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亮是第一位公示財產的高官:諸葛亮多少財產
諸葛亮,中華五千年浩浩歷史長河裡一位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戰略家。他雖不像羅貫中在《三國演義》小說裡描述的那般「料事如神、呼風喚雨、撒豆成兵」,但他高尚的品格、傑出的才能、震古爍今的業績以及「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獻身精神,在浩如煙海的中國歷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在極具傳奇色彩的民間傳說中,他更是一位全能的超人,一位讓人仰視的謀略大師,一位完美無瑕的智者與幾無瑕疵、近乎完美的道德楷模,是代表智慧和勝利的「無敵男神」。
諸葛亮波瀾起伏的傳奇人生在中國可謂家喻戶曉,這其中有羅貫中小說情節水銀瀉地般的影響,亦有文學性誇張、渲染的成分所致。但諸葛亮的高風亮節毋庸置疑,堪稱古今罕有其匹。諸葛亮出身於一個「公務員」世家,遠至漢元帝時期其老祖諸葛豐就是一位剛直不阿、不懼背景深厚、勢焰熏天外戚勢力,敢於火中取栗的直臣,最後甚至因此被免官。諸葛亮家族興盛於三國兩晉時期,其間雖然戰亂不斷,但諸葛氏子弟出污泥而不染,決不苟同於流俗,堪稱人才輩出,燦若晨星。而且,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凡屬諸葛家族的「公務員」身上都有一個鮮明的烙印與共性:「忠貞、清廉、謹慎、敬業」。
諸葛亮是諸葛氏家族的傑出代表,可以說,實力弱小的劉備之所以能夠「三分天下有其一」全憑他的功勞。自劉備白帝城托孤後,面對資質稟賦遠不如乃父的劉阿斗,諸葛亮不拋棄、不放棄,「攝一國之政,事凡庸之君,卻事君以禮,謀國以忠」。面對一個資質平庸、甚至離開自己就不能獨擋一面的領導,能發乎內心尊之重之,從不流露出絲毫睥睨、不屑之色,而是時時刻刻嚴格約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對「扶不上牆的爛泥」——後主劉禪盡心輔佐且執禮甚恭,至死都保持諸葛家族的優良傳統:忠誠、謙遜、廉潔,一諾千金。面對闇弱的劉阿斗,完全有能力夠搞個「燭影斧聲,千古之謎」取而代之的諸葛亮卻從未起此覬覦念頭,連敵對方司馬懿都不無欽佩地評價他道:「亮平生謹慎,不曾弄險」。他後期殫精竭慮,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拚命護佑加持耽於享樂的後主劉禪。不僅如此,還能做到君臣團結,「上不生疑心,下不興流言」,上下一心,不生掣肘,才可全力對外。諸葛亮用心良苦、竭盡全力,使偏安一隅、相對弱小的蜀國在魏吳夾縫中生存了42年之久。最後,雖然出師未捷,但也算嘔心瀝血、拼卻老命,讓後世為之掬一把英雄淚, 也算贏得「生前身後名」了。
諸葛家族著名「公務員」還有諸葛瑾、諸葛瞻、諸葛誕等,亮兄諸葛瑾更是官居東吳大將軍、豫州牧高位。諸葛瑾以胸懷開闊,直言敢諫且嚴謹自律著稱,因此他在東吳政壇幾乎沒有敵人,也獲得吳主孫權的青睞、攫拔,最後也得以青史留名。「謹慎」二字似乎已融入諸葛家族子孫的血脈之中,謙虛謹慎並不意味著庸碌無為、隨波逐流,只想做無功亦無過的太平官,而是以柔克剛、敢於任事,在柔和似水的謙遜外表下嚴守底線、堅持原則、促成大業。
