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維之子回憶:王國維遺孀曾留遺書意欲殉情
父親的突然去世,為家中籠罩了一層愁雲慘霧,每個人都食不下嚥,即連僕傭亦不例外。由於母親無心料理三餐,家中當時常不舉炊,每天從「高等科」廚房,送來兩餐包飯,大家都是略動筷子,即照原樣收回去。後來由錢媽把家事接下來,又開始每日由成府小店送來預約的各種菜蔬,再行自炊。
母親那時每天都到成府剛秉廟,為父親棺木油漆督工,漆了幾次後,外面加包粗麻布,再漆,再包,共包七層之多,然後再加漆四五次,到後來,其亮如鏡,光可鑒人。那時用的並非現在的快干洋漆,而是廣漆,每一層必須等待乾燥!才能再漆,費時不少。時當盛夏,辛苦奔波,還在其次,最難耐的是廟中隔室另有一具棺木,是早幾時北平學生示威運動中被槍殺的一名清華學生,因棺材太薄,又未妥善處理,遠遠就聞到陣陣屍臭,母親亦未以為苦。
接著購地、挖掘壙穴,也是她在忙著,錢媽悄悄地對我說,讓她去忙,這樣可稍減悲痛的心情。
有一天下午,母親正好又到墳地去看工人修築墓穴去了,家中別無他人,我因要找些東西,請錢媽幫我抬箱子,抬下第一隻,看見箱面上有一封信,是母親的筆跡,上面寫著我的名字。當時我立刻聯想到從父親衣袋中取出來的遺書,馬上感到一陣心跳手抖,知道不是好兆。好容易把書信打開來一看,是母親的遺書!大致是叫我們把父親和她安葬以後,即籌劃南歸,回到家鄉去依舅父及姨母生活。父親的恤金,清華原定每月照付薪金到一年為期,由三哥按月領了匯給二哥管理,合併其他的錢,勉強夠我們的生活教養費。這突如其來的事情,對一個不足十四歲的孩子來說,簡直不知所措。幸虧錢媽比較冷靜沉著,她叫我不要聲張,即使是家人面前也不要提。她問我與母親較好的有哪幾位太太?我說西院一號陳伯母(陳達教授太太)、四號鄭伯母(鄭桐蓀教授太太)和南院趙伯母(趙元任教授太太)等三人比較接近。兩人商量一下,覺得陳伯母太老實,不善言詞,恐怕說不動母親的心意。趙伯母心直口快,將來說漏了口,全園皆知,是很尷尬的事。只有鄭伯母,說話有條理,行事很謹慎,且與母親最談得來,因此馬上去與鄭伯母相商。她叫我不要驚慌,她一定會盡力說服母親的,要讓母親看在兒女的份上,多管大家幾年。然後在家中,由我哀求,錢媽解勸,三人合作,總算打消了她的死志。當母親說了一句:「好吧,我再管你們十年。」我才如釋重負地放下了大半心。
那一年裡面,母親要出門,我必定要問她到那裡去,有時她煩了,就說我不該管她的事。儘管這樣,我還是偷偷地在後面跟著,一直看到她去的地方,我才回家。有時她出去遲遲不歸,我和錢媽兩人總是提心吊膽的,等到見她進門才安心。那年秋季我本該入學,可是不放心母親,我推說對學校的規矩都不懂,除國文外連阿拉伯數字也不認識,無法上學。趙伯母曾數次相勸,我仍以這個理由推拒了。
民國十七年陰曆六月中旬,學校已放暑假,我們才摒擋南歸,三哥送我們到塘沽上船後,仍返平在清華任職。到上海後,因行李什物太多,在二哥處略作停留,即返回原籍外祖父家定居。我們有兩位舅父和一位姨母,都比母親小,他們之間,手足之情的深厚,是少見的,母親得到他們寬慰,精神逐漸振作,一一安排我們入學。
民國二十五年夏天,三哥和四哥都已成家,都在海關任職,且同住一處,母親隨他們住在上海,小舅父亦在滬經商。我想到當初母親對我們有「十年」的承諾,有些擔心的問小舅父,他說:「傻瓜,現在生活得那麼幸福,你們又肯用功上進,她有什麼理由想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