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夏朝誕生之謎:破解真實的大禹治水
本文認為,「鯀堙洪水」與「共工振水」實際上是同一史實在不同文獻中的分化。鯀禹治水神話的歷史背景是處於黃河中遊(今山西芮城地區)的鯀部落堵塞了黃河的一條重要支流——共水,引發黃河下遊的決口改道,受害最嚴重的祝融部落西攻鯀並流放了他。禹憑借他特殊的身份協調了上下遊的關係,使各部落拆除了黃河支流上阻礙洪水排泄的各堤壩。正是在治水的過程中,誕生了第一個能夠控制黃河中下遊的國家政權——夏王朝。上古時期中原國家政權與霸主的交替大多與黃河中下遊各勢力集團的爭鬥有關。
現在大家幾乎一致認為,流播於全球的洪水神話淵源於真實發生過的水災的記憶,或多或少包含著歷史的事實。也就是說,對於洪水神話,歐赫美爾主義(euhemerosism)應該是部分適用的。鯀禹治水是中國最著名的洪水神話,其所隱含的史實對我們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很可能就是由於這場洪水,導致了我國歷史上第一個國家政權的建立。因此,我們有必要重新探討此一神話的歷史背景,對其中的細節作進一步的考察。
一
從文獻上看,最早記載鯀禹治水神話的莫過於《尚書·洪範》:其云:
我聞,在昔,鯀堙洪水,汨陳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其洪範九疇,彝倫攸斁。鯀則殛死,禹乃嗣興。
同是《尚書》,《堯典》是這樣記載此事的:
帝曰:「咨,四岳!湯湯洪水方割,蕩蕩懷山襄陵,浩浩滔天。下民其咨,有能俾乂?」僉曰:「於!鯀哉!。」帝曰:「於!咈哉!方命圮族。」岳曰:「異哉!試可乃已。」帝曰:「往,欽哉!」九載,績用弗成。
另外《山海經·海內經》對此也有記載,其云:
洪水滔天,鯀竊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殺鯀於羽郊。鯀復生禹,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
可以看出,同是《尚書》,對此事的記載已經開始發生分化。根據《洪範》中箕子的話推測,鯀治洪水沒有得到「帝」的批准,而根據《堯典》,鯀治洪水是得到了四岳的推薦,堯帝曾提出異議,最後還是批准了鯀去治水。第一種說法與《山海經》的記載比較接近,顯然是較為原始的說法,第二種說法很明顯已經帶有後世國家制度的痕跡,應該是較為後起的說法。
自從上個世紀98年長江大洪水以後,我們對洪水的有了較為直觀的瞭解。98年時「人不給水以出路,水就不給人以生路」,給我們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在這種感性認識的基礎上,我們重新來審視一下這則著名的洪水神話,無疑會有全新的理解。
我對鯀禹治水神話的新解釋基於兩個假設。第一個是歷史學的假設:我想像、理解中的鯀禹時代,黃河流域尚未成為一個統一體,而是由許多部落畫地而居,部落之間的關係最多也是鬆散的聯盟。這不是什麼新觀點,應該屬於常識。第二個是音韻學上的假設,我認為鯀與共工是同名異記,鯀在上古音中屬於見母文部,共屬見母,工屬東部,兩者是非常接近的。急讀則為鯀,緩讀則為共工。兩者的讀音差異主要是由於地域差異引起的。這雖然是一個新觀點,但我自信也並不牽強。因為並不僅僅是由於「鯀」與「共工」在讀音上相近,更是由於他們兩人的事跡驚人的一致,在此,有必要作較為詳細的論證。