史載公元234年,諸葛亮在五丈原病重,臨終前,他給蜀漢後主劉禪上了一篇人生最後的奏章,內容居然是一份詳細的個人財產申報:「 臣家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子弟衣食,自有餘饒。至於臣在外任,無別調度,隨身衣食,悉仰於官,不別治生,以長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內有餘帛,外有贏財,以負陛下」。諸葛亮死後,人們發現,一切果然如其所言,毫無虛妄之辭。即便是能掐會算,善於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的諸葛亮恐怕做夢也想不到,一千多年後的今天,人們將他稱為古今「官員財產公示第一人」,此光明磊落、近乎身負道德潔癖之舉,可謂首開古代「公務員」財產申報、公示之先河。
諸葛亮不光嚴於律己,在管束和教育家人子弟方面也非常嚴苛,甚至有些不近人情,非常值得後人借鑒、效仿。史料記載「宰相之妾無副服」,在那個時代,納妾是無可非議的,但宰相的小妾居然連套換洗的衣裙都沒有,其寒其窘甚至不如一介平民,這就足夠讓人唏噓、驚詫加喟歎的了。而且從諸葛亮公示的財產明細表上看,桑樹八百株,薄田十五頃,除了官俸外沒有任何灰色收入,一個官拜宰相的「高級公務員」的收入甚至不如一個民間富足翁。
神機妙算的諸葛孔明真乃一生謹慎,兩袖清風的真君子,怎不讓人心生感慨。
諸葛亮名言:「靜以修身,儉以養德。非澹泊無以明志 ,非寧靜無以致遠」。這不光是他用來自勉的座右銘,更是他對子孫的殷切希望。據說諸葛家族的孩子們從小就要熟讀他撰寫的《誡子書》,寒素清白、黜奢崇儉的品德在諸葛亮辭世後其苗裔子孫們的腦海裡深深地扎根、發芽,並伴隨著他們一生。
千古人才難得,智術各有短長。南懷瑾曰:人才之所以稱為俊者,必信、義、德、才、明五者兼備。人中之豪者,必行、智、信、廉四者兼備。按此標準,諸葛亮無疑是人中龍鳳,但像他那樣奉公守法,立身行己,一介不取的睿智之士,古今也找不到幾個,期望所有官員都成他那樣似乎並不現實。將官員之德才兼備、清廉自律、克己奉公建立在個人修養、自我約束、極高的道德層面上,遠不如建立一套有監督制約、能抑惡揚善的良性機制更切實可行。
「出師」一表真名士,千載誰堪伯仲間(陸遊)。
諸葛家族著名「公務員」還有諸葛瑾、諸葛瞻、諸葛誕等,亮兄諸葛瑾更是官居東吳大將軍、豫州牧高位。諸葛瑾以胸懷開闊,直言敢諫且嚴謹自律著稱,因此他在東吳政壇幾乎沒有敵人,也獲得吳主孫權的青睞、攫拔,最後也得以青史留名。「謹慎」二字似乎已融入諸葛家族子孫的血脈之中,謙虛謹慎並不意味著庸碌無為、隨波逐流,只想做無功亦無過的太平官,而是以柔克剛、敢於任事,在柔和似水的謙遜外表下嚴守底線、堅持原則、促成大業。
史載公元234年,諸葛亮在五丈原病重,臨終前,他給蜀漢後主劉禪上了一篇人生最後的奏章,內容居然是一份詳細的個人財產申報:「 臣家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子弟衣食,自有餘饒。至於臣在外任,無別調度,隨身衣食,悉仰於官,不別治生,以長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內有餘帛,外有贏財,以負陛下」。諸葛亮死後,人們發現,一切果然如其所言,毫無虛妄之辭。即便是能掐會算,善於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的諸葛亮恐怕做夢也想不到,一千多年後的今天,人們將他稱為古今「官員財產公示第一人」,此光明磊落、近乎身負道德潔癖之舉,可謂首開古代「公務員」財產申報、公示之先河。
