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書店老闆失蹤真相曝光 12年前害死人
身為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的桂敏海,其「失蹤」的消息被香港和國外的一些媒體熱炒,還有人發起「尋找桂敏海」行動。桂敏海是什麼人?他所謂失蹤的真相究竟又是什麼?
12年前的一場車禍,奪去了一少女的生命。而車禍肇事者正是桂敏海。由於害怕坐牢,他緩刑期間偷渡潛逃。2015年10月,桂敏海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在外面這麼多年,我一直處在惶恐不安當中,經常做噩夢,也經常夢到自己回家鄉,看見那些熟悉的親人……」1月13日,在某羈押場所內,桂敏海如是說。
醉駕肇事致女生死亡負全責
走進位於浙江省杭州市的一座居民樓,一處60平方米的小房子內,83歲的沈某和65歲的周某老夫妻就住在這裡。
12年前的一場車禍,奪去了老兩口唯一愛女的生命。而車禍肇事者正是桂敏海。
桂敏海,1964年5月出生,原籍浙江寧波,1996年取得瑞典國籍。2003年12月8日,在寧波經商的桂敏海駕車從寧波市江東區駛往鎮海區途中,經過寧波某大學時,將一名橫過馬路的在校女大學生撞倒致其死亡。
相關法律文書顯示,經檢測,事發時桂敏海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14mg/ml,達到醉酒駕車標準。公安機關依法認定,桂敏海負事故全部責任。
「這個家一下子塌了。」周某說,突如其來的噩耗,讓她夫妻二人雙雙病倒,特別是當時年過七旬的丈夫,從此身體每況愈下,經常出現精神恍惚、抑鬱,甚至一度要自殺。
害怕坐牢,緩刑期間偷渡潛逃
2004年8月,桂敏海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對於上述判決,受害者家屬提出異議,強烈要求給予桂敏海嚴厲懲處。
因為自己一次醉駕,讓一個幸福家庭瞬間支離破碎,這令桂敏海痛悔不已。但是,他更擔心自己真的因此入獄服刑。於是,在法院判決後不久、民事賠償還未全部執行完的時候,桂敏海做出了另一個錯誤選擇。
2004年11月,還處於緩刑期間、依法不能出境的桂敏海,按照精心設計的計畫,冒用他人的身份證,以出境旅遊的名義偷越國境,輾轉多國,一直潛逃在外。
針對桂敏海畏罪潛逃,2006年8月,法院裁定撤銷對罪犯桂敏海宣告緩刑兩年的執行部分,收監執行原判有期徒刑兩年。公安機關對其展開網上追逃。
多年來,兩位老人把生活的重心幾乎全部放在這起案件上,心中的執念就是希望已被判刑的桂敏海歸案,以慰女兒在天之靈。
潛逃12年後決心自首
潛逃的日子並不好過。其間,桂敏海與他人合夥做生意,但與日俱增的財富卻難以掩蓋與日俱增的負罪感和愧疚感。
「出國以後,我本來以為心理壓力能夠緩解,但事實上反而是加重了。」桂敏海說,「一方面,我逃避責任,對於受害者家屬是心理上進一步的打擊;另一方面,我偷渡出境,不僅沒有接受原來的處罰,又進一步觸犯了中國法律,是罪上加罪。」
因為負案在逃,桂敏海不敢回家鄉,無法在父母身邊盡孝。特別是得知父親病重,身為家中唯一的兒子,無法在老人身邊照料,自己不止一次地想回國自首。
2015年6月,家中傳來父親去世的消息。桂敏海失去了見父親最後一面的機會。
桂敏海說,這一刻,他才切身體會到,因為自己對法律的漠視,給另一個家庭帶來的生離死別,是多麼痛徹心扉。這促使他下定決心、回國自首。
2015年10月,桂敏海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聲明桂敏海:不要惡意炒作「失蹤」
接受公安機關調查以來,桂敏海寫下多份悔過書。他說,在下決心回國投案自首的那一刻,自己就已經做好了準備,「我要承擔我自己的法律責任,我也願意接受任何處罰。」
「我要向受害者家屬表示最誠摯的道歉,對不起!我知道對他們造成的傷害和痛苦是沒法彌補的。我會盡有生之年來贖罪,哪怕只能給他們帶來一絲一毫的安慰。」
得知自己回國自首被境外炒作為「失蹤」事件後,桂敏海鄭重聲明:「我回國投案自首是我個人自願的選擇,和任何人無關。這是我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我不希望任何個人和機構介入或者干預我回國的事情,甚至進行惡意炒作。」
桂敏海還表示,「我雖然有瑞典國籍,但是我真切地感到我還是一個中國人,我的根還是在中國。所以我希望瑞典方面能夠尊重我個人的選擇,尊重我的權利和隱私,讓我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
經偵查,桂敏海還涉嫌其他犯罪。相關涉案人員正在配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