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真實的宋江接受招安了嗎?宋江結局是什麼?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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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真實的宋江接受招安了嗎?宋江結局是什麼?

2017年02月23日 風雲人物 暫無評論 閱讀 94 次

  宋江等人接受招安,同日拜爵,是當時頗為轟動的一樁大事。宋江肯定是很輝煌地接受招安了,至於招安之後的結局,李若水沒有寫到。

  一部《水滸傳》,把水泊梁山的一百零八條好漢推向社會,以至於家喻戶曉,婦孺皆知。歷史上到底有沒有宋江?他們是否在水泊梁山安營紮寨?他們的真實結局到底如何?不只備受學者們的關注,而且是廣大社會群眾茶餘飯後極有興趣的話題。

  水泊梁山

  梁山泊又稱梁山濼,最早見於《資治通鑒》。後周顯德六年(959),「復汴水,浚五丈渠,東過曹、濟、梁山泊,以通青、鄆之漕」。可見,那時的梁山泊不過是連通青、鄆漕運的一片水域,並不以汪洋浩瀚著稱。

  大約在後晉開運和北宋天禧、熙寧年間,黃河先後三次大決口,滔滔的河水傾瀉到汴、曹、單、濮、鄆、澶、齊、徐等州,淹沒的田野與零散的湖泊連成一片,形成了一個以梁山為中心、水域達八百里的大湖,統稱為梁山泊。

  當時,梁山泊的生態環境十分和諧,岸邊有垂楊綠柳,湖上有鷗鷺翔集,荷花滿望,漁歌唱和。宋代著名文學家蘇轍途經此地,恍然有置身江南之感,禁不住在《梁山泊見荷花憶吳興》(之一)中寫道:

  花開南北一般紅,路過江淮萬里通。

  飛蓋靚妝迎客笑,鮮魚白酒醉船中。

  不過,梁山泊的廣闊開始引起了人們的注意。邵博《聞見後錄》載:「王荊公好言利。有小人諂曰:『決梁山泊八百里水以為田,其利大矣。』荊公喜甚,徐曰:『策固善,決水何地可容?』劉貢公在坐中,曰:『自其旁別鑿八百里泊,則可容矣。』荊公笑而後止。」

  別以為這是反變法派編造的政治笑話,蘇轍在另一首《梁山泊》詩中自註:「時議者將幹此泊以種菽麥。」可見,北宋的改革家們確實在怎樣利用梁山泊的問題上做過文章。

  徽宗政和年間,朝廷成立了一個掌管公田的機構,名曰「西城括田所」。括田所以清理公田為名,把民間地契不全的、地契與實地方位或面積有異的,以及當權者想要的良田美地,一律指為公田。然後抑勒百姓承佃,強征公田錢。「由是破產者比屋,有朝為豪姓而暮乞丐於市者」。前後所括,共得田三萬四千三百餘頃。當然,梁山泊也在劫難逃。

  當時,梁山泊的生態環境十分和諧,岸邊有垂楊綠柳,湖上有鷗鷺翔集,荷花滿望,漁歌唱和。宋代著名文學家蘇轍途經此地,恍然有置身江南之感,禁不住在《梁山泊見荷花憶吳興》(之一)中寫道:

  花開南北一般紅,路過江淮萬里通。

  飛蓋靚妝迎客笑,鮮魚白酒醉船中。

  不過,梁山泊的廣闊開始引起了人們的注意。邵博《聞見後錄》載:「王荊公好言利。有小人諂曰:『決梁山泊八百里水以為田,其利大矣。』荊公喜甚,徐曰:『策固善,決水何地可容?』劉貢公在坐中,曰:『自其旁別鑿八百里泊,則可容矣。』荊公笑而後止。」

  別以為這是反變法派編造的政治笑話,蘇轍在另一首《梁山泊》詩中自註:「時議者將幹此泊以種菽麥。」可見,北宋的改革家們確實在怎樣利用梁山泊的問題上做過文章。

  徽宗政和年間,朝廷成立了一個掌管公田的機構,名曰「西城括田所」。括田所以清理公田為名,把民間地契不全的、地契與實地方位或面積有異的,以及當權者想要的良田美地,一律指為公田。然後抑勒百姓承佃,強征公田錢。「由是破產者比屋,有朝為豪姓而暮乞丐於市者」。前後所括,共得田三萬四千三百餘頃。當然,梁山泊也在劫難逃。

