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漢武帝會頗受詬病?重用酷吏導致國進民退 | 陽光歷史

 

A-A+

為什麼漢武帝會頗受詬病?重用酷吏導致國進民退

2017年01月03日 風雲人物 暫無評論 閱讀 190 次

   漢武帝的優秀繼承人,他的曾孫漢宣帝曾一語道破漢朝政治的實質:「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王道,即儒家宣揚的以道德禮義教化為核心的仁政,它只是漢朝施政的一方面,而霸道,即以嚴刑峻法為核心的法家則為施政的另一方面。更進一步說,自漢武帝獨尊儒術後,外儒內法,即以儒家作為裝飾,以法家為核心才是漢朝真正的施政方針。

  「外施仁義」只不過是漢武帝表面上倡導的意識形態,官方的宣傳,如果真的相信了未免太過天真。法家嚴刑峻法,令行禁止,信賞必罰,效率高,組織、動員性強,才能滿足漢武帝的多欲,也符合他的行為處事風格,因此漢武帝重用酷吏是理所當然的,張湯就是他們中的佼佼者。

  張湯從小就喜歡審案,是這方面的天才。他先後被周陽侯田勝、武安侯丞相田蚡兄弟倆推薦給了漢武帝。他在處理陳皇后巫蠱案件時窮追黨羽,被漢武帝賞識提拔為太中大夫,與另一位酷吏趙禹一起制定各種法律條文,力求嚴厲細密,對官吏尤為嚴苛。張湯將趙禹看作兄長,兩人關係很好。趙禹為人廉潔、倨傲,不養食客,也不與公卿大臣有私人來往,暗中追查官員們的罪行,後來升任少府。以前趙禹是丞相周亞夫的下屬,丞相府中的同事都稱讚他清廉、公平,然而周亞夫卻不重用他,認為他雖然非常能幹,無人能及,但是深文周納,行事嚴苛,不能重用,後來趙禹升任九卿後,行事果然如周亞夫所料。

  張湯、趙禹共制訂的律、令總共有359章,大辟(斬首)罪409條,案例1882件,判處死罪的參照案例多達13472件。法令文書堆滿房間,法官也看不完。沒人能完全掌握如此龐雜的法律,正好給了酷吏們上下其手,玩弄法律條文、製造冤假錯案的機會[2]。

  張湯升為廷尉,位列九卿後,與天下名士大夫來往,雖然內心裡他對這些人很不以為然,但表面上還裝作很仰慕。當時漢武帝喜歡儒學,因此張湯也想投其所好,審案也要附會古代的經典,還請專門研究《尚書》、《春秋》的博士充當他的下屬幫助斷案。張湯在上奏疑難事件時,必定預先為漢武帝分析案件的原委,得到了肯定,就將漢武帝的意見制定為法律條文,以宣揚他的聖明;奏事被批評,張湯就謝罪,然後揣摩漢武帝的意見,說他的下屬們也是這個意見,但是因為自己愚笨,不加採納才弄錯了,因此常常被寬恕;如果奏事受到表揚,張湯也說這不是他的本意,而是他聽取了下屬意見的緣故。張湯要推薦某人,就會揚其善掩其過。如果漢武帝想要治某人的罪,張湯就會窮治;如果漢武帝想要赦免某人,他就會與下屬想著法子減輕其罪行。如果審問的罪犯是豪強大戶,張湯必定曲解法律條文嚴厲治罪;如果審問的對象是弱勢底層,他就去見漢武帝為其減輕罪行。

  張湯對於高官非常尊敬禮貌,經常送給他們的賓客飲食;對於故人子弟無論是當官還是貧窮的都照顧得很周到,更是不避寒暑拜訪高官;所以張湯雖然審案嚴刑峻法且並不公平,但在官場的聲譽卻很好。他的下屬們雖然執法嚴酷,卻依附於那些儒學之士,因此儒學丞相公孫弘多次稱讚張湯。兩千多年前的人們也知道披一層儒學的皮能掩蓋自己的本質,以博取好名聲,如同現在大把的所謂「儒商」、「儒官」。

  張湯在辦理淮南、衡山、江都三位諸侯王的謀反案時,不留餘地,窮追猛打,株連殺掉了好幾萬人。漢武帝原本不想追究捲入此案的莊助與伍被,張湯卻一反自己事事逢迎的習慣,力爭將這兩人處死,他多次通過類似的手段清除掉同事,用來作為自己的功勞。漢武帝因此認為他秉公執法,既忠心又能幹,將他提拔為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

