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士子請客吃飯為何叫做「吃夢」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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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士子請客吃飯為何叫做「吃夢」

2014年10月29日 歷史真相 暫無評論 閱讀 111 次

同治十年,王闓運(1833年~1916,晚清經學家、文學家,湖南湘潭人)進京會試。他的朋友多,朋友的朋友更多,因此,在辦正事之餘參加的吃請也很多。據《湘綺樓日記》,在此期間,幾乎宴飲無虛日。請客吃飯沒什麼稀奇,不值得專文記敘,但他們買單的方式比較奇怪,才有記一筆的價值。


士子吃飯叫「吃夢」


這年六月二十七日,許振禕發帖子請他赴宴,與會者共計八人,其中,以闓運等三人為「夢神」,以許振禕、譚繼洵等五人為「展夢」。對闓運來說,這次宴會就叫「吃夢」。吃飯就吃飯,什麼叫「吃夢」?且不管吃什麼,都要買單,依常理,許氏招客,自應由他買單。「夢神」二字,或可猜測為貴賓,即闓運等三人毋庸掏錢;而許氏與其他四人具有「展夢」的資格,那麼,由「展夢」者AA不成?


後來,讀到吳仰賢《小匏庵詩話》,才算解開這個謎團。其書雲,參加會試的士子們,在發榜之前,每有聚餐,與會者都不用帶錢包,帶上嘴就行(「不攜杖頭錢」),胡吃海喝完畢,拍屁股走人。買單的事誰負責?待到發榜,由中了舉人、進士的與宴者負責。因為在吃的過程中大家都不知道這是「吃」誰的請,而大家又都「夢」想這桌能由自己買單,所以,這就叫「吃夢」。


由於當時個人信用體系的建設不夠完善,不免有上了榜卻逃單的人,於是,大家在與宴者中挑出一或幾個不參加本科考試的人,讓他們作「酒監」,此即所謂「夢神」。一般情況下,「夢神」不用買單,故「鹹樂為之」。只是,倘若手氣不好,坐到一桌名落孫山的席上,則出錢人人有份,「雖夢神不得免焉」。故又有詩云:「莫羨監筵作夢神,夢神也是夢中身」。


榜單傳來當場「買單」


「吃夢」首倡於何時?闓運在同治末年「吃夢」,吳仰賢與他是同代人,此外未見更早的記載,或可據此斷為清代「同治中興」以後。光緒時,此風大盛,如寶廷《揭曉前一日與文鏡寰滿敬之清階平飲酒》云:「今日固是夢(自註:榜前宴會俗謂之吃夢),明日豈遂醒。人生天地間,終身與夢等。有酒且暢飲,莫負明月影。功名果何物。無妨心暫冷。夢中須覓樂。百歲原俄頃」;雖有冷眼「吃夢」之嫌,究是詩人愛做驚人語,兼且「歡愉之辭難工」,無足怪也,然可證光緒時此風之盛。而沈欽韓《除夕效白樂天何處難忘酒》云:「此時非吃夢。無力送斜暉」。自註:「會榜未出前,聚朋市飲,俟得第者償,謂之吃夢」;由此可知「吃夢」的時間,或就是在發榜的當天。因填榜都在夜裡,故「吃夢」者從晚飯開始,可以一直吃到消夜時分,等到榜單傳來,即行當場「買單」。


再回到開頭。許振禕等五人,在當時已成進士,業為命官,不用再等考試放榜,怎麼還聚會「吃夢」?據胡思敬《跋天寧寺食夢圖》,凡有望成為各省考官的,在聖旨欽點以前,也聚在一起「吃夢」。以此推想,許振禕等人所吃之「夢」,或是高官與美差。


現在的高考學子中不乏試後結隊成群去KTV唱通宵者,竊以為娛樂形式雖異,在買單的事上倒不妨借鑒前輩的做法,可做一場「唱夢」。既盡興,又有趣,且相對保證經濟上的公平,堪稱多贏。只是,擴招以來,上榜者太多,想不讀大學也難,即使用古法,恐怕最終也只是AA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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