  《宋史·楊戩傳》載:「梁山濼(泊)……綿亙數百里,濟、鄆數州,賴其蒲魚之利。」楊戩宣佈將整個梁山泊八百里水域全部收為「公有」,「立租算船納直,犯者盜執之」。根據規定,百姓凡入湖捕魚、采藕、割蒲,都要依船隻大小課以重稅,若有違規犯禁者,則以盜賊論處。自此之後,水泊梁山開始不得安寧。

  梁山泊本來就港汊交錯,蘆葦縱橫,湖中有許多天然小島,形勢險要複雜。許多破產農民、漁民以及一些被政府通緝追捕的逃犯遂藏匿於此,成群結伙,靠搶劫過往客商營生。後來,人數愈聚愈多,實力越來越大,形成了一股與官府對抗的武裝勢力。宋江起義軍大約就是其中的一支。

  問題的嚴重性在於,廣濟河是京東通往汴京的重要漕道,梁山泊扼守著廣濟河中段,距京城僅百公里,對北宋王朝的政治、經濟、軍事威脅可想而知。所以,朝廷不得不時時議論是剿是撫的問題。

  宋江在梁山泊聚義了嗎?

  從北宋神宗後期起,梁山泊就有了盜匪的記載。《宋史·許幾傳》載:許幾知鄆州時,「梁山濼多盜,皆漁者窟穴也。幾籍十人為保,使晨出夕歸,否則以告,輒窮治無脫者」。《宋史·任諒傳》也載:任諒「提點京東刑獄」時,「梁山濼漁者習為盜,蕩無名籍。諒伍其家,刻其舟,非是不得輒入。他縣地錯其間者,石為表。盜發則督吏名捕,莫敢不盡力,跡無所容」。

  以上所記,大約是一批打扮成漁民的小股匪盜,或者本身就是當地的貧苦漁民,漁而兼匪,根本就不是宋江。

  有關宋江的記載在《宋史》中僅見三條。

  其一是《徽宗本紀》記:「宣和三年(1121)二月……方臘陷處州,淮南盜宋江等犯淮陽軍,遣將討捕;又犯京東、江北,入楚、海州界,命知州張叔夜招討之。」

  有關宋江的記載在《宋史》中僅見三條。

  其一是《徽宗本紀》記:「宣和三年(1121)二月……方臘陷處州,淮南盜宋江等犯淮陽軍,遣將討捕;又犯京東、江北,入楚、海州界,命知州張叔夜招討之。」

  其二是《侯蒙傳》記:「宋江寇京東,蒙上書言:『江以三十六人橫行齊魏,官軍數萬無敢抗者,其才必過人。今青溪盜起,不若赦江,使討方臘以自贖。』帝曰:『蒙居外不忘君,忠臣也。』命知東平府,未赴而卒。」

  其三是《張叔夜傳》記:「宋江起河朔,轉略十郡,官軍莫敢攖其鋒。聲言將至,叔夜使間者覘所向。賊徑趨海瀕,劫巨舟十餘,載鹵獲。於是募死士,得千人,設伏近城,而出輕兵踞海誘之戰。先匿壯卒海旁,伺兵合,舉火焚其舟。賊聞之,皆無鬥志。伏兵乘之,禽其副賊,江乃降。」

  根據這三條記載以及宋人留下的零星資料,學者們為宋江起義勾畫出了一條比較清晰的軌跡。

  大約在徽宗宣和元年(1119)十二月間,以宋江等三十六人為首的農民、漁民,在京東東路所管轄的黃河以北地區揭竿而起,攻州占縣,殺富濟貧,引起統治者的恐慌。徽宗趙佶詔令京東東路、京東西路提刑督捕。在官軍的征剿中,宋江並沒有像《水滸傳》等文藝作品所描繪的那樣,在八百里的水泊梁山建立根據地,以與宋軍抗衡,而是「橫行齊魏」,馬不停蹄地轉戰於山東、河北一帶。先是攻打河朔、京東東路(今山東一帶),後又轉戰於青、齊、濮州,一連攻陷十餘郡城池。數萬官軍表面上在圍追堵截,實則聞風色變,「莫敢攖其鋒」,一時間聲威大震,朝野震驚。

  宣和二年(1120)十二月,宋江率部攻打京西、河北等地。徽宗採納亳州知州侯蒙「招降」之策,並任侯蒙知東平府,以便辦理招安事宜,但侯蒙沒上任就一命嗚呼,此事不了了之。

