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歷史上的貞烈女子和處女膜悲喜劇
若不問夫婦之間有無可以永久不變的愛情,若不問做丈夫的配不配受他妻子的貞操,只曉得主張做妻子的總該替她丈夫守節;這是一偏的貞操論,這是不合人情公理的倫理。 --胡適《貞操問題》(原載《新青年》第五卷第一號,1918年)
貞節,不僅僅是貞潔。貞潔指的是肉體上的潔淨,而貞節就不同了,是一種法則,一種做人的原則。說白了,就是男人為了防止自家的女人和別的男人發生性關係,而要求女人必須嚴格遵守的道德義務。具體而言,女人不能有婚前、婚外性行為。後來,進一步發展為:丈夫生時不得改嫁,死後不得再嫁。後來又發展為:未婚妻未過門時丈夫死了,也要守寡,這叫望門寡,守得住望門寡的,才是千載難逢的好樣的女人。中國古代戰亂頻繁,每次戰亂,都有成千上萬的未婚女子和已婚婦女為了保守貞節而做了殉情烈女。僅《古今圖書集成》中收入的明代烈女就有三萬六千人之多。
男人對於女性的限制可以說是變本加厲。孔子有言:「惟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論語·陽貨》)。這位「有教無類」的老夫子仍然難以解脫對女人的歧視,也難怪後世人以之為金科玉律,爭相發揮了。然而,這並沒有激發起太多女性的反抗意識。她們在漫長的封建黑夜中恪守著男人們為她們設計好的一切,謹小慎微地打發著日子,不敢越雷池一步地苟活著……
受人尊敬的班昭
古人對於女性的要求多如牛毛。《儀禮·喪服·傳》記載了對女性品行的種種導向性極強的規定,即「三從」——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這堪稱是男性對於女性的最無理要求,卻被全社會女性所寬容接受,並得以大肆流傳。而《周禮》則提出「四德」——「婦德、婦言、婦容、婦功」,進一步表達了男性對女性的苛求。
令人費解的是東漢女學問家班昭作的《女誡》七篇,它包括卑弱、夫婦、敬慎、婦行、專心、曲從和叔妹,連序在內不過1600多字,內容卻相當豐富,對女性的要求異常全面,並將「四德」做了註解:「幽閒貞靜,守節整齊,行己有恥,動靜有法,是謂婦德;則辭而說,不道惡語,時然後言,不厭於人,是謂婦言;盥浣塵穢,服飾鮮潔,沐浴以時,身不垢辱,是謂婦容;專心紡績,不好戲笑,潔齊酒食,以奉賓客,是謂婦功。」她認為女孩一生下來就要遭受與男孩迥然不同的待遇,睡在地上,拿紡輪做玩具。班昭認為這是婦人的常道。於妻子而言,丈夫是至尊至高的,是天的象徵,事夫如同孝子敬重父母、忠臣禮順君王一樣,根本不能有平等之念。所以,她極力鼓吹貞節觀念,推崇「夫有再娶之義,婦無二適之義」的原則,強調「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離」。這樣,貞節就成了班昭高高舉起的大旗,從此揭開了大多數女性受苦受難的序幕。
班昭是頗有才華的女性,她的這一怪異舉動被後世學者認作自卑所致。班昭的七條原則不惜丟棄人類普遍的感情內容,忍辱負重,不管男性的言行多麼荒誕和悖謬,女性也得忍受,曲不能爭,直不能訟,以一廂情願的貞順不招惹男性的忿怒,處心積慮地維持道義上的名分。深受時人尊敬的班昭惟恐女子不守婦道,在《女誡》序言中申明了著書的本意。字裡行間所見到的都是女人的自卑。
鄙人愚闇,受性不敏,蒙先君之餘寵,賴母師之典訓,年十有四,執箕帚於曹氏,於今四十餘載矣。戰戰兢兢,常懼黜辱,以增父母之羞,以益中外之累;夙夜劬心,勤不告勞,而今而後,乃知免耳。吾性疏頑,教導無素,恆恐子谷負辱清朝(《後漢書》引三輔《決錄注》云:子谷即曹成子)。聖恩橫加,猥賜金紫,即授封關內侯事。實非鄙人庶幾之望也。男能自謀矣,吾不復以為憂也。但傷諸女方當適人,而不漸訓誨,不聞婦禮,懼失容他門,取羞宗族。吾今疾在沈滯,性命無常,念汝曹如此,每用惆悵,閒作《女誡》七章,願諸女各寫一通,庶有補益裨助,汝身去矣,其勖勉之!
