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那些老規矩:官員出入酒肆將遭到彈劾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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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那些老規矩:官員出入酒肆將遭到彈劾

2016年07月14日 歷史紀事 暫無評論 閱讀 93 次

  歷朝歷代,都會有一些明文規定或約定俗成的老規矩,史書上稱之為舊制。宋朝就有這樣的老規矩。 老規矩之一:「官員不入酒肆」 在宋朝,儘管京城開封餐飲業很發達,大酒店遍佈大街小巷,但「官員不入酒肆」,官員一旦在酒店杯觥交錯,不管公款私款,馬上就會遭到御史的彈劾。

  據《歸田錄》記載,宋真宗時代的太子諭德(太子的老師)魯宗道,有一次老家來了客人,因為家裡酒具不齊備,只好換了便裝,領著客人到仁和樓酒店招待。恰好這天宋真宗有急事召見他,當他遲遲趕到宮裡時,宋真宗劈頭就責問:「何故私入酒家?」還說:「卿為宮臣,恐為御史所彈。」 老規矩之二:「不得取食味於四方」 宋朝還有一條老規矩,就是王公貴族「不得取食味於四方」,意思是當權者不得向各地索要地方特產和美味佳餚。

  《邵氏聞見錄》記載,宋仁宗有一次病了,皇后想找江淮一帶的特產糟白魚給皇帝補身子,但尋遍京城,一無所獲。愁眉不展之際,恰巧宰相呂夷簡的夫人到宮中給皇后請安,皇后想起呂夷簡是壽州(今安徽壽縣)人,家裡也許有,便對呂夫人說:「上好食糟淮白魚,祖宗舊制,不得取食味於四方,無從可致。相公家壽州,當有之。」呂夷簡家果真有,呂夫人回去後,趕緊把糟白魚送至宮中,了卻了皇后的這樁心願。 老規矩之三:「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 據陸遊《避暑漫抄》說,建隆三年,宋太祖秘密安排人刻了一塊碑,立於太廟寢殿的夾室裡,用銷金黃幔遮蓋,取名「誓碑」。凡有新皇登基,均得去太廟,焚香跪拜,默讀誓詞。誓碑上刻字三行:「柴氏子孫,有罪不得加刑,縱犯謀逆,止於獄內賜盡,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連坐支屬;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誓碑的核心內容是「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儘管這條誓詞不過是制度與法律之外的一則祖宗家規而已,但它卻比任何政策法律都執行得好,宋王朝前後三百餘年,的確鮮見對文人士大夫和批評朝政的人開刀,甚至多次因為這條老規矩而朝令夕改,刀下留人。

  宋神宗是個勵精圖治的皇帝,希望通過改革,來實現宋王朝的崛起和振興。但當他的「熙寧變法」措施在全國鋪開之後,卻遭到了一些士大夫的反對,特別是蘇東坡這種「意見領袖」的反對。當時,蘇東坡在基層工作,耳聞目睹新法的執行情況。特別是「青苗法」在執行中嚴重走樣,損害了百姓利益,導致民怨沸騰,因此,他多次上書提意見。然而,宋神宗求勝心切,聽不得半點不利於新法推行的指責,蘇東坡的意見,讓宋神宗內心非常不快。於是,嗅覺靈敏的御史李定、舒亶紛紛彈劾蘇東坡,說他的詩文中有譏謗皇帝、攻擊新法之語,蘇東坡被捕入獄,史稱「烏台詩案」。在被捕入獄的百天時間裡,李定、舒亶們還不斷向宋神宗提交蘇東坡詩文中的「罪證」,最後幾乎按罪當誅。就在屠刀即將舉起之際,宋神宗猛然想到「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的祖訓,最後只好強壓內心的怒火,主動說服御史,把蘇東坡貶官降級了事。蘇東坡也因這條老規矩,從黃泉路上撿回了一條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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