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為何早早拋棄了「科舉制」?
中國的科舉制,日本曾經頂禮膜拜,以為「最先進的選拔幹部制度」。在黑暗的中世紀,科舉制可謂世界政治邁向「三公」(公開公平公正)的「偉大創舉」。效仿中國科舉制,日本曾於公元701年頒布《大寶律令》,搞了「貢舉」,從形式到內容與唐朝科舉幾乎無異。
然而,到了明朝,科舉制不再為日本研習。因為這項制度自誕生以來,就沒有解決好兩個難題。或者說,根本解決不了兩個難題,在明朝愈發無解。
後人在總結科舉制死亡的原因時,多指這種考試制度日益僵化而走向末路。沒錯,這是科舉制死亡的一個元素,但不是全部。
科舉制死亡的致命原因,不在於後天,而在先天。考題的僵化是死亡的前兆,先天缺陷的不治才是必死深刻原因。
以「完善的文官制度」而言,中國雖然首創科舉制,但這只是解決了普通官員選拔問題,「最大的官」和「主考官」問題並沒有解決。在「最大的官」——皇帝天馬行空的情況下,科舉考試左右不了特權皇族的沉浮,而保證的只是平民階層入仕的相對公平。
科舉制比起沒有「准考證」、公平競爭形式都沒有的貴族政治世襲制來,是進步。所以能在中國延續1300餘年壽命,但在「強盜」(明唐甄《潛書》語:自秦以來,凡為帝王皆賊也)主考的情況下,它畢竟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最大公平。
中國以科舉制為核心的官僚政治在沒有比較、沒有制度競爭的情況下延續了千年。但是,世界邁向近代,憲政問世,此政不進反退,頓現頹勢。
明中國中後期,封建官僚制度的兩大不治之症——「守舊」與「腐敗」愈演愈烈。在這種體制下個人權力與其地位成正比,為了達到向上爬的目的,官員只能墨守成規而不敢有任何逾越;同時為了維護既得利益,當然更不願做任何革新。所以,保守就成為封建官僚克服不了的共性。
十七世紀,當西方文藝復興開花結果之時,東方華夏王朝卻再次被「韃虜」征服。入關的女真奴隸主對沒落的封建官僚政治備感新鮮,一頭扎進去無法自拔。
「韃虜」入住中原二百年後,西方堅船利炮和憲政一起敲開了東方大門,讓東洋諸國見識了「洋才」的不凡——「首相」是第一要「選」的官,主考官是議會和選民。憲政制度下的官員真正是「權為民所繫」,其執政水平和行政效率當然要高出封建官僚許多。相形之下,東方官政的生命力,已到了垂暮之年,憲政取代官正,已是大勢所趨。
關於近代政治大趨勢,在東洋國中,日本比中國拿捏得準。1840年,代表東方文明的清國與代表西洋新文明的英國交手,清國完敗。洞察一切,善於學習的日本看在眼裡,記在心頭、他們由此認清「漢才不敵洋才」事實,並從中發現,「洋人」發明的憲政是個好東西。於是,日本的知識武士精英,一邊加劇對舊政中國鄙夷,一邊為本國的政治另尋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