諸葛亮不光嚴於律己,在管束和教育家人子弟方面也非常嚴苛,甚至有些不近人情,非常值得後人借鑒、效仿。史料記載「宰相之妾無副服」,在那個時代,納妾是無可非議的,但宰相的小妾居然連套換洗的衣裙都沒有,其寒其窘甚至不如一介平民,這就足夠讓人唏噓、驚詫加喟歎的了。而且從諸葛亮公示的財產明細表上看,桑樹八百株,薄田十五頃,除了官俸外沒有任何灰色收入,一個官拜宰相的「高級公務員」的收入甚至不如一個民間富足翁。
神機妙算的諸葛孔明真乃一生謹慎,兩袖清風的真君子,怎不讓人心生感慨。
諸葛亮名言:「靜以修身,儉以養德。非澹泊無以明志 ,非寧靜無以致遠」。這不光是他用來自勉的座右銘,更是他對子孫的殷切希望。據說諸葛家族的孩子們從小就要熟讀他撰寫的《誡子書》,寒素清白、黜奢崇儉的品德在諸葛亮辭世後其苗裔子孫們的腦海裡深深地扎根、發芽,並伴隨著他們一生。
千古人才難得,智術各有短長。南懷瑾曰:人才之所以稱為俊者,必信、義、德、才、明五者兼備。人中之豪者,必行、智、信、廉四者兼備。按此標準,諸葛亮無疑是人中龍鳳,但像他那樣奉公守法,立身行己,一介不取的睿智之士,古今也找不到幾個,期望所有官員都成他那樣似乎並不現實。將官員之德才兼備、清廉自律、克己奉公建立在個人修養、自我約束、極高的道德層面上,遠不如建立一套有監督制約、能抑惡揚善的良性機制更切實可行。
「出師」一表真名士,千載誰堪伯仲間(陸遊)。
相關閱讀:諸葛亮申報財產軼事
古代沒有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官員的財產狀況,朝廷一般是掌握不了的。除非官員被抄家,或者身死之後,家屬無力安葬,朝廷才得以知悉哪位官員貪濁,哪位官員清貧。因此之故,史書中有一些關於特大貪官如和珅等人抄家物資的記錄,卻很少有關於其他官員財產的記載。
幾位宰相的財產清單
諸葛亮、魏征、司馬光三人的財產狀況,是能從有關史書上查到的。現簡要介紹如下:
三國蜀漢宰相諸葛亮,有田15頃,較貧瘠。據《三國誌·諸葛亮傳》記載,諸葛亮在給後主劉禪的一份奏章中,申報了家庭財產:「初,亮自表後主曰:『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子弟衣食,自有餘饒。至於臣在外任,無別調度,隨身衣食,悉仰於官,不別治生,以長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內有餘帛,外有贏財,以負陛下。』及卒,如其所言。」從這份申報材料看,諸葛亮的主要財產是薄田15頃(那栽種800棵桑樹的地,應當包括在15頃田之內),是不能算多的。其他財產寥寥無幾,身後內無餘帛,外無贏財。
唐朝宰相魏征留給子孫的房產,價格不菲。據《新唐書·白居易傳》,魏征的房屋到他孫子時,已增值至600萬。孫子要用錢,將祖父遺下的房子賣了。有個叫李師道的官員,自己掏錢600萬,打算為魏征之孫贖回房產。白居易得知後,上奏唐憲宗:魏征的後人不能守住魏征的房產,陛下應當從照顧這位賢相的子孫出發,贖回房屋,然後賜給他們。這種好事應當由朝廷來做,而不能讓李師道個人去做,他做就是「掠美」了。白居易的意見為唐憲宗所採納。
