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為什麼會被滅亡:除了軍事因素外的五大原因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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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為什麼會被滅亡:除了軍事因素外的五大原因

2016年04月22日 歷史解密 暫無評論 閱讀 569 次

  (一)道德因素

  在整個歷史中,儒家的作者一直最重視道德因素。賈誼(公元前201—前169年)在著名的《過秦論》中也許是第一個這樣做的:「秦以區區之地,致千乘之權,招八州而朝同列,百有餘年矣。然後以六合為家,殽函為宮,一夫(陳涉)作難而七廟隳,身死人手,為天下笑者。何也?仁義不施,攻守之勢異也。」這個論點是正確的,但只是部分地正確。前面已經提出,由於加進了竄改的文字,《史記》對秦帝國,特別是對秦始皇的描述可能是過於陰暗了。如果人們對這些竄改和漢代批評家如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年)的感情用事的譴責不予理睬,或者如果人們把出土的以秦代法律為例子的法家實踐與法家理論作一比較,那麼就會出現一個遠比傳統形象更為合理的形象。

  這不是說秦政府的施政不殘暴和沒有剝削:不應忘記有無數罪犯和不幸的人被送往長城和其他地方勞動。但是複述前面提出的聯想是可取的:如果其他國家擁有秦那樣的實力,那麼它們的所作所為也許與秦的作為不會有多大差別。也許有些批判秦的人與其說是反對苛政本身,倒不如說是反對秦更有效地推行了苛政,以及受害者既包括沒有特權的多數人,也包括了享有特權的少數人。

  (二)智能的缺陷

  道德論者的一個特殊的論點強調,秦之亡不單單是由於道德的弱點,而且還由於主要有關人物的據稱是智能的缺陷。賈誼最全面地應用了這個論點。他說,秦始皇自滿,不願意納諫,犯錯誤後還不準備改正。秦二世也大致如此,而子嬰則軟弱和生性孤獨。「三主惑而終身不悟,〔亡國〕不亦宜乎?」公元74年,《漢書》的主要作者歷史學家班固受官方委託,糾正一切當時感到是過於皂白不分的評論。他的評語附於《史記》卷六。他寫道,秦始皇(他稱之為呂政,這樣就默認了秦始皇是呂不韋的私生子這一很可能是毫無根據的誹謗)是殘暴和壓制人的。可是他統一天下,連續取得軍事勝利達37年之久,並且創建了傳給後世君主的政治制度。「蓋得聖人之威。」但另一方面,他的繼承人極愚(「愚」指智力上的遲鈍,也指道德上的輕率)。他殺李斯(暗指李是一個幹練的政治家),依賴趙高,「人頭畜鳴」。至於子嬰,儘管他不可避免地表現出軟弱和缺乏鍛煉,但至少有勇氣殺死趙高,「嬰死生之義備矣」。

  在近期,學者們就這個論題進一步在各個方面進行了發揮。郭沫若認為(寫於1945年),如果呂不韋的政策被遵循,秦不致於很快垮台。後來,郭沫若的意見來了個大轉變。但據羅思鼎(寫於1974年)所說,秦的崩潰應歸咎於宦官趙高,羅很不能令人心服地斷言,趙高是「徹頭徹尾的儒家」。

  (三)摒棄傳統

  博士淳於越首先作出了秦的政策與古代聖王之制大相逕庭的批評,他對秦始皇的進諫直接引起了李斯關於焚書的建議。從此以後,這個建議一直是陳腐的儒家批判的材料。賈誼在發表以下的議論時又一次進行了這種批判:「借使秦王(秦始皇)計上世之事,並殷周之跡,以制御其政,鄉使二世裂地分民以封功臣之後,建國立君以禮天下」——如果做到這些事情或與此類似的事情,那麼儘管這兩個君主有種種缺陷,帝國仍不致於滅亡。「前事之不忘,後事之師也。是以君子為國,觀之上古。」許多西方的歷史學家可能會對出於賈誼之口的桑塔亞納的著名格言作出同情的反應。但是很少西方史學家會同意,行政的本領在於把國家分成屬國,而不是把它置於中央統治之下。根據西方觀點的似乎更為合適的批判是,秦始皇根據法家的學說抑制商業的發展,從而樹立了官僚統治的一個典型,這種統治方式一直阻止中國像西方那樣經歷一次導致文藝復興及隨之出現的一切形勢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這種批判在這裡當然過於簡單化了,所以在看重傳統的中國自然是不會予以考慮的。

  (四)社會因素

  前面所提出的幾個解釋都是中國的傳統史學強調過的。與此形成對照的是根據社會制度和階級鬥爭觀察歷史的馬克思主義觀點。我們記得,陳涉在他帶領一幫囚犯開始造秦朝的反之前曾是一名雇農,甚至也許是一名契約奴。漢代的締造者劉邦的傳說與陳涉驚人地相似。他務農出身,在公元前209年前不久也負責過囚犯的工作。一次,當他帶領囚犯前往驪山的秦始皇陵墓勞動時,有幾個囚犯沿途逃脫。劉邦釋放了其他人,自己為「盜」,與一個12人的集團開始向掌權的地位攀登。於是不出所料,這些起義竟被中國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學者歡呼為中國歷史上最早的農民起義,因此是階級衝突的「證據」。洪世滌在其《秦始皇》中寫道:「公元前209年.雄辯地證明了一個偉大的真理:『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世界歷史的動力』(毛澤東:《論聯合政府》)。」

