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景帝的智慧:遵循漢文帝的政策確保了穩定發展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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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景帝的智慧:遵循漢文帝的政策確保了穩定發展

2016年05月15日 帝王將相 暫無評論 閱讀 148 次

  漢景帝劉啟是漢文帝的第四個兒子,他的三個哥哥先後死去,所以他得以繼承帝位。作為皇帝,他是「文景之治」這一治世的完成者,其歷史地位非常突出。其實,在他當皇帝期間,地震、颶風、旱災、蝗蟲等自然災害頻頻發生,在這種情況下他還能把一個文帝開啟的「治世」延續下去,他個人所發揮的作用也是十分重要的。作為一代君王,他不像他的父親一樣謹言慎行,曾失手打死過自己的堂兄弟,間接導致吳王劉濞起了反心;曾失言要立兄弟梁王為下任皇帝,導致了梁王膽大妄為。然而,景帝卻遵循了父親文帝的一些大政方針,重視經濟發展、體恤百姓、寬刑薄賦。同時也沿襲了文帝節儉、親為、愛護百姓的一些優良品質,的確無愧於「文景之治」的名號。

  還是在劉啟當太子的時候,吳國太子劉賢進宮朝見皇上,陪同劉啟喝酒、下棋。劉賢在棋盤上爭強好勝,態度很不恭敬。劉啟拿起棋盤砸向劉賢,劉賢當場死了。屍體送到吳國,吳王劉濞非常憤怒,說:「大家都是姓劉,既然死在長安就該埋在長安,何必送回吳國埋葬!」竟然把屍體又送回了長安。因為這件事,吳王劉濞從此不遵守藩王禮節,借口身體不好不再上朝,並由此有了反叛之心。因為文帝賜給他几案和手杖,體諒他年老,可以不再參加朝覲,也就是免了他的罪,劉濞的反心才沒有付諸行動。

  應該說,這件事不是劉啟有意而為,他和劉賢沒有仇恨,也不存在競爭關係,沒有置之於死地的理由和動機。從漢文帝處理這件事情來看,也是把他當做一件意外事情來看待的。這樣說來,劉啟這次打死劉賢,算作是一次失手吧!

  漢景帝三年(前154),梁王劉武前來朝拜。這個時候,漢景帝還沒有指定太子,他在和梁王喝酒時,很隨意地說了一句:「等我去世後,就把皇帝的位子傳給你。」梁王儘管知道這是醉話,做不得數,當場推辭了,心裡卻很高興。這酒是在母親竇太后宮中喝的,景帝和梁王都是竇太后的兒子,老太太也很高興。詹事竇嬰卻不幹了,拿著酒杯向景帝敬酒,說:「天下是高祖的天下,父親傳位給兒子,是漢朝的規矩,陛下怎麼能將大位傳給梁王呢!」景帝自知失言,只好喝酒自罰。儘管這件事以後沒有實施,景帝仍然立了自己的兒子當太子,梁王卻驕橫無比,此後竟然使用天子的旌旗,出行清道戒嚴,其儀仗的規模陣勢甚至比皇帝還要氣派。竇太后這個老太太卻不管這個,她沒有忘記傳位這件事,當栗太子被廢的時候,又提出來了。竇太后提出這件事情是在酒宴當著很多人的面提出來的,景帝沒有當場違拗,只得跪下來挺直身子回答說:「好!」他把這事交給大臣們眾議,結果遭到了大臣們的強烈反對,這事兒才算擋過去。這個梁王雖然沒有當上皇帝接班人,卻把怨恨灑向了反對的大臣,竟然膽大包天,派出刺客刺殺了十幾位大臣。