  後來,宋徽宗又派歙州知州曾孝蘊率軍討伐。宋江為避其鋒,自青州率眾南下沂州。宣和三年初,起義軍在攻打沂州的戰鬥中被知州蔣園擊敗。二月,起義軍繼續南下,攻打淮陽軍,接著,佔據楚州,進入海州(今江蘇連雲港)境內。徽宗連忙下詔給剛剛以徽猷閣待製出任海州知州的張叔夜,令其設法招降宋江。

  宋江和起義軍副將吳加亮等人根據海州濱海的特點,決定先在海上建立一個流動根據地,於是直奔海濱,搶奪了大型船隻十餘艘,把擄獲的財物都搬到船上,以便勝則可進,敗則可逃。然而這一切,都被張叔夜所派的偵探窺視到了。張叔夜招募敢死隊員一千餘人,在近城設伏;然後,再派出小股士卒前往海濱誘戰,同時又將精兵埋伏在海邊。雙方開戰後,伏兵蜂擁而上,舉火燒燬了宋江的船隻。宋江雖率部勇猛拚殺,給敵人以重創,但見船隻著火、退路已斷,不免有些慌亂。這時,張叔夜又乘勢發動全面進攻,俘虜了吳加亮。宋江在重兵包圍之下,痛感大勢已去,不得已率部接受招降。

  宋江和起義軍副將吳加亮等人根據海州濱海的特點,決定先在海上建立一個流動根據地,於是直奔海濱,搶奪了大型船隻十餘艘,把擄獲的財物都搬到船上,以便勝則可進,敗則可逃。然而這一切,都被張叔夜所派的偵探窺視到了。張叔夜招募敢死隊員一千餘人,在近城設伏;然後,再派出小股士卒前往海濱誘戰,同時又將精兵埋伏在海邊。雙方開戰後,伏兵蜂擁而上,舉火燒燬了宋江的船隻。宋江雖率部勇猛拚殺,給敵人以重創,但見船隻著火、退路已斷,不免有些慌亂。這時,張叔夜又乘勢發動全面進攻,俘虜了吳加亮。宋江在重兵包圍之下,痛感大勢已去,不得已率部接受招降。

  由此得出的結論是:

  第一,宋江起義軍的活動範圍,大略是以今山東為中心,北至河北,西至河南北部和東部,南至江蘇、安徽。他們從來沒有建立過自己的根據地,因此,他們屬於「流寇」性質。

  第二,從他們在海州「劫巨舟十餘」的情節看,他們有水上生活和水上作戰的經驗,也可能以浩瀚的梁山泊為背景與宋軍交鋒過,但這不能作為他們「聚義梁山」的根據。

  第三,在他們南北轉戰期間,肯定會多次經過梁山泊,洗劫梁山泊周邊州縣,但沒有資料表明他們曾在梁山泊安營紮寨,聚義梁山。

  宋江接受招安了嗎?

  新中國成立以後,宋江被列為農民起義領袖,儘管《宋史》已記錄在案,但許多人認為,作為農民起義領袖的宋江居然接受「招安」,當了投降派,是不可能的。理由是:

  其一,北宋朝的記載全無宋江受招安之說,此說是南宋期內編造出來的。

  其二,《宋史》是元朝人寫的,其根據也就是南宋人的一些胡編亂造,不能以元朝人編寫的《宋史》來作為宋江是否接受招安的根據。

  其三,續寫《水滸》的俞萬春在《蕩寇志·自序》中也十分肯定地下結論,當年宋江並沒有受招安、平方臘,只有被張叔夜擒拿一節。

  其四,即使宋江為保存實力詐降,或者被迫投降,也不可能出現真正的招安,出生於北宋的洪邁在《夷堅志·蔡侍郎》條載,蔡居厚「帥鄆時,有梁山濼賊五百人受降,既而悉誅之」。考蔡居厚卸任鄆州的時間是政和八年(1118),早於宋江起義兩年(按:《夷堅志》所記殺降為宣和六年(1124),遲於宋江受降三年)。但不管怎樣,朝廷的態度是斬草除根,容不得他們死灰復燃。而宋江有此前車之鑒,也不會重蹈覆轍。

