝!”當柴進報出自己是先朝皇室嫡派子孫,有太祖的逝書鐵卷,只是放在家裡的時候,高廉反而說:“左右腕頭加力,好生痛打!”
問完了官司,不管是招還是不招,都要帶著枷鎖下到牢裡,罪行重的帶的枷鎖重一些,相反就輕一些。如果當庭招供,還要再打“殺威棒”,數量不一,不招供,等下一次開堂再問再打。在這個階段的時限是六十日,期滿判決,定案後再打殺威棒,然後發往發配地。
這六十日牢房裡的生活,飯食是要自己供應的,不是說牢房裡不給飯吃,而是牢房裡的飯根本就不夠吃或者是沒法吃。就像魯智深,打死了鎮關西以後,馬上想到的就是:“洒家須吃官司,又沒有人送飯,不如及早撒開。”同樣的,盧俊義坐牢,家產已經被李固霸佔,燕青只好要飯給他送到牢裡。
判決後到流放地的服刑,稱作是牢城。到了這兒,要先打一百殺威棒,這是太祖趙匡胤定下的規矩。趙匡胤為了防止武將像他一樣篡位當皇帝,收了武將的兵權,也給了官員一些優待,一般的犯罪不殺就是這種優待的體現。不過,這一百殺威棒在執行起來差別甚大,不用說打一百下,十下二十下打廢一個人,五十下打死都不成為問題。
所以,在這兒就出現了“有錢能使鬼推磨”的問題,使上錢,這番殺威棒就免了。既然殺威棒都可以不打,那土牢當然也不用去坐了。牢城相當於現在的勞改,不同的是他們可以成為士兵上陣打仗,所以,和牢城平行的一個單位就是兵營,長官叫做團練使。沒有仗打的和平時期,囚徒也可以做一些雜役,比如朱仝,也因為長得好看,就給知府家看孩子。施恩的父親是個管營,他就可以經常調撥一些囚徒到快活林裡去。當然,能夠自己獨立管轄一些事情是再好不過的事情,不過,這要具備一定的機緣和條件,比如說林沖之前的那個老軍,有可能是服刑時間太長,已經沒有了家的聯繫。
當然,在這種地方有錢和沒有錢是有著天壤之別的,比如說宋江,他在江州牢城裡使錢像下雨,那日子當然過得愜意,不僅不用吃牢飯出雜役,還可以觀景遊玩請客交友。
表面看來,有錢人坐牢,遠離了矛盾的紛爭,放下了事務的煩擾,看似像是出了一趟差,或者是出外旅遊一趟,實際情況真是如此嗎?畢竟,再怎麼與眾不同也是坐牢,“畫地為牢”人都不願意進去站著,何況是真的牢房!別說是坐牢,就一般人的感受,打官司都不是人情所願。就《水滸傳》裡的官司來說,大部分都是和錢聯繫在一起,大大小小的官司,就是多多少少的錢,判決之前,首先拼的是錢。只不過,有錢人覺得“有錢能使鬼推磨”,做事過於任性罷了。儘管如此,任性歸任性,打官司卻不是他們所願。尤其是成為罪犯坐牢,總有些世事人情不看好的問題。
首先是沒收財產,尤其是官員,就像宋江,老父親要先把他出籍,就是和他斷絕父子關係。根本的原因,就是在宋江牽涉官司的時候,家庭財產不受牽扯。
其次是尊嚴,人一旦成了罪犯,也就沒有了常人的尊嚴。就像歷史上那個周勃,有人告發他謀反,皇帝把他下獄,看守他的獄吏就來欺凌侮辱他。他出獄後發出感歎,我可是曾經統領過百萬大軍的人吶!實際上,《水滸傳》裡的情況也是如此,林沖、宋江都是這樣。林沖一時間拿錢慢了一點,那個差撥馬上就把他罵了一個狗頭淋血;戴宗對宋江說得好,像他們這種“賊配軍”,在監獄管理者面前,“輕咳嗽都是罪過”,這些人想弄死他們,“就好比是拍死一隻蒼蠅”。
有錢人雖然不至於到這種地步,但原有的爵位肯定要被剝奪,隨之而來的是等級的大降,見了差撥一類的官員就必須跪拜,這種尊嚴絕對是錢買不來的。尤其是在押解途中,臉上帶著一個金印,一個再普通不過的人也可以罵上一句“賊配軍”!不是說花了錢可以把枷鎖除去嗎?這也不假,但這是有條件的,在人煙鬧市,枷鎖是必須戴的,就像林沖,在柴進莊上和洪教頭比武,就是帶著枷鎖。還有在交接過程中,也必須是戴著枷鎖,比如說朱仝。用宋江的話說,這是朝廷的法度,壞不得!臉上帶著金印,時不時的要戴著枷鎖出現在人面前,見著一個不入流的小官就要下跪,有誰會願意當這樣的罪犯?
