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人難改種姓觀念種姓不同難通婚"賤民"被打殺
印度國會女議員普蘭·黛維被刺身亡的消息傳出之後,許多外國人對此感到困惑和不解。人類都已經進入21世紀了,為什麼在印度還會有這樣的人和事存在?另外,既然普蘭·黛維和其他一些低種姓的人深受種姓制度之害,這種古老而殘酷的制度難道就不能治一治嗎?
事情並不這麼簡單。
種姓制度在印度的法律上已被廢除,但在事實上卻未被消滅
經過獨立之後幾十年的努力,在今天的印度,種姓問題總的來說比過去要淡化得多,隱蔽得多。特別在城市裡,至少表面上是看不出種姓制度的存在的。這是進步的一面。但是,不能否認,就全國而言,在印度的許多地方,特別是邊遠的農村,仍然在以各種方式實行這種制度。
我們幾乎在每天的印度報紙上都能找到低種姓人被打被殺的消息。光是在北方邦就有1500起有關種姓暴力事件的報告。
一對年輕的低種姓戀人被村裡的人裸體遊街示眾兩小時,原因是他們在結婚3天前在姑娘的房間裡一起過夜。另一個村子裡的一個低種姓的小伙子因為追求一個高種姓的姑娘,被高種姓人活活燒死。一對年輕戀人,由於不屬於同一種姓而相愛,結果竟被家人吊死在自家屋頂上,女孩的父母和男孩的哥嫂當時都在場觀看。另一條消息是法庭受理了兩年前發生的一樁案件,也是因為不同種姓的男女相愛而招致4條人命喪生。
可見,種姓制度雖然從印度獨立那天起就在法律上被宣佈廢除了,但在事實上它並沒有被消滅,50多年後,它仍然以各種形式頑固地存在著。特別是在廣大農村,人們仍然按種姓而居,通婚和社會交往仍然受到種姓的限制,行為方式仍然受著種姓的制約。即使在大城市裡,種姓也沒有完全銷聲匿跡。
那麼,這種制度為什麼能夠在印度長期頑固地存在呢?為什麼不能通過行政或司法手段加以消除呢?筆者以為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種姓制度經過三千多年的積澱,已成為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
現在翻譯為「種姓」的梵文詞彙「瓦爾那」,實際上是「顏色」或「品質」的意思。大約3500年前,來自中亞和高加索地區白皮膚的雅利安人侵入印度次大陸,征服當地的居民———黑皮膚的達羅毗荼人。雅利安人為了保持他們的血統,不願被當地的達羅毗荼人同化,不許自己的子女與達羅毗荼人結婚。為了鞏固自己的特權地位,征服者和統治者們就以膚色的深淺將當時的社會階層劃分成4個等級,即婆羅門(祭司和僧侶)、剎帝利(貴族和武士)、吠捨(農民、商人和手工業者)和首陀羅(被征服的奴隸和失去土地的自由民)等4個「瓦爾那」。這就是最早的種姓制度。
隨著數千年的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不斷變化,種姓制度變得更為完整和系統,形成了森嚴的等級。這一等級制度有三個基本特徵,即職業的世襲制、嚴格的內婚制和地位的等級制。它對人的種族、血統、膚色進行嚴格隔離和歧視,種姓制度因此而變得更為威嚴和不可侵犯。
久而久之,它從政治、文化、社會的各個方面深入人心,形成了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形態,因而能歷數千年而不倒。即使是今天,許多人仍然有意無意地以血緣和出身論人,以膚色和種族取人。
村社是種姓制度的堡壘
在古代印度,廣大農村普遍存在著村社制度。村社大多是自然形成的,大者上千戶,小者幾十家。村社裡土地公有,農業和手工業結合,並有固定的分工。這種村社經濟上自給自足,行政上有較大的自主權。因此,村民們過著閉關自守的生活,並不特別關心外部世界的變化。
村社內部自古以來就實行種姓制度,高種姓把低種姓的人緊緊地束縛在村社的土地上,長期地進行奴役和剝削。種姓制度還實行職業世襲制和內婚制,低種姓人被限制在一個十分狹小的範圍之內,只能幹一種職業,只能同一種人交往,他們沒有選擇其他工作的機會和與整個社會交往的自由,從而變得更加愚昧和落後。所以,儘管王朝不斷更替,村社卻很少變動。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們反而變得更加牢固和保守。只要村社存在,依附於村社的種姓制度必然存在。因此,到了現代,雖然印度的城市已經進入了現代化行列,但農村和經濟落後地區的種姓制度仍然被完好地保存了下來。
印度國會女議員普蘭·黛維被刺身亡的消息傳出之後,許多外國人對此感到困惑和不解。人類都已經進入21世紀了,為什麼在印度還會有這樣的人和事存在?另外,既然普蘭·黛維和其他一些低種姓的人深受種姓制度之害,這種古老而殘酷的制度難道就不能治一治嗎?
