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越南最奇異的三大婚俗:新娘初夜給舊情人
在胡志明市住宿的第二天早上,我到賓館門口散步,想看看當地風情。正巧,一家婚慶公司門口停著一輛婚車,公司門面不大,婚車也不豪華,但用鮮花裝扮後也很漂亮。由於公務在身,也不能等待,沒有看到儀式,有點遺憾。
由此讓我產生了對越南婚俗的興趣,使館的同志與當地朋友告訴我:越南的姑娘溫柔美麗,越南的婚俗奇異獨特,有些甚至讓人覺得不可思議。最奇特的是三種婚俗。
一是「初夜」「謝恩」婚俗。在越南北部蠻族的一些部落中,結婚時有一種讓舊情人先占「初夜」的「謝恩」婚俗。一個新娘在婚前,往往有舊的情郎。如果確定與一個人訂婚,就要同其他情人斷絕關係。按傳統習俗,新婚之夜新娘並不住在新郎的洞房裡,而是去找舊情人共枕最後一夜,以示「謝恩」。從此之後,也就與舊情郎斷絕一切來往,完全忠於自己的丈夫,不會再有其它的不軌行為了。
二是「搶親」婚俗。在越南北部山區居住的婁婁族(Lo Lo),青年男女示愛的方式頗為特別,他們用線把竹筒穿起來做成擴音器,男孩子通過自製擴音器向他愛慕的女孩傳達信息,他說:「我非常愛你,我將向你敞開我的心扉。如果你也愛我,我就把你帶回家做我的妻子。」如果女孩也對男孩有意,她就回答:「你難道不知道我已經愛上你很久了嗎?但是,你要記住,你的愛不應該僅僅表現為甜言蜜語。」這樣男孩就明白那個女孩已經同意了他的求婚,他就準備迎娶這位姑娘了。過一些時候,男女雙方私下計畫,女孩先從自己的家裡溜出來,讓一群年輕的小伙子把姑娘「綁架」到男孩子家中。男方搶到姑娘以後,男方要殺豬設宴,慶祝搶親成功。第二天通知新娘家裡,第三天托媒人前往說親。
如果雙方父母同意,就可舉行婚禮,女方派兩名代表到新郎家中,贈送一籃子黏米飯和一隻煮熟的大公雞。新郎和新娘都要到屋外迎接這兩名代表,並一起吃他們送來的米飯和雞肉。
也有事前沒有商量好的。如果女方被搶後不喜歡這位男子,就得設法逃跑,逃跑成功,男子就得向女方賠禮,還要送去一些酒、一隻雞和錢物等,另外還得向女方的村寨加倍贈送食物和現金。但當地的婚俗中是允許的,不算違法。
三是「先入贅、後結婚」婚俗。越南貢族的婚俗婚也很特別。他們的婚姻最主要的特點是,先入贅、後娶親。
首先由男方父母、兄弟、族長和未來的新郎一起到女方去提親,帶上一包鹽、一包茶葉、一捆用來織網的麻繩、一筒酒,晚上到姑娘家。他們一邊抽煙,一邊喝酒,一邊商量兒女的婚事。如果女方同意,先商定男子入贅女方的年限.以前上門是8至12年,現在大致縮短為3至4年。
商定妥當,第二天新郎就要帶上被子、枕頭和一把刀入贅女家,姑娘的髮式也開始改變,把長髮盤於頭頂,表示已有丈夫。上門郎入贅期間雖然被視為女方家庭的一個兒子,但有約束。如在家裡不能坐凳子,不能穿鞋和拖鞋,不能進岳母、嫂子的房間。岳父岳母吃飯時,上門郎不能睡覺,要為吃完飯的岳父母斟茶水,清晨早早起床為全家人燒水煮飯、撒網捕魚。
入贅期滿之前幾個月,上門郎和父母再次造訪女家。雙方商定迎親的日期,一般要都選在秋收之後的11至12月間,那是一年收成以後的日子。
迎親那天,男家的父母、叔伯、舅姨、兄弟一大幫人到女家迎接新娘。貢族姑娘平日穿泰族服裝,但是在大喜日子裡,就要穿本民族的傳統服飾。新郎和新娘的兩家人在房子的樓梯前對唱山歌,女家用切成細絲的芭蕉花拌炒過的芝麻和辣椒,作為下酒菜,請男方的客人一起飲酒歡慶。男方唱罷,飲罷,女方才請男方全體人員入屋。娘家送給出嫁女兒的回門禮有被子、墊子、衣服、刀、鋤頭、鎬、一頭豬、一隻母雞。到夫家時,丈夫的姨媽要到房間裡背媳婦,如果新娘是本村寨的人,就要背到男家,若距離遠,只象徵性地背一段路即可。這時,女方用有灶灰、牛糞、豬糞拌合在一起的污水潑灑到男方所有來客的頭上、身上,屋裡屋外。一片混亂,互相追逐打鬧,非常熱鬧。因為有這種婚俗,所以男女雙方所有參加婚禮的人,都準備好兩套衣服,先穿舊衣服,待打鬧洗乾淨後再換上新衣。這種類似的婚俗在普拉人、興門人中也有。
迎親禮結束後,有的兩三天,有的一周以後舉行回門禮,隨地而異。新婚夫妻雙雙回妻子的娘家,只住一夜便返回夫家。
在越南還存在許多奇特的婚俗。「搶婚」、「初夜」「入贅」以外,還有「嚼檳榔「的的婚俗習慣。當地人用萎葉包一點硯灰放入嘴中與檳榔同嚼,使檳榔起化學反應,出現滿嘴紅色液。嚼檳榔有先苦後甜的感覺,可刺激神經,提神醒腦,除積消腫。象徵著血濃於水的情感早生貴子。他們把檳榔當作信物,求婚時送上一顆檳榔。
一個民族有一個民族的風俗、一個民族的習慣,這些風俗和習慣,都是歷史和文化的產物。但不管是什麼風俗習慣,也會伴隨著時代的變遷而變化。只有愛情,永遠是美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