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和日籍弟媳的隱秘:兩人到底發生過關係嗎?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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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和日籍弟媳的隱秘:兩人到底發生過關係嗎?

2016年07月18日 近代名人 暫無評論 閱讀 176 次

魯迅和弟媳羽太信子任何時候都沒有成為夫婦,但他們是否有過性關係呢?這是好多的人所懷疑的。

《書城雜誌》陸續轉來一些讀者來信,要我談談魯迅與羽太信子的關係。大家都己知道,魯迅與周作人兄弟之情斷裂,是魯迅和羽太信子的矛盾引起的。魯迅和羽太信子之間到底有過什麼樣的關係呢?一些學者和非學者己作了種種猜測,而到目前為止,他們猜測的唯一根據,是周作人致魯迅的決裂信。為便於說明問題,且把這封決裂信的全文抄錄於下:

魯迅先生:

我昨日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難,——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我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現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裡來,沒有別的話。願你安心,自重。

七月十八日,作人。

從這封信看,周作人是昨天(1923年7月17日)突然知道了—件「過去的事」,才寫這封絕交信的。「基督徒」常被認為是忍辱負重的人,所謂「打他的左頰,會把右頰伸過去」。不是基督徒,就是說不是那種忍辱負重的人。那麼,「過去的事」,在周作人看來,有辱於他,他是決不能接受的。「薔薇的夢」似指過去設想兄弟怡怡的大家庭生活長期存在下去,這件「過去的事」,證明那設想的「虛幻」。現在所看到所醒悟的,或許才是「真的人生」。因此,他要改變過去的想法,開始新的不再是薔薇夢式的生活,意即必須與魯迅分手。當時周氏一家在八道灣十一號,周作人、羽太信子及子女住後院,母親住中院,魯迅和朱安住最南面的前院。不許魯迅再到後院去,並請他「自重」,不但再次宣佈與魯迅決裂,而且要求魯迅不再和羽太信子有任何接觸。那麼,「過去的事」,也就是魯迅和羽太信子之間有什麼糾葛的事。而這件事,只可能是羽太信子於7月17日告訴周作人的。

這件「過去的事」,到底是一件什麼樣的事呢?周氏一家,不論是周作人一邊的人,還是魯迅一邊的人,都守口如瓶,諱莫如深。外界的人,對於魯迅周作人決裂的原因,紛紛猜測,也莫衷一是。魯迅逝世後,郁達夫於1938年寫的《回憶魯迅》中,對此事透露了一些說法。他說:「據鳳舉他們的判斷,以為他們兄弟間的不睦,完全是兩人的誤解。周作人氏的那位日本夫人,甚至說魯迅對她有失敬之處。」鳳舉,即張鳳舉,當年北京大學中文系教師,周作人的好友。他透露的消息,大概有點來頭。新中國成立後,魯迅成了聖人,而且越來越神聖,兄弟之情的斷裂已被說成完全是政治思想上的分歧,至於魯迅和羽太信子的關係,連最有名氣的《魯迅年譜》和《魯迅傳》都避而不談,成了魯迅研究中的禁區。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八十年代初。

越是劃為禁區,人們不免越是要竊竊私語。與其讓人竊竊私語,倒不如把事情真相弄明白,才不致損傷魯迅的真實的形象。1980年出版的《魯迅研究資料》第4輯,第一次公佈了周作人給魯迅的那封決裂信,後來我在《文藝報》上看到倪墨炎君的《兄弟之情斷裂》一文,認為魯迅和羽太信子的矛盾是家庭經濟問題引起的。全家搬入八道灣後,由信子當家。當時周作人是北大教授,又在幾所學校兼課,每月收入在500元以上;魯迅本工資每月300元,又有幾所學校兼課收入。兄弟倆留下自己買書等的零花錢,每月交到信子那裡總在600元以上吧。房租是不用付的。全家十一口,兩名長僱傭工。人口雖多,但如安排得當,生活可以相當富裕,還可有點積余。信子用錢卻不尚節儉,只圖眼前,不但月月用完,還常常入不敷出。錢不夠用,就要魯迅去籌劃,周作人是不管的。魯迅只好借債,不斷地還了老債,又借新債。這在魯迅日記中都有記載。在這種情況下,魯迅難免有一些要注意節儉的話,矛盾就此而起。這類矛盾周作人是不介入的。及至信子「告知」了「過去的事」,才導致周作人寫那封決裂信。但倪氏的那篇文章,對於魯迅和羽太信子的關係沒有進一步探究。這之後,談論魯迅和羽太信子關係的文章逐漸多起來了,產生了種種猜測。