魏征的房產,來源正當而合法。魏征雖然身居宰相高位,但住房條件較差。一直到晚年,到病危時,他家都沒有正廳。唐太宗吩咐有關部門,從建造宮殿的材料中,找一些小規格的運來,為魏征家建造正廳。只花了五天時間,一間正廳就建成了。直到魏征去世前幾天,他才擁有正廳。魏征的房屋,最值錢的正廳部分相當於「福利房」,是朝廷為他建的。
北宋宰相司馬光在洛陽有田三頃,還有房產。三頃地,對一個宰相來說,是很少的。唐朝有一個名叫楊志操的官員,他在從政之前的目標是:有田10頃,奴僕10人。三頃地,連這位尚是一介布衣的楊志操都看不上。據《宋史·司馬光傳》記載,司馬光去世後,家無餘錢,家人連喪葬費都付不起。「妻賣田以葬,惡衣菲食,以終其身。」司馬光的夫人賣了田地,才安葬了司馬光。作為昔日宰相夫人的她,這時過起了清苦的日子,吃粗劣的食物,穿低劣的衣服,直到去世。至於司馬光在洛陽的房屋有多少,洛陽的市民都是清楚的。原來北宋洛陽有這樣的風習,高官的私家園林,每到春天,都要向市民開放。按慣例,遊客會自動付給或多或少的「茶水費」。「茶水費」相當於門票收入,一個春天,總數可觀。僕人每次將這筆收入上交司馬光時,司馬光總是讓僕人留下自用。開放私家園林,實際上起到了公開官員房產的作用。這不是朝廷下令要求做的,而是社會風氣使然。
諸葛亮為何敢於主動如實申報家庭財產
在以上提到的三位宰相中,主動向朝廷申報家庭財產的,從我接觸的史料看,僅有諸葛亮一人。我又一目數行地將晉代陳壽著《三國誌》一書翻檢了一遍,除了諸葛亮外,沒有發現魏、蜀、吳三國任何一名官員申報家庭財產。我不敢據此斷言諸葛亮這樣的主動申報財產的典型,在中國古代歷史上絕無僅有,但起碼可以說,這種典型是極其罕見的。
諸葛亮為何敢於主動申報財產?主要原因不外兩個:一是他並非豪富,從家無餘財這一點看,或許連「中產」也談不上,公開家庭財產,不會讓人吃驚;二是其財產來源合法,經得起問,經得起查。打個不很恰當的比方,現代的哪位男人,他如果堂堂正正,不養情婦,不包「二奶」,他就不怕向妻子公開通訊錄以及簡訊內容,因為他沒有做見不得人的事,心中無鬼。
15頃地,對於一個宰相來說,多不多呢?可以舉同時代的例子。魏國將領滿寵,晚年官封太尉,魏明帝一次賞賜他50頃田,還有谷500斛,錢20萬。吳國將領蔣欽受命去打關羽,不幸在行軍途中病亡,孫權為表彰他,也為撫慰他的妻、子,賜給他的妻、子200頃田,還有蕪湖民200戶。吳國國主孫皓於公元280年投降晉朝後,前往洛陽,晉武帝賞給他30頃田,每年谷5000斛、錢50萬、絹500匹、綿500斤。比較而言,諸葛亮的田產,只能算是區區之數。他沒有必要向朝廷隱匿這15頃地。他說出這15頃地,於他毫髮無損。
諸葛亮在上述給後主劉禪的奏章中,特別說明了他及家人的收入來源。一共兩塊:15頃田和800棵桑樹的收入;擔任宰相職務的收入。前一項收入供家人使用,大致可保自給有餘。後一項收入供諸葛亮本人使用,解決他「隨身衣食」問題。除了這兩項收入,諸葛亮再無別的進賬。他所說「別無調度」,意為沒有其他「安排」,沒有「徵調」,亦即沒有授意或暗示別人給自己送錢送物,沒有讓官府為自己額外報銷費用。他所說「不別治生,以長盡寸」,意為他本人不另外經營家業,包括從事商業活動,不靠經營活動增加個人和家庭收入。由此可見,諸葛亮的收入全部正當合法。他謝世以後,朝廷瞭解到,他生前果然做到了申報財產的奏章中說的「不使內有餘帛,外有贏財」。諸葛亮的確是淡泊自守,自奉清儉。他既無灰色收入,更無黑色收入,心地坦蕩,因而毋須隱匿任何事。
