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臣蔡京的另一面:曾主持建宋代福利院可算能臣
史上的蔡京可以算個能臣,其行政手腕和經濟改革手段,成效超過王安石。《水滸傳》裡的蔡京,作為道德意義上的大奸臣,當然不是什麼好鳥。但社會救濟非私惠、小慈可比,我們不能「因人廢法」
北宋末年,蘇州建了個居養院。南宋淳熙五年,該居養院重建,規模宏大,有房300多間,有官民捐獻的田地1660畝,募民耕種,每年可得租米700多石。院旁建有三個糧倉,開鑿了三口水井,還有廚房、果蔬園圃。
宋朝的居養院,類似現在的福利院,收養重點是六十歲以上孤寡老人,還包括孤兒、流浪兒童、殘障人士以及基本生活無著的難民、饑民。福利院放在現代並不新鮮,但放在1000年前,世界上唯獨中國有,很牛。
這個事與蔡京有關。
首見於史冊的宋代濟貧福利制度,是蔡京主持修訂的。《宋史》記載:「崇寧(宋徽宗年號)初,蔡京當國,置居養院、安濟院……三年,又置漏澤園。」也就是說,老幼孤,病殘貧,你們有福了,公款養著你們。生病了請到安濟院(坊)享受免費治療。死了官家花錢購買的福利性公墓——漏澤園(明代改稱「義塚」)等著你。
宋代官辦福利的龐大費用,主要來自賦稅,還有幾個來源:「內藏錢」,即皇室經費;公田的收入;常平倉的利息錢米;國營商業機構的收入,如「僦舍錢」,即官設貨棧的租金收入,宋代有著相當發達的「國企」,「國企」紅利用於國民福利。到南宋時,還有一些官員自掏腰包辦福利。
但美好的救濟福利政策在推行時,幾乎不可避免地變味。比如,居養院配備炊事員、保姆、乳母、勤雜工,待遇比較奢侈,以致「貧者樂而富者擾矣」;比如,公款揮霍不心痛,有些居養院居然要「給酒肉食,祭醮加贈典,日用既廣,糜費無藝」;又如,應付公事總是漫不經心,有些居養院混入了「少且壯者」,冒領、冒濫以及機構內部貪腐案,也有發生。
這給了舊黨保守派攻擊蔡京的強烈「口實」:「不養健兒,反養乞丐」,「不管活人,只管死戶」。舊黨相對於新黨右派,在總體上佔據了道德優勢,救濟福利制度幾度廢弛也就難免。
史上的蔡京是個能臣,其行政手腕和經濟改革手段,成效超過王安石。《水滸傳》裡的蔡京,作為道德意義上的大奸臣,當然不是什麼好鳥。但社會救濟非私惠、小慈可比,我們不能「因人廢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