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橫掃六國的秦國軍隊全都有「將軍肚」?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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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橫掃六國的秦國軍隊全都有「將軍肚」?

2016年01月29日 歷史謎團 暫無評論 閱讀 373 次

  戰國時的秦國軍隊無疑是勇敢的,連史家都稱之為虎狼之師。他們崇尚武力,英勇無畏,視死如歸,令敵人聞風喪膽,因此,秦軍掃滅六國如風捲殘雲。

  被稱為世界第八大奇跡的秦兵馬俑,規模宏大,栩栩如生,有兩個令人費解的現象:其一,秦國的士兵沒有一個人戴頭盔,一些士兵戴的是麻布做成的小圓帽,更多的士兵則把長髮盤在頭上,挽成一個個髮髻。其二,秦國的士兵們肚腹微凸,現代人稱作「啤酒肚」「將軍肚」。

  在戰場上生死拚殺的士兵,怎麼可以不戴頭盔這種個體防護器具呢?這毫無疑問會增大士兵傷亡的機會和比例。秦國自商鞅變法起,國力日益強盛,士兵不戴頭盔顯然與窮無關。韓非子披露:秦人聽說要打仗,就頓足赤膊、急不可待,興奮得嗷嗷叫,根本就無所謂生死。司馬遷在《史記》中也同樣記載:戰場上的秦軍竟然袒胸赤膊,索性連僅有的鎧甲也脫掉了。原來,秦國士兵打仗不戴頭盔,是渴望多殺敵、不怕戰死的表現。既然渴望多殺敵而不吝惜生命,那就不必頭戴妨礙殺敵效果的頭盔。秦國士兵打仗不戴頭盔,甚至脫去鎧甲,顯示勇武和自信,無疑會從氣勢上壓倒敵人。

(圖片來自網絡)

  作為能征善戰的士兵,怎麼會出現肚腹微凸的富態?一般來講,作為士兵在高強度的軍事訓練和頻繁的戰場廝殺環境中,是不容易形成如此體型的。事實上,秦國士兵訓練有素,戰場上的廝殺也是家常便飯,問題還是出在他們大碗喝酒大塊吃肉上。秦國士兵在兩軍開戰之前,一般都要喝酒,因為酒壯英雄膽嘛。酒至微醺,豪氣膽量徒然升起,打起仗來就不懼生死。難怪古書會這樣寫道:微醺的秦國士兵光頭赤足,坦胸露背,英勇無比,左手提著人頭和兵器,右胳膊下夾著俘虜,瘋狂地追殺自己的對手。六國的軍隊和秦軍相比,就像嬰兒碰到了大力士,怯夫碰到了猛士,雙方之戰猶如千鈞之力擊於鳥卵之上……只要遇見了這樣的虎狼之卒,那麼,任何一支軍隊都無法倖存。

  難道秦國士兵真有什麼金剛罩鐵布衫之類的刀槍不入的神功嗎?非也!秦國士兵不惜生命奮勇殺敵的主要動力在於獲取軍功。

  商鞅兩次變法都有針對軍隊的改革,最重要的兩條就是:「頒發法律,制定連坐法,輕罪用重刑;獎勵軍功,禁止私鬥,頒布按軍功賞賜的二十等級制度。」商鞅建立的軍功授爵制度規定,凡行伍中人,不論出身門第,一律按照其所立軍功的大小予以賞賜。即便是秦國的宗室也是這樣,宗室未立軍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擁有爵位。

(圖片來自網絡)

  作為能征善戰的士兵,怎麼會出現肚腹微凸的富態?一般來講,作為士兵在高強度的軍事訓練和頻繁的戰場廝殺環境中,是不容易形成如此體型的。事實上,秦國士兵訓練有素,戰場上的廝殺也是家常便飯,問題還是出在他們大碗喝酒大塊吃肉上。秦國士兵在兩軍開戰之前,一般都要喝酒,因為酒壯英雄膽嘛。酒至微醺,豪氣膽量徒然升起,打起仗來就不懼生死。難怪古書會這樣寫道:微醺的秦國士兵光頭赤足,坦胸露背,英勇無比,左手提著人頭和兵器,右胳膊下夾著俘虜,瘋狂地追殺自己的對手。六國的軍隊和秦軍相比,就像嬰兒碰到了大力士,怯夫碰到了猛士,雙方之戰猶如千鈞之力擊於鳥卵之上……只要遇見了這樣的虎狼之卒,那麼,任何一支軍隊都無法倖存。

