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在中國經商捲煙的美國人:田間地頭到處發煙
詹姆斯·布坎南·杜克,昔日英美煙草公司的創辦人,可能是全世界在「把煙草當商品賣出去」這點上做得最成功的一位人物;少有人知的是,他最成功的市場,是中國。
當然,是解放前的中國。
自打哥倫布在南美洲發現煙草後,這種能提升精神的玩意兒在萬曆年間迅速傳入內地,幾十年後,已經是崇禎皇帝致力打擊的「妖草」。到清代,販賣或是種植煙草就是「與通番同罪」的重罪了。
整個清朝,政府從沒放棄過禁煙的努力。就連太平天國時期,《天條論》也明明白白寫著,「凡吃洋煙(鴉片)者斬首不留」,抽水煙旱煙,初犯挨打,三犯殺頭。
好了,現在,來自美國北卡羅萊納州的捲煙商人、煙草工廠主的兒子杜克,要進軍天朝市場。
人們津津樂道於他的經商天賦:派人守住碼頭,給每個剛下船的男人一包香煙,「他們會帶到全國各地,這可是了不得的廣告」;或是把性感女明星的形象印上香煙盒,以吸引年輕男性;最重要一步也許是,他取得了自動捲煙機的使用權,能夠讓10小時一班的工人生產出海量的香煙。
這是一種冒險。當時的美國人習慣抽雪茄或是自己動手捲煙絲,杜克自己的辦公室裡也會放一個痰盂用來吐煙草汁。機器被視為靠不住的玩意兒。可他偏偏看中了捲煙的潛力:抽一支只需要5到7分鐘,不想抽了隨時能扔也不心疼。
一個字,快!
「短小、味濃。易點燃,易抽完。」當時一家報紙評論說,「捲煙正是機器時代的象徵。」
據說,有了自動捲煙機以後,躊躇滿志的杜克就讓人給他一本世界地圖,翻到某頁,見某國標著「人口4.3億」,便決定了:這就是我們要去賣香煙的地方。
那是1902年,也就是清光緒28年。在大清,種植和販賣煙草是視同通番賣國的重罪。
現在科學家們知道,當吸煙者手持捲煙深深一吸,很強劑量的尼古丁就會隨之深入血管,這使得生物鹼對大腦的獎勵作用更快起效。與嚼煙草或是抽煙斗、雪茄相比,捲煙消耗得更多、更快。
好在杜克未必明白這其中的原理,卻把這一點利用得爐火純青。
捲煙尚未在美國出頭,已經被商人帶到了中國。英美煙草公司招聘了一批年輕而愛冒險的單身漢,讓他們學中文,而後去田間地頭給人到處發捲煙。他們還雇了一批本地人,任務就是時不時在廣大勞動人民面前悠哉地點起煙、抽兩口,供大家學習,以免下回拿到免費贈送的樣品時,勞動人民直接用牙齒把這奇形怪狀的煙卷給嚼了。
阻力來了。在廣東,一位官員下令,各縣官吏在處死強盜前,必須賞英美煙草公司所出品的「強盜牌」香煙給死囚。一時間,禁煙效果奇佳,煙民對「強盜牌」避之唯恐不及。
杜克旗下煙草品牌還有很多。他們既在上海豎起了當時中國最大、耗資最巨的廣告牌;又把香煙的價格壓低到極致——一個銅板就能買5支英美煙草公司出產的優質香煙。
「本地人以同樣代價買來的任何其他東西都不可能給他這麼大的快感和享受!」該公司中國區的負責人曾經這樣感歎過。
進入中國市場17年後,該公司每週能生產2.43億支香煙。在杜克去世前一年,美國雜誌才開始正兒八經地討論「煙草對人體有害嗎?」
然而,3年後,也就是1927年,第一篇討論吸煙致癌的論文才出現於醫學雜誌。但那也只是一位英國醫生現身說法:他看到或聽說過的肺癌病人,都是煙民。
直到20世紀80年代,人們才意識到二手煙的危害可能比一手煙更甚,才有了公共場合不吸煙的禮節。但杜克利用生物鹼對大腦的獎勵機制,已經累積起龐大的財富。在中國的這家公司,一路由滿清挺到民國,挺過了軍閥混戰,挺過了民族主義者的抵制與中國同行的競爭,乃至第二次世界大戰。
生意最好的時候,英美煙草公司在中國佔據市場份額六七成,農田邊勞作的老漢也人手一盒「大英牌」。
杜克的事業能如此成功,也許還是因為那是煙草,平凡人,幾人能抵過生物鹼對大腦的引誘?
諷刺的是,多年後,他的家族也正敗在這一點上——2010年,他唯一的孫輩,杜克家族的主要繼承人,死於吸毒過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