更重要的是內心的感受,那番煎熬不是他人所能感受得到。比如說宋江,在江州牢城日子過得是多麼的愜意!直接管理監獄的戴宗好像一個小跟班,又有李逵這樣心甘情願為他去死的“保鏢”,外面又結識了一大幫江州哥們兒,可真是風光無限。但是,當他一個人獨處的時候,仍然是“感恨傷懷”,不由得“潸然淚下”,為什麼?就是一旦做了罪犯,不但不能光宗耀祖,還會辱沒祖宗,連累子孫,“連家中老父和兄弟”也見不得了。正因為對前途徹底喪失了信心,這才酒後不計後果,寫下了反詩。
梁山泊大秤分金銀,開口皆兄弟,幹的是仁義之事,活一個瀟瀟灑灑,任誰怎麼說,肯定要比監獄舒坦很多。但問題是,有的人為什麼寧可當囚犯,也不願意上梁山泊去快活呢?比如說宋江,他對寨主晁蓋有恩,晁蓋一心想讓他上山,不惜放出四路人馬把他截住邀他上山,但他就是不上,還說除非是死,否則就得讓他去江州。朱仝曾經對晁蓋、宋江都有恩情,吳用和雷橫前去請他,剛說上山之事,朱仝就說了惱怒的話,“休在此間惹口面不好”。尤其是那個楊志,王倫曾經邀請過他在山上留下,他那個時候不肯,是還有想法要“官復原職”。可是他殺了牛二以後,能不能活命尚且不知,因為他是“累犯”,可是他仍然選擇了投案而不去上梁山。
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他們做出這種選擇呢?根本原因,就是坐牢是一個人的行為,是有期限的,是讓人有指望重返正常社會的一個去處;而上梁山則不同,它會牽扯到一個家庭甚至是一個家族,是既無期限又不敢指望能夠回歸主流社會的行為。
具體說,坐牢吃苦也好,喪失尊嚴也罷,畢竟是一個人自作自受,對父母的連累只是財物、名聲和情感方面的,並不會涉及到人身。就像宋江,事情一旦不那麼緊了,弟弟宋清就可以回家了。宋清回家,官府並沒有把他緝拿歸案,就是這案子弄清楚只是宋江一人所為,與宋清並無瓜葛。而上梁山則不同,全家人甚至全族人都會受牽連,這就是很多將領想投降又猶豫的地方,他們有家。有一些征剿梁山泊的將領,他們損失了朝廷許多兵馬,回去肯定是吃官司,罷官坐牢是最輕的處罰,即便這樣,他們也不肯投降,原因正在於此。 對於梁山將領,作者一定要交待他有沒有家人,有家人的是怎麼處理的,就是說這上梁山和一般的吃官司不一樣。有兩個人看似例外,一個是林沖娘子,另一個是李逵哥哥。實際上,這種看似例外的情況作者也做了解釋,林沖娘子已經被林沖寫下休書休了;李逵的哥哥領著人前來捉拿李逵,等於說是“大義滅親”和李逵劃清了界限,又有立功表現,是官府不再追究的範疇。
坐牢是有可能回歸正常社會的,最常見的是遇到大赦。宋江就是遇到大赦罪過減了一等,所以不用抵命,只判了一個流放。像朱仝這種自身沒有命案的罪行,就更輕一些,用他的話說就是,掙扎個“一年半載”,就可以還鄉“復為良民”。有的人如果本事大一些,運氣好一些,馬上就可以當官,就像楊志。而上梁山則不同,這是一種“遇赦不宥”的罪行,不可能再回到主流社會當中來。不是說還有一個招安嗎?實際上,這種情況在現實中很少發生,即便是在《水滸傳》書中所反映的情況來看,宋江招安的過程,比他經歷過的任何一次事件和戰鬥都要驚險複雜,並不是哪一個山頭隨便就可以想讓人招安就能招安的。
當然了,《水滸傳》當中有幾個人毫不猶豫就上了梁山,如雷橫,但那是馬上面臨著死亡,只能是先保命,然後再想辦法的事情,和我們以上所說的自己可以做出選擇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