司馬光和魏征的財產也不算多,來源都說得清楚。他們都是心底光明、心中無私、襟懷坦白的官員。就拿司馬光來說,他奉行無事不可對人言的信條。《宋史·司馬光傳》說:「(司馬光)自言:吾無過人者,但平生所為,未嘗有不可對人言者耳。」他與人交談,總是直言無所隱,而且一輩子都是如此。司馬光和魏征,為何沒有像諸葛亮那樣主動申報財產呢?顯然不是因為不敢把財產拿到陽光下曬。他們自律都很嚴,不貪錢財,不好聲色,除了官俸以外,沒有任何非法收入,顯然是不用害怕公開家庭財產的。
清白做官如司馬光、魏征者,根本就沒有什麼要向朝廷隱瞞的。或許是因為,朝廷沒有訂立官員申報財產的制度,他們也就不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了。須知在封建時代,在申報財產方面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是會招人忌恨的。
諸葛亮在上述給後主劉禪的奏章中,特別說明了他及家人的收入來源。一共兩塊:15頃田和800棵桑樹的收入;擔任宰相職務的收入。前一項收入供家人使用,大致可保自給有餘。後一項收入供諸葛亮本人使用,解決他「隨身衣食」問題。除了這兩項收入,諸葛亮再無別的進賬。他所說「別無調度」,意為沒有其他「安排」,沒有「徵調」,亦即沒有授意或暗示別人給自己送錢送物,沒有讓官府為自己額外報銷費用。他所說「不別治生,以長盡寸」,意為他本人不另外經營家業,包括從事商業活動,不靠經營活動增加個人和家庭收入。由此可見,諸葛亮的收入全部正當合法。他謝世以後,朝廷瞭解到,他生前果然做到了申報財產的奏章中說的「不使內有餘帛,外有贏財」。諸葛亮的確是淡泊自守,自奉清儉。他既無灰色收入,更無黑色收入,心地坦蕩,因而毋須隱匿任何事。
司馬光和魏征的財產也不算多,來源都說得清楚。他們都是心底光明、心中無私、襟懷坦白的官員。就拿司馬光來說,他奉行無事不可對人言的信條。《宋史·司馬光傳》說:「(司馬光)自言:吾無過人者,但平生所為,未嘗有不可對人言者耳。」他與人交談,總是直言無所隱,而且一輩子都是如此。司馬光和魏征,為何沒有像諸葛亮那樣主動申報財產呢?顯然不是因為不敢把財產拿到陽光下曬。他們自律都很嚴,不貪錢財,不好聲色,除了官俸以外,沒有任何非法收入,顯然是不用害怕公開家庭財產的。
清白做官如司馬光、魏征者,根本就沒有什麼要向朝廷隱瞞的。或許是因為,朝廷沒有訂立官員申報財產的制度,他們也就不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了。須知在封建時代,在申報財產方面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是會招人忌恨的。
申報財產為何在封建時代得不到推廣
諸葛亮申報財產後,外界反應似乎很冷淡。一方面,蜀漢朝廷放著諸葛亮這麼好的典型不予推廣,另一方面,未見官員倣傚諸葛亮申報財產。