首先,在歷史記載中,共工和鯀犯的是同樣的錯誤,共工也同樣用堙堵洪水的方法使天下受害。 《國語·周語下》記載:「昔共工……虞於湛樂,淫失其身,欲壅防百川,墮高堙庳,以害天下。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禍亂並興,共工用滅。其在有虞,有崇伯鯀,播其淫心,稱遂共工之過,堯用殛之於羽山。其後伯禹念前之非度,厘改制量,像物天地,比類百則,儀之於民,而度之於群生,共之從孫四岳佐之,高高下下,疏川導滯,鍾水豐物,封崇九山,決汩九川……合通四海……皇天嘉之,祚以天下。」《淮南子· 本經》篇云:「舜之時,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龍門未開,呂梁未發,江淮遍流,四海溟涬。民皆上邱陵,赴樹木。」徐旭生說,有關共工氏的傳說幾乎全和水有關,此說極是。即便是最為人熟知的《淮南子·天文篇》中的記載:「昔共工與顓頊爭為帝,怒而觸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維絕。天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滿東南,故水潦塵埃歸焉。」照樣是對水流東南的神話性解釋。
第二,鯀是為祝融所殺的,上引《山海經·海內經》就說:「帝令祝融殺鯀於羽郊。」而共工也曾與祝融發生過戰爭且不勝。 《史記會注考證》引司馬貞《補〈史記·三皇本紀〉》云:「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強,霸而不王。以水乘木,乃與祝融戰,不勝而怒,乃頭觸不周山,天柱折,地維缺。」當然,文獻中記載的更多的是共工與顓頊的爭鬥,如《淮南子·天文篇》云:「昔共工與顓頊爭為帝,怒而觸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維絕。」《兵略篇》又云:「共工為水害,故顓頊誅之。」《史記·律書》亦云:「顓頊有共工之陣以平水害。」但這與和祝融戰並不矛盾,因為祝融本是顓頊之後。《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說:「顓頊氏有子曰犁,為祝融。」《山海經·大荒西經》說:「顓頊生老童,老童生祝融。」顓頊之都在今濮陽。《史記·五帝本紀》集解引皇甫謐說:「都帝丘,今東郡濮陽是也。」又引《皇覽》說:「顓頊塚在東郡濮陽頓丘頓門外廣陽裡中」,《山海經·海外北經》郭璞注云:「顓頊號為高陽塚,今在濮陽,故帝丘也。」而祝融的後裔,己姓之昆吾,彭姓之豕韋,都在或曾在濮陽住過。據此,與共工作戰的主力應該是處於濮陽的昆吾與豕韋部落,他們聲稱自己是顓頊之後也沒有錯。
第三,他們的結局相同。 鯀化為黃熊入於羽淵已是為各種文獻所記載的:《國語·晉語八》:「 昔者鯀違帝命,殛之於羽山,化為黃熊以入於羽淵。」《左傳》昭公七年也云:「昔堯殛鯀於羽山,其神化為黃熊以入於羽淵。」而共工也有入淵之傳說:《淮南子·原道》篇載:「昔共工之力,觸不周之山,使地東南傾,與高辛爭為帝,遂潛於淵,宗族殘滅,繼嗣絕祀。」
第四,兩人都有一個平治九州的兒子。禹是鯀的兒子是大家所熟知的,《國語·魯語》「共工氏之霸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這裡的九有、九土都是九州的意思。雖然名字與大禹不一樣,但其事跡是一模一樣的。我們不能想像在同一時代有兩個人都平治了九州。顯然,他倆實際上是一個人。
