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布希被扔鞋說中國古代的「鞋」趣
不久前,在美國總統布希訪問伊拉克的記者會上,一名在場的伊拉克籍電視台記者向布希擲鞋襲擊。據說,投擲鞋子在伊斯蘭習俗中是對他人嚴重侮辱。當年,薩達姆的銅像被推倒後,就有不少伊拉克人脫下鞋子拍打銅像的面部。
鞋子可以成為「武器」,在我們國度有另外的表現。《清稗類鈔》雲,乾隆選秀女,「忽見地上現粉 印若蓮花」,一問才知道,「有一女雕鞋底作蓮花形,中實以粉,故使地上蓮花隨步而生」。《南史》載南齊東昏候「鑿金為蓮花,以帖地,令潘妃行其上」,以期造成「步步生蓮花也」的效果,該女大約秉承此典行事,如同西晉的那些宮女或在門口掛竹葉柳條、或在地上撒鹽以「賄賂」司馬炎「臨幸」的羊車,目的就像布希說的,「試圖引起注意」。不過,那位扔鞋子的記者隨後便被打了個鼻青臉腫,今後也還不知會面臨怎樣的處罰。乾隆則是先對那女子大怒,然後「遽令內監逐之」。
清朝還要一則以鞋子為「武器」的故事,是成功了的,那是鞋店看不起顧客所付出的代價。說杭州清和坊有個鞋店,「偶來一村翁購布鞋,選擇頗苛」,店員不耐煩了,就說起風涼話:「鄉人人得著新鞋,已足榮耀鄉里,何用挑選!」老頭沒吭聲,「徐徐著鞋去」。第二天,又來了個老頭,說自己近來在靈隱寺廣作佛事,「且欲齋羅漢,請為我制羅漢鞋五百雙,其足樣大小,約如靈隱所塑者,用黃綾子作鞋面可也」。說罷還付了五十圓定銀,拿完收條就走了。鞋店坐等來這宗大生意,「無不大喜,昕宵趲趕,匝月而成」,一邊做還一邊奇怪,怎麼老頭也不來關心一下進度呢?等到全做好了,「堆置店中」,還是不見老頭來;跑到靈隱寺去問,人家說沒有這麼個施主啊,鞋店這才明白肯定是先前得罪了的老人家在進行報復。
在吳宇森的電影《赤壁》中,被曹操蔑稱為「織席販履小兒」的劉備,居然在平時果真要給兄弟們編織行軍打仗用的草鞋(「關羽」很嚴肅地告訴給「周瑜」的)。這部並非喜劇的電影能讓觀眾屢屢發出笑聲,類似的場面是為其一。由草鞋想到皮鞋。宋人范公偁《過庭錄》裡的「許沖元責都監著皮鞋」,說許沖元察御僚屬甚嚴,有天「賓佐過廳,一都監曳皮鞋而前」,沖元問他哪弄來的,都監以為沖元看中了,趕快獻慇勤:「某衙一卒能造,樞密或須之否?」哪知馬屁拍錯了,沖元作色曰:「某非無此,但不敢對同官著耳。」此語一出,不僅都監惶恐失措,而且「坐間數十客,莫不各視其足」。這裡的皮鞋與今天的皮鞋不是同一概念吧,然由此亦知彼時官場穿鞋也是有一定之規的。
《南史》裡還有個故事,有人認錯了鞋,說劉凝之穿的是他的,凝之笑曰,這雙鞋穿破了,回家找雙新的賠你吧。後來那個人在田里找到了自己的鞋,把凝之那雙送了回來,而凝之「不肯復取」。同樣的事情也曾發生在沈麟士身上,麟士也是笑著說,是你的嗎?脫下來就給了他;後來那人找到了自己的,同樣是送還,麟士仍然笑著說,不是你的嗎?收下了。蘇東坡認為:「此雖小事,然處事當如麟士,不當如凝之也。」何以收不收鞋聯想到了處事的高度,可惜東坡沒有細說。
唐傳奇中有一篇《霍小玉傳》,是憲宗時翰林學士蔣防的成名作。那是一個悲劇故事,講的是李益對霍小玉始亂終棄。其中說道,小玉嘗「夢黃衫丈夫抱生(益)來,至席,使玉脫鞋」,乃驚寤自解曰:「『鞋』者『諧』也,夫婦再合;『脫』者『解』也,既合而解,亦當永訣。」錢鍾書先生說,以「鞋」諧「諧」,此唐人俗語,詩中屢見。且舉例曰,王渙《惆悵詩》之六:「薄悻檀郎斷芳信,驚嗟猶夢合歡鞋」;白居易《感情》:「中庭曬服玩,忽見故鄉履。昔贈我者誰?東鄰嬋娟子。因思贈時語,特用結終始。『永願如履綦,雙行復雙止。』自吾謫江郡,漂蕩三千里。為感長情人,提攜同到此。今朝一惆悵,反覆看未已。人只履猶雙,何曾得相似?可嗟復可惜,錦表繡為裡。況經梅雨來,色暗花草死。」又李商隱「及今兩攜手,對若床下鞋」等。再引張雲璈《四寸學》云:「今俗新婚之夕,取新婦鞋,以帕包裹,夫婦交遞之,名曰『和諧』。」那麼,今日建設之「和諧」,大抵可自此尋找文化基因了。
《史記·儒林列傳》中,黃生有個迂腐的觀點:「冠雖敝,必加於首;履雖新,必關於足。」為什麼呢?「上下之分也」。他是想借此說桀、紂雖然不是好東西,但是是「上」,湯、武雖然是聖人,但是是「下」,因此湯武代桀紂,不是受命,而是弒,「夫主有失行,臣下不能正言匡過以尊天子,反因過而誅之,代立踐南面,非弒而何也」?這個迂腐邏輯如果成立,那就不是今人代康熙高唱「真想再活五百年」,而是桀、紂自己要「真想再活五千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