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想聯美制日?蔣介石日記揭秘為何不肯收釣魚島
導讀:甲午戰爭後,日本強佔釣魚島,並強迫清政府簽訂了《馬關條約》,將釣魚島強行佔有。隨著二戰結束,日本無條件投降,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國政府收回台灣主權,釣魚島作為台灣附屬島嶼,理應歸還中國。但是,美國卻突然冒出橫加干涉,釣魚島交由美國非法「托管」,而後美國又將釣魚島「歸還」日本,由此產生釣魚島問題。為此,一提到釣魚島問題,我國人民不僅對日本恨的是咬牙切齒,對於美國這個始作俑者也是十分痛恨。
但是除了美國這個釣魚島問題的罪魁禍首之外,蔣介石在對待琉球問題上一再出讓中國主權的行徑,也使之成為釣魚島問題的罪人。二戰時,在開羅會議上,羅斯福曾兩次提出要將日本佔領的琉球群島及周圍島嶼歸還中國政府,包括釣魚島,但將目光放到台灣島,東北和澎湖列島上的蔣介石兩次拒絕了這個提議。這是怎麼回事?
歷史珍聞
釣魚島由中國最早發現、命名,並行使主權。19世紀末,日本政府趁中國外患內憂竊據了釣魚島。1951年,美國在中國未出席的情況下與日本簽訂片面的《舊金山和約》,並在之後將釣魚島劃入其托管的沖繩地區,更於1972年罔顧兩岸強烈反對,將其「還政」於日本。筆者查閱美國斯坦福大學胡佛檔案館收藏的蔣介石日記,現將1970至1972年間日記中有關釣魚島的內容記述如下。
曾設想聯美制日
1968年,聯合國亞洲及遠東經濟委員會發現釣魚島海域蘊藏有豐富的石油資源,翌年5月發佈探測報告。沖繩政府迅速做出反應,開始對釣魚島海域進行定期巡視,驅趕台灣漁民,並於1969年5月在釣魚島建立「八重山尖閣群島釣魚島」水泥標柱,拆毀台灣漁民建在島上的建築物。對此,台灣當局於1969年7月17日發表聲明,宣佈對鄰接中國海岸大陸架的天然資源有行使主權的權利。
1970年7月,台灣「中國石油公司」與美國海灣石油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共同勘探與開採北緯29度以南、台灣以北,包括釣魚島在內的東海石油資源。8月10日,日本外相愛知揆一聲稱「尖閣列島」是日本領土,台灣在該區域所做的石油勘探違反國際法。8月11日,蔣介石在日記中寫道:日本聲明其尖閣島(由於1969年之前對釣魚島問題沒有給予特別關注,蔣介石日記中最初提到釣魚島時沿用了日本的說法——編者注)為琉球所統屬,反對我與美合作探測該區域海底之油礦一事,應加注意。14日,蔣介石又寫道:中美尖閣群島海底探測油礦已經簽字,日本不敢再提異議。
在蔣介石看來,引入美國公司參加勘探,不僅可利用到西方先進設備與技術,更將美國置於受惠方,使其有可能在爭議中傾向台灣,借此施加壓力於日本,可謂一舉多得。但事實並非如此。後來釣魚島爭議進一步白熱化時,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希望美方企業即行停止在東海海域的石油勘探活動。1972年6月,美國海灣石油公司撤出釣魚島海域。
曾設想聯美制日
1968年,聯合國亞洲及遠東經濟委員會發現釣魚島海域蘊藏有豐富的石油資源,翌年5月發佈探測報告。沖繩政府迅速做出反應,開始對釣魚島海域進行定期巡視,驅趕台灣漁民,並於1969年5月在釣魚島建立「八重山尖閣群島釣魚島」水泥標柱,拆毀台灣漁民建在島上的建築物。對此,台灣當局於1969年7月17日發表聲明,宣佈對鄰接中國海岸大陸架的天然資源有行使主權的權利。
1970年7月,台灣「中國石油公司」與美國海灣石油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共同勘探與開採北緯29度以南、台灣以北,包括釣魚島在內的東海石油資源。8月10日,日本外相愛知揆一聲稱「尖閣列島」是日本領土,台灣在該區域所做的石油勘探違反國際法。8月11日,蔣介石在日記中寫道:日本聲明其尖閣島(由於1969年之前對釣魚島問題沒有給予特別關注,蔣介石日記中最初提到釣魚島時沿用了日本的說法——編者注)為琉球所統屬,反對我與美合作探測該區域海底之油礦一事,應加注意。14日,蔣介石又寫道:中美尖閣群島海底探測油礦已經簽字,日本不敢再提異議。
在蔣介石看來,引入美國公司參加勘探,不僅可利用到西方先進設備與技術,更將美國置於受惠方,使其有可能在爭議中傾向台灣,借此施加壓力於日本,可謂一舉多得。但事實並非如此。後來釣魚島爭議進一步白熱化時,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希望美方企業即行停止在東海海域的石油勘探活動。1972年6月,美國海灣石油公司撤出釣魚島海域。