  其四,即使宋江為保存實力詐降,或者被迫投降,也不可能出現真正的招安,出生於北宋的洪邁在《夷堅志·蔡侍郎》條載,蔡居厚「帥鄆時,有梁山濼賊五百人受降,既而悉誅之」。考蔡居厚卸任鄆州的時間是政和八年(1118),早於宋江起義兩年(按:《夷堅志》所記殺降為宣和六年(1124),遲於宋江受降三年)。但不管怎樣,朝廷的態度是斬草除根,容不得他們死灰復燃。而宋江有此前車之鑒,也不會重蹈覆轍。

  但是,這些看似有理的說法遭到了嚴重的狙擊,在1981年的《中華文史論叢》第一輯上,美籍學者馬泰來披露了李若水《忠愍集》中的《捕盜偶成》一詩,為宋江接受招安找到了確切的根據。其詩云:

  去年宋江起山東,白晝橫戈犯城郭。

  殺人紛紛翦草如,九重聞之慘不樂。

  大書黃紙飛敕來,三十六人同拜爵。

  獰卒肥驂意氣驕,士女駢觀猶駭愕。

  今年楊江起河北,戰陣規繩視前作。

  嗷嗷赤子陰有言,又願官家早招卻。

  我聞官職要與賢,輒啗此曹無乃錯。

  招降況亦非上策,政誘潛凶嗣為虐。

  不如下詔省科繇,彼自歸來守條約。

  小臣無路捫高天,安得狂詞裨廟略。

  這首詩所寫的宋江招安後入城的場景應該是真實可信的:

  一、考李若水早年在太學讀書,政和八年敕賜同上捨出身。宣和四年(1122)任元城(今大名)尉,此詩言「去年」、「今年」,又自稱「小臣無路捫高天」,可見,這首詩寫在宣和四年或五年,他正在元城尉任上。因為在此之前,他並無官職。

  宋江等人入京拜爵大略是「去年」,即宣和三年,當時他尚在京城候選,應該也在圍觀者之列,所以,他能把宋江三十六人騎馬入城,「獰卒肥驂」,氣宇軒昂,叫「駢觀」的士女「駭愕」不已的樣子,寫得活靈活現。當時李若水剛入仕途,正值忠直為國之時,又是寫自己的經歷,胡說八道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二、他不是刻意為文的寫作者,也絕不願意為宋江立傳。這首詩寫作的起因是因為「今年」又有一個叫「楊江」的在河北起事,「戰陣規繩」都同宋江一樣,而老百姓又叫嚷著要朝廷招安,元城位於河北省東南部,當冀、魯、豫三省要衝,此事與他職責有關,所以他才有感而發。

  三、他寫詩的主要目的是借題發揮,明確地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張:如反對招安;主張官職應當「與賢」,而不能「啗賊」;而消除盜賊的根本辦法是「省科繇」以安民;等等。正因為他不是為寫宋江而寫了宋江,這個與宋江有關的場景才真實可信。

  二、他不是刻意為文的寫作者,也絕不願意為宋江立傳。這首詩寫作的起因是因為「今年」又有一個叫「楊江」的在河北起事,「戰陣規繩」都同宋江一樣,而老百姓又叫嚷著要朝廷招安,元城位於河北省東南部,當冀、魯、豫三省要衝,此事與他職責有關,所以他才有感而發。

  三、他寫詩的主要目的是借題發揮,明確地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張:如反對招安;主張官職應當「與賢」,而不能「啗賊」;而消除盜賊的根本辦法是「省科繇」以安民;等等。正因為他不是為寫宋江而寫了宋江,這個與宋江有關的場景才真實可信。

  四、李若水最後的官職是吏部侍郎。靖康之難中同徽、欽二帝一道被俘,他見二帝備受羞辱,仗義執言,先怒斥敵酋,後罵敵不止,被敵酋金太子粘罕割舌、挖目、斷手,最後壯烈殉難,年僅三十五歲。言以人重。這樣的節烈之士,他的記述應該是可信的。

  宋江等人接受招安,同日拜爵,是當時頗為轟動的一樁大事。宋江肯定是很輝煌地接受招安了,至於招安之後的結局,李若水沒有寫到。

  宋江「征方臘」了嗎?

