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圖]上海松江廣富林遺址發掘取重大成果
上海松江廣富林遺址
出土文物
出土文物
2008年3月-9月,由於上海松江新城規劃擬建公路經過廣富林遺址北部的建設控制地帶,上海博物館考古研究部主持對該路段進行了考古勘探和搶救性發掘,復旦大學文物與博物館系、上海大學文學院歷史系和上海大學藝術研究院美術考古研究中心參加工作。勘探總面積24000平方米,根據勘探結果,發掘區域選定在遺址西北部。開挖面積8000餘平方米,其中約1000平方米因發現竹木遺存,僅小範圍發掘,大部分被埋藏保存,擬建公路將改道。本次發掘獲得了大量良渚文化、廣富林文化、周代和宋元時期遺存,首次發現了廣富林文化房址、墓葬和水稻田等遺跡,在發掘區東北部湖邊地帶還發現了大範圍竹、木建築遺存。周代遺存也十分豐富,發掘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
本次發掘區的北部和東部是湖泊,廣富林文化時期的村落臨湖西南而建,靠近發掘區的湖岸已被找到,岸線曲折兜轉,為西北—東南走向,延伸至東部後,又轉而向南。湖岸呈緩坡狀,由陸地向湖心逐漸變深。岸邊經過鋪整,在自然淤積的青灰色黏土上鋪墊了細碎的紅燒土顆粒。
鄰湖而居的廣富林文化先民十分重視對湖泊的開發和利用,在東北部湖邊地帶發現了大範圍竹、木建築遺存,以目前清理和勘探範圍推算,其面積約1000平方米。這些竹、木建築遺存主要有三種形式:西部為較粗的木樁,直徑為8厘米~30厘米,成東北—西南向分為兩排,兩排相距約45厘米。已清理出的8根木樁,每根木樁間距在20厘米~50厘米,其中一根木樁邊緣被加工成平面;中部為穿插排列的竹、木樁。從清理完畢的區域可以看出,竹樁為東北—西南向成排分佈,木樁夾在成排竹樁之間,與竹樁垂直分佈,呈西北—東南向排列。竹樁很細,直徑在2厘米~4厘米,底部削尖,直接插到湖泊淤泥中,已清理出10多排,每排長度超過8米,間距在40厘米~80厘米之間。每排內竹樁密集,有的單個排列,有的若干個積聚成簇,最近距離只有4厘米。木樁則較粗,直徑大多在8厘米~10厘米,最粗一根直徑為26厘米;東部為排列整齊的竹樁,東北—西南向,已清理出3排,每排間距80厘米左右。中間一排最長,已清理出的長度有3.6米,該排內竹樁分佈密集,若干根竹樁聚集一起,南部邊緣竹樁排列較稀疏。其餘兩排竹樁僅清理出一小部分,竹樁分佈比較稀疏,間距在30厘米以上。在這些竹、木建築遺存範圍內沒有發現帶榫卯結構的竹、木構件,從其多樣的結構形式分析,它們可能具有多種功能,如西部排列整齊的粗木樁可能是干欄式建築,東部竹樁排列成行,可能與捕撈活動相關,而中部竹、木建築遺存可能是小碼頭。在湖邊淤積層中,還發現了大量廣富林文化陶器殘片和獸骨、菱角、碳化稻米等動、植物遺存,充分說明湖邊地帶也是廣富林先民經常活動的區域。
出土文物
發掘現場
