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中潘金蓮不是妓女:為何比妓女更有誘惑力?
導讀:在古典名著《水滸傳》中,潘金蓮原來是清河縣裡一個姓張的大戶人家的使女,娘家姓潘,小名喚做金蓮,二十餘歲,頗有些姿色。因為那個大戶要纏他,潘金蓮去告訴主人婆,意思是不肯依從。那個大戶以此記恨於心,卻倒陪些房奩,不要武大郎一文錢,白白地把她嫁給武大郎。
嫁給武大郎之後,清河縣裡有幾個奸詐的浮浪子弟,經常到武大郎家裡調戲她。潘金蓮是愛風流的人,見武大郎身材短矮,人物猥瑣,不解風情,就和那些浮浪子弟勾搭上了。因此街坊鄰里都傳說她:「無般不好,為頭的愛偷漢子。」清河縣裡的那些浮浪子弟還經常在武大郎家門前叫道:「好一塊羊肉,倒落在狗口裡!」武大郎在街坊鄰里面前丟盡了臉,又是個懦弱本分的人,因此在清河縣住不下去,帶著潘金蓮搬到陽谷縣紫石街賃房居住,每日仍舊挑賣炊餅。潘金蓮在陽谷縣過了一段寧靜的生活,後來武松在陽谷縣做了都頭,和武大郎相認之後搬來一起住,潘金蓮見了武松又動了淫歡之心,對武松像火盆樣熱情,「武松見婦人十分妖嬈,只把頭來低著。」倘若不是武松恪守「長嫂如母」的道德標準,潘金蓮早就把他拉下水了。
再後來,武松搬到縣衙裡去居住,潘金蓮又過了一段寧靜的生活。但無巧不成書,有一天傍晚時分潘金蓮到樓上窗前叉簾子的時候,手裡拿叉竿不牢,失手滑將倒去,不端不正,正好打在西門慶頭巾上。武大與潘金蓮所居住的這座兩層四屋小樓得益於張大戶「贊助」。正因為有了這座簡陋的二層小樓,潘金蓮的叉竿才能端端正正打到路過的西門慶腦袋上,才有了潘金蓮和西門慶「叉竿相遇」的桃色戲碼。就這樣,西門慶對潘金蓮一見鍾情。經王婆撮合,潘金蓮與西門慶勾搭成奸。後來因被武大郎撞破,遂與王婆、西門慶合謀毒死了武大郎。再再後來,潘金蓮因武松為兄報仇而被殺身亡。
說起來,潘金蓮本不是妓女,但在西門慶這個風月高手的心目中卻比妓女更有誘惑力。那麼,潘金蓮為什麼比妓女更有誘惑力?她的誘惑力是哪裡來的呢?
其實,在中國歷史上有兩部書是描寫潘金蓮的,一部叫做《水滸傳》,另一部叫做《金瓶梅》。但是,《水滸傳》之潘金蓮,並非《金瓶梅》之潘金蓮。兩個潘金蓮之別,就在於潘金蓮在西門慶唆使下鴆殺武大後,《水滸傳》中的潘金蓮在很快就被武松一刀殺了;而進入《金瓶梅》的潘金蓮卻獲得了繼續的存活,繼續的風流。但在人們的眼中是,《金瓶梅》中的潘金蓮壓倒了《水滸傳》中的潘金蓮,並在逐步取代《水滸傳》中的潘金蓮。
《金瓶梅》中的潘金蓮是怎麼產生的呢?那是在明朝中後期,從當朝皇帝到文人名士,大都對青樓妓女趨之以鶩,一時污染了社會風氣。正德皇帝千里尋妓,滿朝震驚卻又無可奈何。嘉靖、隆慶時房中術盛極一時,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二十一《佞幸》記載:「隆慶窯酒杯茗碗,俱給男女私褻之狀。」江南名士何元朗宴客時公然以妓鞋行酒。文壇泰斗、「後七子」領袖王世貞「作長歌以記之」,不以為恥,反以為榮。而在社會上,流行淫艷不堪的《山坡羊》、《鎖南枝》,達到「雖兒女子初學言者,亦知歌之」的程度,這就好比一個三歲的孩童都知道哼唱十八摸。在這種環境中,《金瓶梅》問世了。
就這樣,一個比《水滸傳》中更風流更妖艷的潘金蓮橫空出世了。不論是在西門慶的眼中,還是在一般男人的心目中,潘金蓮不是妓女,但比妓女更有誘惑力。因為,妓女花錢可得,潘金蓮卻要有一個魚水之歡的偷情過程。這個過程是男人心底最癢的那一塊。撓之則動,不撓則思。所謂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正是男人們心中揮之不去的情結。
從與潘金蓮的「叉竿相遇」,到在王婆家中與之尋歡偷情,這些都是讓西門慶找到了在青樓妓院所找不到的歡樂情趣。尤其是,武大被殺後,西門慶和潘金蓮在縣前街就明鋪明蓋了。此時的西門慶和潘金蓮,既是姦夫與淫婦的狂熱歡會,也是豪門和貧女的另類相持。潘金蓮對西門慶說,「奴今日與你百依百隨」,一時「枕邊風月,比娼妓尤甚,百般奉承。」
此時的潘金蓮,與西門慶的關係,不僅僅是肉慾關係,已經發展到情愛關係了,甚至到了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纏綿悱惻的地步。其實,早在西門慶藉著拾箸去她繡花鞋上捏一把之時,聰明的潘金蓮看出了這個男人就已鍾情於己,「官人休要羅皂!你有心,奴亦有意。你真個要勾搭我?」就這樣,潘金蓮心甘情願地投入西門慶的懷抱。與潘金蓮偷情時的溫馨和浪漫,這是西門慶在青樓尋歡作樂時所難以享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