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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唐朝性開放程度有幾何

2015年11月07日 野史逸聞 暫無評論 閱讀 393 次


唐朝曾出過一批傳奇小說,不少是男歡女愛的「八卦」故事。令人饒有興趣的是,唐代文人居然將「牛郎織女」也娛樂八卦過一回:讓織女丟下牛郎,跑到人間與情郎幽會。

  那情郎問織女:牛郎知道你獨自下凡嗎?

  織女卻說:管他何事?

  這則八卦,從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當時唐人的性開放觀念。

  大概是受李唐北人血統的影響,唐朝應該是中國古代性觀念最開放的朝代,所謂的「髒唐」之說亦寓意唐朝不拘綱常禮法、無視人倫道德的空前「性自由」。縱觀唐朝的「性開放」,大致可歸納成「四大特徵」:

  特徵之一:皇室亂倫失德。

  李唐皇室始終穢事不絕。

  唐太宗李世民登上皇位後,便將亡弟李元吉之妻霸為己有,讓弟媳婦成為自己的楊妃。之後,李淵從父兄子、盧江王李瑗謀反,李世民將其誅殺後,又將其妻納入後宮陪侍左右。

  唐高中李治則在當太子時便與李世民的才人「武媚」(即武則天)關係曖昧,繼大位後便讓自己的庶母出任「第一夫人」。

  唐玄宗李隆基則奪兒媳婦楊玉環為自己的貴妃,宮中禮數實同皇后,可謂「公媳恩愛」。

  更有武則天、太平公主,韋後、安樂公主,兩對母女公然包養男寵、淫亂宮闈;高陽公主則與辯機和尚私通,並贈侍女二人給丈夫,似乎像是一種「性」交換。

特徵之二:狎妓淫樂成風。

  皇室如此醜態百出,就難免上行下效,致使唐代朝野上下狎妓淫樂之風盛行,「猶自笙歌徹曉聞」。唐代是古代妓業的繁榮期,並形成教坊妓制度,宮妓盛行不衰。

  史載唐太宗之初宮女是三千人,至唐玄宗時卻有「先帝侍女八千人」、「後宮佳麗三千人」之說。玄宗時長安內外共容納在冊教坊妓11409人。其中以宜春院的宮妓級別最高,因為她們常為皇帝表演,被稱作「內人」。

  在唐代無論是官府迎來送往、宴賓典禮,還是官員們聚會吟詩、遊山玩水,都少不了以妓樂助興,於是官妓迅速崛起。

  北宋張瑞義《貴耳集》說:「唐人尚文好狎」。官妓隸屬於各級官府,又稱「官使婦人」、「官使女子」等,至中唐時已普及到州、府、郡乃至縣級衙門。

  官僚貴族們還普遍蓄養家妓。白居易的「黃金不惜買蛾眉,揀得如花三四枝」,便是對唐代這一世風的真實寫照。

  朝廷還依據官員品級對蓄養家妓規模作過規定。中宗曾令:「三品已上,聽有女樂一部;五品已上,女樂不過三人。」唐玄宗則下詔:「五品已上正員清官、諸道節度使及太守等。並聽當家畜絲竹,以展歡娛。」

  如此荒唐之詔,便使官吏們可以堂而皇之地蓄妓取樂。

  唐代的市妓也不甘落後,規模十分可觀。當年長安的平康坊,曾有「風流藪澤」的艷稱。唐代的官吏、文人、學子大都不拘泥於禮法,經常出沒於妓館青樓,還常用艷詩新詞來描繪自己狎妓的風流韻事。連許多大名鼎鼎的文人墨客也是那煙花柳巷之常客。
特徵之三:性自由度空前。

  唐人對女子婚前貞操並不看重,失身而又另嫁也視為常事。婚前性行為、婚外戀較為普遍。當時的才女晁采與鄰生文茂時常以詩通情,並乘機歡合,晁母得知後並不過分譴責,而是歎曰:「才子佳人,自應有此。」於是便為他們完婚。

  女子與情人私奔之事也時有發生。台州女子肖惟香與進士王玄宴相戀,私奔琅琊,同住在旅舍中。

  唐人對婚外性行為並不認為是奇恥大辱,反而當作風流韻事。維揚大商人之妻孟氏在家中吟詩,一少年入門而言:浮生如寄,年少幾何,豈如偷頃刻之歡。於是孟氏就和他私通尋頃刻之歡。

  長山趙玉之女一日獨遊林中,看見一錦衣軍官十分英武,便問:哥哥喜歡我嗎?若能得一次寵愛,小女子死了也無怨。軍官答道:做一回「露水夫妻」如何?趙氏說:暫為「露水夫妻」也會記住哥哥的。於是二人在林中歡合而別。這很像是當今的「一夜情」。

  據文獻記載,唐代男女在結婚前還可以試婚,試婚時要簽一份試婚協議書。

特徵之四:女性不重貞節。

  唐代女性可不守貞操,不重貞節。女子離婚或喪夫後再嫁,是一種普遍現象,不會受社會輿論譴責。據《新唐書·公主傳》載,唐代公主再嫁的達23人:計有高祖女四,太宗女六,中宗女二,睿宗女二,元宗女八,肅宗女一。其中三次嫁人的有四人。

  官僚貴族女兒改嫁的也很多,庶民的妻子,夫死後亦可改嫁。有的甚至提出離婚,還有夫妻不合協議離婚的。

  門第顯赫的仕宦之家也不忌諱娶寡婦。宰相宋璟之子娶了寡婦薛氏。嚴挺之的妻子離婚後嫁給刺史王琰,後來王犯罪,嚴還救了他。韋濟之妻李氏夫死以後,主動投奔王縉,王納為妻室。韓愈的女兒先嫁其門人李漢,離婚後又嫁樊仲懿,可見讀書人家也不禁止女兒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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