綜上所述,共工與鯀的事跡實際上只是同一史實的分化。洪水神話在不同的氏族、部落、地域中傳播,當地民眾對主人公有不同的態度。在「鯀」系統的傳說中,對「鯀」抱有同情態度,將他描述為一個治水不成的英雄,如《離騷》中就有「鯀婞直以亡身」這樣的說法;而在共工系統的傳說中,則將它描述為一個引發洪水的禍首。除此之外,幾乎所有的事實我都同意徐旭生先生的看法。我認為,徐旭生先生對這次洪水的研究只差一步就已經直指歷史的真相了,現在我們就來完成最後一步工作。
二
在《山海經》的記載中,我一直有一個疑惑,鯀治水失敗,為什麼會由祝融去殺他?在堯帝時代,祝融並不是職掌刑罰的,職掌刑罰的是皋陶。下面我試圖來解開這個疑問。
首先,我們有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就是鯀(共工)是採用「堵」的方法來抵禦洪水的,《山海經·海內經》郭璞注引《開筮》說:「滔滔洪水,無所止極,伯鯀乃以息石息壤,以填洪水。」也就是《國語》中所說的「墮高堙庳」,即將高的地方鏟低,低的地方墊高,主要的方式是「堙庳」。這在各種記載中均無異義。堙塞的具體方法應該是加高河道的堤防,照徐旭生的說法是類似於築土圍子一樣的方法。所以,在歷史傳說中,鯀還是城郭的創作者。《呂氏春秋·君守》篇說:「夏鯀作城。」《禮記·祭法》正義解「鯀」,引《世本》說他「作城郭。」《水經注》卷二「河水」下引《世本》說:「鯀作城。」這裡的城,我的理解就是護衛部落聚居地的高堤,目的是抵禦洪水。
然而,這種治水法卻引起了其他諸侯的不滿,這也是文獻材料所明言的。《淮南子·原道》篇說:「夏鯀作三仞之城,諸侯畔之,海外有狡心。」按照上引《國語·周語下》的說法是:「壅防百川、墮高堙庳」的結果是「害天下」,所以「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禍亂並興,共工用滅。」聯繫《淮南子》的說法,弗助的庶民、反畔的諸侯應該都是外族人,與鯀不是同一部落。為什麼用「堙「的方法會引起其他諸侯的不滿呢?我們來看看鯀(共工)部落所在的地域。
共工部落的聚居地當在共地。上古稱為共的地名和國名共有五處。即:1、《路史後記·共工氏傳》雲共工氏建國在莘、姺之間,在今河南陝縣境內;2、《山海經·北次三經》說:「泰頭之山,共水出焉,南注於虖池。」當在今山西省五台縣境內。2、《中山經》說:「甘棗之山,共水出焉,而西流注於河。」《水經注》卷四《河水下》引此文,並說:「今診蓼水,川流所趨,與共水相扶」,是以蓼水為共水,在今山西西南隅,芮城縣境內。 3、《中山經》次六說:「長石之山……其西有谷焉,名曰共谷,多竹,共水出焉,西南流注於洛。」《水經注·洛水下》曾引此文。地在河南新安縣境內。4、《詩·大雅·皇矣》云:「密人不恭,敢距大邦,侵阮徂共。」這個共可能在在今甘肅涇川縣境內。5、《漢書·地理志》有河內郡共縣,班固自注「古國」,其地為今河南省輝縣。
徐旭生的看法是共地在今輝縣境內,此地有入河的小河共水,相當於現在的衛河,它與淇水一起流入黃河。黃河在此處接納了不少支流,水量豐沛,又是初入平原,所以容易為患,後來共水竟成為一公名——洪水。這個說法有很多優點,最重要的優點是,歷代水患全是發生在這一地域之內。缺點是:除了《漢書》這一後起的材料之外,共工居輝縣,沒有其他的材料作為佐證。