  根據《宋史·侯蒙傳》,招安宋江,「使討方臘以自贖」,本來就是大宋王朝的既定方針。許多宋代史籍,也留下了宋江參與征討方臘的記載,

  如南宋徐夢莘的《三朝北盟會編》引《中興姓氏奸邪錄》載:「宣和二年,方臘反睦州,陷溫、台、婺、處、杭、秀等州,東南震動。以(童)貫為江浙宣撫使,領劉延慶、劉光世、辛興宗、宋江等軍二十餘萬往討之。」

  他的《三朝北盟會編》又引《林泉野記》載:「宣和二年,方臘反於睦州,光世別將一軍,自饒趨衢、婺,出賊不意,戰多捷。……臘敗走,入清溪洞,光世遣諜察知其要險難易,與楊可世遣宋江並進,擒其偽將相,送闕下。」

  又如,南宋李埴的《皇宋十朝綱要》載:「宣和三年二月庚辰,宋江犯淮陽軍,又犯京東、河北路,入楚州界。知州張叔夜招撫之,江出降……六月己亥,姚平仲破賊金像等三十餘洞。辛丑,辛興宗與宋江破賊上苑洞,姚平仲破賊石峽口。賊將呂師囊棄石城遁走,擒其偽太宰呂助等。」

  又如,南宋楊仲良《通鑒長編紀事本末》載:「宣和三年四月……劉鎮將中軍,楊可世將後軍,王渙統領馬公直並裨將趙明、趙許、宋江,既次洞後,而門嶺崖壁峭拔,險徑危側,賊數萬據之。劉鎮等率勁兵從間道掩擊,奪門嶺,斬賊六百餘級……」

  據此則知,宋江不只參加了征討方臘,而且在最後的戰鬥中,直搗洞穴,擒獲其將相,立下了大功。

  但是,許多後世學者對這些記載提出了異議。

  又如,南宋李埴的《皇宋十朝綱要》載:「宣和三年二月庚辰,宋江犯淮陽軍,又犯京東、河北路,入楚州界。知州張叔夜招撫之,江出降……六月己亥,姚平仲破賊金像等三十餘洞。辛丑,辛興宗與宋江破賊上苑洞,姚平仲破賊石峽口。賊將呂師囊棄石城遁走,擒其偽太宰呂助等。」

  又如,南宋楊仲良《通鑒長編紀事本末》載:「宣和三年四月……劉鎮將中軍,楊可世將後軍,王渙統領馬公直並裨將趙明、趙許、宋江,既次洞後,而門嶺崖壁峭拔,險徑危側,賊數萬據之。劉鎮等率勁兵從間道掩擊,奪門嶺,斬賊六百餘級……」

  據此則知,宋江不只參加了征討方臘,而且在最後的戰鬥中,直搗洞穴,擒獲其將相,立下了大功。

  但是,許多後世學者對這些記載提出了異議。

  其一,清末俞樾在《小浮梅閒話》中提出:「宋江降後,無使討方臘事……擒方臘者韓世忠也。」《宋史·韓世忠傳》載:「……世忠窮追至睦州青溪峒,賊深據巖屋為三窟,諸將繼至,莫知所入。世忠潛行溪谷,問野婦得徑,即挺身仗戈直前,渡險數里,搗其穴,格殺數十人,擒臘以出。」後來,他的功被辛興宗掠為己有,有別帥楊惟忠返京後直言其事,韓世忠升轉承節郎。

  其二,《宋史》中的征方臘主帥童貫所率將領中沒有宋江。《童貫傳》載:宣和三年二月,「貫、稹前鋒至清河堰,水陸並進,臘復焚官捨、府庫、民居,乃宵遁。諸將劉延慶、王稟、王渙、楊惟忠、辛興宗相繼至,盡復所失城。四月,生擒臘及妻邵、子毫、二太子偽相方肥等五十二人於梓桐石穴中,殺賊七萬」。

  其三、宋江接受招安是宣和三年二月,擒方臘是宣和三年四月,中間只有兩個月時間。即使想讓宋江參加征討方臘,首先還得上報朝廷,獲得批准,往返需要時間;其次,為防止這支犯上作亂的隊伍與方臘合流,還必須進行整編、摻沙子等一系列工作,這也需要時間;第三,從海州行軍到江浙,也至少需要十日。即便如此,朝廷對這支剛剛降順的隊伍,一定還心存猜忌和防範,只可能列入預備隊,不可能把他列入前鋒和主力,參與直搗方臘巢穴的戰鬥。

  其四,南宋王偁《東都事略》卷十一《徽宗紀》載:「宣和三年二月,方臘陷處州。淮南盜宋江陷淮陽軍,又犯京東、河北,入楚、海州。夏四月庚寅,童貫以其將辛興宗與方臘戰於青溪,擒之。五月丙申,宋江就擒。」該資料標時、記事都清清楚楚,如果宋江二月接受招安,隨後又參與征討方臘,怎麼五月又會被擒呢?

