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首輔李廷機簡介:明朝歷史上少有的清官賢相
李廷機(1542年-1616年) ,字爾張,號九我,明代晉江新門外浮橋(今屬泉州市鯉城區)人。嘉靖二十一年生,萬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卒。是我國歷史上少有的清官賢相。
李廷機少貧勵學,隆慶四年(1570年),參加順天府鄉試,中解元。次年,被宰輔張居正請去教兒子。萬曆十一年(1583年),會試第一名,殿試第二,授翰林編修,並為侍讀中允;累遷太子洗馬兼修撰,留東宮講學。萬曆十三年(1585年),分校禮部試。
李廷機為人向以嚴為主,明史記其「遇事有執,尤廉潔,然性刻深,亦頗偏愎,不諳大體。」為政是以「清、慎、勤」著稱。萬曆十九年(1591年),李廷機主持浙江鄉試,謝絕一切饋贈。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主持應天府鄉試,遷左庶子、直講經筵。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主持武試,其廉潔一如在浙江時。累遷為國子監祭酒,以明太祖之訓「整、齊、嚴、肅」約士。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升少詹事,兼侍講學士。同年,遷南京吏部右侍郎,署理部事。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典京察,公正無偏;曾兼署戶、工二部事。雖然公務繁忙,但仍綜理精密,事事修治。
有人笑李廷機樂干冗俗事務,李廷機嚴正答道:「有俗人,無俗事,人不可不俗。天下國家事,何言俗也!」當時,不少官吏對商賈巧取豪奪,官、商矛盾尖銳。李廷機奏行「軫恤行戶」四事,商困大蘇。李廷機用公帑節餘,修繕南京外羅城130里,又修孝陵垣30里,未向百姓索取分文。兩年後,升禮部左侍郎,代視部事。當時,楚王朱華奎因禮部右侍郎郭正域劾其饋遺,反手攻訐之。當時「妖書」案起,大學士沈一貫想借此誣陷郭正域、沈鯉等。神宗以為「妖書」出自郭正域之手,將郭正域逮問,李廷機挺身為之擔保。會偵捕緝得「妖書」事主,李廷機與御史沈裕等聯名上疏,促使定讞,郭正域冤獄得雪,制止了株連。
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夏,雷電震郊壇,李廷機率同列上疏,言修省事宜,稱:「今日闕失,莫如礦稅,宜罷撤。」神宗不肯採納。秦王朱誼漶由中尉進封,其庶出長子按例只能授本爵,卻要求封為郡王,李廷機3次上疏力持不可。秦王派人居間說情,仍固拒,神宗卻特旨許之。益王在服喪期間請封,李廷機也力持不可。李廷機還革除外國貢使的車馬費,停發高麗國戍餉。因遇事沉靜有主見,且清廉勤事,深受神宗賞識。但其「性刻深,亦頗偏愎」,因此常受他人的攻訐。
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夏,朝議推舉閣臣,李廷機在被選之列,但受到給事中曹於忭、宋一朝和御史陳宗契等人反對。神宗仍命李廷機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李廷機三辭而後拜命。剛剛入閣視事,又有給事中王元翰、胡忻等上言反對。神宗將此2人奪俸處分,以慰李廷機。江西參政姜士昌、御史宋燾也因疏論李廷機而被罷黜。因此,更遭一部分朝臣嫉恨。李廷機見事不可為,遂累疏求罷,神宗不許,慰諭有加。次年四月,主事鄭振先在論朱賡十二罪中,又涉及李廷機,李廷機再度累疏乞休,並杜門數月不出。神宗屢次遣人促其出來理事,仍堅臥不起。歷仕嘉靖、隆慶、萬曆三朝的明朝愛國名將、抗倭英雄俞大猷,也是泉州人(今屬洛江區),他與戚繼光齊名,被譽為「俞龍戚虎」。
李廷機任閣臣6年,秉政僅9個月,實無大過。四川撫臣喬璧星請出兵討伐鎮雄安堯臣。李廷機力主撤兵,使黔、蜀兩省生靈免於塗炭,有功於國。只因與宰輔申時行、沈一貫等關係密切,申時行、沈一貫被黜後,言官們便輪劾李廷機。
至萬曆四十年(1612年)九月,李廷機先後上疏共120多折,終於陛辭出京待命。神宗不得已,加封太子太保,賜給道裡費,派行人護送其回閩。李廷機辭官歸里時,身無長物。四十四年(1616年),李廷機病卒,贈少保,謚文節,入祀學宮。
李廷機著有《四書臆說》、《春秋講章》、《宋賢事彙編》、《大明閣史》、《國朝名臣言行錄》、《燕居錄》及《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