擁有高文化修養的班昭尚且如此,真正「愚闇、不敏」不識字的婦女們有足夠的理由在自卑方面變本加厲了。
為一些人所不齒的卓文君
漢朝的大才子司馬相如在漢景帝時擔任武騎常侍,覺得真是屈了自己這個大才,常常飲酒作樂,最終稱病辭職回到家鄉四川臨邛。
有一次,他赴臨邛大富豪卓王孫家宴飲。卓王孫有位離婚在家的女兒,名文君。文君對司馬相如的文采欽慕已久,便躲在屏風後面窺視相如。相如來赴宴時心中早已念著文君,見屏風後人影晃動,心中暗喜,但表面上裝作不知。當受邀撫琴時,便趁機彈了一曲《鳳求凰》,以傳愛慕之情。相如、文君傾心相戀,當夜即攜手私奔。
相如一貧如洗,文君亦因卓王孫怒其敗壞門風而不得一文錢。兩人只好變賣所有東西後回到臨邛開了家小酒鋪。每日,文君當壚賣酒,相如打雜。後來,卓王孫心疼女兒,又為他倆的真情所感動,就送了百萬銀錢和百名僕人給他們。
這個故事的殺傷力是巨大的,一時間傳為佳話,成了古人追求自由戀愛的典範之作。然而,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悲歡離合。後來司馬相如靠溜鬚拍馬當上了大官兒後,受皇帝寵幸,便宿娼納妾,竟不理會卓文君。
文君因作《白頭吟》以訣。「皚如山上雪,皎如雲間月。聞君有兩意,故來相決絕。今日鬥酒會,明旦溝水頭。躞蹀御溝上,溝水東西流。淒淒復淒淒,嫁娶不須啼;願得一心人,白頭不相離。竹竿何裊裊,魚尾何簁簁。男兒重意氣,何用錢刀為!」
司馬相如見到此詩,佯作落淚,歎道:「文君呀,不是我相如無情無義,只是,你名節不全,我為朝廷命官,怎肯就範……」
司馬相如這一舉動,又被當朝傳為佳話,真的是讓人無處說理。明明是司馬相如薄情負義,卻口口聲聲說卓文君不貞。這種流氓邏輯居然在古代中國大行其道,豈可怪也歟?!
強大的封建禮教攻勢加上自甘輕賤的女學問家的鼓與呼,守節就成為古代婦女集體無意識的必修課。婦女們為了表明自己守節的決心,展示不嫁的毅力,不食葷腥、服裝粗陋、不聽音樂、不出庭戶、不沐浴,甚至裁發、割耳、斷臂、毀容,幾乎無所不用其極。從下面這些摘引自正史《列女傳》的烈女行為中,可見一斑。
王琳妻韋者,……琳卒時,韋年二十五,家欲強嫁之,韋固拒,至不聽音樂,處一室,或終日不合。卒年七十五。
東平鄭氏、大寧杜氏、安西楊氏,並少寡守志,割體肉療姑病。
段氏,隆興霍榮妻也。榮無子,嘗乞人為養子。榮卒,段氏年二十六,養舅姑以孝稱。舅姑歿,榮諸父仲汶貪其產,謂段曰:「汝子假子也,可令歸宗。汝無子,宜改適,霍氏業當無預焉。」段日:「家資不可計,但再醮非義,尚容妾思之。」即退入寢室,引針刺面,墨漬之,誓死不貳。
興和吳氏,自刺其面;成紀謝思明妻趙氏,自髡其發;冀寧田濟川妻武氏、深水曹子英妻尤氏,嚙指滴血,並誓不更嫁。
王氏,成都李世安妻也。年十九,世安卒,夫弟世顯欲收繼之。王氏不從,引刃斷髮,復自割其耳,創甚。親戚警歎,為醫療百日乃愈。……
守節守到自虐的程度,也真是難為了守節者。史官對此的態度自然是褒揚大於貶斥,否則,正史中定難尋覓到如此鮮活的實例。你斷胳膊我刺面,看誰比誰更貞節。把貞節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的女人們終究還是女人,愛攀比的特點自然是不能隨便丟棄了。
中國歷史上不缺少貞節女人,歷朝歷代政府對貞節女人也有著不同程度的表彰。甚至專門成立一些類似於「全節堂」、「保節堂」的機構,大肆提倡貞節,收容安置貞女、節婦。在此基礎上,有人苦心孤詣地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獎勵、管理、規範貞節「行業」的理論和方法。到了清朝,對貞女的表彰達到了最高的境界,皇帝親自從國庫撥錢為貞女立牌坊,何其感人!