  難道秦國士兵真有什麼金剛罩鐵布衫之類的刀槍不入的神功嗎?非也!秦國士兵不惜生命奮勇殺敵的主要動力在於獲取軍功。

  商鞅兩次變法都有針對軍隊的改革,最重要的兩條就是:「頒發法律,制定連坐法,輕罪用重刑;獎勵軍功,禁止私鬥,頒布按軍功賞賜的二十等級制度。」商鞅建立的軍功授爵制度規定,凡行伍中人,不論出身門第,一律按照其所立軍功的大小予以賞賜。即便是秦國的宗室也是這樣,宗室未立軍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擁有爵位。

  秦國的士兵只要斬獲敵人「甲士」(軍官)一個首級,就可以獲得一級爵位(公士) 、田宅一處和僕人數個。斬殺的首級越多,獲得的爵位就越高,賞賜就越重。證據是敵人的首級。

  如果一個士兵在戰場上斬獲兩個敵人「甲士」首級,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釋放。若他的妻子是奴隸,也可以轉為平民。如果軍功傑出,歲俸不低於450石粟米,並可衣食600戶的租稅,也可養士(自己的家臣與武士)。二十級爵位(徹侯)歲俸1000石粟米,約合現在的30750公斤,對應大將軍之職。打一次勝仗,小官升一級,大官升三級。 在軍中,爵位高低不同,每頓吃的飯菜甚至都不一樣。獲三級爵位的有精米一斗、醬半升,菜羹一盤。兩級爵位的只能吃粗米,沒有爵位的普通士兵僅能填飽肚子。同樣,對軍人的懲罰也是嚴酷的。

  軍有千人以上,「有戰而北,守而降,離地逃」者,處如下刑罰:「身戮家殘,男女公於官」。「什伍連坐」規定:一伍中有一人逃跑,其餘四人就要受罰,如果能戴罪立功斬敵首級一顆,則可免除刑罰。「百將」、「屯長」率領自己的兵卒在作戰時若得不到敵人首級,「百將」或「屯長」是要被殺頭的,如果「百將」和他麾下的一百名兵卒或「屯長」和他麾下的五十名兵卒能得到敵人33顆首級,就算滿了朝廷規定的數目,「百將」或「屯長」可以升爵一級。

  由此可以看出,秦國軍隊的勇敢既是軍功授爵制度催生的,也是嚴刑峻法逼迫出來的。問題是,這樣的「勇敢」不僅對敵人殘忍,對自己人也毫不留情。據考古發現,秦獄吏「喜」用竹簡記載了秦軍攻打刑丘時發生在部隊中的兩起案件。在攻打邢丘的戰鬥中,士兵甲斬首了敵人一個首級。士兵乙企圖殺死士兵甲,據首級為己有,卻被第三個士兵發現,圖謀不軌的士兵乙當場被捉拿歸案。另外幾枚竹簡上說:兩個士兵為了掙搶一個首級而大動干戈。勇敢的人以生命冒險,不以良心冒險。

  秦軍的「勇敢」在一定條件下也極易轉化為「怯弱」,比如由於資源有限,無法再實行軍功授爵制度,比如在強敵面前沒有取勝的可能,比如敵方有足夠的物質誘惑。秦末黔首造反,秦軍的戰鬥意志和不怕死精神幾乎蕩然無存,降將降兵多如牛毛,似可詮釋之。利慾熏心支配下的行為,不能算作勇敢,只能叫做鋌而走險;要挾脅迫下發生的行為,也不能算作勇敢,只能叫做逼上梁山。因加官晉爵和嚴刑峻法而產生的勇敢,是靠不住的勇敢,也不是真正的勇敢。真正的勇敢應該源於內心,目的高尚,不為物役,不受脅迫,不懼強敵,不畏困難,不怕犧牲。(王淼之 婉如清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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