  匈奴渾邪王等部投降漢朝後,又大舉發兵征伐匈奴,正逢山東地區水旱災害,災民流離失所,全部需要政府接濟,文景以來的國庫積蓄為之一空,甚至連跟隨衛青、霍去病北伐的士兵薪水都發不出[3]。於是張湯又秉呈漢武帝意旨,主持國家的經濟工作,改變了漢文帝制定的經濟自由主義、藏富於民的方針,而是採用了「國進民退」的新經濟政策,鑄造白金及五銖錢,以獲取鑄幣稅,又將天下的鹽業、鐵礦冶煉業收歸國有,由國家壟斷其生產與買賣,擴大徵稅範圍、提高稅率,打擊富裕階級與中產階級。

  元狩四年(公元前117年)任命齊國的大鹽商東郭咸陽、南陽的鐵商孔僅為大農丞(大農的屬官),主管鹽、鐵生產、經營事務,而洛陽商人出身的侍中桑弘羊因精於計算也參與籌劃,三人對於經營、斂財都非常精通。鹽鐵專營的方案就此確定,認為山、海的資源都是屬於皇帝的,因此鹽、鐵要由政府專營,如果有人違反私人經營,不僅要沒收他們的生產器具,還要砍掉他們的左腳。於是又任命了很多商人充當官吏便於壟斷鹽鐵生產、經營。但是由於壟斷,缺乏市場競爭,政府所屬的治鐵工廠製造的產品質量低劣,卻價格高昂,還要強迫民眾購買。

  同年,漢武帝命令少府鑄造白金幣,所謂的白金就是白銀,但還摻雜了錫,以龍、馬、龜為紋樣,號稱「白金三品」,規定其價值分別為三千錢、五百錢、三百錢,完全是一種赤裸裸的盤剝行為;同時又鑄造發行了三銖錢[4],但僅過了幾個月,主管部門認為三銖錢太過輕薄,容易被盜鑄,於是又命令各郡國鑄造五銖錢;雖然法律規定「盜鑄諸金錢罪皆死」,但仍然是「吏民之盜鑄白金者不可勝數」[5]。自從鑄造白金、五銖錢後的幾年內,因犯盜鑄犯法者太多,無法全部誅殺,吏民盜鑄金錢應該判處死罪,並被赦免的就達數十萬人。漢武帝又派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巡視各郡國,舉報盜鑄錢幣謀利的豪強富商以及太守、諸侯國相。為了確保新經濟政策的順利推行,漢武帝重用御史大夫張湯,又提拔減宣、杜周、義縱、尹齊、王溫舒等一幫酷吏為御史中丞(御史大夫的主要助手)、九卿,派遣直指(特派員)巡視各地。

  為了盡量斂聚錢財,漢武帝與張湯想出了一個創意,用皇家園林中飼養的白鹿皮製成皮幣,價值40萬錢,並規定王、侯、宗室朝見時,必須交納皮幣。這實際上是紙幣發行的開端,但這種皮幣卻因面值太高,無法流通,只是盤剝諸侯的一種手段。大農(主管國家財政的九卿)顏異為人清廉、正直,他對發行皮幣有異議,認為以前王侯朝賀時只需要交納價值數千錢的倉璧,而現在卻要交納價值四十萬錢的皮幣,這很不合理。漢武帝聽了不高興,一向與顏異有矛盾的張湯抓住機會,以腹誹的罪名處死了顏異,此後腹誹罪竟然成了法律條文,許多公卿大臣因恐懼,只好對張湯阿諛奉承。

  漢初即規定要交納財產稅,即具有一萬錢(折合金一斤)以上的人家全部徵收高額的財產稅,號稱「訾(貲)算」,每一萬錢徵收一算即120錢,稅率為1.2%。漢武帝於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開始增收車船稅,後一度廢除,又於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恢復。由於車船稅打擊了商品貿易,引起物價上漲。漢朝原來有征對商人的現金稅「算緡」,一緡為一千錢,即規定每一千錢財產抽稅一算20錢,稅率為2%,因為財政緊張,元狩四年漢武帝決定提高稅率,將商人囤積的所有貨物折成錢抽稅,稅率高達6%。為了切實執行,還規定如果報稅不全、不實,本人被罰戍邊一年,財 全部沒收;揭發者得到全部財產的一半作為獎勵;有商人戶籍的人如果冒用農民戶籍占田地,財產全部沒收。

