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亮選才用人的七大特點:破除了門閥的限制
「三顧頻繁天下計,兩朝開濟老臣心;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杜甫的千古絕句道出了人們對諸葛亮「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敬佩與惋惜之情。那麼諸葛亮治蜀用人到底有什麼特點呢?
諸葛亮看到人的「美惡既殊,情貌不一」,但能堅持這七條,就能透過現象,看到本質。就不致錯用壞人,庸才。
內修政理是諸葛亮治蜀的一個中心問題,其基本方針即「治實不治名」。
益州本是「沃野千里,天府之土。」左思〈蜀都賦〉寫到那時的蜀中是:「溝洫脈散,疆裡綺錯,黍稷油油,梗稻莫莫」;「闤闠之裡,俊巧之家,百室離房,機杼相和」,何況又有鹽井、鐵山。在這個基礎上,商業也發展了,成都西市,被稱為「萬商之淵」,「羅肆巨千」。可農民、手工工人所創造的財富,都落入了三蜀之豪」的腰包。三蜀之豪,有自己的田莊、徒附、部曲、奴婢。諸葛亮說李嚴罷免,猶有「故奴婢、賓客百數十人。」李嚴之子李豐以中郎參軍居府,「方之氣類,猶為上家。」﹝《蜀志靈帝紀》﹞
漢末政失於寬,劉焉、劉璋父子和袁紹一樣,在益州「以寬濟寬」,「德政不舉,威刑不肅」,寬容三蜀豪強。這種政策,使「蜀土人士專權自恣」,更有所發展。﹝《蜀志十戶而八」的危險局面;理弱,即扶植自由農,發展生產。之所以要「先理強,後理弱」,是因為強民專權自恣的問題不解決,弱民的安寧、生產問題也就無法解決。這條方針是「治實」在內修政理上的集中表現。
先談理強。理強又有兩個方面,一是對專權自恣的強民,採用「威之以法」,「限之以爵」的政策﹝〈諸葛亮傳〉注引《蜀記》﹞;二是制定用人標準,起用有「才策功干」,「憂公如家」之士。
《蜀志伊籍傳》說伊籍「與諸葛亮、法正、劉巴、李嚴共造蜀科。」現在《蜀科》看不到了,但可想見有它本身的特點。從實際情況來看,〈張裔傳〉記載張裔常稱道諸葛亮「賞不遺遠,罰不阿近,爵不可以無功取,刑不可以貴勢免,此賢愚之所以僉忘其身者也。」陳壽在〈諸葛亮傳〉中寫的評語中又說:「犯法怠慢者雖親必罰,服罪輸情者雖重必釋。........刑政雖峻而無怨者,以其用心平勸戒明也。」這表明諸葛亮把「威之以法」和「服罪輸情」結合到了一起。用法無私,服罪可釋,所以法雖峻而無怨,賢愚「僉忘其身」。例子是有的,如李嚴被廢為民,徙梓潼郡,諸葛亮在與其子李豐教中明言:若能「思負一意」,則「否可復通,逝可復還。」﹝〈李嚴傳〉注引﹞把「服罪輸情雖重必釋」,用到刑法上去,這在法制史上罕見。本人服罪輸情既可免罪,子女,家族連坐之制,勢必革除。在《蜀志》中,看不到諸葛亮當政時期還有什麼連坐。李嚴犯罪,李豐仍舊官至朱提太守。魏晉時期,人們紛紛稱道諸葛亮能用刑,為秦漢以來所未有﹝參見〈李嚴傳〉注引習鑿齒語﹞,原因也在這裡。
在用人上,最可注意的,是他提出過七條用人標準或者說七個考核辦法。「一曰間之以是非而觀其志,二曰窮之以辭辯而觀其變,三曰咨之以計侄?^其識。四曰告之以禍難而觀其勇,五曰醉之以酒而觀其性,六曰臨之以利而觀其廉,七曰期之以事而觀其信。」﹝〈諸葛亮集如人性〉﹞他看到人的「美惡既殊,情貌不一」,但能堅持這七條,就能透過現象,看到本質。就不致錯用壞人,庸才。
此外,要看到諸葛亮用人,是既「限之以爵」,又「盡時人之器用」﹝《蜀志楊洪傳》說楊洪〈犍為武陽人〉本是李嚴的功曹,因為「忠清款亮,憂公如家」,李嚴還沒有到犍為去做太守,楊洪便已被起用為蜀郡太守了;何祗本是楊洪的門下書佐,因為「有才策功干」,幾年便做了廣漢太守,而楊洪還是蜀郡太守。 "又〈楊洪傳〉注提到廣漢王離,「亦以才幹顯,為督軍從事,推法平當,稍遷代﹝何﹞祗為犍為太守,治有美績」。〈楊戲傳〉馬盛衡、馬承伯贊注提到闐中姚佃被諸葛亮闢為掾屬,「並進文武之士」,稱讚他說:「今姚掾並存剛柔,以廣文武之用,可謂博雅矣。」
這也符合七條標準。或謂諸葛亮排斥益州人物,上引卻都是益州人物。〈楊洪傳〉明言「西土鹹服諸葛亮能盡時人之器用」,說諸葛亮排斥西土人物的,對此話似未深思。諸葛亮用人只是憑七條標準,別無其他標準。
諸葛亮用這種理強的辦法,在政治確實收到了由亂到治的效果,蜀中號稱「吏不容奸,人懷自厲,道不拾遺,強不侵弱,風化肅然。」﹝〈諸葛亮傳〉臣壽等言﹞
再談理弱。在諸葛亮看來,不先理強,就不能使「強不侵弱」,「理強則弱伸」,只有先理強,才能收到理弱的效果。諸葛亮是怎樣理弱的呢?他抓住了「為政以安民為本」。《蜀志治人〉﹞這是諸葛亮「理弱」的方針。
諸葛亮使張裔「為司金中郎將,典作農戰之具」﹝〈張裔傳〉﹞,發征丁一千二百人主護都江堰,是與理弱相配合的措施。諸葛亮的「先理強,後理弱」的方針政策,改善了蜀國的政治。蜀中經濟的發展因此較快。〈諸葛亮傳〉注引〈袁子〉,說諸葛亮治蜀,「田疇辟,倉廩實,器械利,畜積饒。」;蜀末號稱「男女布野,農谷棲畝」﹝〈蔣琬傳〉。〈後主傳〉也有「百姓布野,餘糧棲畝」之言﹞。這改變了「民貧國虛,決敵之資,惟仰宥?供z〈諸葛亮集文集〉卷二〈教〉﹞的面貌。
諸葛亮自己說得好:「老子長於養性,不可以臨危難;商鞅長於理法,不可以從教化;....此任長之術也。」﹝同書卷二〈論諸子〉﹞所謂「任長」,表明他吸收了各家所長,形成了他自己的一套治國之道。而他這套治國之道,集中地表現在他的治實精神與用人標準上。唯其如此,所以陳壽等人說諸葛亮死後,「黎庶追思,以為口實,至今梁、益之民咨述亮者;言猶在耳」﹝〈諸葛亮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