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國家級「盜竊案」:親王級人物盜幾千兩白銀 | 陽光歷史

 

A-A+

清朝國家級「盜竊案」:親王級人物盜幾千兩白銀

2015年12月13日 野史秘聞 暫無評論 閱讀 120 次

在清朝中期,嘉慶年間(也就是大貪官和珅剛倒台後不久),就出了那麼一樁轟動一時的國家級「盜竊案」。這起大案,其實是嘉慶皇帝的一個兄弟,一位親王級別的人物,直接把手伸到了國庫裡,拿走了幾千兩白銀。府庫裡的人查將起來,抓了兩個守庫的值班士兵,想以此治罪了事,息事寧人。沒想到,嘉慶皇帝這一次好像是動了真格,派刑部尚書德瑛,會同宗令、宗正親王兩位一併辦案,要將這事查個水落石出。

這刑部尚書德瑛何許人也?也甭提什麼祖宗家譜,豐功偉績,單單是看當年嘉慶皇帝的兩則口諭,就知道他有多紅。

「七年六月十五日旨:軍機大臣現在人少,吏部尚書劉權之、刑部尚書德瑛俱著在軍機處學習行走。」——這是嘉慶七年,皇帝對德瑛的親自提拔。時任刑部尚書的德瑛,受皇帝賞識,有意將其培養成軍機大臣了。德瑛本來也是鑲黃旗人,根紅苗正,受到皇帝的栽培,前程遠大。

「九年六月十一日諭:軍機大臣德瑛,自行走以來,人甚慎密,清文最為通曉,辦事亦極認真,本日已降旨調補吏部尚書。」——這是嘉慶九年,皇帝在對德瑛的行政能力觀察了兩年之後,發現他辦事認真,就把他提拔成吏部尚書了。雖然同是部級幹部,可吏部尚書這一部不同一般,相當於如今的組織部,專管皇帝身邊的臣子陞遷獎貶的。

那麼,這樣一位位高權重且辦事認真的大清官來辦這樁國家級「盜竊案」,應該是得心應手、勢如破竹的吧。事實上,卻並非如此。德大人開的第一次碰頭會,就碰了釘子。曾經審訊過或者正在審訊這個案子的官員,都不約而同地想拿那兩個值班小兵開刀,不想再深究下去了,並且暗示德大人,可以以此顧全皇室的臉面,說嘉慶皇帝也不過作作樣子,總不願意將自己的同胞兄弟治罪的。德大人義正言辭地說:「國有常刑,案從其實。果宗室人犯竊,罪無可貸,尚有議親典在,只圈禁耳。若卸坐庫丁,則妄殺兩無辜矣。」——德大人認為兩個值班小兵做不下盜竊庫銀的大罪,他們沒那麼大膽子也沒那麼大的權力,背後一定有一個「大偷」;因此,現在不能輕易處決兩個小兵。他執意不聽眾人的勸告,大夥兒也不能勉強他,於是官員們消極對待,就只有德大人一個人忙前忙後了。

但這案子一連審了好幾個月,沒有審出什麼有價值的線索。史書上也沒有記載關於這次庫銀被盜案件的審訊結果。看來,「大偷」們既沒有被治罪,只不過在後世記錄中,對德大人多了一句好評而已:「其操行辦事,豈尋常具臣所可比哉!」

事實上,嘉慶皇帝心裡跟明鏡兒似的,在拉倒了和珅這樣一個國字第一號大貪之後,官僚體系迫切需要一個穩定和諧、中庸休養的過程。起用德大人審庫銀失竊這樣的國家級「盜竊案」,其目的只不過是敲山震虎,給大夥兒提個醒收斂點,並無深究大辦的意思。可能也是德大人不夠老練,會錯了意,差一點兒辦砸了這個案子。沒多久,嘉慶皇帝即賞了德大人一個「美差」,到新疆去做「封疆大吏」。據說,德大人精通翻譯,在新疆閒來無事時,居然將《朱子通鑒綱目》翻譯成了滿文和維吾爾文,也算德化一方了。


標籤:



給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