在種種猜測中,最捕風捉影、跡近造謠中傷者,要算千家駒。千家駒在香港發表文章,斷言魯迅和羽太信子原是夫婦。根據是《魯迅日記》中記有「寄羽太家信」,「既稱羽太為『家信』,又經常寄款,可見羽太與魯迅的關係不是一般的關係而是夫婦的關係」。其實,魯迅從1912年起,一個人在北京工作,要不斷向紹興老家寄錢。而住在紹興老家的周作人、羽太信子要不斷向日本羽太家(有父母兄弟)有所接濟。周作人和信子要求魯迅直接從北京給日本羽太家寄錢,免得錢寄到紹興再寄回日本,多費手續和郵費。有時周作人還從紹興寄小包到北京,要魯迅轉寄日本,大概因為北京有日本郵局,寄遞較為方便。因此,魯迅日記中不斷有往日本郵局「寄羽太家信」或「寄羽太氏信」的記載。千家駒置「寄羽太氏信」於不顧,又把寄「羽太家」的信,讀成寄羽太的「家信」,實在是出奇的高明。在紹興的羽太信子常在周作人給魯迅的信上附筆問好,或一起署名,或附上短箋,因而魯迅日記中常記有「得二弟及二弟婦信」。覆信的情況也相似,魯迅日記中就記為「寄二弟及二弟婦信」。1917年4月周作人到北京後,羽太信子有時就直接給魯迅寫信,魯迅就記為:「得二弟婦信」或「得信子信」。魯迅的覆信多數與給二弟的信寄在—起,「寄二弟及二弟婦信」,也有少數單獨寄信子的,「寄二弟婦信」。這些信件往來,魯迅從不稱為「家信」。從1912年5月魯迅到北京,至1919年8月羽太信子到北京,這期間羽太信子在周作人或周建人給魯迅的信上附筆或附箋25封,單獨給魯迅寫信28封,其中20封集中在周作人到北京後生病期間,魯迅在給周作人或周建人信時為信子附筆附箋36封,單獨給信子寫信3封(都在1917年周作人到京後)。從這種書信往來情況看,魯迅和信子之間也沒有什麼特殊關係。千家駒既沒有弄清羽太信子1912年以後是在日本還是在紹興,也沒有弄清1912年周作人和信子結婚已四年,就憑魯迅日記中有「寄羽太家信」字樣,驟然論斷「魯迅和羽太信子是夫婦」,其假設之大膽,論證之虛妄,實在令人驚歎!

魯迅和羽太信子任何時候都沒有成為夫婦,但他們是否有過性關係呢?這是更多的人所懷疑的。《書城雜誌》編輯部轉來一封讀者來信說:「當時留學生和下女發生性關係是很普遍的。魯迅當年正在青春期,和下女羽太信子發生關係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後來他在紹興結了婚,周作人來日本時就把信子介紹了給他。到 1923年信子和魯迅因家庭經濟問題矛盾尖銳時,她就說出了這個底細。這就是周作人在決裂信中說的『過去的事』,他當然是不能接受的。」但是在我看來,這種說法也是經不起推敲的。

魯迅並非在周作人到日本之前就認識羽太信子的。1906年夏,魯迅應母之召回紹興結婚,婚後幾天,就和辦好了留學手續的周作人一起到了東京,住進魯迅原來居住的本鄉區湯島二丁目的伏見館。這是中等偏下的下宿,兄弟倆一起住在一間房間裡。1907年春,兄弟倆遷居本鄉區東竹町的中越館,離伏見館不遠。他們租了兩間房,較寬暢,但伙食不好。1908年4月,許壽裳找到了本鄉區西片町十番地呂字七號的房子,原是著名作家夏目漱石居住之地,硬拉魯迅周作人—起去住,還有另外兩個留學生,共五人,稱為「伍捨」。在這裡魯迅和周作人同時認識了臉盤圓圓、做事利索的貧窮姑娘羽太信子。她不是下女,而是為住客們辦理伙食的類似小廚娘那樣的角色。不久,這位姑娘對住客中最年輕的周作人似乎特別好感,兩人就慢慢地親近起來。這裡房間清潔,庭園廣寬,花木茂盛,但房飯錢很貴。在這裡住了不到十個月,1908年冬,周氏兄弟和許壽裳遷居到了西片町十番地丙字十九號。羽太信子繼續為他們辦理飯食。過了兩個多月,周作人就向魯迅提出要和羽太信子結婚,魯迅表示並不反對。