  其五,問題還在於宋江在方臘之後被擒並非孤證,1939年在陝西省府谷縣出土的華陽范圭書撰的《宋故武功大夫河東第二將折(可存)公墓誌銘》載:「宣和初元,王師伐夏,公有斬獲績,升壑門宣贊舍人。方臘之叛,用第四將從軍。諸人藉才,互以推公,公遂兼率三將兵。奮然先登,士皆用命。臘賊就擒,遷武節大夫。班師過國門,奉御筆:『捕草寇宋江』。不逾月,繼獲,遷武功大夫。」方臘就擒是宣和三年四月,「捕草寇宋江,不逾月」,應該就是五月了。與王偁《東都事略》所載,正好吻合。

  可見,宋江無論接受招安與否,都不可能參與征討方臘。

  「兩個宋江」說

  但是,也有人對上述異議進行了反擊。

  一、招安宋江,用於征討方臘,本在朝廷計畫之列,在時間上無須周轉,因此。二月招安,就可以趕上出征的童貫大軍,參與四月追剿方臘的決戰,在時間上是完全可能的。

  二、折可存其人,不見於任何史籍,他的墓誌銘出自其女婿范圭之手,洪邁有云:「碑誌之作,本孝子慈孫欲以稱揚其父祖之功德,播之當時,而垂之後世。」(《容齋三筆》卷一)其中牽強附會的溢美之詞,不應作為論史的依據。

  可見,宋江無論接受招安與否,都不可能參與征討方臘。

  「兩個宋江」說

  但是,也有人對上述異議進行了反擊。

  一、招安宋江,用於征討方臘,本在朝廷計畫之列,在時間上無須周轉,因此。二月招安,就可以趕上出征的童貫大軍,參與四月追剿方臘的決戰,在時間上是完全可能的。

  二、折可存其人,不見於任何史籍,他的墓誌銘出自其女婿范圭之手,洪邁有云:「碑誌之作,本孝子慈孫欲以稱揚其父祖之功德,播之當時,而垂之後世。」(《容齋三筆》卷一)其中牽強附會的溢美之詞,不應作為論史的依據。

  三、那麼,為什麼出現「五月丙申,宋江就擒」的記載呢?有人推論,宋江二月接受招安後,參與了四月討平方臘的戰鬥,但也可能因為封賞不公,再次起事,然後,才有五月又被平定之說。這種推論,也算得合情合理。

  問題是,有一道坎不能跳過,這道坎就是,李埴《皇宋十朝綱要》所載,宣和三年六月「辛丑,辛興宗與宋江破賊上苑洞」,宋江又在攻打方臘的餘部了。

  南宋之於北宋,算不上改朝換代;南宋文人,大多是從汴京等地逃竄而來,對北宋舊事非常熟悉,怎麼可能在記載上出現如此混亂:二月,宋江降;四月,宋江討方臘;五月,宋江被擒;六月,宋江又征討方臘餘部,「破賊上苑洞」。唯一可能得出的結論是:此宋江非彼宋江,兩個宋江而已!

  宮崎市定(1901-1995)是日本頗負盛名的東洋史學家,也是戰後日本「京都學派」的第二代巨匠。他在《宮崎市定說水滸》中提出,梁山泊的宋江和征方臘的宋江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身為眾寇之首的宋江一開始便是盜賊,而朝廷大將宋江一開始便是官軍」。因此,「五月就擒的宋江乃草寇宋江,而四月到六月平定方臘起義的卻是大將宋江」。這樣,在時間周轉上就沒有矛盾,所有的資料都可以落實了。

  但事實是不是真的如此呢?也不一定。由於年代久遠,史料不僅缺乏,而且來源駁雜而又互相抵牾,大多數專家還是認為以存疑為妥。

  宋江的結局到底如何?

  海州城南有一座小山,遍山磊磊青石,像一隻白虎蹲伏在那裡,人們叫它白虎山。「虎峰夕照」,歷來就是八景之一。白虎山北有座墳墓,人稱「好漢塋」。海州人歷代相傳,宋江並沒有投降,他同梁山好漢一起被張叔夜殺害,埋在這座墳墓裡。當地還流傳著一首詩:「白壁虎山陰,墳塚草木青。問是誰家墓?梁山好漢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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