廣富林文化的房址主要分佈於發掘區東部和東北部靠近湖岸區域,有地面式建築和干欄式建築兩種類型,其中地面式建築在建築方式和平面形態上又有不同樣式。F2位於發掘區東北部,為平地起建的單間建築,平面呈長方形,從殘存牆體底部分析,該房址東西長1.7米、南北寬2.1米,面積約3.6平方米。門道位於東牆中部,門向朝東,寬0.85米。牆體為用泥攪拌稻草、稻殼並夾築木骨或竹骨的木(竹)骨泥牆,內壁面平整、光滑,外壁較粗糙。根據東牆整體坍塌現狀復原其高度在95厘米以上。居住面經燒烤,較硬,室內未發現明顯的燒火痕跡。F3位於發掘區東部,規模最大,為挖基槽起建的三間建築,每個房間之間有基槽相隔,並不相通。整個建築的牆體及上部均已不存在,僅殘留基槽部分。基槽寬50厘米,深20厘米~40厘米不等,基槽內發現了密集的柱坑,柱坑為不規則圓形,直徑20厘米~50厘米之間,柱坑內的木樁已經腐朽。基槽的建造方法是,先挖掘方形槽坑,然後在槽坑內挖掘柱坑,再栽上木樁以起到加固牆體的作用,最後用摻有紅燒土塊的花土將基槽和柱坑填實。房屋平面為「刀」形,三個房間南牆相連,而東間北牆向南縮進80厘米。從殘存基槽推算,房址總長17.9米,西、中兩間寬3.6米,東間寬2.3米。單個房間面積較大,最大的西間面積在12.3平方米。各間南牆均有一個門道,朝向西南,在西間北牆的東部也開了一處門道,直通屋外的廚房。廚房佈局比較清楚,西間北牆外放置了鼎、罐、甕等炊器和盛儲器,這些陶器應是廚房用品,被整體壓塌,緊貼牆體成排排列。中間北牆外發現了燒烤硬面和燒灰痕跡,在燒烤面上還擺放一個可能用來放置炊器的石塊,此處可能是灶。從燒烤面兩側發現的兩個柱洞分析,灶間上還搭了棚子。F1位於發掘區東南部,為平地起建的近橢圓形單間建築,南北長2.4米,東西寬2.3米,牆體及上部結構已不存在,在居住面上放置壓塌的陶甕和缽形釜。該房址面積較小,在居住面上也沒有發現燒火痕跡,可能是一間儲藏室。此外,還發現了兩處干欄式建築,一處位於發掘區西部,共發現28個成排的柱洞,坑口多為圓形,少量形狀不規則,深13厘米~20厘米左右,個別柱洞底部墊有石塊。另一處位於發掘區中部偏東,呈西南-東北向分為兩排,柱坑直徑15厘米~30厘米,深約40厘米。
廣富林文化的墓葬一共發現9座,其中6座分佈在發掘區西北部鄰近湖岸地區,此處應是一處廣富林文化墓地,其餘3座散佈在發掘區東部。通過這些墓葬,我們對廣富林文化的埋葬習俗有了一定瞭解。除M40外,廣富林文化墓葬均為長方形土坑豎穴墓,長度在2米~2.4米、寬0.6米左右;墓坑,深15厘米~32厘米;大多沒有隨葬品,僅2座墓葬有隨葬品,M35隨葬器物最多,共8件,集中在墓主右側下肢骨處,器形有陶鼎、罐、杯、豆、紡輪和石刀,M36隨葬2件陶器;葬式為單人葬仰身直肢,頭向不一,有東北、西南和東南等不同方向。M40比較特殊,為橢圓形土坑豎穴墓,屈肢葬,身體扭曲,上肢向上抬起,下肢也彎曲,墓主的死亡原因可能比較特別。
廣富林文化的水稻田確認一處,位於發掘區東南部,為形狀近似橢圓形的大淺坑,西部被一條溝破壞,東西殘長6.1米,南北寬3米,最深處12厘米。稻田邊線彎曲,東部較窄,西部較寬,坑底不甚平整。填土為黑灰色沙性黏土,含少量陶片、稻米和稻殼,填土中有許多細小植物孔洞,有的孔洞中還發現植物根、莖。土樣經檢測,其水稻植硅體含量已達到水稻田標準。