1909年春,許壽裳打算回國任教,魯迅對他說:「你回國很好,我也只能回國去,因為起孟將結婚,從此費用增多,我不能不去謀事,庶幾有所資助。」1909年6月,周作人與羽太信子結婚,婚後仍住在丙字十九號內。同年8月,魯迅歸國工作。魯迅周作人同時認識羽太信子,幾個月後,周作人就與她明確了婚姻關係,又過半年多,兩人就正式結婚。這樣的戀愛進度,不可能有魯迅插足的餘地,更不可能信子先與魯迅發生關係,然後再由魯迅介紹給周作人。那位《書城雜誌》的讀者的來信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恐怕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猜想罷了。

那麼,周作人決裂信中所說的「過去的事」,也就是「昨日」羽太信子向他「告發」的是件什麼事呢?筆者認為羽太信子不可能「告發」魯迅曾和她有過性關係。要是這樣無中生有地「告發」魯迅,不也就無中生有地「告發」了她自己嗎?這裡還有一些旁證。周建人曾和羽太芳子結婚,後感情破裂,周建人在上海與王蘊如結合。魯迅曾和朱安結婚,也因感情不合,在上海與許廣平結合。羽太信子就常在周作人面前冷嘲熱罵,說他的兄弟多妻,因而周作人也靠不住,甚至懷疑他1934年7月去日本探親時(羽太信子同去)有外遇。直到晚年,信子還嘮嘮叨叨的有這類指責,引起周作人的不快。這件事卻也從旁反映了:如果羽太信子「告發」過她與魯迅有過性關係,她還有什麼資格去冷嘲熱諷什麼「兄弟多妻」呢?她還有什麼資格去懷疑指責周作人有「外遇」呢?因此,羽太信子的「告發」必然是:魯迅曾怎樣對她別有企圖而遭到了她的嚴詞拒絕。即所謂對她有「失敬之處」。這當然也是周作人所不能容忍的。再有一個旁證。在兄弟之情斷裂後,魯迅離開八道灣,在磚塔胡同找到了臨時居住處,就去八道灣搬取還留在那裡的東西,不料周作人夫婦大打出手。1924年6月11日《魯迅日記》記有這麼一段:

下午往八道灣宅取書及什器,比進西廂,啟孟及其妻突出罵詈毆打,又以電話招重久及張鳳舉、徐耀辰來,其妻向之述我罪狀,多穢語,凡捏造未圓處,則啟孟救正之,然終取書、器而出。

這當眾宣佈魯迅的「罪狀」,必然是魯迅怎樣的別有企圖,怎樣的想得到她,怎樣的下流,所以「多穢語」,但不可能是魯迅曾怎麼與她發生性關係,否則,「凡捏造未圓處」,周作人怎麼「救正之」呢?總之,有些人猜想羽太信子曾向周作人「告發」了魯迅和她有過性關係,是既沒有根據又不合情理的。

那麼,魯迅對羽太信子是否可能「別有企圖」呢?在沒有任何對證的情況下,這還得看魯迅的一貫為人。魯迅在大家庭中的作風是嚴正莊重,對弟弟和弟婦們是關懷愛護,肯負責任。他不是那種輕佻浮躁或風流浪漫的人。前面談到,信子單獨給他寫信,他的覆信大都附在給周作人或周建人的信中;芳子也給他寫過不少信,他的覆信也是附在給周作人或周建人的信中。這說明他很注意倫理關係。周作人夫婦與他鬧翻後,家人們幾乎都站在他的一邊。母親不用說了,她堅持要和魯迅生活在一起。周建人在上海立即給魯迅來信,後來他和魯迅一致認為:周作人已「昏」到成為信子的奴才。朱安信任丈夫,她要求和魯迅—起搬出去住。芳子很快就向魯迅借錢,她不去向姐姐信子借,卻向魯迅借。芳子生病住醫院,魯迅即去醫院看她。周建人的學生許羨蘇原住八道灣,住宿學校後,星期天她卻常到魯迅這邊來了。這都說明了家人們對魯迅的信任和尊重。從中也可見魯迅平時的為人。他們當然都知道信子說了魯迅什麼,但他們心裡是是非分明的。

不久前中國大陸有一種說法:羽太信子的氣質是神經質的,有時甚至要發癔病。在家庭裡,魯迅對妻子冷淡,而常用日語與信子談天,信子以為魯迅對自己特別熱情。到北京八道灣,母親提出不當家,朱安不能當家,魯迅就讓信子當家,信子也以為是魯迅特別抬舉。久而久之,她就以為魯迅對她有意。後來矛盾爆發,她就把日積月累的內心的想法作為客觀事實「告發」了出來,甚至把魯迅的正常接近認為是「對她不敬」。這說法,雖屬臆測,但也可聊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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