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時期和親有什麼特點?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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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南北朝時期和親有什麼特點?

2016年03月11日 文史百科 暫無評論 閱讀 215 次

  魏晉南北朝是一個大動盪大分裂時期。就民族關係而苦,一方面各少數民族上層人物紛紛建立政權,民族矛盾比較尖銳,另一方面抱有問鼎中原之志者甚多,互拉外援的現象比較突出。這些特點,必然對這一時期的和親產生重要影響,使和親體現了如下四個顯著特點。

  1.不太注意所謂正統,只要可以作為同盟即可和親。無論是漢唐還是清代,都有對和親持不同意見者。他們反對和親的理由固然很多,但其中的重要理由之一就是夷狄「野蠻」,中原帝國以和親奉事野蠻之人,實為奇恥大辱。而在魏晉南北朝時期,由於少數民族紛紛建立了政權,而且和親多在少數民族政權之間進行,所以都不太注意所謂正統,只要可以作為同盟即可和親。如太平三年(411年)初秋,北燕君臣在討論是否該與柔然和親時,素弗等人一致認為,「前代舊事,皆以宗女妻六夷,宜許以妃嬪之女,樂浪公主(馮跋女)不宜F降非類。」馮跋卻對他們說:「女生從夫,千里豈遠!朕方崇信殊俗,奈何欺之!」當眾宣佈將樂浪公主出嫁柔然。

  2.多數和親在少數民族政權之間進行。在魏晉南北朝的360年時間內,各種類型的和親至少有50次,但多數是在少數民族政權之間進行的。如下數字最能說明問題。鮮卑可比能與鮮卑步度根一次;拓跋氏與匈奴三次;孫吳與劉蜀一次;北魏與前燕五次;北魏與匈奴三次;前秦與西秦一次;西秦與南涼、吐谷渾、疊掘鮮卑、北涼各一次;南涼與西秦一次;北燕與柔然二次;北魏與北燕一次;後秦與大夏、北魏各一次;北魏與大夏二次;北魏與北涼二次;北魏與氐二次;北魏與柔然四次;東魏與柔然一次;吐谷渾與東魏二次;柔然與北齊二次;柔然與噘噠四次;西魏與柔然二次;西魏與突厥一次;突厥與北週二次;突厥與康國一次;康國與安國一次。從民族成分來看,除了吳的孫氏、蜀的劉氏、北燕的馮氏和東魏的高氏系漢族外,其餘皆為少數民族,即使馮氏和高氏也都已經不同程度地胡化。

  3.少數民族女子以和親公主身份到達中原後,地位都比較高。據初步統計,從公元293年到公元580年共287年的時問裡,就有14位和親公主被立為嬪妃和皇后,而絕大多數是少數民族人塞的女子。

  4.中原王朝對少數民族的和親公主畢恭畢敬,不敢有半點怠慢。如大統四年(538年),柔然主阿那琅年僅十四歲的女兒嫁給了西魏文帝。文帝本來已在大統元年(535年)冊立了洛陽乙弗氏為皇后,而且乙弗氏儉樸、仁慈、大度,很受文帝的敬重。但當阿那壤的女兒到了中原時,阿那壤便率柔然軍隊渡過黃河,逼迫文帝廢掉乙弗後,改立他的女兒為皇后。文帝雖忍痛割愛廢掉了乙弗皇后,但對她仍十分鍾愛,後來為柔然察覺,柔然舉國渡河,文帝不得不令乙弗皇后自殺。東魏武定年間,柔然與東魏和親。高歡雖已有了賢內助婁氏,但仍「避正室以處之(阿那理之女)」。高歡曾因病沒到柔然公主住處,阿那攘弟突禿佳對高歡不滿,高歡不敢得罪他們,只好抱病趕到她處。突禿佳還警告高歡:我們要抱上外孫才能回國。高歡也只能忍氣吞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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