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12月2日,法國人龔當信(P缽ontancin)在廣州寫給愛提埃納·蘇西埃神父的信中有這樣一段話:
雍正皇帝還制定了另一條法規,要求寡婦們守節及妻子對丈夫忠貞。
皇帝說:國泰民安尤其取決於婦女們的忠貞。她們應該恪守婦道,履行她們的義務。一個年輕的婦女失去了丈夫,如果她能守寡,不再嫁人,在她去世前至少守寡二十年;或者一個婦女為了保持貞操,受到逼迫不屈而死,朕令她的家人不管在如何條件下,都要報告地方官。地方官核實事實後,再奏報朕知道,朕將下旨,從皇家財庫裡提取必需的銀兩,在她的家鄉為她樹碑立傳。
能夠得到皇帝的親自賞賜,自然是馬虎不得。因此,清代對貞節的旌表,有一套較為完備的制度。關於旌表的手續和方法,《道光禮部則例》規定:
直省孝子順孫義夫節孝貞烈婦女,應旌表者,由該督撫同學政具題,由禮部復議題准後,令地方官給銀三十兩,聽本家建坊,並設位於祠中,地方春秋致祭。
從這項規定中,可以對清代旌表貞節的手續和方法有所瞭解。
一般地,首先由各地都督巡撫會同學政具題請旌,也就是將旌表對像具體事跡匯總,並提出初步意見如歸屬種類、旌表等第等,上報禮部;禮部核實情況,證明無誤以後,即議定旌表的方法,在地方申報文件上題准;最後,由各相關部門實施旌表。政府給予旌表對象的待遇則是給建坊銀,建立牌坊。
一個貞節牌坊的建立要經過這麼多繁雜的手續,一層層核實、審批、上報,可見,旌表貞節真的不是一件小事。
巨大的貞節開支
政府如此倡行貞節,導致貞節婦女數量的激增,應該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了。而最嚴重的後果便是因之而來的政府財政的緊張。
所以自嘉慶年間開始,有了歸並眾多貞節婦女於一處,只給銀三十兩建立總坊的做法,並且很快成為制度。如嘉慶四年(1799年),湖南省蘇州、永綏、瀘溪、淑浦、保靖、武陵等地在戰亂中守節致死的婦女眾多,政府規定於「各廳縣每年總建一坊,每專結銀三十兩,交各該地方官支領。於通衢大路擇地剋期建立,所有大小婦女姓氏,全行鐫刻於其上」。此後專坊之建逐漸減少,總坊之建成為普通現象。
道光七年(1827年)禮部復准:「江蘇省武進、陽湖兩縣,自道光元年起,搜采孝節婦共三千一十八口,該紳士等購地捐建專祠,春秋致祭補請旌表,應照總坊之例,給銀三十兩,於祠外總建一坊,以不朽。」這樣,封建政府在減少財政支出的同時,也達到了旌表貞節的目的。
過去一個節婦三十兩,而今三千多節婦依然三十兩。值得一提的恐怕不是節婦的貶值,而是統治者萬般無奈之中嘴角泛起的一絲笑意。
處女膜悲喜劇
《西廂記》對處女情結大加讚揚
古代醫學遠遠比不上現代發達,可供借助的醫療器械也是少之又少。因此,現代人很容易做到的處女膜修補術,在古人的世界中真是連想都不敢想。古人對於處女的嗜好無以復加,這在文藝作品中常有體現。對處女膜的檢驗也非常嚴格,是在新郎新娘的臥榻上鋪一塊白布,新婚之夜行房完畢,白布見紅方可證明新娘為處女,如果未見紅,麻煩可就大了,新娘將面臨被拷問的命運,甚至一生不得翻身。如果新娘真的在婚前有過性行為那倒罷了,要是沒有過,實在是一生的冤案。
王實甫的《西廂記》中有這樣的描寫:張生與崔鶯鶯初行房事後,看著落紅斑斑的手帕,充滿自得地唱道:「春羅元瑩白,早見紅香點嫩色。」他獲得了佔有處女的初夜權,因而自鳴得意、自我炫耀,而此時的崔鶯鶯也表現了對男子處女嗜好的認同,將處女之貞看作是自己的全部價值所在,她說:「妾千金之軀,一旦去之,此身皆托與足下,勿以它日見棄,使妾有白頭之歎。」
清朝采蘅子所著《蟲鳴漫錄》記載了某十二三歲幼女,穿著一條開了襠的破褲子,和小夥伴一起玩,忽然看見一個鋤頭,便兩腿騎在鋤柄上,顛簸著玩,玩了一會兒又跑到別處去了。一個老頭兒看見鋤柄上有鮮血縷縷,知道是這個小女孩的處女膜破裂所致之「落紅」,便把鋤頭撿起來,偷偷收藏在一邊。後來這個女子出嫁了,丈夫看不見落紅,自然懷疑其不貞,任新娘百般解釋自己是少女之軀,無奈丈夫就是不信,想要休掉這女子。事情鬧大了,那老頭兒聽說之後拿著鋤頭跑了過來,人證物證俱在,一場冤案得以昭雪。否則,那女子要尋短見也未可知。
在世人競尚處女、再婚婦為人所不齒的清代,竟有人針鋒相對地提出「不娶處子」的主張,他便是胡書巢。大學問家袁枚稱讚他為「以為非處子則不為天下先之戒」,並在致胡書巢的信中批評嗜好處女之風俗:「以為非處子則不貞耶?不知豫讓遇智伯便成烈士,文君嫁相如便偕白頭,責報於人,先是問施者何如耳。以為非處子則不潔耶?不知八珍具而廚者先嘗,大廈成而匠人先坐,嫠也何害?」袁枚先生這種大膽的反潮流思想,即便在今天,也堪稱高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