  新徵稅方法出台後,商人當然不願意老老實實交稅,而是隱匿財產,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漢武帝又任命楊可負責「告緡」,即發動天下人告發逃稅,可得其一半財產,中等商人以上者大都被告,大多由杜周負責審理,基本上被從重治罪。漢武帝又分別派遣御史、廷尉、正監前往各郡國搜羅緡錢,獲得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並沒收了很多住宅。於是中等商人以上者大多破產,於是民間有錢就盡情消費,不敢再積蓄家業,而政府通過壟斷鹽、鐵的生產、貿易,以及收取高額的財產稅變得富足。

  張湯制定的一系列經濟政策中心目的是為了打擊各地豪強、地主、富人,他通過玩弄法律條文來達到目的,因此深受漢武帝寵信,他每次朝見奏事,討論國家財政問題,經常是到偏傍晚,以至漢武帝都忘記了吃飯。當時丞相只是備位充數,天下大事都取決於張湯。百姓不能安定生活,天下騷動;政府做的事還未產生利益,就被奸吏們侵佔,於是又用嚴刑峻法懲罰奸吏,因此從公卿以下到普通百姓的所有階層都痛恨張湯。但張湯卻非常受寵,他生了病,漢武帝還親自去探視,因此包括汲黯在內的任何人向漢武帝揭發張湯奸詐都沒用。

  但由於張湯得罪人實在太多,並威脅了丞相莊青翟的地位,因此他的三位長史共同設計陷害了他,漢武帝派他的好友趙禹審問他。趙禹責怪他說:「你自己審案殺了多少人?現在你的罪狀都有根有據,皇帝也很重視你的案子,你還辯解什麼呢?」張湯一聽上書謝罪:「我沒有尺寸功,從刀筆吏發家,被陛下寵幸位列三公,不應該開脫自己的罪行。然而陷害我的是丞相的三位長史」,隨即自殺。死後發現張湯家中只有漢武帝賞賜的五百金財產;他的母親認為兒子是被誣陷而死,不能厚葬,只用一輛牛車載著沒有外棺的棺木安葬。漢武帝聽說此事後感歎:「非此母不能生此子。」隨後殺了誣告張湯的三位長史,丞相莊青翟也因而自殺。

  張湯是酷吏的典型,也是平民精英的代表,他沒有背景,沒有勢力,一切權力全部來源於皇帝;他為人清廉,聰明機智,精明強幹,從普通一個刀筆吏被漢武帝破格提拔為御史大夫,位列三公,實際的權力已經超過了丞相;他只忠於漢武帝個人,一切秉承漢武帝的意志而行事,法律條文只不過是表面的修飾,可以任意修改、曲解、制定。對於漢武帝個人來說,張湯非常忠誠,盡心盡力,恪盡職守,可以高效地完成一切指派的艱巨任務,不怕得罪任何人,可以克服一切阻力,是漢武帝施行個人獨裁統治的最得力、最貼心的工具,這也正是漢武帝重用酷吏的本意。除了皇帝的意志,酷吏不應該有個人的原則,是非曲直,黑白美醜,甚至沒有個人的利益,而是一切為了皇帝,將自己的一切獻給了皇帝的事業。所以被張湯當成兄長的趙禹在審問他時也同樣鐵面無私,不為他開脫,且不論他的罪行是否屬實,這才是一名合格的酷吏,一名優秀的皇帝戰士。

  獨裁者最喜歡用這樣的人,不,這樣的工具。皇帝則將些髒活、累活推給酷吏去做,當他們失去利用價值後,皇帝再將他們扔出去犧牲,還能邀買所謂的民心,民眾還會一片叫好「聖上英明」!這樣的人皇帝怎麼會不喜歡?當然,並非所有酷吏都像張湯那樣不講個人物質利益,只當一名優秀的皇帝戰士,甘於當皇帝的工具。杜周、王舒溫等人在嚴刑峻法打擊別人的同時也不忘撈錢,他們都變成了巨富,不過他們的家產會被查抄沒收,最終也是淪為皇帝斂財的工具。

  另一位著名酷吏杜週一語道破天機,當有人說他不遵守法律條文,而專以皇帝的意志審案時,他卻回答:「法律條文又是來源於哪裡?它們就是來自於皇帝的意志嘛。」漢文帝本人對司法很尊重,到了漢武帝時期司法已經成為皇帝本人意志的工具。在專制社會,缺乏有效制約,司法獨立完全是一種奢談,完全取決於統治者本人的意願。漢文帝克制慾望,自我約束力強,司法相對就獨立些;漢武帝慾望強烈,個人膨脹,司法就淪為他個人意志的工具。





給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