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聖旨"下達的流程:別被電視騙了
眾所周知,聖旨是異常神聖的,它可以決定一個人的生,也可以決定一個人的死,然而,我們關心的是,那些神聖的聖旨是如何出爐的,它面世前應該經過哪些程序?
在電視上我們經常可以看到,當一個皇帝有了某個「靈感」,或者做出了一份決定時,他就會對身邊的大臣或者太監說:「來人,擬旨。」然後他說,大臣或太監在旁邊寫,(有時甚至他自己親自拿起筆寫起聖旨來),正如周國平所說,「旅遊業敗壞風景,電視機培養白癡」,這未免太把聖旨當兒戲了!
以唐朝為例(唐朝的丞相的權力比漢朝的小,但要比宋朝的大),所謂「聖旨」,皇帝是沒有資格自己寫或者讓身邊人寫的,說得偏激一點,「聖旨」跟你這個皇帝的關係不大。
一份聖旨的常規出爐程序是這樣的:由中書省(武則天稱帝時將它的名稱改作了鳳閣)的中書舍人們針對某件事情各自寫一道聖旨(初稿),寫好後送給自己的領導中書令(或中書侍郎),中書令(或中書侍郎)在其中選一道自認為寫得最好的,再加以修飾潤色,形成真正的聖旨(熟稿),然後送交給皇帝蓋個章(皇帝如果有自己的不同意見的話也可以用紅筆寫在聖旨的空白處,但他理論上沒有直接否決聖旨的權力),然後再交給門下省(武則天稱帝時將它的名稱改作了鸞台)審查蓋章,最後再交給尚書省(相當於現在的國務院)執行。
也就是說,聖旨真正的決定權是在中書省,皇帝的任務是簽字蓋章,而門下省如果覺得這道聖旨不行,那他有權將它直接駁回,哪怕皇帝已經蓋好章同意了也沒用。只有經過以上程序,並且有中書省、門下省、皇帝三方共同蓋章的聖旨才是有效的聖旨,否則就是非法的。
非法的聖旨在歷史上非常少見,一旦出現,必然會背上千古罵名。比如一代女皇武則天有一次就只蓋上了自己的印章,卻繞過鳳閣鸞台而發佈了一道「假聖旨」,結果引起群臣詬病,唐中宗想任用親信,卻又怕宰相們不同意,過不了中書門下這兩關,便也開始繞過中書門下而發佈「假詔書」,但他畢竟心怯,便在簽字時用了墨筆(按規定需要用紅筆),在封存詔書時用了斜封的方式,暗示尚書省通融著執行一下,不料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此事後來被人知曉,人們稱呼那些被中宗私底下封的親信為「斜封官」,這連被封官的親信們都覺得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