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方質——韋雲起孫,扶陽郡公師實子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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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方質——韋雲起孫,扶陽郡公師實子

2017年03月30日 唐朝人物 暫無評論 閱讀 81 次

中文名:韋方質

出生地:雍州萬年

代表作品:《垂拱格式》

年    代:唐初

韋方質——韋雲起孫,扶陽郡公師實子

  韋方質,韋雲起孫,扶陽郡公師實子,雍州萬年人。則天初鸞台侍郎、地官尚書、同鳳閣鸞台平章事。

  685年,武後抽調精通法律的韋方質等人,對唐初以來的律令格式進行刪改,編成了《垂拱式》二十卷、《垂拱留司格》六卷及《垂拱新格》二卷。

  與其有關事件:

  1、武則天命令尚書省刑部侍郎韋方質起草了專供考查地方官員用的《風俗廉察四十八條》。

  2、在平定徐敬業的叛亂之後,武則天對宰相班子進行了調整,將其他幾個宰相罷免,補韋方質、武承嗣、韋思謙為宰相。

  3、盧照鄰客東龍門山,韋方質、裴瑾之、范履冰等時時供衣藥。

  4、垂拱三年十一月,鳳閣侍郎韋方質奏言:“舊制有御史監軍,今未差遣,恐虧失節度。”武太后曰:“將出師,君授之以斧鉞,閫外之事皆使裁之。始聞比來御史監軍,乃有控制,軍中大小之事,皆須承稟,非所以委專征也。以卑制尊,理便不可。”不許。

  5、因為反對武氏集團篡奪大唐江山,韋方質被貶到海南。

  6、韋方質當尚書時,與宰相蘇良嗣有隙。後來方質犯法當誅,曾胡亂攀引良嗣。

  7、武後後欲遣韋待價將兵擊吐蕃,鳳閣侍郎韋方質奏,請如舊制遣御史監軍。太后曰:“古者名君遣將,閫外之事悉以委之。比聞御史監軍,軍中事無大小皆須承稟。以下制上,非令典也;且何以責其有功!”遂罷之。

  8、韋方質奉旨修定監察州縣的四十八法,實行十年後,以其煩瑣難於執行而中止。

  687年,鳳閣侍郎韋方質奏言:“舊制有御史監軍,今未差遣,恐虧失節度。”武後不許。

  690年,周興誣告宰相韋方質,韋方質被貶到海南儋州當司馬,在當地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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