如果將鯀與共工視為一人,那麼,我們的材料會更多一些,線索也會更多一些。鯀的封地在崇,這是古代文獻中較為一致的記載,只不過這個崇倒底在什麼地方,卻有如下幾種說法。第一種是較為普遍的說法,即認為這個「崇」是崇山,今名嵩山,在河南省登封縣境內。第二種是崇侯虎之崇國,在今陝西鄠縣東,此崇為商之屬國,與鯀並無關係,已是定論,可置不論。第三是趙穿所侵之崇。《太平御覽》卷一五五引《帝王世紀》云:「夏鯀封崇伯。故《春秋傳》曰謂之『有崇伯鯀』,國在秦晉之間。《左氏傳》曰:『趙穿侵崇是也。』」此地雖說不能確指,但王夫之《稗疏》云:「此崇國必在渭北河湄,雖與秦,而地則近晉。」這種說法是非常可信的。渭北之晉地為什麼會有「崇「這一地名,大概是鯀部落的的遷居有關。雖說鯀是禹的父親有些可疑,但鯀與夏族必然有某種密切的關係。據考古發掘業已證實,山西省西南部應該是夏人活動的重要區域。大夏故墟約在今山西省西南部地區,亦即夏初禹都故地,故有夏虛之名。所以,一般認為在鯀與禹之時,夏人有過一次遷徙,從河南的伊洛地區遷居到了山西的西南部。
據此,我覺得鯀部落之聚居地以與芮城境內之共水為是。「趙穿侵崇」之崇地應該不出芮城之範圍。二里頭文化的類型之一東下馮遺址離芮城甚近。芮縣北部的永濟、運城、侯馬、聞喜、新絳、襄汾、絳縣、臨汾,都發現了二里頭文化東下馮類型的遺址。鯀在芮城設堤築壩,目的顯然是為了保護共水下遊的部落居民。
黃河下遊的洪水,主要來自中遊三個河段,即河口鎮至龍門間(簡稱河龍間);龍門至三門峽間(簡稱龍三間);三門峽至花園口間(簡稱三花間)。這三個區間產生的洪水是構成下遊洪水的主體。上述三個不同來源區的洪水,組成花園口站三種不同類型的洪水:一是以三門峽以上的河龍間和龍三間來水為主形成的大洪水 (稱為上大洪水)。如1933年洪水,陝縣站實測洪峰流量22000立方米每秒;1843年大洪水,據調查估算陝縣站洪峰流量為36000立方米每秒。這類洪水具有峰高、量大、含沙量大的特點,對下遊防洪威脅嚴重。二是三門峽以下三花間來水為主(稱為下大洪水)。如1958年花園口站實測洪峰流量 22300立方米每秒和調查的1761年花園口站32000立方米每秒洪水。這類洪水的特點是漲勢猛、洪峰高、含沙量小、預見期短,對黃河下遊防洪威脅最大。三是以三門峽以上的龍三間和三門峽以下的三花間共同來水組成(稱為上下較大洪水)。如1957年及1964年洪水,花園口站流量分別為13000立方米每秒和9430立方米每秒。其特點是洪峰較低,但歷時較長,對下遊堤防威脅也相當嚴重。因此,如果在這一區段內堵塞支流不讓其洩洪的話,對下流的危害可想而知。
那麼,祝融部落又處在什麼位置呢?
祝融部落的原居地是在鄭,即今之河南省新鄭縣。《左傳》昭公十七年說:「鄭,祝融之虛也。」他的後人分為八姓:己、董、彭、禿、妘、曹、斟、羋,所居住的地域散佈很廣,大致上包括今之河南許昌縣、濮陽縣、溫縣、范縣、山東定陶縣(祝融部落董姓之鬷夷族所居)、鄒縣,莒縣、江蘇徐州(彭姓氏族)等地,最遠達到湖北。古代的黃河在下遊地區分為東西二渠從豫北向東北方向流入海。東渠在濮陽以北的內黃縣。今縣內有黃河故瀆,這條故瀆雖然不一定是夏商時期的河道,但夏商河道當距此不遠。所以,祝融八姓基本上都處在黃河下遊一帶,也就是黃河在幾千年來經常改道的地方。
據傳說,共工堙堵洪水之後,受害最大的是空桑,空桑何在?《山海經·北山經》中載有空桑,其云:
又北二百里,曰空桑之山,無草木,冬夏有雪。空桑之水出焉,東流注於虖陀。