郭攸之、費禕、董允等人,都是諸葛亮在《前出師表》中極力推崇和推薦的人物,他們中竟無一人以諸葛亮為標榜,申報家庭財產。又如蜀漢大將軍、後期主要支柱姜維,自身做到了清廉、儉樸。《三國誌·姜維傳》引郤正的話說:「姜伯約據上將之重,處群臣之右,宅舍弊薄,資財無餘,側室無妾媵之褻,後庭無聲樂之娛,衣服取供,輿馬取備,飲食節制,不奢不約,官給費用,隨手消盡……如姜維之樂學不倦,清素節約,自一時之儀表也。」姜維稱得上是諸葛亮之後蜀漢又一個清儉官員的典型,但他也沒有學諸葛亮申報財產。
諸葛亮這類申報財產典型,不但三國時代推廣不了,其他朝代也推廣不了。實行官員申報財產制度,在封建時代是根本不可能的,因為阻力重重,不可逾越。歷朝歷代的最高統治者都不敢、不肯輕易一試。
封建社會,朝廷內、官府中的皇親、權臣、贓官,人數不多,卻攫取了全國財富的大部分。有的人富可敵國。這些權貴人物,是絕對不會贊成財產申報制度的,他們是財產申報的最大阻力。
這裡可以舉出兩個例子。
東漢外戚、大將軍梁冀,據《後漢書·梁冀傳》,一門之內,前後出了三位皇后,兩位大將軍,被封侯者七人。「在位二十餘年,窮極滿盛,威行內外,百僚側目,莫敢違命,天子恭己而不得有所親豫。」
梁冀敗亡之後,沒收的財物,拍賣所得「三十餘萬萬」,上繳國庫。朝廷有了這一大筆收入,財政狀況頓時改善,於是宣佈減免天下租稅之半。當梁冀在台上時,勢焰熏天,百官無不畏懼他,連皇帝也被架空。這樣的皇親國戚和權臣,你要求他申報財產,豈非夢囈?他不僅不會申報財產,還會把你掀翻。
又如清代乾隆時權臣和珅,曾任軍機大臣兼內務府大臣、戶部尚書、議政大臣等,相當於明代以前的宰相,故人稱相國。他是乾隆皇帝的親家,執政20多年,「寵任冠朝列」,朝中沒有哪一位官員能夠像他這樣受乾隆皇帝寵信。乾隆帝一死,繼位的嘉慶帝就向他開刀,下詔宣佈他罪狀二十款,並責令自殺。罪狀中有:「所抄家產,楠木房屋僭侈逾制,仿照寧壽宮制度,園寓點綴,與圓明園蓬島瑤台無異,大罪十三。薊州墳塋設享殿,置隧道,居民稱和陵,大罪十四。所藏珍珠手串二百餘,多於大內數倍,大珠大於御用冠頂,大罪十五。寶石頂非所應用,乃有數十,大寶石不計其數,勝於大內,大罪十六。藏銀衣服數逾千萬,大罪十七。夾牆藏金二萬六千餘兩,私庫藏金六千餘兩,地窖埋銀三百餘萬兩,大罪十八。通州、薊州當鋪、錢店資本十餘萬,與民爭利,大罪十九。家奴劉全家產至二十餘萬,並有大珍珠手串,大罪二十。」當和珅得勢時,他怎肯申報財產?作為和珅的親家,對和珅寵愛有加的乾隆帝,又怎麼會要求和珅申報財產?和珅如果先乾隆帝而亡,當代的人及後世的人或許就不會知道他是大貪官。
唐太宗這樣賢明的君主,也沒有把申報財產作為預防、遏制和整治官員腐敗的一種手段。他對付官員貪污腐敗的辦法,一是事先教育,二是事後懲處。其中事先教育就是勸導官員不要貪財,不要因小失大。他曾對身邊的大臣說:我說過,貪官其實不懂愛財。五品官以上,俸祿優厚,一年所得,數目可觀。「若受人財賄,不過數萬,一朝彰露,祿秩削奪,此豈是解愛財物?規小得而大失者也。」要官員們懂得貪污受賄在經濟上、政治上太不值得的道理。唐太宗知道有些官員數萬數萬地受賄,非法收入十分巨大,但他就是沒有拿起申報財產這把殺手鑭。他是沒有想到這把殺手鑭呢,還是想到了但不敢用?
唐太宗畢竟是封建時代的明君,畢竟是1300多年前的人,在反腐制度建設方面,我們不能苛求於他。這樣看來,諸葛亮主動申報財產,倒是有「超前」意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