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刺字可能只是傳說:宋朝時刺字技術仍未普及
岳母刺字是在民間流傳已久,且極富教育意義的故事。據一位先生在電話裡談及,說岳飛前妻劉氏改嫁,岳飛的後裔們尚能接受,說沒有岳母刺字,他們就不能接受。其實,單純從感情上講,我又何嘗願意否認這個至今仍激勵著中國人愛國精神的故事呢?但無奈的是岳飛孫岳珂所著的《鄂王行實編年》中就根本沒有記述此事,《鄂國金佗稡編》卷9《遺事》僅存如下一段記事:
「先臣天性至孝,自北境紛擾,母命以從戎報國,輒不忍。屢趣之,不得已,乃留妻養母,獨從高宗皇帝渡河。河北陷,淪失盜區,音問絕隔。先臣日夕求訪,數年不獲。俄有自母所來者,謂之曰:「而母寄余言:『為我語五郎,勉事聖天子,無以老媼為念也。』」乃竊遣人迎之,阻於寇攘,往返者十有八,然後歸。先臣欣拜且泣,謝不孝。」
由此可見,岳母雖是位普通農婦,卻是深明大義,僅就此段記事而論,也足以令人崇敬。關於岳飛背刺「盡忠報國」四大字的原始記錄,則見於《宋史》卷380《何鑄傳》,乃是在審問岳飛之際:
「飛袒而示之背,背有舊涅「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
這表明岳飛背上的刺字已是年深月久。上引兩條最原始的記載當然不能提供岳母刺字的證明。從情理上推斷,岳母作為一個普通農婦,一般只怕不認字,而當時的刺字是一項專門的手藝。《水滸傳》第八回說林沖被「刺配遠惡軍州」,「喚個文筆匠,刺了面頰」。第十二回說楊志被判刑,也「喚個文墨匠人,刺了兩行金印,迭配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軍」,表明宋時並非是任何人都有隨便給人刺字的手藝。
即使以古代演義小說或戲曲而論,被編入《全元戲曲》卷11的《岳飛破虜東窗記》,據編者分析,其中有明人修改的痕跡。其十八出描寫岳飛被週三畏審問時回答:「岳飛若有此事,豈肯自幼『盡忠報國』四字刺入膚裡?」這段話到底是元人戲曲原有的詞句,還是明人人修改者,就難以判斷,但也表明元代戲曲仍可能沿用歷史記載。此後可能是在明朝成化時,姚茂良所撰《精忠記》傳奇的第十六齣描寫同樣劇情,岳飛回答說:「大人在上,岳飛從幼便以『盡忠報國』四字銘刻於身上,請大人細驗。」
明嘉靖刊本的《大宋中興演義》中也還是沒有岳母刺字的故事,小說卷1只是說岳飛在「靖康間,見胡馬縱橫,宋兵畏縮,鄉中好漢皆來就他入山為寇。飛謂之曰:『大丈夫不著名於史冊,而為鼠竊狗盜,偷生於世,可乎?』乃令人於脊背上刺『盡忠報國』四大字,以示不從邪之意」。小說卷7說:「岳飛取供狀罷,復將衣裳裂開,轉過脊背,與週三畏看,有舊刺下『盡忠報國』四大黑字,深入皮膚」。
明末馮夢龍撰《精忠旗》傳奇,其第二折「岳侯涅背」則編撰了岳飛請張憲刺背的故事,今摘錄如下。生(岳飛)說:「張憲,你把刀來,在我背上深深刻『盡忠報國』四字。」生「解袍露背介」,末(張憲)說:「怕老爺疼痛。」「生大怒介」,說:「唉,我岳飛死且不懼,怕甚麼疼痛!」末說:「既如此,小人大膽動手了!」「作刻介」,末說:「刻完了。」生說:「與我以墨涅之。」「末應涅介,外(蒼頭)與生穿衣」,末說:「老爺固然立志報國,何苦忍此疼痛?」生說:「張憲,如今為臣子者,都則面前媚主,背後忘君,我今刻此四字於背上呵,喚醒那忘主背君的,要他回顧。」看來,作者是深感於明末「文臣愛錢,武臣惜死」,而作此針砭。
以上數例反映在元明時代,大致還沒有岳母刺字的故事流傳。幾處演義小說和戲曲都將何鑄改成週三畏,當時大理卿週三畏確是此次冤獄的副主審官,按前引《宋史何鑄傳》的敘述,是可能在審訊時,也見到岳飛的背上刺字。至於說週三畏反對冤獄,又與史實不符,筆者已另外撰文《岳飛冤獄與週三畏其人》,見《岳飛和南宋前期政治與軍事研究》一書。唯有《精忠旗》仍然忠於史實,說是何鑄和李若樸反對冤獄。
《如是觀傳奇》為清康熙五十三年(公元1714)抄本,其作者一說是張心其,另一說是明末吳玉虹,被杜穎陶先生編入古典文學出版社1957版的《岳飛故事戲曲說唱集》中。此傳奇中出現了岳母刺字的情節。其第九出有岳母說唱道:「起來!我將『精忠報國』刺入你皮膚了!你當日夜牢記,念君奮力把胡酋退,念親及早把捷書寄。」此處已將「盡忠報國」訛為「精忠報國」。