《山海經廣注》吳任臣注曰:「空桑有二,《路史》云:『共工振滔鴻水,以薄空桑。』其地在莘、陝之間。伊尹,莘人,故《呂氏春秋》《古史考》俱言尹產空桑。空桑故城在今陳留三十里,又有空桑澗,史稱『帝揄岡居空桑』,《歸藏》、《啟筮》云『蚩尤伐空桑』,帝所居也,即此空桑也。兗地亦有空桑,其地廣絕,高陽氏所嘗居,皇甫謐所謂『廣桑之野』。上古有空桑氏。又《春秋演孔圖》及干寶所記:『孔子生於空桑』:皆魯之空桑也。」郝懿行說還有一個空桑在趙、代之間。也就是說至少有四個地方稱為空桑。1、在莘、陝之間。2、在陳留。3、在兗州。4、在趙、代之間。我認為以陳留說為是,亦就是莘地,在今定陶附近。此地的西北是溫縣、北面是濮陽、范縣,西南是許昌,東北為定陶、鄒縣,東南為彭城,也就是說基本上處於祝融八姓諸部落的中心地區。洪水振薄空桑,受害最大的無疑是祝融部落。所以,他們要聯合起來,起兵攻打處於上遊之鯀(共工)部落,最後將其流放。
鯀所流之地為羽山。羽山何在?《山海經·南山經》:「又東三百五十里,曰羽山,其下多水,其上多雨,無草木,多蝮蟲。」郭璞注云:「今東海祝其縣西南有羽山,即鯀所殛處。計其道裡不相應,似非也。」吳任城註:「《禹貢》注『羽山在郯城縣七十里』。《十道志》:『羽譚一名羽池,東有羽山』。《郡國志》云:『鍾離泳城有羽山,其水恆清,牛羊不飲。』劉會孟曰:『淮安贛榆縣有羽山。』《經》所記,未詳是非。」據我推測,應該是在居住在最東面的祝融八姓所控制的區域,似以郯城縣為是。
綜上所述,推測當時的歷史事實大約是:以鯀為首的部落在共地(今芮城縣)用堵的方法防止洪水的入侵,使得黃河無法從北向的支流洩洪,導致河水改道,氾濫成災。首先受難的,是處於黃河中下遊的祝融系統諸部落。於是,以昆吾、豕韋等為首的祝融氏族,從濮陽西攻,最後流放了鯀。
三
眾所周知,馬克思在1859年所寫的《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提出了一個很著名的理論——亞細亞生產方式。卡爾·魏特夫在研究東方專制主義時,採用了馬克思所提出的這一理論框架,提出了「治水社會」的學說,認為正是由於東方的大河治水工程才使得東方專制主義有了產生並最終確立的前提。我覺得魏特夫的這個學說有相當程度的可信性。
鯀被殺之後,接著治水的是大禹。關於大禹的各種記載,大家已經很熟悉了。王夫之、徐旭生都論及大禹的工作主要是將原有的河道加寬加深、順自然形勢而加以疏通,很少有大工程的開鑿。我進一步覺得,大禹的主要工作是協調。他的首要任務就是要在黃河中下流各部落之間通過政治、外交,乃至武力等等各種手段,說服各個部落消除各自障水之堤壩,讓河水能夠暢通地排泄。禹能夠承擔這一重任,與他的身份有關,據《史記·夏本記》索隱引《系本》載:「鯀取有辛氏女,謂之女志,是生高密。」宋衷云:「高密,禹所封國。」有辛氏即有莘氏,其地有多說,大體上在今黃河下遊一帶。也就是說,禹是黃河上下遊部落聯姻的結果。由他主政,能夠較容易協調上下遊之間的關係。我們順便提一下,黃河中下遊之間的各種形式的部落結盟可能不始於鯀時。我們知道,從考古類型學上分析,新石器時期的黃河中遊與黃河下遊是兩個不同的文化區。黃河中遊的序列是前仰韶文化(公元前6000——前5400)——仰韶文化(前 5000-前3000)——河南龍山文化(前2900-前2000),黃河下遊的序列是青蓮崗文化(前5400-前4000)——大汶口文化(前 4300-前2500)——山東龍山文化(前2500-前2000)——岳石文化(前1900——前1500)。雖則考古學者認為河南和山東的龍山文化具有地區性的區別,但中遊地區在文化上受到下遊文化的影響是明顯的。這表明這一時期兩地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繫。這個聯繫的紐帶我認為就是黃河,為了防洪和灌溉,兩地的部落必須與聯姻等方式互相依靠。