通過以上發現,我們加深了對該遺址廣富林文化時期的古地貌環境、村落和經濟形態的認識。聚落的北面和東面是湖泊,廣富林聚落先民緣湖而居,房址主要集中在發掘區東部和東北部的湖邊地帶。水稻田也主要集中在發掘區東南部的湖邊地區,這樣的聚落佈局,有利於生活和生產的取水、用水。廣富林文化房屋既有地面式建築又有干欄式建築,規模最大的F3位於發掘區東部,而其他房址主要集中在東北部湖邊,房屋分佈分散,聚落內部沒有明顯的集權現象。這在墓地佈局結構中也能體現,墓葬頭向不一,墓葬間距較大,有4米~5米之遠,反映墓地安排的隨意性。無統一葬俗,折射其社會凝聚力不強的特點。經濟形態方面,水稻田的確認說明稻米是廣富林先民重要的食物來源,水生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是先民另一重要食物來源,大範圍竹、木建築遺存就是其充分利用湖泊獲得水生資源的例證。
出土文物
本次發掘還發現了一批重要周代文化遺存,發現了一些與祭祀活動相關的灰坑,這類灰坑大多出土1~2件或數量更多的黑陶器。其中,H575,坑口為圓形,坑底出土黑陶罐、青瓷碗、缽,青銅削、陀螺形木器、殘漆器等各種遺物14件以上,還出土鹿角、蚌殼等。H563,坑口為圓形,直徑近2米,在坑底放置有黑陶小罐2件。有些灰坑還發現祭祀用的卜甲,在H493出土的十餘片龜甲中,有的就有鑿痕。另外,在發掘區東部靠近湖岸地帶還發現兩排長方形灰坑,北面4個,南面5個,這些灰坑方向大致相同,為東北—西南向,長度80厘米~130厘米,寬40厘米左右,坑內堆積為含有大量草木的黑灰土,其他包含物極少。兩排灰坑對應分佈,其位置經過特意安排,功能應與祭祀活動有關。
周代重要遺存還有:水井J38,井圈為中間掏空的圓木,分上下兩層,上層直徑大,用突榫與下部井圈固定,木井圈外部還壘砌石塊加固,水井做工考究,木質井圈還起到保護水質的作用。東周時期一件青銅鼎殘件,折沿、腹部飾魚鱗紋,器身佈滿煙炱,是一件實用器物,這是上海地區考古發掘出土時間最早的青銅器。H542的木槳,用一根整木削鑿而成,長1.5米。
以往已經瞭解廣富林遺址的周代遺存分佈範圍很大,出土器物種類多樣,十分豐富,是一處相當繁榮的聚落。此次發現的祭祀坑和青銅器充分顯示廣富林遺址在周代具有較高的社會等級。
除了廣富林文化和周代時期遺存外,本次發掘還發現了良渚文化和宋元時期遺存。良渚文化的G65是一條小河,最寬處約13米,從西向東貫穿整個發掘區,河底東高西低,深1.4米~1.8米。河內堆積分為4層,包含許多良渚文化中、晚期遺物。G65淤塞後被良渚晚期陶片堆覆蓋,陶片堆內陶片分佈密集,有T字形鼎足、豆盤、鬶口沿、杯、罐口沿等器形,並有較多石塊、獸骨等。宋、元時期遺存主要發現一些近方形、長方形的大型灰坑,如H524坑口近方形,長近9.55米、寬約8米、現存深度約1米。這些灰坑出土遺物較少,主要有青白瓷、白瓷和黑釉瓷器殘片,器型有碗、執壺、盞等。從生活廢棄物較少情況分析,這些灰坑可能與生產活動有關。
本次發掘最重要的收穫為廣富林文化遺存,所發現的房址、墓葬、水稻田、湖邊竹木遺存等,極大地豐富了廣富林文化內涵,對廣富林遺址的地理環境、村落佈局和經濟形態的認識有了突破性進展。該遺址不僅是廣富林文化被確認的第一處遺址,而且是迄今所見廣富林文化內涵最豐富的遺址。周代遺存的發現,使我們重新認識廣富林遺址在周代的社會發展水平,這對上海地區城鎮起源和發展問題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