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天津教案的危害:八國聯軍差點提前進京
「天津教案」的嚴峻性,清末人已有所認識,一本晚清筆記的作者就曾感歎,如果此案當時處理不當,庚子年中的「八國聯軍」侵華就會提前上演。
此案的過程大致如是:1870年四、五月間,天津境內屢屢發生用迷藥誘拐兒童的案件,不久民團組織拿獲了一個叫武蘭珍的嫌疑犯,武蘭珍供稱,迷藥來自法國教堂的雜役王三。當時清朝負責北方沿海開放口岸通商、外交事務的是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其衙門設在天津。崇厚約法國領事豐大業來衙門,要求教堂交出嫌犯對質。這時候,天津街上已聚集了不少憤怒的群眾,各種說法不脛而走,人情洶洶。豐大業為人之驕橫傲慢,英國在華的一些外交人員都嘖有煩言,其在中國人面前氣焰更盛,一言不合,於崇厚衙門裡居然拔出槍來,三口通商大臣慌忙躲避。豐大業?忿然離開衙門,恰好遇上天津知縣劉傑,二人為迷拐案爭吵了起來,豐大業開槍擊之,打死了護衛知縣的家丁。此舉激怒了本就憤憤不平的圍觀民眾,大家一擁而上,將豐大業及隨從群毆至死,餘恨未消,又焚燬了法國教堂,教堂中十名修女、兩名牧師在衝突中死亡。事態進一步擴大,四座英、美教堂成為池魚之殃,被天津民眾搗毀,3個俄國商人也丟掉了性命。
教案發生後,外國炮艦迅速開至天津示威,同時七個國家的公使聯名向清政府的總理衙門提出強烈抗議,要求賠償損失和懲凶。
與洋教有關而醞巨案,早有前兆。天津教案發生前,民眾與洋教的衝突在神州大地早已此起彼伏。1861年,山西傳教士不許入教的中國百姓出資參加傳統的攤派演戲酬神活動,引起了紳民不滿。山西巡撫向總理衙門報告:「該教士欲令奉教者概不攤派,且斥不奉教者為異端,是顯分奉教與不奉教者為兩類。其奉教者必因此倚恃教眾,欺侮良民。而不奉教者亦必因此輕視教民,不肯相下」;1862年,湖南、江西、貴州等地相繼發生群眾焚燬教堂、育嬰堂事件……
與上述事件相比,天津教案不僅牽涉國家多,死傷人眾,而且有失控的危險,外國人的反應也更為激烈。但這種比較只是規模和衝突烈度的差距,而就其性質而言,均屬於不同文明在文化惰性的驅使下,相遇卻不願溝通所結下的果實。洋教士視中國人演戲酬神為「異端」,和中國人用懷疑的目光審視育嬰堂,並無本質區別。只不過,謠言的飛速傳播,加上社會異動力量如會黨分子的推波助瀾,使中國人對異質文明的隔膜和誤解更深而已。
天津教案之處理於清政府真如利劍頭懸。一方面,經過兩次鴉片戰爭,清王朝已充分領教了堅船利炮的利害,現在多國的外交和軍事壓力不容他們有絲毫閃失。另一方面,民間對教堂乃至洋人的憤怒情緒,既不失正義,又未必不是統治者眼裡可以倚重的力量。清廷很清楚,如果對內蠻橫打壓,對外一味曲從,那等於損傷「民氣」,失掉「民心」,自身統治的合法性將不復存在。教案起,總理衙門向高級官員徵求意見,時任陝甘總督的左宗棠的一番話頗具代表性,他認為「津民之哄然群起,事出有因,義憤所形,非亂民可比。正宜養其鋒銳,修我戈矛」。
清政府善後的進退兩難在崇厚身上已有顯露。據著名洋務派官僚黎庶昌所記,這位滿洲貴族「駐天津近十年,調停於民教之間,人頗譏之。事變之後,崇公出示解散,有嚴禁聚眾滋事之語,由是怨聲載道。」清政府只好讓崇厚出國避開風頭,另擇人辦理教案。
清政府另選的人就是黎庶昌的老師,時任直隸總督的曾國藩。平定太平軍的曾國藩聲望正隆,但此時已經抱病,這從農曆五月二十五日,清廷「(曾國藩)精神如可支持,著前赴天津」的上諭中顯露無遺,同時也說明,在清廷最高統治者心目中,實在也找不出比曾更適當的人選。曾國藩的態度呢?他兒子,即著名外交家曾紀澤後來回憶,「臣的父親先臣曾國藩,在保定動身,正是臥病之時,即寫了遺囑,分付家裡人,安排將性命不要了。」平情而論,大概也不算太誇張。
曾國藩到底老謀深算,二十五日領命,二十九日他即回奏:武蘭珍所供之王三,業經庾獲,必須訊取確供;武蘭珍是否果為王三所使?王三是否果為教堂所養?挖眼剖心之說,是否憑空謠傳?抑系確有證據?此兩者為案中最要之關鍵。從此兩層悉心研鞫,力求平允,乃可服中外之心。
曾國藩看得很清楚,要對外國人和本國民眾都有所交待,首要的問題,就是查清真相。而真相的要害,則在於撥開籠罩在育嬰堂上的疑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