  用於軍事、勞役和開拓新領土的大批囚犯顯然由形形色色的不幸的人組成。其中有普通的犯人、被經濟環境所迫的逃亡者、受歧視集團的成員;還有一些商人,有一次起義中甚至有「治獄吏不直者」參加。當秦始皇死後中央政府迅速趨於腐敗時,這些人和其他人必定形成了一支隨時準備參加叛亂的心懷不滿的亡命之徒的大隊伍。

  但是,這個事實是否意味著爆發的起義甚至在一開始就是馬克思主義意義上的階級鬥爭的最高體現?如果認為在這類鬥爭中,參與者都應明確地具有本階級的「階級團結」覺悟和階級間的「階級矛盾」覺悟,那麼答案似乎是否定的。這種覺悟在為叛亂提供人力的被剝奪生計和被遺棄的人中事實上不大可能存在。例如,秦將章邯成功地利用釋放的囚犯,打退了陳涉的農民-囚犯部隊的進攻,而不久陳涉喪生時,殺死他的不是敵人,而是他自己的戰車的車伕。在幾個叛亂領袖進行的不但是反對秦朝、而且是自相殘殺的鬥爭中,很少發現有「階級團結」的證據,而大量出現的倒是機會主義和追求私利。

  這裡不可能討論秦代社會結構這一傷腦筋的問題,特別是秦的「奴隸」的數量和經濟生產力是否高得足以有根據稱秦朝是一個奴隸制關係占主導地位的社會的問題。「奴」大家都用來指終身是奴隸和生來就是奴隸的人,這個字眼很少見於秦的史料。其他用來稱各種受歧視的或農奴般的人的字眼,特別在出土的法律文書中,倒常見到。可是這些字眼在使用時很不嚴謹和不明確,因此利用它們就難以確定所指的這些人的地位、人數、經濟上的重要性及他們與真正的奴的關係。我認為,根據社會和經濟的關係來確立一個關於秦代社會的明確的界說,為時仍過早。

  但有一件事可以說:不管對秦末的叛亂作何解釋,它們也不能像提高特權者的地位那祥對被剝奪生計的人的地位進行真正的和持久的改善。從廣義上說,漢朝在這方面也幾乎沒有重大的變化,而且這種狀況在中國要長期保持下去。不管有什麼變化,這些變化只是緩慢地出現。

  (五)資源的過分緊張

  不論重視以上的任何一種解釋,或者重視其他的解釋,也許至少有一種解釋,可以據以找到某種程度的一致意見。這就是:經過了幾個世紀的血腥戰爭,當秦突然從諸侯國發展成帝國時,它承擔的任務太多,根本不能在如此短的時期中完成。因此,失敗是不可避免的。

  秦始皇死前的緊張局勢,只能在史料中隱隱約約地見到,但是肯定存在。公元前218年當他東遊時,有「盜」驚了駕(實際上有謀害他的企圖),儘管下令在全國「大索」10天,他們都逃之夭夭,未能找到。又在公元前216年,當秦始皇帶了四名士兵在咸陽微服夜行時,他遇到了強盜,受到他們的嚴重威脅,最後強盜才被他的衛兵殺死;這一次,在秦都周圍「大索」20天。可能更重要的是,同年一石(將近20公升)糧食據說值1600錢;雖然其他商品的價值不詳,但這無疑是一個大數目(否則就不會記進該年的史事中)。人們對帝國在秦始皇身後不能長期維持下去,也許是不會大吃一驚的。

  撇開道德方面的考慮,秦只維持了那麼短的時期也可能是一件好事。不尋常的是,儘管曇花一現,它卻成功地把一套國家官僚機器的制度傳給了它的政治繼承者,這套制度經過了漢代的完善和鞏固,又繼續推行了1700年,其間只逐步地作了修正。如果容許這項制度以原來的法家方式來實現,即對帝國結構的各個部分進行嚴密的中央集權控制,那麼它不可能維持得這麼久。在漢代,上面的行政控制與基層自我管理的行為標準結合了起來,正是這種法家和儒家的共生現象,才使中國具有得以生存下來的那種堅定性和靈活性的必要的結合。不管人們是否佩服秦的成就,但必須承認這個成就:它在質和量的方面都大大地改變了中國的面貌,以致它可以名之為「革命」,雖然這「革命」是從上面推行,而不是從下面推動的。這個成就,而不是由反秦的農民起義造成的政權轉移,才是古代中國的真正的革命。的確,它是在本世紀以前中國唯一的真正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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