  應該說,這是漢景帝一次嚴重的不能再嚴重的失言了。

  然而,漢景帝卻沒有改變漢文帝時期的一些大政方針,文帝一些優秀品質和好的做法在他這兒也得到了繼承,整個天下還在「治」的軌道上運行發展。

  其實,漢景帝時期,自然災害頻頻發生。景帝二年(前155),衡山國境內發生冰雹,大的有五寸,地面深的地方有二尺厚。六年(前151),冬天打雷,天空下了好幾天的雨。中元年(前149),發生了地震。衡山又下了大冰雹,大的有一尺八寸。中元三年(前147),這年不但發生了地震,緊接著發生了旱災,秋天又發生了蝗災。中元四年夏季,發生蝗災;中元五年水災、地震。中元六年,春末大雪。後元年五月發生地震,這次的地震可能震級較大,史書記載說是持續了二十幾天,可見是餘震不斷,城牆都震壞了。後元二年,春天發生地震,秋天發生旱災。在這種情況下,漢景帝注重減輕農民的負擔,制定鼓勵重視農桑的政策,自身簡樸,經濟社會還是很好地得到了發展。

  漢景帝正式即位,當年就下詔恢復徵收一半田賦,也就是恢復漢文帝時期的做法,實際上就是減免了一半的田賦。第二年又下令男子二十歲開始服徭役,要知道,當時男子十六歲就舉行「冠禮」,也就是成人儀式,二十歲才服徭役,這四年也是一種勞役的減免。後元二年,因為收成不好,景帝下令禁止內地郡縣用糧食餵馬,違禁的將馬匹沒收。同時還身體力行,親自耕種,並讓皇后也親自採桑,為天下表率。我們由此也會想起,漢文帝開始的皇帝「親耕」,到了景帝這兒仍然得以延續。

  漢景帝非常注意寬刑輕罰,剛當皇帝(前156年)不久,就下達了大赦令。前元三年(前154),第二次頒布了大赦令。此後又於前元四年(前153)、中元元年(前149),中元五年(前145)、後元年(前143),四次頒布大赦令。漢景帝在位十六年,六次大赦,這也是掃除秦朝弊政的一個具體措施吧!除了這些常規的大赦,他還在前元三年對參與「七國之亂」的人全部赦免,使全國迅速恢復了安定的局面。漢文帝時期曾經廢除了肉刑,但在實施過程中卻有變相殺人的嫌隙。如原判斬左足的改判鞭笞五百,原判處劓(音yi,割掉鼻子)刑的改為鞭笞三百,這些人很多都被鞭打致死。漢景帝在大赦令一個月之後又下詔,將鞭笞刑減輕。後來於中元六年(前144),再次減輕,並規定了具體的行刑辦法,此後受鞭笞刑的人得以保全性命。後元年,景帝又下詔,對於案情複雜的案子,應呈報主管官員,直至呈報給廷尉。如果複審發現原判不當,原判不承擔責任。這就是說,他除了自己帶頭寬刑輕罰,還給執法人員解除了後顧之憂,讓他們也務必從寬。

  如果說漢景帝沒有大的失策,可能會有爭議的就是他的削藩。史家在說到這段歷史的時候,不認為削藩不對,而是說晁錯的削藩建議激進,不穩妥。吳楚等國打著「清君側」的名義反叛中央,當晁錯被殺之後,仍然沒有罷兵。當時就有人看出了這一點,說:「吳王想造反已經有十幾年了,其實本意不在晁錯。」說到底,隨著劉姓代代下延,分支漸遠,親情漸疏,血緣漸淡,地方勢力尾大不掉,私慾膨脹,逐漸要和中央政權分庭抗禮的諸侯王,已經成為大漢王朝的禍患。中央要加強對全國的控制,消除隱患,削藩是必然之舉。叛亂平定以後,漢景帝採取了正確的處置方式,天下很快安定下來,如果說有失,也算不上是大過錯。

  正是由於漢景帝遵循了其父文帝的大政方針和基本作風,所以才在前後五、六十年間引導了天下淳樸之風,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國庫充盈,人民生活富足。也正是保持了文帝時期政策的連續性和做法的連續性,才會被後人將他和他的父親文帝連在一起,稱之為「文景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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