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服飾之:清代男子服飾
清王朝時段推行剃髮易服,順治九年(1652),欽定《服色肩輿條例》頒行,從此廢除了明朝的冠冕、禮服。明代男子一律蓄髮挽髻,著寬鬆衣,穿長統襪、淺面鞋;清時則剃髮留辮,辮垂腦後,穿瘦削的馬蹄袖箭衣、緊襪、深統靴。但官民服飾一律涇渭分明。 清朝是以滿族統治者為主的政權機構,滿族八旗服飾隨朝代的變更衝進關內。旗人的風俗習慣影響著廣大的中原地區。從公服開始逐漸推向常服。
清代男裝主要是長袍和馬褂,袖端呈馬蹄形是歷代不曾見過的。長袍造型簡練,立領直身,偏大襟,前後衣身有接縫,下擺有兩開衩(古時稱「缺褲」),四開衩和無開衩幾種類型。皇室貴族為便於騎射,著四面開衩長袍,即衣前後中縫和左右兩側均有開衩的式樣,平民則著左右兩側開衩或稱「一裹圓」的不開衩長袍。
在我國文學名著《紅樓夢》第九十四回「宴海棠賈母賞花妖」一節中,記述了一段內容「那日寶玉本來穿著」一裹圓的皮襖在家休息,忽聽賈母要來,便去換了一件狐腋箭袖,罩了一件玄狐腿外褂。這裡說明「一裹圓」,是休閒衣服,不可登大雅之堂,所以賈母的到來,必須換掉便裝,改著正式穿戴。滿清時期長袍外面的馬褂身長不過膝,袖寬且短。衣服上的佩飾比較瑣繁,一個金銀牌上垂掛著數十件小東西,如耳挖子、鑷子、牙籤,還有一些古代兵器的小模型,如戟、槍之類,佩掛飾物在清代已經形成風尚。
男裝中以褂最為盛行,馬褂是旗人男子四種制服之一。四種制服為禮服、常服、雨服和行服,馬褂即行服。馬褂自康熙年間進入富家後,軍服也用此制。史料《陔余叢考·馬褂》記「凡扈從及出使,皆服短褂,缺襟袍及戰裾,短褂亦曰馬褂,馬上所服也」。馬褂做為外用,有單、夾、棉幾種不同做法,一般採用石青、紺色、黑色等較素的顏色,習慣上不用亮紗原料。在乾隆年間,有翻毛皮馬褂,為貴族服用,官職人員著褂在胸前背後綴有補子叫「補褂」。馬褂又名「德勝褂」。清初馬褂採用天藍色。乾隆時以玫瑰紫為佳,清末深絳(赤、大紅)最流行,民國時期流行淺灰和淺駝顏色。
一張幾乎包含所有當時男裝款式的清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