自從這次洪水以後,人們痛感黃河中下遊流域部落林立、各自為政的情形將會造成巨大的災難,必須有一個統一的權力機構來進行協調,因此,產生了我國第一個國家政權——夏王朝。推而論之,夏商週三代的政權包括春秋年間齊桓公、晉文公等霸主的誕生,均與協調黃河上下遊關係這一需要有關。夏商週三代的交替與爭鬥,基本上屬於大河中遊與下遊之間的爭鬥。夏朝的誕生,我們說過了,是出於治理黃河洪水的需要。儘管鯀被流放,但中遊部落還是佔了上風。據《史記·夏本紀》說:「帝禹立而舉皋陶薦之,且授政焉而皋陶卒。」《史記·正義》引《帝王記》云:「禹禪舜,禹即帝位,以咎陶為最賢,薦之於天,將有禪之意。未及禪,會皋陶卒。」皋陶生於曲阜,皋陶之後或在英、六,或在許,總之,是在黃河下遊。從這條記載中,我們推測黃河中下遊的這個部落共同體開始訂立的制度應該是採取「輪流執政制」,即中遊與下遊的部落輪流執政。這種制度在民族學的調查中有著極多的例子,英國劍橋大學教授Jack.Goody指出:在這種制度之下,其繼位諸組常有二分的傾向,一邊的首領為王的時候,另一邊的的首領便當其副手。但是中遊部落破壞了這種制度 。輪流執政制的破壞,也標誌著專制的國家政權的建立。以後夏朝的幾次重大變故,如益、啟之爭、夷羿、寒浞與夏的爭鬥,都與這輪流執政制的破壞、單一政權的建立有很大的關係。傅斯年在《夷夏東西說》早就說過這是華夏與東夷之間的矛盾,徐旭生也深表同意。據我看,說是兩個文化集團之間的矛盾尚沒有抓住要害,關鍵是大河上下遊之爭。
商湯始興於亳,亳地一般認為是在今河南濮陽。他在亳地會合了諸侯,然後,溯黃河而上,戰夏桀於鳴條。這裡一定要提一下商湯的重要助手伊尹,他出生於空桑之有莘氏。據載,他也善於治水,《管子·地數篇》說:「伊尹通移輕重、開闔、決塞,通於高下徐疾之筴。」據此,商政權的一項重要工作也就是治水。在這場爭鬥中,下遊部落佔了上風,從此,黃河中下遊置於一個統一政權的管理之下。
周人自遷居到渭水流域之後,穩步發展,漸漸向四面擴張。周人東擴的關鍵一步,便是虞(山西解縣)、芮(今山西芮城縣)的歸服。這兩個小國為爭地取決於文王,入周見耕者讓畔,慚愧而去。周人勢力進入黃河中遊。自此之後,周族在東方的發展勢如破竹,不可阻擋。直到觀兵孟津,決戰牧野。錢穆極力主張周族淵源於山西西南部,如果此說成立,那麼,與夏朝一樣,又是黃河中流之部落政權統一了下遊。
東周以後,周天子地位日降,沒有控制諸侯的能力。齊桓公乘勢而起。據《孟子·告子下》記載,僖公九年(前651),桓公率諸侯在葵丘會盟,第五命就是:「無曲防,無遏糶,無有封而不告」,試圖通過「無曲防」的禁令來解決諸侯國之間修築堤防的糾紛,可見霸主的重要職能是協調中下遊的關係。齊桓公的稱霸,是下遊的勢力戰勝了中遊。齊桓公以後,晉文公稱霸,下遊之鄭、宋、衛、曹等紛紛依附,中遊再次戰勝下遊。可見,由於黃河這條河流的特殊性,必須有一個能掌控中下流的權力核心。整個先秦的政權興替史,都可圍繞著此點著眼。當然,對此,還有必要作進一步細緻的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