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的特點是什麼?井田制的主要內容介紹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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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制的特點是什麼?井田制的主要內容介紹

2017年04月30日 文史百科 暫無評論 閱讀 127 次

  井田制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土地國有制度,出現於商朝,到西周時已發展很成熟。到春秋時期,由於鐵製農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諸多原因井田制逐漸瓦解。

  井田制的特點

  井田制是把耕地劃分為多塊一定面積的方田,周圍有經界,中間有水溝,阡陌縱橫,像一個井字。一人耕種大約100畝(約合今70公畝)。100畝為一個方塊,稱為「一田」。甲骨文中的「田」字也是由此而來。一井分為9個方塊,周圍的8塊田由8戶耕種,謂之私田,私田收成全部歸耕戶所有;中間是公田,由8戶共耕,收入全歸封邑貴族所有。但實際上並不是每塊井田都是900畝,還存在諸如800畝,1000畝這樣的特殊情況。

      井田制的內容

  井田制的規定一切土地屬於國家所有(即屬於周王所有),周王是全國最高的統治者,也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正如《詩·小雅·北山》所說:「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周王把土地層層分封給諸侯,諸侯將受封土地分賜給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賜其子弟和臣屬。周王對所封土地有予奪之權。各級受封的貴族對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轉讓與買賣。受封者還要向國王承擔義務,就是要向國王交納貢賦。

  在貴族受封的土地上,奴隸和庶民集體耕種。使用奴隸集體耕作是奴隸制經濟繁榮的主要原因。西周時期,土地被劃分成「井」字形方塊,耕地阡陌縱橫,形同井字,稱為井田.

  這種土地的國有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土地公有制,它是國王代表整個奴隸主階級佔有全國所有土地,然後分配給大小奴隸主使用,佔人口絕大多數的奴隸和庶民則完全被排除在外。因此,奴隸制國家以及周王,代表的是少數人利益,奴隸制的土地國有制實質上也就是一種土地私有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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