在此期間,即1970年8月12日,美國駐日大使館發言人公然偏袒日方,聲稱釣魚島是美國政府決定歸還日本的琉球群島的一部分。似是對此回應,8月16日,蔣介石於日記中再度提及釣魚島:尖閣群島主權問題,我國不僅沒有放棄,即琉球主權問題在歷史、政治上任何政府亦未有承認其為日本的,而且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投降時,的確承認其所有外島皆有放棄之事實。以我國政府為和鄰敦睦之宗旨,故從未提及主權問題(為此一小島郡之爭執),免傷和氣而已。但中國政府與四百年來之歷並未此為日本主權(日記原文有不少勾劃之處,此處或有文法錯誤——作者注),亦從未見有條約之規定也。是月底,蔣介石批准1958年簽署的聯合國《大陸礁層公約》。
提議先保資源開發權
1970年9月10日,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稱,沖繩可望於1972年歸還日本,至於相關島嶼的不同主張,由涉及爭執的有關國家和地區自行解決。同日,沖繩當局發表宣言,聲稱「尖閣群島屬於沖繩,行政權歸還日本之事,當然屬日本領土之內」。9月11日至14日,蔣介石三次在日記中提到釣魚島。
9月11日的日記寫道:尖閣群島為大陸礁層問題。先解決礁層為我所有,而島的問題暫不提及。但對美國應聲明琉球問題,中國不同意,其未經中美協議而歸還日本,我保留發言權。9月12日:一、大陸礁層探油問題,我決批准與美公司協約。以我測度判斷,美恐歸琉球後,日將獨佔大陸油礦,為美後患更大也。二、釣魚台群島對我國防有關,故不能承認其為屬於琉球範圍之內也。9月14日:釣魚台列島之問題擬定政策——(甲)大陸礁層全由我所有權;(乙)釣魚島陸地不予爭執,亦不承認為日本所有權,作為懸案。
由此看,蔣介石已意識到由於美國偏袒日本,釣魚島問題非一朝夕所能解決,因此試圖擱置爭議,先行鞏固台灣對釣魚島海域資源的開發權限,同時既不承認琉球屬日本,又堅決將釣魚島與琉球劃割開。此時的蔣介石,仍有通過向美國曉之以理,借美國解決問題的願望。在此思路下,台「外交次長」於9月15日召見美國駐台代表,面交台方聲明。9月25日,「副總統」兼「行政院院長」嚴家淦向「立法院」提交施政報告,聲明台灣對相關大陸礁層資源「有探測及開發之權」。但是,這些舉措均未能獲得美方積極回應。
由此看,蔣介石已意識到由於美國偏袒日本,釣魚島問題非一朝夕所能解決,因此試圖擱置爭議,先行鞏固台灣對釣魚島海域資源的開發權限,同時既不承認琉球屬日本,又堅決將釣魚島與琉球劃割開。此時的蔣介石,仍有通過向美國曉之以理,借美國解決問題的願望。在此思路下,台「外交次長」於9月15日召見美國駐台代表,面交台方聲明。9月25日,「副總統」兼「行政院院長」嚴家淦向「立法院」提交施政報告,聲明台灣對相關大陸礁層資源「有探測及開發之權」。但是,這些舉措均未能獲得美方積極回應。
直到最後仍幻想美國介入
1971年1月底,美國各地華人成立的「保釣運動委員會」開始開展保釣示威遊行。4月4日,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表示,歸還琉球群島時,釣魚島的施政權交付日本,但對釣魚島的主權歸屬問題採取中立立場。此時,釣魚島爭議已進一步升級,蔣介石繼續援引歷史因素及大陸架原則強調釣魚島的歸屬,他在這一月的日記中態度堅決地寫道,釣魚島主權「在歷史與地理上而言,其屬於台灣省乃無問題」。面對美國採取的中立立場,他認為釣魚島「事實上現為美軍佔領,其屬何國當有美國決定之」,試圖使美方介入,甚至打算在美國將釣魚島行政權交給日本時把爭議「提交國際法庭,以法律解決之」。蔣介石沒有考慮軍事解決方案,「以我此時無此能力駐防該列島」,並擔心分散海防兵力會被大陸「所乘」,導致「現有基地且將不保矣」,故「國策」仍應以「光復大陸、拯救同胞為第一」。
6月17日,美日簽署《歸還沖繩協定》,釣魚島位列歸還區域。由於此前已有消息放出,蔣介石在6月10日的日記中寫道:美國歸還日本,釣魚台亦在其內,甚為不平。6月11日,台「外交部」發表聲明,「絕對不能接受」美國擬將釣魚島隨同琉球一併移交。這一天的蔣介石日記裡錄有「上午審定外交部對釣魚台聲明稿後假眠」,可見此次聲明有蔣直接參與。蔣介石又在日記裡談到「病狀如昨」、「今日精神不振,為國憂慮」。
15日,他「病狀似有進步」,又在下午召集高級幹部商討「外交及釣魚台問題」。17日上下午,蔣介石各休息兩小時,卻又「皆未熟睡」,下午又與「行政院副院長」蔣經國商談釣魚島問題。這一日,蔣介石還記下「今日美日簽訂交換琉球書」。雖只寥寥數語,蔣一年多來屢遭打擊、大失所望而又無可奈何的苦悶心境躍然紙上。
1972年5月15日,作為「歸還沖繩條約」的一部分,美國將釣魚島移交日本。此前兩日,美台兩地愛國青年再度發起聲勢浩大的抗議行動。此時距蔣介石寫下最後一頁日記(1972年7月21日)僅兩月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