事情並不這麼簡單。
種姓制度在印度的法律上已被廢除,但在事實上卻未被消滅
經過獨立之後幾十年的努力,在今天的印度,種姓問題總的來說比過去要淡化得多,隱蔽得多。特別在城市裡,至少表面上是看不出種姓制度的存在的。這是進步的一面。但是,不能否認,就全國而言,在印度的許多地方,特別是邊遠的農村,仍然在以各種方式實行這種制度。
我們幾乎在每天的印度報紙上都能找到低種姓人被打被殺的消息。光是在北方邦就有1500起有關種姓暴力事件的報告。
一對年輕的低種姓戀人被村裡的人裸體遊街示眾兩小時,原因是他們在結婚3天前在姑娘的房間裡一起過夜。另一個村子裡的一個低種姓的小伙子因為追求一個高種姓的姑娘,被高種姓人活活燒死。一對年輕戀人,由於不屬於同一種姓而相愛,結果竟被家人吊死在自家屋頂上,女孩的父母和男孩的哥嫂當時都在場觀看。另一條消息是法庭受理了兩年前發生的一樁案件,也是因為不同種姓的男女相愛而招致4條人命喪生。
可見,種姓制度雖然從印度獨立那天起就在法律上被宣佈廢除了,但在事實上它並沒有被消滅,50多年後,它仍然以各種形式頑固地存在著。特別是在廣大農村,人們仍然按種姓而居,通婚和社會交往仍然受到種姓的限制,行為方式仍然受著種姓的制約。即使在大城市裡,種姓也沒有完全銷聲匿跡。
那麼,這種制度為什麼能夠在印度長期頑固地存在呢?為什麼不能通過行政或司法手段加以消除呢?筆者以為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種姓制度經過三千多年的積澱,已成為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
現在翻譯為「種姓」的梵文詞彙「瓦爾那」,實際上是「顏色」或「品質」的意思。大約3500年前,來自中亞和高加索地區白皮膚的雅利安人侵入印度次大陸,征服當地的居民———黑皮膚的達羅毗荼人。雅利安人為了保持他們的血統,不願被當地的達羅毗荼人同化,不許自己的子女與達羅毗荼人結婚。為了鞏固自己的特權地位,征服者和統治者們就以膚色的深淺將當時的社會階層劃分成4個等級,即婆羅門(祭司和僧侶)、剎帝利(貴族和武士)、吠捨(農民、商人和手工業者)和首陀羅(被征服的奴隸和失去土地的自由民)等4個「瓦爾那」。這就是最早的種姓制度。
隨著數千年的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不斷變化,種姓制度變得更為完整和系統,形成了森嚴的等級。這一等級制度有三個基本特徵,即職業的世襲制、嚴格的內婚制和地位的等級制。它對人的種族、血統、膚色進行嚴格隔離和歧視,種姓制度因此而變得更為威嚴和不可侵犯。
久而久之,它從政治、文化、社會的各個方面深入人心,形成了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形態,因而能歷數千年而不倒。即使是今天,許多人仍然有意無意地以血緣和出身論人,以膚色和種族取人。
村社是種姓制度的堡壘
在古代印度,廣大農村普遍存在著村社制度。村社大多是自然形成的,大者上千戶,小者幾十家。村社裡土地公有,農業和手工業結合,並有固定的分工。這種村社經濟上自給自足,行政上有較大的自主權。因此,村民們過著閉關自守的生活,並不特別關心外部世界的變化。
村社內部自古以來就實行種姓制度,高種姓把低種姓的人緊緊地束縛在村社的土地上,長期地進行奴役和剝削。種姓制度還實行職業世襲制和內婚制,低種姓人被限制在一個十分狹小的範圍之內,只能幹一種職業,只能同一種人交往,他們沒有選擇其他工作的機會和與整個社會交往的自由,從而變得更加愚昧和落後。所以,儘管王朝不斷更替,村社卻很少變動。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們反而變得更加牢固和保守。只要村社存在,依附於村社的種姓制度必然存在。因此,到了現代,雖然印度的城市已經進入了現代化行列,但農村和經濟落後地區的種姓制度仍然被完好地保存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