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為何不喜歡故鄉紹興:婚姻生活太受傷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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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為何不喜歡故鄉紹興:婚姻生活太受傷

2014年12月15日 風雲人物 暫無評論 閱讀 146 次

  造成魯迅不喜歡紹興的原因,我以為和他的夫人朱安有關。朱安也是紹興人,魯迅對這一段婚姻痛心疾首,稱:「這是母親給我的一件禮物。」紹興不僅促發了魯迅一段噩夢般的痛苦婚姻,還是他們夫妻兩人的共同故鄉,在魯迅的感情生活中,這無疑是一處傷心之地。

  兩年內三次到紹興,到紹興必不可少的內容是參觀魯迅故居。

  最近一次到紹興是在2010年9月,匆匆忙忙又看了一遍魯迅故居。我邊走邊想,魯迅為什麼不喜歡紹興,不願意說自己是紹興人,自1919年底最後一次離開家鄉,直到1936年去世,17年裡再也沒有回過老家?這裡面一定有值得玩味的原因。

  周作人曾分析過紹興人為什麼不喜歡「紹興」:「第一是不夠古雅,於越起自三代,會稽亦在秦漢。紹興之名則是南宋才有。第二是小康王南渡偷安,但用吉祥字面做年號,妄意改換地名,這是很可笑的事情。第三是紹興人滿天飛,《越諺》也登載『麻雀豆腐紹興人』的俗語,謂三者到處都有,實際上是到處被人厭惡,即如在北京這地方紹興人便很不吃香,因此人多不肯承認是紹興人;魯迅便是這樣,人家問他籍貫,回答說是浙江。」

  周作人分析的理由有些牽強。紹興古稱越、會稽,春秋時代是越國的都城,南宋高宗趙構以「紹祚中興」激勵自己,改越州為紹興,把它作為臨時首都,紹興有繼往開來、繁榮昌盛之意,這個名字還不夠古雅嗎?比它直白稚拙的城市名稱無以計數。「紹興人滿天飛」,說明紹興人腦子活、識時務,生存能力強,看不出有什麼貶義。

  倒是紹興師爺的說法多少影響了紹興人的名聲。紹興師爺處世精明,八面玲瓏,做事審慎,善於言辭,但同時又奸刁乖巧,工於心計,詭詐多端,嗜愛錢財,給世人留下不好的印象。當年跟魯迅打過筆仗的梁實秋,曾就魯迅的籍貫加以諷刺,說因為他是紹興人,便「也許先天的有一點『刀筆吏』的素質,為文極尖酸刻薄之能事」。陳西瀅、蘇雪林也就這一點攻擊過魯迅。可見,師爺、刀筆吏這種名聲都是魯迅所忌恨的。但是師爺畢竟是有一定地位、有一定文化專長的讀書人,不是窮苦下層引車賣漿者所能為,這不應該是魯迅從感情上抗拒紹興二字的理由。

  造成魯迅不喜歡紹興的原因,我以為和他的夫人朱安有關。朱安也是紹興人,魯迅對這一段婚姻痛心疾首,稱:「這是母親給我的一件禮物。」紹興不僅促發了魯迅一段噩夢般的痛苦婚姻,還是他們夫妻兩人的共同故鄉,在魯迅的感情生活中,這無疑是一處傷心之地。

  一般來說,一個人的少年經歷決定著他的人生走向,決定著他的性格特點。我們不妨從少年魯迅身上尋找原因。

  魯迅於1881年出生在紹興一個官宦家庭,但在他13歲那年,祖父周介孚因科場舞弊案入獄,此後父親又長期患病,終至死亡,家境迅速敗落。少年的魯迅經常出入藥店和當鋪。家庭的敗落讓身為長子的魯迅過早地背負了沉重的家庭負擔,品嚐到生活的艱辛,這當然給他心理上留下了深刻的陰影。魯迅的祖父周介孚33歲(1871年)考中進士,欽點為翰林院庶吉士,曾在京做官。因此,科場舞弊案在當時的紹興肯定是轟動一時的新聞,甚至是醜聞,這種不好的名聲給家屬帶來的精神壓力不可謂不沉重。其後父親重病纏身,魯迅一度生活在緊張焦慮驚悸的狀態中,他感受到的不僅僅是因為生活變故帶來的心理落差、經濟壓力,更是精神上的壓抑。請注意這一句話:「在侮蔑裡接了錢……」我以為,讓魯迅感到侮蔑的決不僅僅是質鋪裡的夥計,也許還有周圍數不清的熟人,甚至是同族親人。

  父親去世以後,有一回家族聚議,重新分配房屋,親戚本家欺負魯迅家,要把壞房子分給他們,魯迅稱祖父還在獄中,堅決不肯簽字,由此引起一位本家長輩的厲聲呵責,這件事給他造成很大的心理陰影。1919年12月初,紹興老屋由新台門六房聯合出賣,年初的時候,他在給許壽裳的信中提及此事:「明年,在紹之屋為族人所迫,必須賣去,便擬挈眷居於北京,不復有越人安越之想。而近來與紹興之感情亦日惡,殊不自至(知)其何故也。」變賣紹興老屋是因為「為族人所迫,必須賣去」,這裡面很可能與族人有不愉快的事情發生。即使是本家親戚,也因為家庭的變故,變得冷酷和勢利起來,這不禁讓敏感的他對家鄉和家鄉人產生一種憎噁心理。正是在紹興,魯迅第一次看到了社會人生醜惡無情的陰暗面,讓他對故鄉在感情上產生了隔膜,這是後來魯迅不願提起紹興、不喜歡紹興的原因之一。

  痛苦的少年經歷、不幸的婚姻生活,這也許才是魯迅不喜歡紹興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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