《唐門岳氏宗譜》一書是在清「光緒丁酉」(二十三年,公元1897)刊行,此書卷2有彰德府推官張應登「節錄」《忠武王傳》。張應登據同書卷1《增建精忠廟九公祠議》(湯陰王廟),為明朝「萬曆戊子(十六年,公元1588),彰德府司理內江張應登」。據清《河南通志》卷32和《四川通志》卷9,他是四川內江人,字玉車。在《忠武王傳》前的「玉車張氏曰」中說:「惟《金佗粹(稡)編》載章尚書穎所進傳,詳記後先,綜緝王生平忠孝、戰伐、勳勞,以至被冤受禍首尾,條貫爛然較著。蓋章尚書原本於亦齋先生《行實編年》,而傳之者其詳且實,宜也因取而裁之。」張應登說明他的節錄取材於章穎《岳飛傳》,而章穎《岳飛傳》又是依據岳珂的《鄂王行實編年》。張應登所編的《忠武王傳》中有一段岳母刺字的記錄:「飛至孝,靖康初,始見高宗,母涅其背曰:『盡忠報國。』既而飛留妻養母,從高宗渡河。」錢汝雯編《宋岳鄂王年譜》卷1引《唐門宗譜》的文字稍異:「王至孝,靖康初,始見高宗。母涅其背曰:『盡忠報國。』趣之行,遂從高宗渡河。」對照《鄂國金佗續編》卷19章穎《鄂王傳》,同樣部位的文字如下:
「初,飛從戎,留妻養母姚氏,從高宗渡河。既面河北淪陷,音問隔絕。飛遣人訪求,數年不獲。俄有自母所來者,謂飛曰:『而母寄余言:為我語飛,勉事聖天子,無以老媼為念也。』飛乃竊遣人迎之,往返十有八,然後歸。」
此段確是依據前引《鄂王行實編年》改寫的。根本沒有岳母刺字的記錄。是否是張應登節錄自章穎岳飛傳的另一版本呢?筆者個人編《鄂國金佗續編》的章穎《鄂王傳》校注,是使用了《鄂國金佗續編》的《鄂王傳》、《宋朝南渡十將傳》、《皇宋中興四將傳》等版本,均無岳母刺字的記錄。我在《岳飛和南宋前期政治與軍事研究》一書中,撰有《從南宋官私史書中的岳飛傳到〈宋史岳飛傳〉》一篇,曾另作考證,證明元人編修《宋史》卷365《岳飛傳》,大致是照抄南宋官史《中興四朝國史》的《岳飛傳》,而《中興四朝國史》的《岳飛傳》大致是章穎《岳飛傳》,即上引《鄂王傳》的縮寫。其中比章穎《岳飛傳》增加了何鑄審訊時,岳飛露出背部刺「盡忠報國」四字的內容,這應是南宋史官修《中興四朝國史》的《岳飛傳》時,依據何鑄子孫上報的行狀、墓誌之類而增補者。但《宋史》卷365《岳飛傳》亦無岳母刺字的記錄。正可間接證明章穎《岳飛傳》確無岳母刺字的情節。張應登《忠武王傳》增加岳母刺字的記錄,言之無據。這無非是兩種情況,一是張應登據當時的民間傳說增飾,二是張應登原著並無此段記述,而是在清光緒年間《唐門岳氏宗譜》成書時篡改增飾者。因為《唐門岳氏宗譜》一書偽造成份確實甚多。例如岳雷分明是流放時死於嶺南,而此書卷2《紹忠侯雷公傳》卻說他在宋孝宗時從嶺南北還。又如我曾在《岳飛後裔考略》一文中考證,《唐門岳氏宗譜》對謝應芳《龜巢稿》卷18明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的《跋岳氏族譜》的文字,作了明顯的篡改。故此書雖刊登張應登《忠武王傳》的文字,不一定就是原文。
清初錢彩的《說岳全傳》,在第二十二回「刺精忠岳母訓子」中,也編寫了岳母刺字的故事,說岳飛「就將衣服脫下半邊。安人取筆,先在岳飛背上正脊之中寫了『精忠報國』四字,然後將繡花針拿在手中,在他背上一刺,只見岳飛的肉一聳,安人道:『我兒痛麼?』岳飛道:『母親刺也不曾刺,怎麼問孩兒痛不痛?』安人流淚道:『我兒!你恐怕做娘的手軟,故說不痛。』就咬著牙根而刺。刺完,將醋墨塗上了,便永遠不退色的了」。小說在第六十回「勘冤獄週三畏掛冠」中反而刪除了岳飛在被審訊時,袒示背部四字的真事。從此之後,岳母刺字的故事遂成定型,而岳飛背刺四字也訛為「精忠報國」,並且長久以來,以訛傳訛,近乎弄假成真。
由此可見,岳母刺字的傳說大致流傳了約四百年,在此之前,並無此種傳說。可驚歎者,是一位號稱「史學家」的先生在《文匯讀書週報》回駁我的批評說:「至於梁紅玉、岳母刺字全不見於宋代史籍,請王先生再讀《宋史》。」我後來說他的「學風十分浮躁,習慣於不讀書,不懂裝懂,信口亂說」,此為一例。把傳說訛為歷史,如果是沒有史學修養者,尚有可說,而一位號稱「史學家」的先生出此奇語,人們不禁產生疑問,他到底對現代史學算得上入門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